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及其应对

2013-03-22 08:44于春燕
大连大学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广宁海城奉天

魏 刚,于春燕

(1.大连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2.大连教育学院 初中教育中心,辽宁 大连 116600)

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及其应对

魏 刚1,于春燕2

(1.大连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2.大连教育学院 初中教育中心,辽宁 大连 116600)

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频繁。水灾给奉天地区农业经济造成较大的破坏,甚至严重影响了民众的生活。为此,清朝采取了各种救灾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区的民生问题,但其中的教训值得思考。

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措施;教训

承康乾盛世后的嘉庆年间,清王朝走向衰落。以往史学界对嘉庆年间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多有关注,其研究成果丰硕。然而,从灾害视角专门考察这一时期灾情与荒政问题的研究成果却很少,使得这方面或有缺憾。

嘉庆二十五年间,奉天地区的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虫灾、雹灾、地震、雪灾、风灾及因灾造成的饥荒等。在各种灾害中,以水灾居多,是奉天地区的水灾高发期,对农业经济造成较大的破坏,给民众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本文通过有关文献的记载,对奉天地区水灾状况及救灾措施进行初步的考察与分析。

一、嘉庆年间奉天地区的水灾

由于依据的资料和统计方法的不同,嘉庆年间奉天地区的水灾次数尚无一致说法。《清史稿·灾异志三》中,汇集了清代全国的水灾,但其中缺漏较多。因此,依据《清史稿·灾异志》统计数据,无疑会出现失误。鉴于此,笔者主要依据《清仁宗实录》(中华书局,1985年.以下同),同时参考《奉天通志》(王树楠等撰.沈阳古旧书店,1983年.以下同)进行考察,统计结果,嘉庆帝在位的25年间,奉天地区的水灾不少于12次。

为了对水灾程度进行分析,需要确立其评价标准。清朝为了救灾的需要,将受灾程度分为10等,5等以上为灾。学术界通行划分灾害的标准,是按照灾害范围、灾害历时长短和灾情轻重,将灾害分为特大灾害和一般灾害。考虑灾害的历史性特点,参照学术界的标准,笔者将灾害标准略加调整为重大灾害、较大灾害和一般灾害3个等级。重大灾害一般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受灾范围较广,遍及境内的大部分地区;2、灾害持续时间较长,通常有数月之久;3、灾害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较大。相对于重大灾害来说,较大灾害受灾范围略小些,境内近半数的州县受灾;灾害持续时间或长或短,灾害造成一定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灾区出现饥荒。一般灾害的受灾范围为境内少数州县,对灾区以外地区基本不构成影响。

至嘉庆年间,奉天府下辖承德、辽阳、复州、海城、盖平、铁岭、开原、宁海、兴京、岫岩、新民等厅州县。锦州府辖宁远、义州、锦县、广宁等州县,锦州府隶属奉天府尹。

按照上述标准,对嘉庆年间奉天地区发生的水灾情况分述如下:从文献记载看,嘉庆年间奉天地区首次水灾出现在嘉庆三年(1798年)。这年夏,“开原大水。”[1]3294“承德、辽阳、海城、铁岭、开原、广宁六州县被水”受灾[2]卷35。这是一次较大水灾。

第二次水灾是在嘉庆六年(1801年)夏,“宁远淫雨连旬”[1]3294,受灾情况不明,但这一年,“奉天通省丰收,粮价甚贱”[2]卷86,估计这次局部水情不会有太大影响,为局部一般水灾。

第三次水灾是在嘉庆七年(1802年)秋,“承德四州县被水”[1]3294。其它三州县是广宁、辽阳、海城[2]卷104。为一般水灾。

第四次水灾是在嘉庆十年(1805年),“承德、辽阳、广宁、海城、铁岭五州县被水”[2]卷149。为一般水灾。

第五次水灾是在嘉庆十一年(1806年),“宁远大水,秋歉收”[1]3294。“承德、广宁、辽阳、海城、盖平五州县被水,房屋受损”[2]卷164。复县、锦县、铁岭亦受水灾[2]卷173。为较大水灾。

