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7月10日的版面上有一篇文章叫做《微博上的“坏消息综合征”》,讲的是3年前一位河南考生,因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没有通过上网填报志愿,而是填了纸介质的志愿表交给县招办微机人员,不巧被锁进抽屉遗忘掉了,后来在微博曝光后,终于拿到了进入大学的“绿卡”。然而就在最近,此条旧闻又在微博上被“炒”了个不亦乐乎。该当事人已因为被骚扰对微博发出了警告。文章说这表明“坏消息综合征”仍然在延续着。美国尼尔森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整个亚太地区,中国网民最喜欢在网络上发表与产品相关的负面评论,约有62%的中国网民表示他们更愿意分享负面评论。
无独有偶,作为《人民日报》子报的《环球时报》在它的《国际论坛》上也发表了一篇时评,叫做《适应负面新闻,保持整体理性》。文章说以负面报道为主的新闻价值观在西方社会大行其道,甚至处于主流地位。以普利策新闻奖为例,除解释性报道奖、批评性报道奖和社论写作奖属于中性报道之外,其余11项大奖,均属纯粹的负面新闻,占获奖总数的78.6%。文章还谈到,随着微博的加盟,问题传播成为常态,负面新闻成为主流。
这就提出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我们究竟如何对待负面新闻和“坏消息综合征”?
我以为还是应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所有媒体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据就是为了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为了使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国家和社会更加美好,更加富于人性,更加趋于和谐,而绝不是相反。负面报道为主和“坏消息综合征”,其实是现代资本主义对新闻报道的一种长期的商业渗透所形成的,当然还有现代选举制度的助力。只要重温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以及我们改革开放的终极目标,那么就应该承认“以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真理性及其正确性。
如果不是如此这般地坚持正面报道为主,不妨想一想,那会是一幅什么样的情景?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相当于100多个欧洲中等以上国家,正处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阶段,从绝对数看,可能是世界上矛盾最多的国家之一。如果任其负面报道为主,甚至形而上学地坚持所谓真实性原则,那就会造成社会领域的浓重雾霾,就会使我们的人民看不到阳光明媚和前进方向,处在压抑和郁闷之中,最终损害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
毋庸置疑,我们的新闻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型媒体,抑或是自媒体,都应体现出对产业的追求,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但必须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约束和引导,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社会主义的媒体或媒体人了,换句话说,它必须在服务于、服从于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的前提下运行。
当然不是说不要负面报道,或者压制负面新闻,其实负面新闻是我国社会主义传媒事业的有机构成,缺少它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可以的,但负面报道的确有一个质的提高与量的适度的问题,有一个真实性服从于导向性和本质属性的问题。
所谓量的适度,就是不可能把所有发生的负面新闻都报出来,你只能有所选择,有所舍弃,把报道重点放在那些有倾向性、有普遍性的事件上。另外还可以把握版面的适度,一般不宜集中在一个版面上、一个时段上,用耸人听闻的大标题,进行地毯式轰炸,那就会把人打蒙了,甚至会有“末日来临”的感觉。
所谓质的提升,就是做负面报道时,注意捕捉事件中的正能量和积极元素,如上海《文汇报》在报道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乱砍乱杀行为的过程中,专门报道了一个市民拿起大拖把追打犯罪嫌疑人的镜头,这就使报道中有了亮点,而多家媒体并无对此情节的报道。此外,还要注意挖掘负面报道中的深层原因,以便社会更好地防范和杜绝,或减少和缓解此类恶性事件,而不是津津乐道于血腥情节和怪异现场的描述。至今为止,美国关于枪击案的报道,多是一种循环和重复式的报道,而于制止无多少补益,我们的报道也有此类现象。
总之,我们应该根据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本质要求和改革开放的总方向,来科学把握负面报道,来有效治理“坏消息综合征”。
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