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第三领域”:乡绅阶层之于乡村自治的探讨

2013-03-26 01:44钟兴菊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乡绅

作者简介:钟兴菊(1985-),女,重庆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博士生。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摘要: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迅速推进的今天,

中国乡村逐渐丧失自治的传统和社会基础,以传统“绅权”为基础的乡村自

治的优势已不再显现;但乡村不会因为城市化而消失,以“新乡绅”为代表

的乡村建设的精英能人力求通过发掘传统秩序和文化的路径重建逐渐瓦解的

乡村。为此,中国应立足于乡村自治的历史资源和现实储备,通过不断发挥

基层政权的卷入能力、积极发育“人民”的自治组织和完善乡村精英流动机

制等措施,从包容的政府和圆融的民间中逐步实现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

”。

关键词:乡村自治;乡绅;第三领域

中图分类号:D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3)

01-0068-07

随着现代性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中国也逐渐卷入了这一世界性进程。现代

化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意味着城市和乡村的中心——边缘,支配——被

支配的关系,使乡村处于边缘化的境地,甚至把乡村排除在发展的主流之外

。中国乡村有着悠久的农业历史文明传统,延续着儒家文化下人与自然和谐

以及人与人和睦的观念;同时,在最广阔范围内的众多农民以及在农村社区

中多元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为传统的延续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可能。因此,中

国乡村建设并没有像城市发展那样,因为现代化的影响与传统发生断裂。相

反,历史的痕迹在今天的乡村中随处可见。面对乡村凋敝、原子化和空心化

的事实,乡村建设成为学界的主要关注点。对于具有悠久历史传承以及儒家

文化浸染下的乡村来说,从其自身发掘潜力,重拾“乡绅”传统,探索中国

特色的乡村自治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乡村建设的历史、现状及问题中国乡村治理历史悠久,大概经历三个阶

段:一是延续中国乡村社会两千多年的“绅权”自治;二是晚清到20世纪前

半期兴起的以梁漱溟、晏阳初等为代表的在经济、文化和政治制度等方面开

展的乡村建设运动;三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乡村建设新模

式。从古代乡村建设的内容和特点以及当前社会组织介入的乡村建设的创新

实践可以看出,“建设乡村”并非“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关键是乡村治理

的行动,而乡村治理的核心是为了实现乡村自治。

(一)历史上乡村建设模式的回顾

古人所谓“皇权不下县”,是指传统国家的行政能力主要限于城市,对乡村

社会的统治是依托乡绅阶层为纽带实现间接统治。千百年来在传统乡村社会

流传下来的礼俗治理的核心——以宗族为基础,以乡绅为纽带而形成的保甲

制度,是中国传统乡村自治的基石,促进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相对稳定、政治

相对清明以及经济平稳发展。乡绅负责教化民众、承担赋税、维持治安和平

衡乡村社会结构等任务。同时,他们还自然担负起县级以下乡村社会的公益

事务,如治水、赈灾或治安等,尤其是在自然灾荒与社会动荡加剧的王朝衰

败时期,地方政府与乡绅们共同承担公共活动的需要随之增加。

晚清到20世纪前半期,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受世界政治经

济格局影响,中国乡村经济日趋衰败;另一方面国家政权力量开始企图深入

并加强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控制。费孝通于20世纪40年代注意到晚清以来中国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政治双轨制的打破,导致基层行政效率的低下和地方社

会结构的紊乱[1](pp.337342)。为了改变中国当时四分五裂的状况和实现

中华民族的复兴,许多能人志士致力于在政治行政、经济及文化等不同领域

实践乡村建设:以毛泽东为代表在政治行政领域开展的以农民为主体的政治

制度革命,以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问题为核心,依靠群众路线,采取阶

级斗争的方式取得了新中国的胜利;以经济复兴与发展为基础的乡村建设模

式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就,如卢作孚在重庆北碚建立“花园城市”的乡村试

验,费孝通倡导江村走上一条以草根工业的工农结合的现代农村道路等;而

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建设力求发掘村民自治意识、提升村民文化水平

等方面,但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效果不是很理想。当然,在

不同历史背景下乡村建设模式与特定的社会结构、文化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

,不能一概而论。

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大力发展经济为中心的主题下,中国对乡村建设的政策

更加灵活,乡村治理的自主性远比先前要大。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

加快,当前农村面临一系列问题:传统文化“沙漠化”、农民原子化,农村

空心化以及农业“伪现代化”等。与改革开放前从宏观角度赋予乡村建设政

治、文化和经济意义的角度不同,面对当前“三农”问题的严峻挑战,中国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建设乡村,因

