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进 方丽 姚文秀 周行 谢华 魏阳 王理扬
原发灶不明的锁骨上淋巴结转移癌临床并不少见,原则上以综合治疗为主,同时搜寻其恶性来源。近期,我科收治1例左锁骨上巨大转移性鳞癌,初期未发现其原发病灶,治疗末期查及宫颈癌变,现将治疗经过报告如下。
患者,女性,47岁,2005年因子宫肌瘤行子宫切除术。2009年6月,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左锁骨上肿大包块,肿块位于锁骨上窝中份,初为3 cm×3 cm,边界清楚,活动度差,质地较硬,未见明显压痛。2009年7月患者于四川省人民医院行左锁骨上包块针吸活检,结果显示转移性癌,胸腹盆腔CT无异常。其后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再次行左锁骨上包块穿刺活检,结果相同。头颈MRI正常,胃镜示糜烂性浅表性胃炎,结肠镜无异常。检查后患者未予以重视,自服中药治疗。后包块呈进行性迅速增大,至2009年8月初已长至15 cm×12 cm×10 cm,表面污秽,呈紫蓝色,局部皮肤破溃出血,同时伴声嘶症状。遂入我院,结合其近期院外头颈胸腹影像学、内镜检查情况考虑为原发灶未明的左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性鳞癌。因病情进展快,局部压迫及浸润症状重,入院后立即行化疗(PTX 210 mg第1天+DDP 40 mg第1~3天)。化疗过程中包块明显缩小,化疗2个周期后肿块约6 cm×5 cm×6 cm,6个周期时为2 cm×2 cm。3周期化疗期间复查胸腹部CT,无明显异常。化疗后予以锁骨上区补充放疗,计划照射35 f/60 Gy。同时行PET-CT检查,结果示左颈根部淋巴结肿大,宫颈残端增厚,呈高代谢状态,考虑宫颈癌;经宫颈液基学检查病理示鳞状细胞癌。遂行宫颈残端放疗23 f/46 Gy,放疗同时行化疗(DDP 20 mg第1~5天+5-FU 0.75 g第1~5天)。患者于放化疗期间出现重度骨髓抑制,经积极支持治疗完成放疗,并行后装内照射治疗4次,但患者拒绝行后续化疗。2010年4月患者完成治疗出院休养。2010年10月患者失访,原因不详。
随着恶性肿瘤发病率的增加,以转移灶为首发表现、原发灶不明的肿瘤性疾病(cancer of unknown primary site,CUPS)在临床中并不少见。该类疾病的诊断要点为:①既往无恶性肿瘤病史;②局部肿物经病理检查确诊为转移癌,而非淋巴瘤或其他原发恶性肿瘤;③治疗前后经各种检查未能发现原发病灶。
原发灶不明的恶性肿瘤理论上可发生于全身任何部位,且多为分化不良的肿瘤,因此,比较容易出现早期转移。头颈部肿瘤极少出现单独锁骨上区转移,而锁骨上区转移癌原发灶几乎全部来自锁骨水平以下部位,多见于肺、食管、妇女乳腺及腹、盆腔脏器,这可能与该部位淋巴引流方向有关。并且因胸导管入左颈静脉角,淋巴引流范围较广,故左侧锁骨上区转移灶较右侧更为多见。
对于该类疾病的治疗,首先应积极搜寻原发灶,通过仔细分析临床症状及影像学、鼻咽镜、肿瘤标记物等检查,尽可能尽快确定肿瘤来源。然而国内外报道,原发灶不明的淋巴结转移癌治疗后,只有12% ~43%的患者可以查出原发灶[1]。而在无创检查中,PET-CT有较明显的优势。有荟萃分析指出,PET/CT对原发灶检出率优于单独PET及单独CT,检出率分别为58.9%、44.5%、35.7%[2]。对于大多数未能明确原发灶的转移性癌,应采取的是综合治疗模式。局部肿大淋巴结切除并行淋巴结清扫,术后配以放疗是常见的治疗方法。某些转移灶完整切除困难,或者合并手术禁忌证,则可选择化放疗结合。化疗方案多选择广谱抗肿瘤药物如铂类、紫杉类细胞毒药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治疗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对原发病灶的监测。有荟萃分析指出相对于治疗过程中发现原发灶的病例,至始至终未能明确肿瘤来源的反而具有较高的疾病控制率。这可能与肿瘤自身的生物学行为相关。低分化者的原发病灶生长更快,更易浸润相关组织,从而更易被发现。本例即是在局部控制较好情况下,通过PET-CT发现其原发于宫颈。
对于该例患者,转移灶发展快,治疗相对顺利。但分析病史,诊断初期依靠影像学检查未发现明显盆腔及宫颈残端增厚占位,同时患者曾因子宫肌瘤行子宫全切,即排除妇科肿瘤来源的考虑欠周全。如果发病初期于全身检查时即行妇科检查及宫颈细胞学涂片,或许可较早发现其恶性来源,从而使治疗更具针对性。
[1] 徐燮渊,俞受程,曾逖闻主编.新编肿瘤诊疗手册〔M〕.北京:金盾出版社,1999:515.
[2] 邱贵华.18F-FDG/CT在原发灶不明的淋巴结转移癌中的应用〔J〕.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7,28(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