第六次水灾是在嘉庆十三年(1808年),“锦县、义州大小凌河水涨”[1]3294,二州县被水受灾[2]卷200。为局部一般水灾。

第七次水灾是在嘉庆十五年(1810年)六月,“辽阳、抚顺等处河涨”[1]3295。“承德、辽阳、牛庄、熊岳、复州、金州、岫岩、凤凰城、盖平、兴京、抚顺、白旗堡、小黑山十三处”被水[2]卷238。为较大水灾。

第八次水灾是在嘉庆十六年(1811年),“岫岩、复州、宁海等处被水,歉收”[1]3295。其中,“岫岩本年被海水潮淹之后,良田已成卤地,非三二年不能耕种,是以居民纷纷携眷北徙”[2]卷252。“复州、宁海、岫岩一带地方,本年秋收歉薄,饥民迁徙者甚多”[2]卷252。虽为一般水灾,但造成灾民流徙,影响较大。

第九次水灾是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辽阳、牛庄、广宁、承德、铁岭、开原、盖平等城被水”[2]卷297。为较大水灾。

第十次水灾是在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奉天水灾”[1]3295。“承德、辽阳、海城、宁海、新民、岫岩等厅州县沿河低洼地亩,间被淹浸”[2]卷347。此外,辽西地区的广宁、锦州等处亦被水受灾。为一般水灾。

第十一次水灾是在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承德、辽阳、开原、铁岭、牛庄、海城、广宁、小黑山、白旗堡、巨流河、金州十一处及锦州抚民同知所属被水”[2]卷362。为较大水灾。

第十二次水灾是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彰武台门等处水灾[1]3295。为局部一般水灾。

由于史料记载的局限,我们很难了解嘉庆年间奉天地区的水灾详情,对水灾的分析多依据救灾措施的程度。依据上述文献的记载进行数据统计可知,在嘉庆帝在位的25年间,奉天地区平均2年即有1次水灾。在12次水灾中,尚无特大灾害,较大水灾5次,约占41%;一般水灾7次,约占39%。较大水灾在这一时期水灾总数中所占比重较大。有些年份的水灾虽为一般性灾害,但是,由于水灾连年,其破坏作用同样不可低估,如嘉庆十年到十一年、嘉庆十五年到十六年、嘉庆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的连年水灾,必定会给奉天灾区的农业生产和民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有的年份,各种灾害接踵而至,如嘉庆十六年,岫岩、复州、宁海等处除了遭受水灾之外,还遭遇到风灾和旱灾,以致灾民流离。另外,有的灾年,受灾州县虽然不多,但受灾州县往往是奉天地区人口相对集中的州县,这种情况,造成的损失可能会仅次于普灾年份的较大灾害。

奉天地区各州县的水灾与其地理环境相关。从地域看,受灾次数最多的是辽阳、承德,其次是广宁、海城。这些州县或地处大河,或周边河流较多,加之地势相对低洼或低平,汛期到来时,极易发生水灾。如承德南有浑河,每到汛期,河水漫溢成灾;广宁西临闾山,阴雨时节,往往山水骤发成灾。因此成为水灾的多发地。与旱灾造成的损失相比,水灾不仅损毁田禾,冲压田地,造成农业损失,而且还破坏军民庐舍、道路等建筑设施和财物,其破坏力更大,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着奉天地区民众的生活。

二、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救灾措施

(一)主要救灾措施

由于奉天地区是清王朝的发祥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后,奉天府尹又受奉天将军节制,奉天地区的州县灾民因而得到清廷的格外重视,虽非旗人待遇可比,却也是有灾必赈,甚至与旗人一体待遇。此外,作为关外三陵所在地,嘉庆帝多次出巡盛京,奉天地区也因此受到格外施恩,如嘉庆二十三年八月,“免跸路经过奉天承德、广宁、锦、宁远、四州县本年额赋”[2]卷345。

嘉庆年间奉天地区常见的水害救灾措施有:赈济、蠲免、平粜、借贷、缓征等,此外还有流民安置。这些救灾措施对缓解奉天地区灾民的生存困境、减轻灾民赋税负担和恢复生产有着特别的意义,其中以赈济、蠲免最为常见,分述如下:

1.赈济:赈济以粮米为主,或粮银兼有。乾隆五年(1740年),清廷定赈灾条例:凡夏月被灾,酌量接济,挨秋间勘明受灾分数办理;至秋月被灾,则分别受灾分数及极贫、次贫加赈,赈给米数,每大口日给米五合,小口减半[4]105。