而赋予其更多微观具体领域的意义。目前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推进的乡村建设

模式按地域划分,可以分为以梁漱溟乡建中心为代表的“北派”和以晏阳初

乡村建设传统为代表的“南派”,二者都强调乡村文化建设。正如梁漱溟认

为“转变出”新文化的途径就是教育,而且“民众教育或社会教育,即乡村

建设”[2](p.249)。

(二)当前乡村建设模式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各方力量都以不同的方式积极投入到乡村

建设的队伍中。这里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乡村建设模式为重点展开讨论。

模式一:“伪乡村建设”模式。该模式主要特点是外来的社会组织或者企业

在农村租种大片土地进行生态农业种植,通过租金使当地农民与土地分离,

同时将租种的土地交由外来市民耕种,或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雇佣当地

农民种植生态农产品等。该乡村建设模式是以牺牲当地农民原有生产生活方

式的一种掠夺性乡村建设,是一种借用农民土地而为外地人谋利的“伪乡村

建设”。如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以“世界长寿之乡”养老基地建设为名的乡村

建设,其主要由公司租用当地农民土地建立养老设施,引进先进技术种植高

端水稻,是专门为特殊人群提供服务的一种外地人的长寿模式。

模式二:扶贫模式。这是当前乡村建设中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这类组织本

着“为村民谋利益”的目的做好事。在进行扶贫活动中,组织者忽略当地的

农业技术是否生态,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形式等背景,直接为当地提供现金

和物质捐赠以及开展一系列的农业技术培训等,结果收效不大,不具有可持

续性。当前许多扶贫基金会都采用这种模式实现其乡村建设的宗旨。

模式三:项目模式。该模式也是当前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乡村建设的主要方式

之一。不同社会组织根据项目的宗旨和目的在实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有不同

的侧重点。有的仅仅是为了完成项目而开展一系列“授鱼”的活动;有的是

为了给乡村提供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但也有的组织落地乡村,关注乡村,

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建立城乡互助合作平台开拓市场,协调政府关系,将项

目与乡村发展融为一体,实现农民、组织与当地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主客体

统一与和谐共生。

模式四:附着内生性模式。该模式比较特殊,它主要依靠一个外来的具有蒂

特斯玛领袖气质的个人为核心,不强调在当地建立乡村建设的社会组织和村

民自治组织,完全依靠农村当地已有的村支两委班子和社区精英,推动“社

区支持农业”。同时依靠领袖魅力和丰富的社会资源连接城乡,开展城乡互

助的公平贸易。如中国农业大学何慧丽教授在兰考县南马庄村挂职期间力推

的乡村建设模式。主要依靠当地有能力的“村支两委”队伍,组织农民安全

生产,凭借其个人丰富的社会资源网络打通城市和乡村,为农民建立公平贸

易平台。

模式五:社工驻村模式。即建立农村社会工作队伍进驻乡村,发育村民自治

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实践。如有机农业种植、关爱留守儿童、乡村旅游规划、

生态养殖技术培训等。试图探索一条对接外来社工和本土社工优势的路径,

建立农村社会工作的孵化基地,实现乡村自治。如北京地球村在巫溪实践的

“乐和家园”,以“乐和”为理念,强调乡村建设与治理结合是生态文明建

设落地农村的关键,通过培养本土社工和组织专业的空降社工驻到乡村农户

家里,将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农村的生计、环保等方面的治理。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比较有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如藏族地区的契约式建

