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女性作家作品中女性语言的翻译

2013-04-02 06:12:17霍彦京
昌吉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爱玛语言

霍彦京

(山西大同大学朔州师范分校 山西 朔州 036002)

一、引言

社会语言学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它以社会为基础,研究语言学,弥补了传统语言学的不足。美国语言学家拉波夫对纽约市居民的发音的调查是语言社会变异研究的典型案例,拉波夫也开创了语言的社会变异研究。语言的性别变异是指男女在使用同一种语言或方言时表现出来的差别。一般体现在语言结构、言语表达风格的变异等方面。男女在语言使用上的差异很早就为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瞩目。如我国封建社会男性可用通用词语“我、吾”,女性则只能用“妾、奴、奴家”等专用词语自称。日语中“我”的称呼有两种watashi和boku,后者是男性特定使用的。祝婉瑾在《社会语言学概论》一书中举到了中国特有的一个例子,在湖南江永县潇水流域发掘出妇女专用文字“女书”、“女字”,相对于方块汉字的男字,这套文字被视为方块汉字的变异,但不是表意文字,而是一种单音节音符字表音文字,书写方法从上而下线行排列。[1]英语中的性别歧视更加明显,如:“policeman”,“spokesman”,“salesman”,“chairman”等。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和三次女性主义高潮迭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通过对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完成一种破旧立新的话语变革。[2]越来越多的女性为了争取更多的话语权,逐渐形成了特指女性时必须在前面加上“woman”,如“womandoctor”,或“spokeswoman”等情况。

女性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一直处于附属地位,弱者的心态表现出的语言也是比较踌躇委婉的,男女的社会角色也牵制语言的形成。不难发现,女性不同于男性,她们感情细腻、丰富,侧重形象思维,举止优雅,所以女性总是喜欢用“美丽”、“可爱”等情感丰富的词。就连女性日用化妆品的翻译也体现了女性语言变体的特点,如:德国的“NWEA”译成“妮维雅”,法国的“L’OREAL”译成“欧莱雅”,“Channel”,译成“香奈儿”;“Estee Lauder”译为“雅诗兰黛”,美国的“Elizabeth Arden”译为“伊丽莎白·雅顿”等。这些化妆品的翻译用了女性标志的一些表达,大大提高了这些产品在女性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可信度。[3]

女性语言变体不仅在生活中有所体现,在文学作品中更是多见。除前面提到的女性语言的特点外,女性常喜欢使用略带夸张意味的形容词,如“beautiful”,“gorgeous”,“adorable”,“charming”,“lovely”等等。此外,为了强调重点或自己的观点,女性还会使用副词或强调成分,如“so”,“pretty”,“nice”,“quite”,“perfectly”等等。古今中外,女性作品以其特有的语言风格表现出了女性的柔婉和细腻的情愫。从李清照的“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到秋瑾的“多情不若堤边柳,犹是依依远送人”,不论是诗词奇女,还是巾帼英雄,我们都不难从其言语中感受柔柔的女子情怀。面对浩如烟海的女性文学作品,承担中外文化沟通桥梁作用的翻译当然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如何让不同国别的女性语言变体在目的语文本中达到更好地体现,成为女性文学作品翻译中的一大难题。

二、女性作家作品中的女性语言及其翻译

“文学翻译是翻译的最高形式”。[4]文学翻译的魅力是以美的语言体现出来的。但阶层、职业、性别等方面的因素也影响着文学翻译源语言的呈现,所有人的语言都千篇一律,“这就损伤或破坏了原文的语言风格,违反了翻译最起码的原则——忠实性”。[5]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得以流传,当然是因为作品本身具有不朽的灵魂,引人入胜的情节,扣人心弦的布局构思,然而,不论它的内涵价值有多大,这一切都要通过文学作品的语言来承载。小说作为一种流传最广的文学形式,具有许多值得研究的语言特色。本文作者在研读许多经典小说后发现,女性作者的作品常常会将女性角色定为自己作品的主人公,这种独特的选择取向必定会借助语言来区别,在翻译经典的时候,如何体现原作的语言特色成为关键。外国文学史上出现过许多杰出的女性作家,如:勃朗特三姐妹、乔治·艾略特、简·奥斯汀等人。因此,下文笔者将通过分析简·奥斯汀作品中女性语言变体及其翻译,解读性别差异对翻译实践的影响。