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赈济有10余次,在所有救灾措施中赈济是实施最多且最有成效的,几乎是逢灾必赈。嘉庆三年,“赈盛京承德、辽阳、海城、铁岭、开原、广宁六州县被水灾民”。[2]卷35嘉庆七年,“赈盛京广宁、牛庄、白旗堡小黑山、辽阳、巨流河、承德等处、水灾旗民有差。并贷耔种口粮”[2]卷104。嘉庆十年,给盛京承德、辽阳、广宁、海城、铁岭五州县被水灾民一月口粮[2]卷149。嘉庆十一年,“展赈奉天承德、辽阳、海城、广宁、四州县上年被水灾民”[2]卷159。同年,“抚恤盛京承德、广宁、辽阳、海城、盖平、五州县被水旗民,并给房屋修费”[2]卷164。嘉庆十二年,“展赈奉天承德、广宁、辽阳、海城、盖平、复、锦、铁岭八州县上年水灾旗民”[2]卷173。同年,“展赈奉天承德、广宁、辽阳、海城、盖平、复、锦、铁岭、八州县上年水灾旗民并平粜仓谷”[2]卷176。嘉庆十三年八月,“给奉天锦、义二州县被水旗民一月口粮”[2]卷200Θ嘉庆十六年正月,“展赈奉天承德、辽阳、牛庄、熊岳、复州、金州、岫岩、凤凰城、盖平、兴京、抚顺、白旗堡、小黑山、十三处、上年被水旗民”[2]卷238。嘉庆十九年,九月,“赈奉天辽阳、牛庄、广宁、承德、铁岭、开原、盖平等城被水旗民”[2]卷297。嘉庆二十年,正月,“展赈奉天辽阳、牛庄、广宁、承德、铁岭、开原、盖平七处上年被水旗民”[2]卷302。嘉庆二十一年正月,“展赈奉天承德、铁岭、金州、牛庄、岫岩、广宁、巨流河、抚民厅、八处上年水灾旗民”[2]卷315。嘉庆二十四年正月,“展赈奉天辽阳、广宁、承德、海城、宁海、凤凰、岫岩、牛庄、小黑山、白旗堡、巨流河十一处及锦州抚民同知所属上年被水旗民”[2]卷353。嘉庆二十五年正月,“展赈奉天开原、辽阳、广宁、铁岭、承德、海城、金州、牛庄、小黑山、白旗堡、巨流河十一处及锦州抚民同知所属上年被水灾民”[2]卷366。

2.蠲免:清代的蠲免定制颁布于顺治十年(1653年),康熙和雍正年间皆有修订。雍正年间规定:被灾十分者免七,九分者免六,八分者免四,七分者免二,六分者免一。与康熙年相比较,对受灾较重地区加大蠲免分量。至乾隆元初年,放宽蠲免范围,被灾五分之处,亦准免十分之一[5]卷68f102。

蠲免既有当年应纳赋税的,也有往年欠缴赋税的,甚至有明年额赋的。按照受灾的程度,既有部分免除额赋的,也有全部免除额赋的。嘉庆年间奉天地区水灾蠲免措施亦有多次,多为灾年全免。如嘉庆十九年六月,“除奉天岫岩厅被淹洼地八十五顷七十四亩有奇额赋”。[2]卷292嘉庆二十三年八月,“免奉天新民厅本年额赋”[2]卷345。九月,谕内阁:“承德、辽阳、海城、宁海、新民、岫岩等厅州县沿河低洼地亩,间被淹浸。著明兴阿等即速勘明成灾分数,据实核办。再本月初旬以内,盛京又连次大雨,恐尚有续行被淹处所。昨朕自盛京启銮,本日驻跸黄旗堡,经过承德、新民两厅县境,见沿途禾稼有业经刈获者,亦有刈获稍迟、浸入水中者。两日因修垫跸道,所用秫秸,不可数计,自系地方官购自民间,但此皆小民日用所需。今淹浸地亩,难望有收,而登场秸料,又不无耗费。……除本年及二十四年承德县、新民厅地丁钱粮前已降旨蠲免外,著加恩将承德县、新民厅二十五年应徵地丁钱粮,再蠲免半年,俾闾阎倍沾渥泽”[2]卷347。嘉庆二十五年五月,“除奉天岫岩厅水冲沙压地一顷五十九亩有奇额赋”[2]卷370。