设,这是以契约为主的一种保护区的乡村建设模式。因为藏族独特的宗教信

仰有利于通过契约的方式让当地农民在保护农区的同时又能以耕种为生。还

有金融植入式的乡村建设模式。该模式主要以李昌平为代表,倡导建立乡村

基金,随着基金的发展而逐渐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协会,为开展乡村建设各类

活动提供资金保障。然而当前许多立志贡献乡村建设的社会组织因为各种原

因难以可持续。如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的一些生态协会组织由于资金和管理等

各种原因而失败。

(三)当前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回顾和当前模式的分析发现,无论是从宏观整体的经

济、文化和政治层面开展乡村建设,还是从微观出发的社会组织介入乡村各

领域的发展来看,乡村建设成功的共同点在于:重视乡村民主自治。不同历

史背景下,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的不同而导致实现乡村自治的途径各

异。建设乡村并非乡村建设,乡村建设的关键是自治,而实现自治有两个基

础:一是重视传统文化的礼治秩序,二是充分发掘乡村中精英阶层贡献乡村

。从乡村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状分析,当前中国乡村建设面临以下几方面的

困境:

西方思潮的涌入与传统文化的崩溃。在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靠礼俗把天生具

有动物本能的分散个体整合为一个有秩序、各归其位的社会,有利于农村社

会有序发展。源远流长的乡村礼俗治理来自于人们日常共同生活,基于血缘

、地缘而产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乡村自治的最初萌芽。当前中国深受西

方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影响,市场经济向农村扩散,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

城市消费观念和理性主义侵蚀农村传统文化使乡民原子化而失去凝聚力。在

缺乏文化精英的农村,本来靠珍爱土地“靠田吃饭”的农民最本能的价值观

已经渐行渐远。礼俗传统与熟人社会消失使乡村逐渐衰败,自20世纪二三十

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中的有志之士已经意识到要从中国文化本身寻求现代化

的力量。作为文化保守主义的梁漱溟认为中国问题在于文化失调,强调通过

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和创造新文化、新礼俗来救济乡村;而具有浓厚西方文化

背景的晏阳初选择以农村为工作对象重视文艺教育培养知识力;费孝通看到

了“礼”的温情和野蛮的两面,提倡建立新礼俗社会,强调中国传统文化在

乡村建设中要适应时代和世界潮流,走向现代而非回归传统。

第二,政府、民间精英和社会组织分离。在古代,乡绅阶层是乡村中的精英

阶层,他们近似于官又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在皇权与乡民之间起

着纽带连接作用,乡绅以此特殊的双重身份使乡村自治传统得以延续。晚清

到改革开放前期,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原有中央集权与地力自治政治双轨制

被打破,国家行政权力不得不通过各种方式全面下移到乡一级,走上了一条

社会“国家化”道路,既加大了财政支出,又影响了乡村精英参与社会管理

的积极性,同时城乡人才流通机制的僵化导致乡村精英只出不进,使乡村精

英更加远离乡村和基层政权。梁漱溟九年的乡村建设最终结果是“乡村运动

而乡村不动”的关键点也在于:没有处理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他坚决不同

意以制度革命的方式实现乡土重建和复兴,认为乡村建设是一种自救,需要

依靠知识精英走上一条文化改良的道路,而非依靠政府官僚[2]。艾恺认为:

“梁希望通过村学乡校来根除农民苦难的根源:官僚主义统治,而代之以与

农民发生联系的政府”[3](p.256)。梁的这种“不合时宜”的见解和特立独

行的风格也受到毛泽东的批评[4](pp.107115)。当前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

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在于,没有真正认识到乡村社会是一个集乡民、政府和组

织三者为整体的自我运作系统,乡建的成功在于发挥三者的优势,相互促进

第三,“运动式”的乡村建设。当前建设乡村的景象随处可见,新农村建设

风貌改造——“白墙青瓦小楼”、“新民居”,大拆大建的厂房、“村村通

”的道路硬化……在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宏观政策引导下,加大对农村基础设

施的投入,使贫穷、落后、闭塞、交通不便的农村面貌有所改善。但建设乡

村非乡村建设。梁漱溟认为,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是意在为整个社会

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救济乡村只是乡村建设的“第一层意义”,

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创造新文化[5](p.161)。在盲目推进建设乡村过程中