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她非常关心妇女在社会中的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内容,虽然她的作品大都围绕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但是从她的作品中我们能真切地体会到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场景,以及她极为关切的妇女意识。她从20岁起创作的六部小说都对整个文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在女性文学作品方面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最有影响的长篇小说之一《爱玛》,可谓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该书语言细腻,有着谜一样的情节,读者在奥斯汀娓娓地描述中仿佛看到了英国社会优美而复杂的生活环境,徜徉其中,每一个读者都能深切感受故事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小说主人公爱玛在一系列对别人的婚姻和恋爱自以为是地干预下,逐渐开始觉悟并走向成熟。该书从1982年正式引入我国有十二个版本之多,可见《爱玛》在中国读者中的受欢迎程度不容小觑。下文将选取这部作品中的三个例子做简单剖析,在选择译本方面,笔者认为孙致礼先生在2001年的译文承前启后,既有孙先生多年苦心孤诣的语言积淀,又能更加细致入微地反映原作者的笔触,因此,以下三例均出自孙致礼先生的译本。

例1

‘Well,’said she to herself,’this is most strange!——After I had got him off so well,to chose to go into company,and leave Harrier ill behind!——Most strange indeed!’

译文

“唉,”爱玛心里嘀咕道,“真是太不可思议啦!”我都给他想好了脱身的办法,他却偏要去凑热闹,眼看哈丽特在生病也不管!真是太不可思议啦!

例2

‘Mr.Elton in love with me!——what an idea!‘译文

“埃尔顿先生爱上了我!多么荒唐呀!”

小说中,爱玛是一位美丽聪明的地主小姐,非常热心,喜欢为人做媒,她有着舒适的家庭和快活的性情。原文中连用了三个感叹句,非常逼真地描绘了这样一位快乐善良的女性形象。英语中女性语体特点之一就是用祈使句来表达强烈的感情,在翻译时,译者首先考虑到了要忠实于原文,因此译文也用了感叹句,达到了语用标记对等。

英语中女性喜欢用强化词,如“so”,“very”,“really”,“absolutely”等,祝婉瑾在《社会语言学概论》中讲到,女性在疑问句和祈使句中使用“吧,吗,哪,啊,啦”等语气词的频率大大高于男性。[1]原句爱玛用了“so”,两次用到“most”,所以,孙致礼先生在翻译时,多次用到了中文的感叹句和语气词“唉”、“啦”、“呀”,真实地反映出女性语体的特点,也生动表现了爱玛自私、主观的性格特征。

例3

‘I thank you;but I assure you you are quite mistaken.Mt.Elton and I are very good friend,and nothing more.’

译文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你确实搞误会了。我和埃尔顿先生是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

女性还喜欢用调节结构(modulation),通常称做hedges,包括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如I think,I suppose)等表示不确定性。[6]小说中爱玛热心地为别人牵线搭桥,尤其自充是年轻漂亮但是没什么头脑的哈丽叶·史密斯(HarrietSmith)的保护人,并且鼓动她拒绝了青年农民马丁,而寄希望于埃尔顿先生的垂青。不料,外表和善实则野心勃勃的年轻牧师埃尔顿的目标是她本人。例句中,爱玛婉拒对方时用了典型的句型thank you,but…,译文用转折语气不是很强势的“不过”,这样非常优雅地表现女性的感情态度。

