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艳红
(广西师范学院新闻学院,南宁530000)
服饰是人类生活的要素,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对服饰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一是从历史的角度进行整理,如沈从文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1]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二是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阐释,如《中国服饰文化的深层意蕴》[2],《人类服饰文化学》[3]等一系列相关著作;三是从文学现象的角度进行解读,如《唐诗中的“罗衣”及其文化意蕴》[4]等;有少数学者关注到了古代服饰的载体及媒介特征,如《有感于民族服饰的文化底蕴》[5]一文中即指出:民族服饰是民族文化的载体。而《中国古代服饰的媒介特征及传播属性》[6]则认为,服饰从最初作为人类遮羞御寒和装饰的实用美化功能,发展到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等人文因素进入到服饰文化系统中并得到确认,服饰随之成为“昭名份,辨等威”的一种工具,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服饰的信息传递功能不断被强化,服饰的媒介功能在中国古代社会漫长岁月里不间断地保留和延续下来。
因此,本研究拟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通过界定服饰文化媒介的概念及内涵,分析服饰文化媒介的特点,阐述服饰文化的功能,以期对服饰文化媒介的传播效果进行评价。
在现代的语境中,“服饰”由“服”与“饰”组成,“服”通常指覆盖人体躯干、四肢的各种衣物,即用织物等软性材料制成的穿戴于身的生活用品,“饰”指用来装饰人体的物品,具体而言,它包括衣服、饰品、附属品及携带品等。
服饰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物质产品之一,也是最富于变化的文化产品,然而,设计师范思哲(Versace)说:“服装作为社会化与自我表现的媒介,性感才是它最基本的动力。”乔治·阿玛尼(Giogio Armani)也说:“我穿衣与设计也就体现着我对颜色与和谐的看法。”显然,他们都把服饰当作了载体,这表明,服饰的媒介功能的确存在着。
服饰之所以能成为文化载体及传播媒介,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符号性。法国美学家罗兰·巴特说:“衣着是规则和符号的系统化状态,它是处于纯粹之中的语言……时装是在衣服信息层次上的语言和在文字信息层次上的言语[7]。”服饰自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具有附着于体肤之外的标识意义。麦克卢汉曾指出,人的所有器官及其功能的延伸(如车轮是腿的延伸、电话是口和耳的延伸)最终都是一种交往(传播)媒介。他说:“衣服作为皮肤的延伸,既可被视为一种热量控制机制,又可以被看作社会生活中自我界定的手段[8]。”因此,服饰符号的意义出现之后,它很快就成为一种文化载体及传播媒介——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担当起贮存、传达信息的作用。
服饰是民俗的产物,也是民俗的载体。几乎从服饰起源的时候起,人们就已将其生活习俗、审美情趣、色彩爱好,以及种种文化心态、宗教观念,通过衣裤、鞋帽、装饰等方面的习俗惯制表现出来。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地域广阔,故服饰民俗流变丰富。如汉民族虽自夏商周以来就形成了上衣下裳,束发右衽的特点,但各个朝代又多有变异:明代的老百姓一般穿青布袄、白布裤,蓝布裙,并且男女都束裙子。可是到了清代,一般的老百姓却穿马褂、衫、袍、马甲等。中国地域广阔,服饰民俗的地域风情极为多样。如苗族服饰就被学者们称为“无字史书”,它的外在特点如用料、刺绣、花纹等都传达着关于民族的历史文化信息:有的条纹表示江河,有些图案是苗王“印章”,有的则是古老文字的雏形等。
通过服饰,可以折射出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社会时尚,也可以反映出人们的伦理观念与社会制度。在古代,服饰承载的制度文化主要体现为等级制度,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年),朝廷以佩绶颜色区分官员身份高低;魏初,文帝曹丕制定了九品官位制度,“以紫绯绿三色为九品之别”;唐代更是确立了严格的服色等级制度;直至明、清两代的官员常服上,人们仍以一块方形,缝缀于常服袍衫前的“补子”来分别等级。在现代社会中,服饰以制服的形式传递着人们职业、身份的信息。比如看到空姐所穿的制服,你可能会意识到她们代表的周到、礼貌的服务。看到护士制服,能使病人感到亲切、和蔼、可信。另外,在同一企业、团体内部,制服还代表着不同工作身份和不同的工作岗位,例如军、警服,人们不仅能够把身着这样服装的人从人群中区分出来,并且能够凭此识别出着装者身份的高低。
