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程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有关屈原赋作的篇目数量以及一些篇目作者究竟是否为屈原的问题,自汉代以来就一直争论颇多。屈原赋作篇数的记载,最早见于汉代班固《汉书·艺文志》“屈原赋二十五篇。楚怀王大夫,有列传”[1]339。然而,由于班固没有列出各篇之篇名,屈原的作品在流传过程中又有着较为复杂的情况,所以后代学者围绕总数之下的具体篇名的争论由此展开。在对屈原赋作篇目的探讨中,有些篇目已经有确定无疑的证据证明其作者之归属,有些则成为争论的焦点,直接关系到“二十五篇”的篇目总数的论定。这几个关键问题是:《九歌》篇数问题;《远游》的作者问题;《大招》和《招魂》的作者问题。
现在可见的文献资料中最早提到屈原作品篇目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在《屈原贾生列传》篇末,司马迁说:“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2]509在这篇传的正文中他引用了屈原的《怀沙》,提及《渔父》。系统整理屈原作品并列出详细篇目的是东汉学者王逸的《楚辞章句》。班固《汉书·艺文志》以刘歆《七略》删略而成,班固所载“屈原赋二十五篇”实是本自甚至抄自《七略》中的《诗赋略》。王逸在《楚辞章句序》中也论及自己编辑此书所依据的是刘向的《别录》和刘歆的《七略》。《楚辞章句》卷首标明:“汉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刘向集,后汉校书郎王逸章句。”[3]1由此可见,王逸《楚辞章句》之编辑与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记载,同出于刘向,在篇目上应该是一致的[4]。
宋代学者洪兴祖补注的王逸《楚辞章句》篇目序列如下:《离骚经》第一,作者题为屈原;《九歌》第二,共列十一篇,作者题为屈原;《天问》第三,作者题为屈原;《九章》第四,共列九篇,作者题为屈原;《远游》第五,作者题为屈原;《卜居》第六,作者题为屈原;《渔父》第七,作者题为屈原;《九辩》第八,作者题为宋玉;《招魂》第九,作者题为宋玉;《大招》第十,作者题为屈原,或言景差。《惜誓》第十一,作者不知,或曰贾谊;《招隐士》第十二,作者题为淮南小山;《七谏》第十三,共七篇,作者题为东方朔;《哀时命》第十四,作者题为严忌;《九怀》第十五,共九篇,作者题为王褒;《九叹》第十六,共九篇,作者题为刘向;《九思》第十七,共九篇,作者为编纂者王逸本人。按照这个篇目序列,我们可以推测,刘向编集《楚辞》十六卷,大概就是这个篇目,同时把自己的《九叹》附于全书最后,而王逸作《楚辞章句》即是依据刘向所编集,最后把自己的《九思》附于书末。由此可见,班固依据刘向《七略》所记载的“屈原赋二十五篇”就是王逸《楚辞章句》卷一至卷七所载之二十五篇作品。其中王逸所认定作者为屈原的作品及篇数如下:《离骚》一篇、《九歌》十一篇、《九章》九篇、《天问》一篇、《远游》一篇、《卜居》一篇、《渔父》一篇。共二十五篇。这样正合《汉书·艺文志》所载“屈原赋二十五篇”之数。既然如此,后世学者为什么还在“屈原赋二十五篇”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呢?原因在于,《楚辞章句》卷十《大招》一篇,王逸也不知其作者归属,《大招》篇前小序中,认为作者为屈原或景差。如果这一篇归入屈原名下,屈原作品就达到了二十六篇,与班固所说不合。而且,王逸将《招魂》认定为宋玉所作,与司马迁《史记》所载不符。如果将《招魂》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也归入屈原作品,那么屈原赋作的数目就有二十七篇了。
历代关于屈原作品的争论又都是在承认屈原作品二十五篇总数的前提下展开的,只是在具体作品的作者归属问题上意见不一。游国恩在《楚辞概论》中曾加以概括:
