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权益

2013-03-27 10:02杨影
祖国 2013年2期
关键词:海监中国海海洋权益

杨影

在海洋权益维护方面,我国在钓鱼岛维权上打出“组合拳”,赢得了“主动权”。

2012年,针对有关国家侵害我南海、东海海域权益的问题,我国展开了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4月以来,我国派出海监、渔政等政府公务船只、飞机对黄岩岛进行持续监管,并为我渔船、渔民提供管理和服务。9月,我国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海监、渔政船只、飞机连续数月来在钓鱼岛海域开展全方位例行维权巡航,实现巡航常态化。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斗争中取得重大成效。

自我国政府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后,海监18次巡航钓鱼岛。中国海监编队自去年9月初起,先后18次进入钓鱼岛海域巡航,并开展钓鱼岛海域海空联合巡航,对在我钓鱼岛领海内非法活动的日方船只和飞机进行取证并实施维权喊话,以实际行动宣誓我国政府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

去年,在海洋权益维护方面,我国在钓鱼岛维权上打出“组合拳”: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71个岛屿的名称。四个月来,中国海监针对日方对钓鱼岛所谓的“国有化”,不间断地在钓鱼岛领海开展海空立体维权巡航执法。海洋局及时公布钓鱼岛地理坐标,命名部分地理实体;与外交部、国新办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播发钓鱼岛海区海洋环境预报,举办钓鱼岛问题座谈会,发布钓鱼岛白皮书、宣传册及地名册,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图件等,初步实现我在钓鱼岛海域的常态化存在。

黄岩岛维权上,我国赢得斗争主动权:菲律宾海军非法登检我在黄岩岛海域正常作业的渔船,海监编队及时赶赴,阻止菲方企图抓扣我渔民的侵权行为,保护了我渔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有力反制越南公布海洋法的侵权行为。越南国会公然通过《越南海洋法》,将我西沙、南沙群岛纳入其主权范围,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作出成立三沙市、公布南海油气区块等重大决策。中国海监加大了南海我管辖海域的维权执法力度,中国海监第十支队、三沙海监支队和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应建立。

2012年岁末,由《祖国》杂志社主办的“海洋权益”高级论坛在京隆重召开,提出了关于解决海洋问题的对策建议,凝聚了爱国力量,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了重大成果。(编者注:本刊于12月下作了深度报道)

对 话

经略海洋 以海强国

——对话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

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有什么战略意义?

刘赐贵: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抉择,建设海洋强国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设海洋强国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紧迫需求。当今世界,随着海洋在沿海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各国以维护和拓展海洋权益、空间为核心的海洋综合实力竞争愈演愈烈。一方面,沿海国家纷纷制定或调整海洋发展战略,加快海上力量建设并采取一系列先发制人的行动,加强对海洋的有效控制和对他国的战略钳制。某些大国凭借其海上优势,对我实施战略围堵。另一方面,全球范围的“蓝色圈地”运动挤压我未来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环北极的一些国家更是纷纷采取实质性动作,宣示其对北极事务的主导权及主权要求。

记者:您对2013年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工作部署有什么看法?

刘赐贵: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决维护海洋权益,同时要加强海洋战略问题、海洋立法问题、海洋管理体制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海上维权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加强深海、极地战略问题研究。同时,要提升管控能力的建设,增强海上维权执法能力,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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