,许多问题值得反思:人民群众是乡村社会的主人,但为什么大多数人对自

己家的事情不积极、不主动?惠民政策越多,群众就越满意吗?如何恢复原

子化个人的农村社会的“公心”与“公德”?……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在于,

当前乡村建设是一种一元化行政指令下的建设乡村模式,而不是以发掘村民

自治意识,发育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促进社区精英、村民自治组织、社会

组织以及政府多元互动的乡村建设道路。

第四,乡村治理与环境保护的分离。随着现代化不断推进,中国走上一条西

方工业化发展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城市环境为繁荣发展付出了沉

重的代价。为了可持续发展,将污染严重的企业迁向广大的农村。为了增加

收入,某些缺乏环境意识的地方政府和当地乡民,对污染企业既欢迎又支持

,使农村环境逐渐恶化。当前很多社会组织关注乡村文化教育、农业科技改

良和推广、卫生保健、组织合作社等内容,但忽略乡村环境保护和环境意识

的发掘,没有意识到现在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超出了农村自然环境的承

载力。乡村环境是乡村建设的前提,发展生态农业是农村生存的根本,但现

有普遍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生产导致农业走向“农药+化肥”的“伪现代农业

”[6]。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乡村,如何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

面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另外互惠共生、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秩序消失

,使农村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二、乡村自治的历史依据与现实基础当前乡村建设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真

正实现乡村自治。中国古代不存在城市自治,但农村由于“天高皇帝远”等

原因存在着一定形态的乡村自治。古人说的“皇权不下县”并非指广大乡村

社会游离于皇权之外,而是说正式的国家政权组织到县一级就成为末梢,乡

村社会是以礼治为内核的乡村自治的延伸。为此,对“绅权”自治传统进行

探析,对当前乡村自治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一)乡绅阶层及其现有的研究

乡绅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应该以多维、复杂的视角来看待其历史作用而非

简单化和消极化。在本文中更多的是从乡绅的积极意涵进行分析。乡绅体现

了一种古代传统特色的民主因素,是儒学道德与国家政令实践的结合。历史

上的乡绅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

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

的人物构成。乡绅与“士大夫”一样具有“师”与“官”的双重角色,集道

德主义和实践主义于一身。乡绅作为连接国家和乡民的纽带,一方面受制于

国家的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又与当地的乡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乡绅的权威来自于乡民的认可,因而他们可以动员和聚集大量民间资源,

在横亘着不可逾越的等级鸿沟的官民之间发挥沟通作用。正因为乡绅在乡村

中特殊的角色和作用,其在现代化与传统文化断裂发展的今天,仍对我国农

村自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国历史上乡绅阶层在皇权不易支配到的乡村社会担负起教化民众、承担赋

税、维持治安和平衡乡村社会结构的责任,是地方行政资源和力量的补充。

一些学者研究表明,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渗透不断加强,但始终无法直接控

制底层乡村,必须通过乡绅阶层的中介作用才能实现间接控制,村民完全处

于国家间接统治与乡绅直接统治的状态下。如秦晖在《传统十论——本土社

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中高度概括了“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