《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载屈原赋二十五篇。这数目共有五种算法:一、以《九歌》为十一篇,加《离骚》,《天问》,《远游》,《卜居》,《渔父》及《九章》九篇为二十五篇。此说王逸朱熹等主之。二、以《九歌》为九篇,(《国殇》,《礼魂》两篇不在内。)加《离骚》,《天问》,《远游》,《卜居》,《渔父》,《大招》,《惜誓》及《九章》九篇为二十五篇。此说为宋姚宽所创,见《西溪丛语》。三、以《九歌》为十篇,(以《礼魂》为送神之曲,为前十章所通用。)加《离骚》,《天问》,《远游》,《招魂》,《卜居》,《渔父》及《九章》九篇为二十五篇。此说为明王夫之所创。见《楚辞通释》。四、以《九歌》中《山鬼》,《国殇》,《礼魂》三篇合为一篇——仍为九篇,加《离骚》,《天问》,《远游》,《卜居》,《渔父》,《大招》,《招魂》及《九章》九篇为二十五篇。此说林云铭主之。见《楚辞灯》。五、以《九歌》中的《湘君》《湘夫人》合为一篇,《大司命》与《少司命》合为一篇——仍为九篇,加《离骚》,《天问》,《远游》,《卜居》,《渔父》,《大招》,《招魂》及《九章》九篇为二十五篇。此说蒋骥主之。见《山带阁注楚辞》[5]74。
郭沫若认为,二十五篇之数,应撤去《远游》,加入《招魂》:“剔去《远游》,加入《招魂》,则‘屈原赋’仍为二十五篇。这大约就是班固,乃至刘向、刘歆父子所定或所见到的‘屈原赋二十五篇’的原有内容了。”[6]207梁启超认为,《九歌》篇数应为十篇,加入《招魂》,恰合二十五篇。“《九歌》末一篇《礼魂》,只有五句,实不成篇。《九歌》本侑神之曲,十篇各侑一神;《礼魂》五句,当是每篇末后所公用。后人传抄贪省,便不逐篇写录,总摆在后头作结。王逸闹不清楚,把他也算成一篇,便不得不把《招魂》挤出了”[7]451。争议较多的几个篇目的讨论,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王逸《楚辞章句》卷二《九歌》言:“《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3]55《九歌》的作者虽然有学者提出怀疑的意见,但是历代学者多认为其为屈原所作,在各种文献资料和出土文物的基础上,现代学者也多认同其作者为屈原。然而,这一篇是一组歌诗,其篇数问题争论颇多,有九篇说、十篇说和十一篇说三种观点。《楚辞章句》之《九歌》第二,列篇章十一篇:《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这组诗名为《九歌》,而篇数却有十一篇。同书其他以“九”命名的篇章皆为九篇,如《九章》九篇,《九辩》九篇,《九怀》九篇、《九叹》九篇、《九思》九篇。因为王逸《楚辞章句》的特殊地位,后代学者多遵从王逸的篇数划分,认定《九歌》篇数为十一篇。
同时,认为《九歌》篇数为十篇的也大有人在。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一书中就指出,《礼魂》一篇是送神的曲,乃前十篇所通用,不能另算一篇。梁启超先生赞同此说,认为《礼魂》为前十篇之“乱词”,每篇通用,所以篇数应为十篇[7]429。还有学者提出,《大司命》与《少司命》实为一章,总数为十篇;也有人认为《湘君》和《湘夫人》应为一章,这样总数也是十篇。
综合各种意见,九篇说似乎更有说服力。清代学者林云铭在《楚辞灯》一书中提到:“盖山鬼与正神不同,《国殇》、《礼魂》乃人之新死为鬼者;物以类聚,虽三篇实止一篇,合前共得九,不必深文可也。”[8]卷二蒋骥以《湘君》和《湘夫人》合为一篇,《大司命》和《少司命》合为一篇,以应九篇之数,他在《山带阁注楚辞》中说:“《九歌》本十一章。其言九者,盖以神之类有九而名。两《司命》,类也,《湘君》与《夫人》亦类也;神之同类者,所祭之时与地亦同,故其歌合言之。”[9]195李光地《九歌注》、徐焕龙《楚辞洗髓》都认为《九歌》中最后两篇《国殇》、《礼魂》不在这组诗中,因此还是九篇。闻一多认为《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的九章是“娱神的乐章”。今人刘永济、谭介甫都认为《国殇》篇名应该是司马迁当时所见的《招魂》,不在《九歌》中,而以《礼魂》为总礼辞,这样算起来也是九篇。姜书阁也主张九篇说:“我个人却认为《九歌》就是九歌,即自《东皇太一》至《山鬼》而止。《国殇》乃单独一篇,不在《九歌》之列,而《礼魂》仅五句,原非独立成篇,止是《国殇》的‘礼辞’,以之‘成礼’而已,且亦与前《九歌》无关”[10]9。