人类穿戴服饰,既是为了发挥它们蔽体、御寒、防伤害等实用功能,以维护其身心健康。同时,也可以通过服饰的款式、色彩、质地的美来显现人体之美,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服饰是审美文化的载体,是人类审美心理的物化,它不但能显露出穿戴者的年龄、性别、职业、民族等方面的信息,而且也标志着他的修养、兴趣、气质和审美爱好。中华传统服饰的审美流变过程中,在男子冠服方面,主要通过理念感悟、形色象征和对材质、制作精度的追求来抒发对美的企望。同时,将原本自然丰满的审美要求,与现实政治相叠加,使服饰成为标榜权、欲与财富的工具。在女性服饰上,审美倾向则表现出更多的优雅,汉代女服的灵巧娇美、唐代的雍容华贵、明代的流光溢彩、清代的端庄明丽,一代又一代变幻不断地靓饰艳妆,给中国服饰文化增添了生动和潇洒。
服饰不是自然的产品,它是由人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因此,服饰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物理结构,如材质、缝纫等,而在于她表现出的符合人的内心旨趣和精神价值。对于一件服饰,从接受者的角度而言,社会学家从中看到社会,艺术家从中看到美,历史学家从中看到新陈代谢,文化学者则视为文化传播。
人类文化媒介的形式多种多样,书籍、影视、建筑等,都可以成为人类的文化媒介。与其他的文化媒介相比,服饰文化媒介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服饰文化媒介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实用性。人们之所以发明服饰,一是为了调节体温,防暑保暖。墨子《节用上》说:“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当原始人走出冬暖夏凉的洞穴,来到平原的时候,环境温度的差异变大,保暖就是维持生存不可或缺的要务。二是防御伤害,服饰的产生是人类直立行走引起的,目的是为了防御自然界对下体的伤害。饰品的起源,似乎与实用无关,但考古发现的一些原始人的饰品,同样具有实用性。如在辽宁阜新查海遗址中出土有小型的类似斧锛状玉器,既有装饰作用,又有实用功能。而后世女性首饰中常见的玉笄、玉簪等,也是兼有实用及装饰功能的物品。随着时代的变迁,服饰的实用功能已经不仅仅限于最初的保暖、护体等,保护的范围和意义都逐渐多元化。
服装的伦理性,首先体现在它的遮羞功能上。唐孔颖达在疏解《小雅·采菽》时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为什么要先蔽前、再蔽后呢?孔颖达说:“在前为形体之亵,宜先蔽。”是因为人们觉得袒露前体比后体更让人羞耻。其次,服装的伦理性,来自服饰所具有的标志性。人们可以利用服饰作为一种手段来表明自已的身份、地位及财富。例如原始部落中,首领为了表明自已的特殊身份,会穿戴特别的服饰,这可以看做是服饰标志性的雏形。在不同的社会中,人们的性别、年龄、民族、等级高低、甚至婚配与否,都可通过服饰颜色和款式来表明。
服饰的民族性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外部特征之一,也是服饰作为文化现象的主要特征之一。自服饰产生始,它就被各族人民创造和应用,并视之为文化传统加以传承,世界上的每个民族,基本上都有着自已民族特色的服饰文化。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的服饰习俗都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性格特征、审美爱好和居住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西藏处于高原雪域,在白雪、蓝天的映衬下,藏民多喜欢鲜艳的色彩;蒙古族生活在大草原之中,他们的服饰款式要适应他们的游牧的劳动方式与生活方式;汉族服饰虽然在流变的过程中吸引了多民族服饰的特色,但依然有自已的民族风格。所以,民族服饰能比较鲜明地反映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显著特点;人们也是从不同的民族服饰上去辨认其民族属性的,服饰成为各民族显而易见的标识。20世纪中叶之后,服饰的现代化、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加剧,很多民族服饰逐渐走上了礼仪化轨道,即成为民族礼仪和民族传统的象征物。民族服饰礼仪化并没有削弱民族文化的标志,反而增强了礼仪活动的神圣性和民族亲和力,突出了民族文化的标志性[9]。
