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中的问题

2013-03-23 11:27
关键词:网络文学影视文学

周 平

(江汉大学 人文学院,武汉 430056)

互联网无所不在的今天,网络已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主要平台,而作为网络与文学联姻的宠儿,网络文学一方面体现了网络大众的价值观和其艺术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也常常是网络大众欲望的文字表达和心理压力的宣泄途径,网络文学成为网络媒介时代大众文化的重要聚集地,其所受到的关注与影响力也越来越大。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2年7月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 亿,网络文学用户达 1.9 亿。[1]与此同时,主流文学领域也逐渐提升了对网络文学的认同程度,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等传统文学的权威奖项都将网络文学作品纳入评选范围。

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其实也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早在十多年前,互联网刚刚进入平常百姓家,蔡智恒的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先在网上连载红火,接着被出版商看中成为畅销书,紧接着就被改编成电影、舞台剧、电视剧等多个版本,有力地加强了原作的风靡程度。近几年,随着相关管理规定的宽松,网络文学改编剧被频频搬上荧幕。不少剧目甚至吸引了高额的投资、强大的制作班底和一线明星的加盟,乃至在央视八套这样的国家主流媒体平台播出,有的还获得了电影、电视的多个奖项,得到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应的双丰收。如《和空姐在一起的日子》(改编自《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姚晨领衔)在央视播出;电视剧《泡沫之夏》(由明晓溪的同名网络小说改编),因反响强烈已拍摄续集;而由超高人气网络作家匪我思存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佳期如梦》《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山暮雪》等都被重金买走播映权;电视剧《步步惊心》(改编自桐华同名小说)在湖南卫视热播期间,位列收视率第一;2011年《甄嬛传》(根据《后宫甄嬛传》改编,郑晓龙导演,孙俪、陈建斌等主演)引起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和强烈的反响,获得由专家和观众共同评选的“搜狐视频电视剧盛典”五项大奖,孙俪因出演此片收获了自己演艺路上的第一个“视后”……与此同时,由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山楂树之恋》(改编自海外华语人气网络小说),2010年9月上映后一直稳居票房排行榜前列;2012年,赵薇担任导演的首部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据辛夷坞同名网络小说改编),还未上映就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种种迹象都已表明,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热潮已经来临,网络文学改编剧亦迈入大众视野之中。

一、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现实条件

网络文学之所以能在当下掀起影视改编的热潮,是以一定的现实基础和条件为支撑的。现代影视剧,从大众文化的视角来看,它们是大众文化产品的一种,强调的是现代大众与现代影视之间的紧密联系。因此,现代影视亦具有大众文化的特征,即媒介性、商品性、流行性、类型性、娱乐性等。而网络文学,也正是网络上“人人皆写手”的全民狂欢中的一脉。在大众文化语境下,网络文学与现代影视二者具有天然的一致性。

1.网络文学的宽泛资源改善了影视行业的“剧本荒”难题

好的剧本和创意,是一部电影成功的灵魂,像好莱坞很多优秀影片都是根据畅销小说改编的。而在我国影视产业链中,“内容”一直是制约产业发展的薄弱点,“内容”的空洞苍白也成为中国电影被观众批评的主要方面之一。而网络文学所拥有的数量庞大、题材广泛的素材库,在其中去芜存菁挑选出的优质文本改变了影视业的“剧本荒”难题,改善了影视剧原创力不足、选材重复、情节老套的问题,是对优质剧本内容挖掘、发现、推广的重要来源。正如中影集团的一位业内人士所言,“正是由于内容的缺乏,因此许多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恰好能对中国的电影电视剧市场形成有利的补充”[2]。

2.网络文学的高人气保证了改编影视剧的票房/收视率

在影视圈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收视率/票房是万恶之源”。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其重要性。对于影视机构来说,票房/收视率是决定一部影视作品命运的首要因素。而知名网络作家所拥有的良好口碑和巨大的读者群的超人气,则成为了票房/收视率的安全保证。目前不少实例也证明了这点。如根据网络人气小说《佳期如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虽然遭受如潮恶评,但在“世界杯”和《非诚勿扰》等热门电视节目的夹击之下仍然取得了高收视率,央视索福瑞媒介调查公司数据显示,该剧周末三天的平均收视份额高达4.16%,成功抢占8000万观众。[3]

