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华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 北京 100875)
关于现代大学社会责任的思考
白 华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 北京 100875)
随着大学与社会之间联系的紧密,大学除了发挥自身职能之外,还被要求承担社会责任,这与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密切相关。高等教育市场化促使大学呈现经济主义导向,同时不同利益主体广泛参与其中,对大学有着自身的利益与看法。利益相关者要求大学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定位清晰的责任目标,培养创新型人才,突出公共性特征,承担国际社会责任,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高等教育;现代大学;社会责任;大学社会责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大众化阶段,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介入到其中,大学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大学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加上社会上价值探讨的兴起,对高等教育的研究从认识论转向价值论的引申,有什么样的价值追求,就有与之相适应的理念[1]。 大学的社会责任也随着价值理念的探讨而不断延伸,大学在未来发展中应承担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责,引导社会发展方向,而不只是适应和顺从现实社会。在未来的发展中,大学的社会职能演化为社会责任,大学的地位从被动转化为主动,需要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重新审视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
在明确大学的社会责任之前,需要分辨大学的社会职能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理解大学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大学与社会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大学职能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扩展——从传授知识与培养人才,到注重科研与知识生产,再到为社会提供直接的服务,这种发展趋势与高等教育的扩张有关。二战以后,大学与外部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大学越来越依赖企业、基金会和个人等外来的经济资助,同时大学为社会提供服务,从项目合作到技术支持,提供各种硬件设施与培训机会,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像英国教育家埃里克·阿什比爵士曾说:“美国对高等教育的贡献是拆除了大学校园的围墙。”威斯康星大学的范海斯校长称:“校园的边界就是国家的边界”[2]。随着大学社会地位与作用的凸显,大学不仅需要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还需要在与社会的关系中明确自己的地位,承担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职能,引导整个社会前行。
大学社会责任的承担需要以大学职能的充分发挥为基础,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是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部分。目前,一般将大学职能界定为:大学作为一种社会机构所应承担的职责和相应发挥的作用。大学的职能是大学连接社会的纽带,也是其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直接依据[3]。社会需要是促成大学社会职能生成的基础,大学的社会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扩大,从培养人才到知识生产,到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大学社会责任超越其一般的社会职能,是指大学对社会所负担的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相适应的应为的行为,大学对自己的实际所为的行为承担一定后果的义务[4]。从社会职能到社会责任的延伸,是对大学发展作用的肯定。在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界定中,大学处于主动位置。这就要求大学在发挥自身职能(包括传统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职能)的基础上,超越职能要求,在社会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如同美国学者德莱赛尔所述:“大学不仅从社会得到了支持和权威,而且必须以社会为导向,承担起社会责任,其教育项目必须适应社会需要。”[5]
目前,我国大学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窄化,注重处理自身与政府的关系,被动地履行社会义务,而未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领社会发展的方向。大学与政府之间的二元结构主宰着关系的处理,政府对于大学的支配以及问责,使得大学注重履行对政府的职责,而在社会职责的履行上不够。同时,大学在社会责任的认知上比较窄化,认为履行了相应的社会义务就足够,仍然局限于局部社会功能的实现。
(一)片面追求社会职能的实现导致责任的忽视
职能与责任是相对应的,有什么样的职能就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大学在发挥职能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大学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而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博克看来,大学中的研究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研究者拒绝承担研究可能带来的社会责任[6]。大学开始被动地接受政府机构、公司等确定的议程,放弃了自己的中立立场,片面追求社会服务,使得大学开始背离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大学之间为了竞争办学经费与研究经费,这些来自于中央或地方政府、企业的投资以及社会的捐赠资助,诱使大学不加思考地介入社会,不加选择地适应社会需求,提供社会服务。大学及其研究者需要延续传统职能,但是在社会责任意识上需要跟进,要正确处理二者关系。
(二)积极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经济主义倾向
大学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使其混同于一般的机构,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在市场力量发挥积极作用时,也出现了经济主义倾向,主要表现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经济功能被强化:由经济价值界定高等教育的目标;由经济关系界定高等教育机构的外部关系;由经济投入界定高等教育的内部质量;由经济利益诉求界定学术人员的行为驱动力。[7]单纯地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社会公共事业被遗忘,这些应由大学来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得到体现。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大学功能的窄化,服从于外部的现实利益而使大学的独立性受损,大学组织与经济组织的边界模糊化而改变大学成员的行为,进而改变大学的身份。大学在社会服务上的定位发生扭曲,弱化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三)本土化责任要求与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背离
从现今的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全球化与国际化的特征明显,经济的全球化体系与文化多元化交流,各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使得大家成为利益共同体。在这一趋势下,我国大学在社会责任养成中仍然将范围局限于本土观念,比较重视本国责任的培养,而忽视国际责任的培养。究其原因,一方面与重要利益相关者有关,另一方面是极端民族主义观念。大学的建立与发展和本国政府与社会支持有密切关系。政府与社会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要求大学为本国社会发展服务,这成为约束大学责任范围的重要因素。同时,大学的管理人员与学术人员受到民族主义视野的限制,只看到本国社会的问题与急需解决的紧迫感,对于国际事务的长期忽略与漠视,造成大学国际责任意识的缺乏。此外,大学最重要的职能是培养人才,国际责任意识淡薄的大学在学生的培养上,也难以养成学生的全球意识与竞争力,不能使学生很好地融入到国际社会中。