《九歌》九篇说的主要观点是,《国殇》乃此章中较为特殊的一篇,应在《九歌》之外,而《礼魂》作为前十篇的通用“乱词”,不应单独算作一篇,这样看来,《九歌》篇章共九篇。如果按照九篇说的观点,王逸所列“屈原赋二十五篇”之中,《九歌》十一篇改为九篇,加入《大招》、《招魂》两篇,恰合二十五篇之数。
虽然王逸《楚辞章句》在这篇的序文中明确指出:“远游者,屈原之所作也。”[3]163但是对于作者是否为屈原,还是有学者提出了质疑。因此在计算屈原赋作总数时,常有学者将此篇除去。陈子展在《楚辞直解·远游解题》中说:“怀疑《远游》不是屈原所作,从近代始。近代学者有这样的怀疑,从廖平始。”[11]623又说:“从梁启超以上的过去学者都推崇屈原这一作品,从梁启超同时和以下的现代学者大都否认屈原有此作品,其间有这么不同而已。”[11]626
怀疑《远游》非屈原所作,始自清代学者胡濬源,他认为:“屈子一书,虽及周流四荒,乘云上天,皆设想寓言,并无一句说神仙事。虽《天问》博引荒唐,亦不少及之。‘白蚬婴茀’,后人虽援《列仙传》以注,于本文实不明确何?《远游》一篇,杂引王乔、赤松且及秦始皇时之方士韩众,则明系汉人所作。可知旧列为原作,非是。”[12]492此后,吴汝纶进一步发挥了这个观点:“此篇殆后人仿《大人赋》托为之。”[12]495这种观点影响很大,近现代很多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廖平、郭沫若、刘永济、陆侃如、游国恩等都曾撰文认为《远游》不是屈原的作品。廖平认为:“《楚辞》乃灵魂学专门名家,详述此学,其根源与道家同,故《远游》之类,多用道家语。”[11]623郭沫若认为:“此中《远游》一篇,结构与司马相如《大人赋》极相似,其中精粹语句甚至完全相同,基本上是一种神仙家言,与屈原思想不合。这一篇,近时学者多认为不是屈原作品。据我的推测,可能即是《大人赋》的初稿。司马相如献《大人赋》的时候,曾对汉武帝说,他属草稿未定。未定稿被保存了下来,以其风格类似屈原,故被人误会了。这一误会,不消说,是出于汉人,而且可能就是出于王逸。因屈原的《九章》本是汉人所采辑的九篇风格相类似的屈原作品,如果《远游》早被认为屈原作品,那么会被收为‘十章’,而非单独成篇了。即此,已可证明《远游》被认为屈原所作是在《九章》辑成之后。”[6]205-206陆侃如在《屈原·屈原评传》中说:“韩终其人为屈原时所无,这便是《远游》非屈原所作的铁证。”[13]290-291谭介甫《屈赋新编》则认为是汉代班嗣写的,他说:“这位有道家思想写远游的人究竟是谁呢?因为汉朝有道家思想的人很多,而最合适的人,我认为殆莫过于班嗣。”[14]618胡念贻则认为是秦以后具有道家方士思想的人所作[15]266-267。
同时,也有很多学者在学术观点上支持《远游》的作者为屈原,代表人物有陈子展和姜亮夫。陈子展在《〈楚辞·远游〉篇试解》一文中,细致论述了《远游》与屈原其他作品的内在一致性和外在统一性,支持王逸把此篇作者认定为屈原的观点。姜亮夫在《楚辞今绎讲录》中也用充分的论据认定《远游》为屈原所作。从《远游》的总体结构和思想内容来看,《远游》和《离骚》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中就说:“此篇所赋,与《骚》经卒章之旨略同而畅言之。”[16]101姜亮夫认为:“从他(屈原)谋篇布局的方法,思想体系的情况以及他的创作方法来看,《离骚》和《远游》是完全一样的。所以《离骚》,我们应把它看成是《远游》的初形,而《远游》则成了《离骚》的极则。”[17]54
总的来说,在没有充分的论证依据推翻其作者为屈原的情况下,《远游》的作者还是应该认定为屈原。
在“屈原赋二十五篇”问题的争论中,涉及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招魂》和《大招》两篇的作者问题。如果按照王逸的篇目序列,屈原作品共二十五篇,将《招魂》和《大招》排除在外,但是这两篇也是有相当的论据可以证明可能也是屈原的作品。如果加上这两篇,总数就成为了二十七篇。这一问题的前提是,王逸认为《九歌》为十一篇,在上面探讨的《九歌》篇数的问题中,如果九篇说的观点成立,那么补上《招魂》和《大招》两篇正好符合二十五篇的总数。所以,对这两篇作者的认定还是非常重要的。