3.文学网站平台的资本运营促进了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产业化进程

应该说,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历程无时无刻不体现着资本的力量。在资本的运营操作下,网络文学与影视的联姻出现产业化特征。2004年,盛大收购起点中文网;2007年,盛大宣布对起点中文网增资1个亿;2008年,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成立……在此过程中,盛大文学起点中文网将众多优秀作品成功改编成影视剧、话剧、网络游戏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还荣获出版业“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最佳文学网站”等称号。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曾表示:“我是一个十足的影迷,对国产电影充满期待。但国产电影长期以来在产业链的分工上很不明确,既编又导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的目标就是在这个产业链源头上打造‘全球华语小说梦工厂’,依靠数十万网络作者构筑的庞大的想象力王国,推动国产电影产业链生态更加健康。”[4]此外,国内影视业所拥有的庞大市场,还吸引了完美时空、金山等众多实力企业的参与。各方竞争之下,主要华语原创文学网站都走上了从网络文学创作到网游再到影视制作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彼此互相关联、协调合作、互利互惠。

二、当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网络文学的媒介特性也决定了它的品质:追求感官刺激,雷同跟风,追求快更新和高点击率,缺乏精雕细琢……大众喧哗的景观,是对当前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恰当描述。事实上,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道路走得并不顺利。随着改编剧的热播,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诸多困难与问题也一一浮出水面。

问题之一:改编难,对接难

一部网络文学能否改编成功,往往取决于改编后的影视作品能否在现有体制的规范内,在剧情内容和艺术形式上打动观众,获得认可。然而,对于网络文学来说,要将网络文学在内容和形式的新颖独特之处转换为影视作品的卖点,受到多方面条件的制约,而在缺乏相应制度的情况下,这些制约条件就成为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难题。

(1)玄幻、盗墓等类型网络文学涉及敏感题材,立项难度大,文学作品的天马行空制约了改编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于穿越剧与现代都市剧的市场火热,玄幻、盗墓等题材的改编剧一直是不温不火,时有耳闻却难见片影。而对此类题材进行改编的最大限制,就是题材中涉及过多敏感内容,难以获得立项。此外,网络文学的想象力对影像呈现的技术要求高,且难度大。毫无限制的想象力,是网络文学的一大特点,然而,现有的人才、技术、资金等条件制约了影片的拍摄,无法顺利呈现文学作品的视听形象和宏大场面。

(2)点击率高的网络文学以长篇为主,情节拖沓,改编难度大。对有意购买网络文学的影视投资机构而言,按点击率排行榜来选择对象是它们的普遍做法。登录当下的主流网络原创文学网站,不难发现,点击率高的作品大多是一些长篇网络小说,这些作品动辄连载数年,多达数百万字,情节展开缓慢,增加了其影视剧本改编的难度。以曾传出改编风声的《星辰变》为例,网络总点击数达到4500多万次,总字数达285万,完结时章节数770余章,这样的篇幅,究竟如何挑选原著中的精华转化为视听形象,成为一大改编难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作家网副主编马则认为,网络小说影视化改编的质量高低其实是取决于编剧和导演的表现能力的。

(3)网络文学的读者群对原著角色期望高,众口难调,选角难度大。从影视剧的制作过程来看,选角是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要过的重要一关,而网络文学的超高人气,此时却成为一种阻碍,庞大的读者群对原著角色的期望值提高了角色选取的难度。网络热门小说《泡沫之夏》改编成的同名电视剧,汇集了大S、黄晓明、何润东等诸多大牌明星,仍遭遇网友吐槽,被戏称为“中年偶像剧”。《山楂树之恋》《佳期如梦》等影视剧也遭遇同样问题。不被忠诚的网友认可,也就意味着观众群流失的可能性。

问题之二:网络文学娱乐化的价值取向导致“文学性”缺失,影视化之路难以走远

网络文学在诞生之初就深受商业化的影响,其文学性有着天然的不足。在商业化驱使下,网络文学中泛滥着大量低级趣味、无聊低俗的小说,宣扬着暴力、血腥、色情、背叛等。哪怕在被追捧的热门小说中也不乏这样的扭曲之作,或在华丽外衣下包裹着低俗浅薄的价值观。产量丰厚的网络写手唐家三少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曾坦言:“像我们现在写的玄幻小说……不存在任何文学性,没有任何文学价值。只是让大家在一天工作之后,看一下放松自己。我只是要娱乐大家。我很清楚自己的定位。”[5]类似这样的观点在网络写手中是很有代表性的。