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场景及其客观价值[6](p.3)。王先明则

认为,“传统中国的治理结构,上层是中央政府,下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

,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7](p.123)。萧公权在《中国农村:十九

世纪帝国政权对人民的控制》一书中主张士绅是乡村组织的基石,基层社会

的结构变迁主要出自国家和士绅之间的权力转移[8]。杨海坤和曹寻真在《中

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根源、现实问题与前景展望》一文中认为,乡村社会里存

在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士绅阶层和宗族势力,以二者为基础的保甲制度,是维

系中国乡村自治的三大基石[9]。从已有的研究发现:乡绅治理是国家公权力

与乡村私权力之间的“第三权力”,其有利于形成乡村自治,使村民完全处

于国家间接统治和乡绅直接统治状态下,有利于避免国家缺位而导致混乱。

在乡村自治方面,大部分学者如张静、秦晖、于建嵘、贺雪峰等,倾向于通

过实证调查分析乡村民主因素的大小有无,考察乡村自治对于当前政治体制

以及对农村现代化的影响。对于由来已久的农村社会现实困境和政治危机的

探求尚不深入,也即村民自治研究因缺乏历史感而浮于表面促使人们重新回

到乡绅阶层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乡村自治实为当前国家对这种困境和危机

的拯救。为了转换分析视角,突破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预设,黄宗智从下

层民众的角度和立场来重新审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

社会变迁》中,他改变了以往学者对清代中国社会的国家——士绅的二元政

治结构的思维,把自然村视作只包含村民的一个闭塞而又有内生政治结构的

单位,但乡村权力是一个牵涉国家、士绅和乡村三方面关系的三角结构。值

得重视的是黄氏提出的“第三领域”概念,对于调和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

乡绅治理具有一定的解释力[10](pp.421443)。对生活在基层的大多数人来

说,与国家接触主要发生在“第三领域”,乡绅是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的治

水、赈灾或治安等地方公益事务的“第三领域”的主体,体现了国家与社会

在乡村治理中的同构和抱合相互作用关系。

(二)乡绅阶层变迁下的“第三领域”

在中国历史上乡绅阶层具有古典式民主角色并经历了漫长的演变,从最初游

刃有余地游走于国家和社会之间,身兼乡村社会保护者和国家权力支撑者的

双重角色到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双重反对而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而在当今的

新农村建设时期,被誉为中国乡村自治未来脊梁的——“新乡绅”再次登上

历史舞台。作为中西方交融语境下的概念,“第三领域”对当前中国实现乡

村自治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乡绅阶层是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的关键

主体,具有连接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的中介和桥梁的作用,打破了西方经验

预设下国家与社会二元观念。

晚清、民国以及当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始终存在着“第三领域”。首先,晚

清及20世纪上半期是“第三领域”的转折点,以前“第三领域”是公共职能

在王朝衰败时期固有的周期性扩展的内容,晚清以来打破了中国中央集权与

地方自治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统治,导致基层行政效率的低下和地方社会结构

的紊乱。其次,在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末,社会整合程度提高,国家政权

建设开始设立常规官职从事专属“第三领域”的多种公共活动,从半正式的

负责公共工程的“局”到“自治”组织,形成了地方化的“第三领域”。第

三,当代中国“第三领域”是逐渐国家化和制度化过程。在20世纪50年代国

家将行政权力下移至村一级,传统乡绅阶层由于失去社会和文化基础而退出

历史。现有的“第三领域”逐步“国家化”和制度化;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

,“第三领域”继续“国家化”,国家科层机构进入公社(镇乡)一级,通

过党组织扩大到大队(行政村)一级,该时期的第三领域具有需要国家与村

庄同时卷入的特点。第四,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第三领域”又走向社

会化与“去国家化”。如异地任职的国家干部与乡里熟人社会中社区干部之

间的交互作用,这是一种既非纯粹国家的又非纯粹社会的,而是双方在居间

的“第三领域”里生发出的结果。从以上发展阶段可以看出,“第三领域”