法国小说家法郎士说:“假如我死后百年能重新苏醒,你猜我会挑一本什么书来了解当代社会?我既不选小说,也不选史籍,而会毫不犹豫地拿一本时装杂志。它能显示给我的未来社会比任何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和学者们告诉我的都多。”法朗士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服饰中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如人们的职业、爱好、社会等级、性情气质、文化修养、信仰观念、生活习惯及民族地域的风俗等,都可以从服饰中显露出来。
服装中信息的丰富源自社会文化的丰富。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服装正是物质和社会意识的综合体,并非单纯的物质材料的组合。服装是文化载体,是人们显示社会文化的有效方式。在社会中,有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穿衣方式。同一个人,也会变换不同的风格。而世界存在着成千上万的民族和个体,由于其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政治制度、审美观念、宗教信仰、历史原因等的不同,体现在服装上也各有自已的风格特点,表现出多种多样的文化现象。可以说,正是文化的多元性,孕育了服饰信息的丰富性。
传播是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的,文化有的是直接地被传播和接受,有的则是间接进行;有的以不断扩张的方式进行,有的貌似悄无声息,却潜移默化于人们的生活之中……服饰文化依托于不同的文化体系中,以分散传播、集中传播、主动传播、被动传播、人际传播、物质传播等多种方式实现它们之间的传播互动。例如日常生活的很多现象就是分散传播,人们互相观察、感知对方的衣着装扮,形成对彼此服饰的印象;又如在如战争中的被动传播,中世纪时期的十字军东征,使西方人见到了东方的神奇与绝妙,当血腥的战争以失败告终之后,那些华丽的织锦,美丽的图案给人们带来强烈的冲击,并由此引发了一场追逐中国风物的热潮。
在人类服饰传播中,传播手段的采用并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而往往是复合的、立体的,多种传播方式并用,尤其是在有目的、有意识的传播活动中,多种手段的采用,更有利于取得最佳的传播效果。
传播意义的多重性是指在不同的接受环境下,对服饰信息存在着多重解读。这是由于服饰中所蕴含信息的丰富性及接受者的不同所致。服装是人的第二皮肤,服装不仅是构成环境的要素,而且能反映出穿着者的内心活动和素养。衣物作为非语言性的信息媒体,可以将着装者的诸多信息传达出来。对于接受者而言,在接受服饰信息的时候,也同样要受到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经济因素的影响,因而会产生多重解读。例如服饰的构成要素之一——颜色,在不同的语境下便被赋与了不同的意义。就红色的传统意义而言,在中国,红色是喜庆、吉祥。在德国,红色也有着积极的意义,象征着爱情、热情和革命。而在许多英语国家,红色则代表的是愤怒、气愤和血腥。在古埃及、希腊及古印度,红色甚至是死亡之色。所以,当出席有来自不同文化客人的社交场合时,红色的服饰便会引发不同的联想,导致人们对服饰意义的多重解读。
所谓传播效果,依据传统的传者中心说,是指传者发出的讯息,通过一定的媒介渠道到达受众后,所引起受者的思想和行为的变化。服装是人类文明的外化载体,它能够体现出穿着者的精神理念、审美情趣、价值趋向,从而展示出作为某一文化共同体成员所接受的文化传统的浸润和教育。因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以服装作为媒介的文化交流的意义并不局限于自身领域,它们会影响到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传播效果。
直观性,或称“视觉性”,是指被观察对象直接诉诸观察者的眼睛,凭借视觉来感受被观察对象。审美经验表明,当人们面对审美对象,它首先以其可感知的外在形式吸引着大家,产生强烈的印象。人们要想认识观察对象的美,最好的方式就是以物质形象为载体的直接方式去感知对象。而服装的美感除了功能价值起主导作用之外,总是通过一定对象的感性外貌,一定的造型、材料、色彩、线条等直接的感知或表象来进行的,也就是以服装媒介的形象直观性方式进行的。
服装审美包括两方面:一是服装本身的美,服装是用面料、色彩、图案在三维空间里以工艺创作出具有实在物质性的艺术形象。随着时代的发展,服装面料会越来越趋于高级化,色彩、图案上越来越趋于个性化。工艺造型上越来越追求审美与人体舒适的一致性,将这些方面汇合起来,服装会给人以强烈的视觉、触觉审美感受。同时,服装之美更强调的是人体着装后的统一美,即人体着装后的状态美。此外,人们还可以从对方着装后的神态和微妙的肢体语言中,获取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语言,也不需要有文字能力,同样可以实现交流。