由此,文学性的缺失成为网络文学的整体现实。创作者的低门槛,创作的快节奏,使得网络文学作品质量难以保证,题材雷同、情节拖沓、文字累赘、某些作品品位较低等问题较为突出,难以满足用户的阅读需要。据统计,2012年,尽管中国网民数量仍然持续增长,但是网络文学用户规模开始出现下降,较之2010年减少了8.6个百分点,其根本原因正在于“网络文学作品质量整体较低”[1]。对于现代影视剧,文学性也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文学性为影视创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从故事到叙事,从心理描写到细节,从抒情到意境,文学的各种要素都能借鉴到影视创作之中;另一方面,文学性对提升影视作品的思想底蕴和人文内涵提供了最直接的帮助。

文学性的缺位,与文学对现代影视的不可或缺充满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为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长期发展埋下了隐患。随着资本的介入,还有影视市场商业利益“伸出的橄榄枝”,网络文学善变的一面亦随之浮现。各种穿越文、后宫文、言情剧铺天盖地,题材上把类型化和雷同化作为取向,情节上把娱乐和煽情作为标准,导致影像中的世界与真实世界没有太大关系。除了赚得观众廉价的泪水,暂时性地逃避现实,并沉迷上瘾外,很难说能带给人多少审美的享受和人生的思索,也很难成为永远的制胜法宝。

问题之三:多方竞争下的混乱市场,网络文学影视改编遭遇现实瓶颈

虽然当下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出现产业化特征,但产业及产业机制并不成熟。在多方角逐的市场环境下,市场的混乱传导至正在成形的产业链的每一环节,为网络文学的影视化改编带来了重重困难。

一方面,国内网络文学市场硝烟四起,竞争激烈。网游起家的盛大目前已成为国内华语网络文学市场的巨头,几年间逐次收购起点文学网等七家原创文学网站,成立盛大文学;此外,盛大还收购华友世纪、酷六等成立合资公司,在整合全产业链上大步向前。然而,面对网络文学和影视产业的巨大市场诱惑,竞争对手毫不畏惧盛大的强势,欲分一杯羹。先是完美时空创办纵横中文网,并凭借电影《非常完美》跃进影视业,斩获过亿票房,并投资影视公司,将产业链延伸至“网络文学+网游+影视”的每一处。接着是麒麟游戏,一边加快计划收购文学原创网站,一边积极试水影视业,《刺陵》的投拍成功也增强了其抢占网络文学市场的野心……如此环境下,彼此之间的恶性竞争之举并不少见。此外,全国多家文学盗版网站,更恶化了网络文学的市场环境,加剧了原创文学网站之间的混乱局面。

另一方面,影视机构低价大量囤积网络文学,变相扼杀了部分优质作品的影像生命。据新华网报道,仅2012年1~9月份,盛大文学旗下七家文学网站就售出75部小说的影视版权。有业内人士曾表示,“网络小说的影视版权费有的几万元就能买下,这让一些热钱看到利润空间,纷纷和一些小说网站接触。但任何一个行业都有浑水摸鱼的,小说网站卖出去一本书就能赚代理费,一些刚入行的热钱没有经验,也不差钱,反正便宜就多买几部”[6]。业内人士还指出,网站和影视机构的签约时间一般为五年,五年后作品的影视版权才能收回到作者手中。虽然经典文学名著历经几个世纪也不乏反复改编空间,但作为流行风向标的网络小说就未必了。“雪藏”意味着永远失去影视化改编的可能和丰厚的利益回报。

此外,在商业竞争的背后,还有着网络文学影视版权难以规范运作的问题。正如红袖添香文学网首席执行官孙鹏所言:“有一些作品拥有很好的故事内核,但作者苦于没有名气或者就只是一个新晋作者,那么他的议价能力就要低很多,一部原本可以卖到30万元的本子,有可能几万元就卖掉了;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正规的渠道联系,既找不到优秀的出版方,也找不到正规的影视出版公司,私下签了合同却收不到款项,有时候还会上当受骗。”[7]网络文学影视版权难以规范运作,不仅直接伤害了网络写手的利益,影响了原创文学网站的收益,最终也将伤害到整个产业体系。

