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涛,陈晓燕
(西安航空学院 思政部,陕西 西安 710077)
马克思主义是20世纪40年代产生于欧洲的思想流派,经过俄国十月革命传到中国。中国共产党人在比较了众多思想和主义之后,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唯一的指导思想。在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社会变革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实践相结合,在取得政治革命胜利的同时,也使占中国半边天的广大妇女翻身解放,重新获得了广泛的政治权利。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从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开始,不但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而且在20世纪90年代,经过江泽民总书记的系统阐释,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做出了重大的理论突破,系统地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时代内涵,更加强调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妇女解放事业中的重大指导意义。
社会实践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理论创新也永无止境。当前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经济文化不发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很完善以及旧的封建伦理观念的影响等,妇女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1]为此,作为研究理论工作就有义务有责任,进一步阐发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时代内涵,形成切合妇女解放事业发展需要的完整理论体系,用以指导当前的妇女工作,发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应有价值。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确立晚于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在中国的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以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为分水岭,可以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以前,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在中国早期的翻译、介绍阶段。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陈文联指出,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的翻译和介绍开始于1907年,从当时的客观因素分析是俄国1905年革命的影响,主观因素是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1907年在《天义报》《复报》《新世界》等刊物上译载了恩格斯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相关内容。此间的传播工作是不成熟的,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力也非常有限。第二阶段是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这一阶段是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的广泛传播时期。期间,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传播的阵地更加广阔,理论也更加系统,陈文联教授指出,当时的传播主要是通过五四运动的《新青年》、北京的《每日评论》、上海的《晨报》《时事新闻》《少年世界》《妇女评论》《妇女声》等进步刊物来展开的,这些刊物刊载了《列宁对于俄罗斯妇女解放的言论》《列宁的妇女解放论》,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等文章,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妇女理论。因此,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主要是通过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著作、论文和信件体现出来的。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形成后,为无产阶级进行民族民主革命提供了妇女解放的理论武器。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唯一指导思想,以推翻封建军阀专制,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为奋斗目标。将妇女解放事业放在了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议程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妇女解放的决议》,其中包括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
在长期的革命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代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中国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积极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参与革命,发挥了妇女的革命热情和积极性,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政治革命的成功和完成,彻底改变了旧中国广大社会底层妇女受压迫、受剥削、受歧视的悲惨境遇,广大中国妇女在政治参与、经济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地位有了大幅度提升,旧社会的封建伦理枷锁已经打开,为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前提,开辟了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新天地。
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大地上实现了社会制度变革后,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探索,毛泽东同志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带集体的核心,十分重视妇女解放事业,形成了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旧政权、族权、神权和父权是中国妇女解放的四大枷锁,必须打破这些枷锁的禁锢;第二,中国妇女解放只能通过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来实现,无产阶级解放道路就是中国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只有无产阶级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才能解放广大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第三,中国妇女的力量是非常伟大的,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妇女的参与;第四,家庭私人劳动束缚了妇女解放的速度,只有经济独立,才能减少对男子的依赖;第五,提倡妇女参政议政,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在实践中培养一大批有能力的妇女干部。此外,毛泽东还认为中国有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要实现妇女在社会中与男性的真正平等,还要坚持文化斗争,冲破旧思想的牢笼,理论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之间还要走很长的路。以上这些认识为改革开放后妇女理论的创新奠定了基础,江泽民同志在毛泽东关于妇女解放理论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了杰出的贡献。
1990年3月7日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八十周年的讲话中,江泽同志深刻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时代内涵,体现在《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文章中,文章指出:“中国共产党用以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妇女观。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这种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2]据此,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时代内涵主要体现在:第一,妇女被压迫是历史现象,实质是阶级压迫的特殊表现。妇女受压迫的现象是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才产生的,在原始社会早期,特别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旧石器时代,妇女是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不存在解放妇女的问题。所以,恩格斯说:“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也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3]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出现了剩余产品,为私有制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基础,男子渐渐在财富生产和占有上居于主体地位,母系氏族社会最终让位于父系氏族社会,导致了妇女地位的严重下降,正如恩格斯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工具,变成单纯的生孩子工具。”[4]同时也发生了家庭革命,原始的群婚制演变为以男子主导的“一夫一妻制”,恩格斯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但同时它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压抑而实现的。”[5]这就说明了妇女在历史上受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在家庭中的特殊表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妇女受压迫的原因有了深度的理解,当前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基本摆脱了私有制对广大劳动妇女的束缚,但是广大妇女,尤其是农村里以私人劳动(家务劳动)为主要行为方式的广大妇女,也包括一部分城市妇女,还在遭受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问题的痛苦,这就要求广大劳动妇女必须参加社会劳动和公共事业,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做到经济独立,从而为自我尊严的获得创造物质前提。只有物质地位是独立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才可能是相对公正和公平的。