大学应当树立积极的社会责任意识,关注与社会、经济以及文化之间的联系,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重新审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大学在思想与理念上应该走在时代的前列,准确把握自身的社会地位,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这样才能服务和引导社会的发展。在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到高等教育的状况下,需要从多元角度考虑,将大学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积极地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突出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在处理传统职能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上,延续与维持传统的职能,弥补与社会责任要求之间的差距,如同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所述,既防止社会滞后,又不能简单地迎合时尚,要突出主动性与紧迫感[8]。
(一)清晰定位社会责任,完善大学目标体系
大学对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有清晰的定位,各高校在具体社会责任目标的拟定上需要明确。根据博克的观点,应该避免承担其他类型组织能够做得同样好的事,大学要严格区分自己能够做好的事和“不应涉足的事”。大学应该对自身的社会责任边界进行清晰地判断,避免责任限度太宽或者没有达到机构的责任要求。大学应厘清自身与承担有相应职能的其他社会机构之间的关系,不虚位,不越位,集中精力发挥自身职能,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各类大学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在当代和未来社会中的地位和职能,从而为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恰当的指引。同时,大学也要避免在“无限责任”的循环中扩展不必要的责任范围,明确未来努力的方向。大学明确了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后,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延续大学传统职能,培养创新型人才
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是大学的重要职能,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在人才的培养上,首先进行人才的选拔,保障学生入学机会的公平,需要拟定高质量的教学标准,满足学生多方面的要求;其次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进行定位,针对学生的发展特点,选择高质量、创新型的教育内容;最后在具体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在科研发展上,主要是将知识的创新与生产与人才的培养结合在一起,为优秀的人才提供好的环境和必备的物质条件,鼓励学生进行知识的探索与学术的创新。因此,大学应将大学的知识技术有效地应用到现实社会中,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撑,承担大学对于社会发展的职责。
(三)突出公共性特征,引导未来社会发展
大学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不再是被动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做出变革的主体。在社会责任承担上,大学机构需要摆脱经济主义的影响,突出公共性特征,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服务。在社会服务职能与社会责任之间,大学既要服务于社会,又要引导社会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正确的路径。这就需要大学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作为办学的根本方向。大学通过培养人才,同时利用知识体系来引导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学还要通过与社会的联系,帮助改善社会,提供社会进步的思想理念,比如公平、民主、正义等,帮助社会改善生存环境。大学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将承担更多的职责,体现自己公共性特征,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
(四)顺应国际化浪潮,培养国际社会责任
随着经济全球化、多元文化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进步,国际化的浪潮逐步兴起。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促使大学应加强全球意识的养成,增加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建立开放的教育市场。在新形势下,我们需要对大学的责任进行再认识,打破极端民族主义观念的局限,既要承担引导本国发展前进的责任,又要承担国际责任,促进世界的发展。现代大学应该进一步走向世界,实现国际化发展,成为多元文化沟通和融合的中心和桥梁。在人才的培养上,大学应培养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具有全球意识、较高文化品位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创造型人才。大学通过培养具有全球意识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促进国与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
[1]史秋衡,王爱萍.高等教育质量观:从认识论向价值论转变[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2-78.
[2]安·阿伯.象牙塔问题[C].密歇根大学未来世界高等教育国际会议交流论文集,1967.
[3]刘理.由服务社会向引领社会转变——学习型社会大学服务职能的新趋向[J].教育与现代化,2006(3):32-36.
[4]阎光才.大学的社会责任[J].随笔,2001(3):65-68.
[5]Paul L Dressel.Handbook of Academic Evaluation[M].San Francisco:Jossey-Bass Publishers,1976﹒
[6]德里克·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徐小洲,陈军,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32.
[7]周作宇.论高等教育中的经济主义倾向[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14.
[8]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美英德大学研究[M].徐辉,陈晓菲,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5.
(责任编辑吴朝平)
ThoughtontheSocialResponsibilityofModernUniversity
BAI Hua
(InstituteofHigherEducation,FacultyofEducation,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875,China)
The link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ociety is closer than before.Universities are required to take social responsibility besides their own functions.This phenomenon relates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and the universities present economistic orientation because of market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At the same time,different stakeholders participate in the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y have their own interests and opinions.The stakeholders demand the universities to take necessary social responsibility,position clear responsibility goals,cultivate innovative talents,stress public characteristics,take international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erv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better.
higher education; modern 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university
G640
A
1673-8012(2013)03-0024-03
2013-03-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2YJC880029);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青年专项课题(CAA11008)
白华(1985-),男,四川眉山人,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高等教育评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