简·奥斯汀的女性语体表现在她的每部作品中,以下例句选自她的另一部传世名作《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当时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女主角是20岁的伊丽莎白·班內特,她机智、聪慧、善良。她父亲班內特先生多数时间藏在书房里,避开妻子班內特太太。班內特太太的行为举止完全是个乡村愚妇,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把五个女儿都成功地嫁给有钱绅士。其中最有名的班内特夫妇的对话常被用来做文学翻译赏析。例4

“why,my dear,you must know,Mrs.Long says that Netherfield is taken by a young man of large fortune from the north of England;that he came down on Monday in a chaise and four to see the place;and was so much delighted with it that he agreed Mr.Morris immediately,that he is to take possession before Michaelmas;and some of his servants are to be in the house by the end of next week.”

译文:

“哦,亲爱的,你得知道,朗格太太说,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听说他星期一那天,乘着一辆驷马大轿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场就和莫里斯先生谈妥了;他要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打算下个周末先叫几个佣人来住。”

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男女的活动范围也不同。英美国家的大多数妇女都是专职家庭主妇,所以她们谈论的话题一般局限于个人的感受、家长里短;邻里亲朋的交往;家庭及家务活等方面。在家里、公共汽车上甚至走在路上,人们都可以听到女性谈论她们的孩子或自己刚买的一双漂亮的鞋或她们对某部电视剧的感受。原文中,我们知道班内特太太是一个智力平乏的家庭妇女,见识浅薄,爱说闲话,生平的大事就是嫁女儿。当得知有一位年轻、有钱的单身汉搬到尼日斐花园时,她是何等地激动与急切,因此,在说话时难掩内心的喜悦之情,一连使用三个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三分句并作一整句,充分体现了班内特太太的饶舌以及当时格外急迫的心情。为了表现这样一个没头脑的粗俗妇女形象,译者没有按照原来的句子结构翻译,而是把原来包含多个分句的长句拆成了支离破碎的短句,“亲爱的,”、“你得知道”、“朗格太太说”这样三部分生动地刻画了一个絮絮叨叨,满心欢喜的人物。加之后面描述那位阔少爷时的“听说乘着驷马大轿车”、“非常中意”、“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这样的译文忠实地保留了原句的分毫,人物的性格特征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

三、结语

小说是作者探索社会和人生的结晶。为了逼真地反映社会生活,作者常挖掘语言的潜力,对语言进行加工,整理,筛选。语言的内容和形式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谈到翻译理论必然提到所谓的“信”。我们认为既然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翻译的“信”就不应仅仅包括对内容的忠实,而且也应包括对语言形式社会性变异的对应。

“语言的性别变体是社会差别导致的结果。社会要求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社会属性和不同的语言行为”[7]由前文例句我们可以看出,语言的性别变异体现在男女话语的各个方面,词汇性别差异表现为男女选用词语的不同。语法方面,女性在句类选择上更喜欢用疑问句、祈使句。在语言风格上,女性语体比男性语体委婉、犹豫、含混。通常情况下,女性比较善于表达情绪感受,注重描述某件事情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和由此产生的联想。在翻译时,这些差异虽然不影响作品的理解和原文意思的表达,但是一部好的译作不仅要传达原文的意,还要兼顾原文的神和韵,传神的处理语言的这些细微差异便可以更好地表现原作者的风格。这才能“把原作中包含的一定社会生活的映象完好无损地从一种语言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8]实现文学翻译的最佳境界。

[1]祝婉瑾.社会语言学概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2:109,115.

[2]刘军平.西方翻译理论通史[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56.

[3]魏亚丽.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看化妆品商标翻译[J].语言与翻译,2009,(1):51.

[4]蔡毅,虞杰.文学翻译与文学交流[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52.

[5]史震天.文学翻译中的社会语言学问题[J].新疆大学学报,1998,(1):117.

[6]张爱玲.论女性语言的特点及其文化内涵[J].外国语,1995,(1):73.

[7]任海棠.对性别英语及变体的探析[J].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49.

[8]张今.文学翻译原理[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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