第二,江泽民同志指出,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这个观点是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傅立叶的著名思想,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合理内容,作为自己的理论借鉴。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是导致妇女地位下降的根本原因,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使男子成为社会的强势群体,使女性变成男子的附属品。要使男女两性真正拥有普遍的平等必须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最终实现,只有到了生产力极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能彻底摆脱对物的依赖,当然人的解放就会普遍而全面的实现,妇女解放问题也就不再成为问题了。
在当代社会,由于受人们的旧观念影响,甚至封建迷信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加之经济上的不够发达,客观上依旧无法实现妇女同男子在事实上的完全平等,在一些落后地区,在一些观念陈旧的家庭,在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上,对性别的歧视还很严重,还不能充分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
第三,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一个基本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广大妇女之所以受到压迫,是由于妇女的劳动表现为使用价值,而没有体现出价值。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在家庭中广大妇女承担了琐碎且又繁重的家务劳动,生儿育女,艰辛劳苦,终其一生,但是她们的劳动没有变成社会劳动,没有直接换回货币形态的价值,只是为男性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延续提供了使用价值。因此,只有使家务劳动社会化,才能让广大妇女的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才能为妇女解放创造一个先决条件。正如恩格斯指出:“一旦法律上平等之后,就可以充分看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6]“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在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7]“我深信,只有在废除了工资对男女双方的剥削并把私人的家务劳动变成一种公共的行业以后,男女的真正平等才能实现。”[8]所以,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政府要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消除就业上的性别歧视,扩大妇女再就业的比例,尤其是要把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一系列妇女所从事的事务性工作逐渐社会化,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广大妇女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的需要。
第四,江泽民同志强调,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私有制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妇女解放的实现需要消灭私有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私有制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表现。生产力是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范畴,人类的生产包括两大类型,一种是物质生产,一种是人类自身的生产,种群的繁衍。两种类型的生产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历史发展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正是由于妇女在这两种生产中,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作用不同,才导致了妇女地位的演化,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结论。
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恩格斯指出:“正是奴隶制与一夫一妻制的并存,正是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一夫一妻制在一开始就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种性质它到现在还保存着”[9]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恩格斯说:“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只有在被压迫阶级中间,而今天就是无产阶级中间,性爱才可能成为并且确实成为对妇女关系的常规,不管这种关系是否为官方所认可,不过,在这里,古典的一夫一妻制的全部基础也就除去了。”[10]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解放在法律上才取得了平等,男女双方在婚姻问题上有了意愿自由,但仍要考虑功利因素(经济条件),为妇女与男子在家庭婚姻关系的和谐上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进步。对未来的男女婚姻关系恩格斯也做出了展望,在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被彻底消灭了,人与人在经济地位上实现了平等,从而男女之间不平等关系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基础,女性和男性之间的结合只因共同的爱慕,才会成就婚姻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言:“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11]那时就是一个妇女彻底解放的时代。因此,妇女解放从当前社会来看,我们仍受制于经济因素的制约和限制。于是,在都市白领阶层中,出现了近年来非常常见的“剩女现象”,很多适龄女性因为对事业的追求或是因为对感情的极端追求,而错失了组建家庭的最佳年龄,很大程度上是对物质的崇拜或是对物质缺乏的恐慌所导致的社会问题。除此之外,在婚姻关系中,还出现了“二奶”“一夜情”“临时夫妻”“换妻游戏”等丑恶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社会历史原因,归根到底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和人们对物质的过分追求所造成的结果。所以,妇女解放的道路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因任何人的意志转移而改变。
第五,江泽民同志最后指出,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广大妇女在物质生产,社会变革和科学实验等实践中发挥了无法替代的创造性和特殊贡献。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也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12]无产阶级的解放,离不开妇女的广泛参与,列宁也指出:“从一切解放运动的经验来看,革命的成败取决于妇女参加的程度。”[13]在当今社会,妇女在各行各业都做出了和正在做着杰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带头人物,为新时期中国妇女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
马克思主义妇女基本理论从20世纪初期的译介,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的广泛传播,到中共二大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再到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总书记做出的重大理论突破,经历了近百年历史。
到今天,一百多年过去了。此间,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解放事业有了清晰和全面的认识,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在思想理论层面上讲,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有效地抵制了其他各种错误的封建思想的侵蚀,在很大程度上摒弃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妇女观,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做到了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妇女解放实践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现代化。在实践层面上讲,中国共产党人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认为男女平等就是男女作为人的尊严、价值、权利和责任的公平,把妇女权益用法律加以保障,颁布了世界上首部妇女保障的专门法律,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法律上做到了男女平等,开辟了中国妇女解放事业发展的新时代。
总之,妇女解放事业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重要内容,中国有13.4亿人口,其中,妇女占“半边天”,妇女事业的发展对现代化建设,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妇女的解放不仅仅是妇女自身的问题,妇女解放的程度是社会文明的再现,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妇女的解放应该说是整个人类的事业,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妇女解放一定会实现”[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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