《招魂》的作者,一开始就存在很大的疑问。王逸《楚辞章句》之《招魂》小序中说:“《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招者,召也。以手曰招,以言曰召。魂者,身之精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3]197但是,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篇末对屈原的感叹中却提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2]509将《招魂》的作者认定为屈原。
司马迁生活年代早于王逸,所言有据,后世学者虽然也有赞同王逸观点的,但是大多数还是同意司马迁的记载,即《招魂》一篇的作者是屈原。明代学者黄文焕在《楚辞听直》中说:“余谓二《招》之概似屈原,有数端焉:《大招》之终曰‘尚三王只’,如此大本领,超夏、商、周而欲为二帝之治,非原不能道也。原之作《怀沙》曰‘孟夏’,使诸弟子招之,必当从死月以立言。今二《招》之辞俱在,……均不及夏月。……《离骚》共二十五篇,今合首《骚》、《远游》、《天问》、《卜居》、《渔父》、《九歌》、《九章》,只二十三耳。《九歌》虽十一,而当日定之以九,无繇折为十一。则于二十三之中,再合二《招》,恰足二十五之数焉。”[18]690林云铭《楚辞灯》一书也对此作了详细论证。蒋骥在《山带阁注楚辞》中表示赞同林云铭的说法,提出了三个观点证明《招魂》的作者是屈原。
梁启超《屈原研究》也赞同作者为屈原:“是太史公明明认为《招魂》为屈原作。然而王逸说是宋玉作。逸,后汉人,有何凭据,竟敢改易前说?大概他以为添上这一篇,便成二十六篇,与《艺文志》数目不符;他又想这一篇标题,像是屈原死后别人招他的魂,所以硬把他送给宋玉。依我看,《招魂》的理想及文体,和宋玉其他作品很有不同处,应该从太史公之说,归还屈原。”[7]451
《招魂》在屈原作品中也是篇幅较长的一篇,长达二百七十余句。从全篇内容上来看,应该是为招楚怀王魂而作。其作者归属,现在学术界大多数赞同是屈原。
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说:“《大招》者,屈原之所作也。或曰景差,疑不能明也。”[3]163洪兴祖《楚辞补注》加以注解:“屈原赋二十五篇,《渔父》以上是也。《大招》恐非屈原作。”[3]163朱熹更明确赞同其作者为景差:“《大招》不知何人所作,或曰屈原,或曰景差,自王逸时已不能明矣。其谓原作者,则曰词义高古,非原莫及。其不谓原者,则曰《汉志》定著原赋二十五篇,今自《骚经》以至《渔父》,已充其目矣。其谓景差,则绝无左验。是以读书者,往往疑之。然今以宋玉《大小言赋》考之,则凡差(指景差)语,皆平淡醇古,意亦深靖闲退,不为词人墨客浮夸艳逸之态,然后乃知此篇决为差作无疑也。”[19]145洪兴祖和朱熹的观点,对后代学者影响很大,多从其观点,认为《大招》非屈原所作。
林云铭一反前人旧说,极力主张《大招》为屈原所作:“余谓原自放流以后,念念不忘怀王,冀其生还楚国,断无客死归葬,寂无一言之理。……特谓之‘大’,所以别于自招,乃尊君之词也。”[8]卷四而且他还细致提出四点理由。其后的学者蒋骥、胡文英、姜书阁等人都支持林云铭的观点。
还有一种说法,以游国恩的观点为代表,认为此篇作者既非屈原也非景差,而是另有其人。“《大招》既非楚产,又非秦以前人所作,那么他至早总是西汉初年一个无名氏的作品。他通篇全是摹仿《招魂》,而并非真有被招者,故篇首没有叙,篇末也没有乱。只有中间一段死板的摹仿,毫无文学的价值。”[5]134梁启超、郭沫若、陆侃如等人也都持相似观点,认为《大招》是后人摹仿《招魂》而作,非屈原作品。
总的来看,现在学术界多数已经认同《大招》作者为屈原的观点,在还没有更多文献资料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把《大招》归入屈原的名下。
另外,自明代以来,也有很多学者对《卜居》和《渔父》究竟是否为屈原所作提出疑问,但是无论是从司马迁、王逸等人的记载还是从篇章思想内容来看,这两篇完全可以确定作者为屈原。
基于文献考证和历代学者的论述,通过对以上几个争论较多的问题的探讨,“屈原赋二十五篇”篇目考订如下:《离骚》一篇,《九歌》十一篇,《天问》一篇,《九章》九篇,《远游》一篇,《卜居》一篇,《渔父》一篇,共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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