服装媒介的直观性给文化传播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直观的感受可以促进更多的信息接受,容易理解的信息才能广泛流传,服装的直观性让它胜过千言万语,服装中蕴含的信息使不同文化层次的接受者一目了然,为信息的传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服装媒介传播的效果广泛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传播效果空间广泛,不受地域环境限制;二是传播时间悠久,人们可以跨越时代的限制,实现信息的获取。
在传播范围上,从远古的传说到后来汉唐时期,古代中西方服饰交流的例子很多。20世纪前期,英国探险家斯坦因在中国新疆楼兰发现了一块彩色缂毛残片,时代为东汉晚期。在这块毛织品上,残存着“十足希腊罗马式图案的赫尔墨斯头部”,赫尔墨斯是古希腊一个多才多艺的神。这块毛织物来自地中海地区,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遗迹。中国清代末年,一些激进青年远涉重洋去西方学习,他们热衷于穿着西方服饰。时至今日,中国青年仍通过电视、画报等搜集国际服饰流行信息,然后加以效仿。服饰媒介传播效果的时间跨越古今,这是因为服装的物质载体具有一定的保存年限,从而能够能让后人看到相关信息。正为了有了这些服装实物中所保存的信息,今人仍然能够得以从古代服装上汲取元素,运用于现代的服饰设计中。例如夺得第一届兄弟杯金奖的作品《鼎盛时代》(吴海燕作品),即是从汉唐服饰中汲取的灵感。
在服饰文化的传播过程中,最常见的模式是人际传播。传播学认为,人际传播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双向性,即信息发出者与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信息流通是双向互动的,传受角色时刻转换,没有明确界限。这样的传播模式也是人类社会中使用最频繁,信息总量最大、传播实际影响效果明显的一种传播模式,这是因为它具有最大的双向性和产生效果的即时性。传播者与接受者可以面对面的交流,这样,双方获得的信息大大多于其他的传播方式。
中国古代服饰中,人们往往是在有意地编织服饰语言,人为地赋予服饰信息以明确的意义,使其在人际传播中具有特定的效果。例如,赋予服饰的形制、样式、规格、尺寸、色彩、图纹以尊卑贵贱等级等政治观念意义。在现代生活中,服装穿着的目的是为了与人交往。服装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穿着者自我认识、审美因素、知识水平、社会阶层的表现形式,也是人们的交际工具之一。比如说,不同的交际场合人们选择的服装不同,有礼服、休闲服、工作服等。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中,服装在被使用的同时,信息得到了传播。
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传播,服装上信息的接受、交流就如同人站在镜子前照一照容貌那样省力、省时、省心。有时只是两个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两个人服饰上的某一些引起对方兴趣,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对方吸收,并很快又形成一种在新环境或新内容上的新的服饰形象,这是自古以来从未间断过的传播模式之一。
史前服饰基本上只是为了御寒、避害,是人类适应地理环境和自然时序转换的手段。与此同时,古代原始部落,还有纹身的习惯,用纹身来表达对神秘力量的崇拜。服饰产生后,画在肉体上的纹身图样被衣裳所掩盖。而部落首领为了表现出自己特殊的身份,还会佩带上特别的佩饰。从纹身到服饰的转化、佩饰的出现,服饰由原始的图腾意识逐渐发展出身份标识功能,从此,服饰除了基本的实用功能外,衍生出符号意义,成为传播个人和社会信息的载体,与“传播”“交往”建立了密切的关系。
从物质形态来看,服饰包括材料、款式、色彩、纹饰等四要素。作为承载信息的符号,所有层面要素及其共组形态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符号化,使服饰的物理形态成为符号形态,增生“能指”意义。服饰文化媒介的形成是社会、历史、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集物质实体、符号、信息三层面要素为一体,在人类的文化媒介系统中,它是独具特色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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