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获悉,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金刚石锯片反倾销调查案件(以下简称“反倾销案件”)又有新的进展。
2013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告上公布第三次行政复审初裁结果,公司获得了3.99%的分别税率,待第三次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确定后,公司美国子公司将按照终裁确定的税率向美国海关缴纳关税保证金,并对复审期内(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已向美国海关缴纳的关税保证金按照终裁税率进行清算。
在此之前,公司仍执行美国商务部于2013年7月19日确定的反倾销案件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公司适用税率为零),美国海关对美国子公司自公司进口的金刚石圆锯片及部件不征收关税保证金,直至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税率公布。
据悉,2013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选取了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的应诉企业,公司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