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颖
1.会计定位不清,职责不明。按照会计核算中心目前的运行机制看,其会计人员的职责不分明,任务不具体,矛盾突出。如预算单位在转账、提取现金时,凭单位报账员向核算中心主任盖章后任意提取,而支票上的印鉴没有单位负责人、会计、出纳的印章,一但发生贪污、挪用或资产流失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势必相互推诿扯皮,难以明确谁是谁非,责任大小难以界定,无法追究责任主体。
2.强化了核算效果,淡化了监督职能。按核算中心现行管理模式,从凭证录入、会计核算、会计资料装订、存档等方方面面,都是比较规范完整的,故意行为产生错误少见。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与预算单位无直接经济责任利益关系,预算单位在用款前,要向会计核算中心开具用款通知及取款凭证,会计核算中心借此就可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从理论而言,整个核算监督过程无可挑剔,而实际工作中,核算中心不可能全面清楚地掌握单位的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和经费开支情况,它的监督是依靠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来进行事后监督的。与原来的单位会计核算监督相比,不难得出“核算效果加强,监督职能削弱”的结论。
3.会计集中核算难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会计集中核算,实际上只是对预算经费集中。在对县直单位及乡(镇)财务检查中发现,部份单位除了预算经费核算外,单位或以工会名义或以专项资金名义设置账外账,将工会费、福利费、房租费等非税收入纳入该账簿中核算,甚至有将预算内经费转入该账簿中,借以发钱、发物。《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账外设账。账外设账,是滋生“小金库”不正之风的温床,是产生虚假会计资料的根源,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显见账外设账,是一种极为严重的行为,是会计集中核算后带来的新的管理死角,难保核算中心账务真实性和完整性。
4.资产配置不均衡,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脱节
资产配置出现严重的不均衡,好的单位不仅有豪华的办公楼及轿车,而且全部实现办公自动化;但一些小部门,就连好一点办公设备都没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位与单位之间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问题。实行集中核算后,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部集中到了核算中心,其资产、实物等需要反映的经济事项又分散在各单位管理,核算中心无法掌握资产如实物、库存材料等处置信息,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的现象。撤销单位会计机构,取消会计岗位,等于取消了会计工作的基础,给财政的会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管理难度,使核算与资产管理脱节。
1.建立健全高效的健康的财务管理机制
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总负责的财务管理机制,一把手负责宏观调控和监督、总揽财务但不主管财务,正科级及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一律不得亲自主管财务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适时加强督查,对仍然主管财务的单位一把手要限期纠正。同时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有资质出纳人员持证上岗,明确工作职责。会计核算中心要顺应财政改革的权责关系,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应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路子。
一是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收支行为。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尽可能细地摸清单位家底,帮助单位强化自主理财观念,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严格按进度拨付单位经费,将勤俭节约措施落实到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有收费许可的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控制制度,实行监管分离,规范本单位部门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其他部门和单位亦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监管。在此基础上,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和执行财政财务政策法规情况进行务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从严处理。
三是各单位所有资金必须统一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进行核算和管理。严禁单位内部以专款、代管资金等名义设账,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账外设账。对法定账册外设账或有账外收支行为、私设“小金库”转移财政资金的,除全额收缴国库外,还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2.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及备案制度,完善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管。凡单位必须新设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必须由财政部门同意,人行审批。未经同意审批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一经查出,除撤销违规设立的账户外,还须依法从严处理。财政部门和各开户银行之间要加强协作,对各单位的资金流向和现金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检查,对大额资金流动要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和监控机制。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核算,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对购进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按规定设置明细账核算或卡片登记册;及时结转在建工程项目和核销已减少的固定资产。对本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及时办理有关工程竣工手续,将在建工程结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并管理,使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尽快走入正规化、法治化轨道。
[1]杜振宇.现行财务报销制度的问题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7(2).
[2]张家旺.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