是一个不断从制度化、国家化到社会化和去国家化的发展过程,为乡村自治

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的现实基础

“第三领域”是社会国家化与国家社会化之间博弈的产物,与哈贝马斯将“

公共领域”明确定位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充满张力的区域”相似,在居间性

区域中,国家与社会相互作用形成不同的“公共领域”[12](pp.421443),

二者都强调在国家与社会既张力又合作关系中漫化出的区域。

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乡村建设面临严峻的挑战:生存还是消失,衰败或是

复兴,遗弃抑或重建……。对此,中国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凝聚和吸

引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探索国家、市场与社会等各类主体

在推进乡村建设中良性互动的公共空间,实现乡村建设在横向与纵向秩序机

制有机衔接,推动公众参与并形成有效的社会协商,激发社会内在活力,实

现有效的社会整合[11]。当前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具有两方面的现实

基础:一方面是乡村自治的精英和能人基础。当前乡村建设具有多元化的主

体。包括社会组织、社区能人精英、大学生村官、外来与本土社会工作者、

企业责任代表、新型知识分子以及落叶归根的退休党政官员,等等,他们被

誉为新时代乡村自治的“新乡绅”,是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的核心力

量。另一方面是乡村自治的传统文化遗产。乡村具有传统文化的天然优势,

有利于乡民回归乡土本原,增强认同感、归属感与凝聚力,充分挖掘传统秩

序与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内容。这也是中国在现代化进

程中振兴农村的生长点。

三、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的路径与局限乡村自治是乡村建设的核心,

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与现实基础——古有乡绅,今之“新乡绅”。发掘乡村

传统秩序与文化重建乡村,实现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但其在发展中仍面临困境。

(一)乡村自治走向“第三领域”的路径

乡村的大多数村民与国家的关系主要发生在“第三领域”,这为实现乡村自

治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社会面

临逐渐瓦解的困境,如何借鉴乡村自治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实现现代乡村

自治走向“第三领域”?这里将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探讨:

首先,发挥基层政权的卷入能力,是实现乡村自治基础。传统社会中的乡绅

阶层沟通公与私领域,当前乡村中基层政权连接正式权力的科层社区和非正

式权力的自然社区①,使科层组织与自然社区中扁平组织对接沟通,形成“

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实现真正的“人民自治”。群众在“

自然社区”中组织起来,基层政权就会变成有组织的人民与“基层政府”的

桥梁。这里的基层政权正是国家与社会相互作用,共同参与而形成的“第三

领域”。在当前乡村建设实践中,国家管理社区越来越制度化、程序化、规

范化,社区组织的科层化、趋利化明显,行政社区组织成为科层系统的“最

底层”,不再是基于“自然社区”的扁平组织,行政化社区与自然社区力量

不平衡,由此导致行政化的社区组织与群众组织发生断裂。因此要不断强调

基层政权代表私权利和公权力的衔接作用,同时需要国家与乡村共同卷入,

推进乡村自治。

其次,积极发育“人民”的自治组织,提高乡村精英的积极性。在中国古代

,乡村中的精英阶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获得乡民的认可,具有一定的

权威。当前在工业化背景下的乡村精英成为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土是

对象化的土,乡民是飘着的原子化个人,使乡村的文化“沙漠化”,农村“

空心化”。温铁军认为,农村之所以松散、脆弱主要是因为农民缺少组织,

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应对市场风险和外在强力。因此,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是通过在农村创办发展合作社等农民组织培育农民的组织能力[13]。乡村走

向自治必须要发育村民自治组织,吸纳乡村中的精英与能人,不断强化“自

然社区”组织的建立,这是人民民主真正的、根本的载体。没有人民的“自

然社区”组织,就没有“人民”自治,没有“人民的尊严”,没有“人民的

权力”,也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当乡村形成真正的自治组织后,有利

于培养和提升乡村承接外来资源的能力主体,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

我发展的模式。

再次,发掘乡村传统文化和秩序,“不破不立”与“不立不破”并行。中国

乡村自治的传统根源于乡村,延续中国两千多年的乡绅自治最为典型。在现

代化进程中,必须重回乡村,以乡村的传统文化和秩序重建乡村。随着西方

现代思潮的影响,以梁漱溟为代表的文化改良的乡村建设运动,强调以中国

的态度,走西方的路,复兴中国文化,从传统文化中寻找乡村自治的答案;

而受“3C”理念[14](即孔夫子(Confucius)、基督(Christ)和苦力

(Coolies))影响一生的晏阳初以西方民本政治观为中心的乡村建设运动,强

调利用现代政治观实现“民族再造”的路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

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也就是不破除旧的,就不能建立新的

,反之,不立不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也即新的不立起来,就不能破坏

原有的旧东西。前者强调破的重要,后者强调立的重要,二者同时成立。在

西方解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影响下,乡村建设“北派”的代表温铁军是一个

典型的解构主义者,试图打破当前乡村建设中所有被西化的思想和实践,重

新回归到传统文化中寻找答案。有学者称当前是一个丧时代、殇时代或熵时

代,而中国改革创新的方向——生态文明建设,这是立在以农村为基础,落

地到本原的一个命题,试图从天人合一、敬天惜物等乡村传统文化中寻找答

案。

复次,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精英能人城乡间的流动。在中国古代,退休

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有文化之人为官后返乡都是乡绅的重

要来源,这样在城乡之间形成了人才自然的流动。当前,中国城乡二元分割

导致人才流动机制僵化——只进不出,农村知识精英队伍丧失。为了缓解严

重的城乡二元分离的状态,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者、科学型人才、新型知识分子、企业社会责任人士等走向农村。