三、完善网络文学影视化运作机制的两点建议

综观近年来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坎坷之路可以看出,其中既有网络文学本身的问题,也有影视技术与表现手法的局限性问题,但最主要的,应该还是产业体制不完善、运作机制不合理所带来的现实难题。在此,笔者不揣浅见,仅就网络文学影视化具体运作机制提出两点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第一,设立专门机构,搭建对话平台,完善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渠道。网络文学从创作到阅读,从作者、中间网站到读者,从网络文本、纸媒图书再到影视产品,涉及网络、出版与影视产业链的投入与产出的各个环节。即便在影视化改编这一环节,也涉及作者权益、网站利润、法律纠纷、投资方顾虑、市场回报等诸多问题。如何协调方方面面的问题,是摆在各方面前的一大难题。为了让网络写手一开始就能领会到影视制作要求,也为了使网络文学作品能更好地与影视剧本衔接,实现网络文学市场与影视市场的顺利对接,建立专门机构,实现专业化分工,已是当务之急。如文学网站设立相关市场对接、法律和公关协调的部门,影视公司设立专门的网络作品筛选和剧本审核部门,并由专业化人才进行管理与协作。这些部门和机构还能搭建对话平台,使三方保持信息共享和交流的通畅,完善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渠道。

这方面,有些文学网站和影视机构已经开始运作。比如起点中文网的签约作家天下霸唱的盗墓小说《鬼吹灯》因涉及过多的神怪玄奇内容而不能改编立项,于是在他写作新作过程中,网站和影视公司便派专人与作家沟通:由网站编辑负责收集领会政策精神来指导他的写作基调,由影视制作人负责情节把关——建议以探险性内容替代灵异恐怖情节等[8]。以确保这位人气作家的新作在未来的影视化改编中能少走弯路,能为各方带来可观的收益。再比如,2012年初盛大文学成立了行业合作部,专门负责与影视、游戏等行业的机构进行对接,销售原创网络文学的各类衍生版权,并将收入与作者分账。盛大文学副总裁林华认为这套专业运作机制的建立,是该网站2012年网络文学改编业务取得突破的重要原因,“实现专业分工之后,文学网站在作家签约、内容准备、卖点包装等各个环节的运作,都比以往更加成熟”[9]。

第二,引入独立的版权经纪人制度,帮助解决分歧,协调三方利益。一方面,目前国内网络文学网站基本都采用“全版权运营”策略,网络作品在五年内的影视改编权一开始就被买断,影视机构也因此有机会低价囤积作品,三方的利益纠纷阻碍了市场的扩大;另一方面,网络写手作为个体,面对文学网站与影视公司这样的机构,无疑处于弱势,也亟待合理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可引入欧美的版权经纪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版权经纪人类似于广告代理制度中的广告代理人,它独立于三方之外,与三方没有过多的利益纠葛,既可以调解三方之间的矛盾,又可以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在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方面,当面临三方的创作思路、经营理念、利益诉求不一致时,通过独立的版权经纪人,就可帮助处理三者之间的矛盾分歧,协调各自的差异化要求。在具体操作上,可由网络写手授权,将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包括出版权、影视化改编权、网络游戏改编权等)交给版权经纪人来运作,经纪人从总收益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来维持生存与发展。

目前,版权经纪人制已经被少数成功的网络写手所采用。据报道,《裸婚时代》《步步惊心》等能从人气网络文学变身热播影视剧,实现三赢,版权经纪人功不可没。80后奇幻武侠作家步非烟的说法是“瓜农也想安心种地,但更需要有人帮他把瓜卖出去”[10]。版权经纪人可横跨网络、图书、影视、游戏等各个媒体平台,帮助协调各类机构人员的需求。网络作家们专事创作,不受利益纷扰,重在提高文本品质;文学网站和影视公司利益不受影响,也乐得坐享其成。由此,各得其所,最终将促进网络文学影视化的良性发展。

[1]CNNIC.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2-07-19)[2012-09-22].http://www.cnnic.net.cn/research/bgxz/tjbg/201207/P0201207194899351 46937.pdf.

[2]陈啸锐.网络文学暗战[J].IT 经理世界,2012(24):71.

[3]湖南卫视.《佳期如梦》受女性观众热捧 引发网络大战[EB/OL].(2010-06-07)[2012-07-09].http://zixun.hunantv.com/hntv/20100607/670475.html.

[4]张建松,肖春飞.网络文学与电影“联姻”将带来什么[N].中国改革报,2009-06-24(8).

[5]程绮瑾.他们用网络炒作,我们用网络写作[N].南方周末,2005-11-17(27).

[6]薛 莹.网络小说大闹荧屏[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10-11(2).

[7]李子木.商业运作为网络小说镀金[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11-04(6).

[8]廖小珊.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前途光明路漫漫[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10-21.

[9]网络文学:商业游戏中的乐与痛[EB/OL].(2011-12-15)[2012-10-13].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12/15/c_122425174.htm.

[10]杨 旭,王适文.版权经纪人让作品“无处不在”[EB/OL].(2011-09-19) [2012-09-22].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11-09/19/c_122053179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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