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对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意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航企业要对从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重点筛选、排查,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加强安全监管。
2012年12月23日,载运4 725 t硫精矿的“康瑞68”轮在长江口南槽灯船以西1 n mile处倾侧沉没,暴露出有关单位未落实好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不到位、不得力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航企业要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纳入业绩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构建动态监管平台。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相关船舶的航行动态监管。理货机构要诚信经营,履行好《规定》赋予的职责,把好技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