许多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队伍合作,依托政府,组织乡民开展乡村建设运

动。为了实现乡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培养本土社会工作者参与并成

为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需要外来专业社会工作者不断注入新鲜的

血液,为其提供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孵化社工农业技术培训师,传授农民各

种农业技术。不断发挥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本土优势和专业技能,为建立农村

社会工作者的孵化基地奠定基础,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扎根并贡献乡村

建设。本土社会工作者更多地来源于当地的“限域”②青年,这为解决当地

留乡待业青年就业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同时在返乡大学生村官的优

惠政策支持下,许多优秀大学生回到乡村成为乡村建设中“新乡绅”的代表

,有力推动精英能人在城乡之间的流动。

最后,包容的政府与圆融的民间,其间是“第三领域”。自古以来,中国社

会政治变迁是国家与社会在“第三领域”中的关系作用的结果,从未实现针

对国家对社会自主性的追求,再一次证明从西方经验中抽象的理想构造在中

国的实践中是一种悖论[12](pp.421443)。中国古代的乡绅阶层是一个以师

的角色体现道德主义和以官的角色体现实用主义的集合,其双重角色在具体

的行动中形成一种抱合。在“士绅”自治传统逐渐消失的当代乡村,国家行

政权力与社会关系逐渐从社会国家化走向国家社会化,虽然政府的政策更加

包容,但国家仍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领域具有影响力。所以必须以圆融的态

度接受吸纳更多的社会主体介入民间,培养一批新型知识分子,科学型人才

,NGO的精英领袖,乡村能人、大学生村官、退休党政干部等,使他们更善于

与国家打交道,集道德主义和实用主义于一身而承担国家社会责任,这是“

第三领域”发展的方向。

(二)可能的局限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乡村建设和治理是生

态文明建设在农村落地实践的应有之义。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

组织建设是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社会治理关键在于基层治

理,以社会组织介入乡村实现村民自治的乡村建设模式较为普遍,不断扩大

了乡村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的发展空间。

在全球化背景下,非政府的公益组织蓬勃发展,与科层化、法制化政府相比

,在理念、技术和方法上具有更多的优势。但对具有外国政府背景,可能会

给中国制造社会混乱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必须保持警惕。世界政治正在发生重

大变迁,从传统政党政治的世界转向非政府公益组织的世界。当今的“公益

组织世界”并非遍布敌人,而是遍布我们能够合作的对象。正如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所及的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合作的领域有更多的可能性。当前大

部分活跃在农村的社会组织对乡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如通过联席会等方

式,使政府、村干部、乡村能人精英以及社会组织和村民之间有效沟通,共

同合作,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在乡村自治中,非国家与非社会的“第三领域

”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抱合而非背离的充分体现。为此,在破解“三农”难

题中,对于社会组织应该保持谨慎的态度:热情团结支持乡村建设的非政府

组织;孤立、排斥敌视和不良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促进我国的乡村自治早日

走向“第三领域”。

注释:

①“自然社区”,主要是指与科层社区相对应的扁平化的社区。以熟人文化

为基础,社区内居民是居住相邻关系,利益相关,道德上互助互惠,规模小

。在扁平社区中每个人都可以义务主持公道,社区中的群众是真正的人民。

这是一种比较理想型的社区。

②“限域”青年,没有官方的解释,这里仅参考北京地球村主要负责人廖晓

义女士在巫溪“乐和家园”实践中所使用该词的内涵。一层含义是指,从字

面上讲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限制在当地的一群低收入、或者无正式工作收入

的年轻人。另一层含义是指,一部分留在乡村而无正式职业的一群年轻人。

一方面由于早婚早育,很早就担负起照顾子女等家庭负担,另一方面在知识

基础上,大多是高中及以下学历,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弱,并且在组织动员以

及与农民互动中缺乏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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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责任编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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