3、安置流民:灾民得不到及时赈济,便会离乡流徙,极易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乃至社会冲突。因此,如何安置流民,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尤其是奉天地区的特殊性,出现灾民流徙问题,必然会引起嘉庆帝的格外关注。

嘉庆十六年水灾发生后,复州等属歉收,饥民流徙。对此,嘉庆帝责军机大臣致札松宁,“于该处煮赈妥为安抚。”下令:“于奉天城外开设饭厂,流民足资糊口”[2]卷252。当奉省流徙饥民由威远堡一带潜越入境时,松宁以流民例禁出边,“将饥民概行驱逐”。嘉庆帝闻奏后严厉申斥松宁的做法:“各灾黎等已离故土,远出边门,今复遭驱逐,严冬冱寒,冻馁无依,岂竟听其辗转沟壑,莫为轸恤”。令松宁暂为安顿饥民,并要求明白晓谕饥民:“以尔等原籍被灾歉收,已奉旨将尔等本年应徵钱粮加恩蠲缓,并谕令地方官迅速办理赈务。尔等若速归原籍,尚可在家领赈,免至流离远徙。且来年耕获有收,亦可不至失业。即或年岁稍歉,地方官亦断不敢讳灾不办,必能加意抚绥,无虞所失”。明白晓谕,方有利于流民的遣返。“如此剀切晓谕,该饥民等稍有家业者,当必相携回籍。其实在无力者,松宁督同地方官,查明户口,分设粥厂,妥为照料。俟来岁春融,再行筹遣回籍。或无籍可归之人,口数无多,即于本处编户安插可也”[2]卷252。

“又谕奉天复州、宁海、岫岩一带地方,本年秋收歉薄,饥民迁徙者甚多。该处皆系滨海之区,与山东对岸,或穷黎觅食,有搭坐海船前往登莱一带者,著该抚饬知该府县知意安辑,妥为抚恤,勿令失所”[2]卷252。

4.借贷、平粜与缓征:灾害发生后,灾区民众往往缺少口粮、种子等物资,生活陷入困境,更无力再从事农业生产。借贷就是官府通过借贷方式,帮助灾民摆脱困境,恢复生产的一项救灾措施。借贷的对象多为受灾五分的贫民,最初规定米谷于秋后还贷时每石加息一斗。从乾隆二年(1737年)起,还贷粮只需缴纳正谷即可,不用还息。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贷奉天辽阳、广宁、承德、海城、宁海、岫岩、六处被水灾民一月口粮”[2]卷349。嘉庆二十四年九月,“贷奉天承德、辽阳、开原、铁岭、牛庄、海城、广宁、小黑山、白旗堡、巨流河、金州十一处及锦州抚民同知所属、被水旗民一月口粮”[2]卷362。

灾荒出现后,粮价飞涨,平粜就是政府拨运仓米,减低灾区粮价,以此救济灾民的措施。如嘉庆十九年五月,“平粜奉天铁岭、开原二县仓谷”[2]卷290。

缓征就是政府推迟征收灾区的赋税,给灾民喘息之机,对救灾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灾情决定缓征期限,甚至可将缓征钱粮一并免除。嘉庆十六年十一月,“缓徵奉天复、宁海二州县歉收贫民本年借欠米石,及带徵银米”[2]卷250。“所有复州及宁海县本年额徵各项银米,著加恩一并缓至明年秋收后徵收”[2]卷250。

(二)整顿吏治

严查和惩办匿报灾情或报灾不实、救灾不力的官员。在救灾过程中,对有贪赃行为的官员,则严惩不贷。

嘉庆十六年,和宁奉旨查看复州及宁海县各处村庄荒歉情形,奏称“该处村屋荒凉,男妇迁徙被灾情形较重。灾民环诉,恳请将新旧钱粮一并缓徵,并呈诉复州因乡约等报灾,严责锁押各情”。十一月,嘉庆据此严厉申饬观明、博庆额、继善等人,饬令观明等据实查参“有心讳匿之州县”,“明白回奏”[2]卷250。

本为一次局部地区水灾,却因地方官员处置不当,造成灾民流徙。十二月,盛怒之下的嘉庆帝再次申斥并撤换查办了盛京将军观明、奉天府府尹博庆额等人:“昨于奏请停止采买仓谷摺内,仅声叙该省粮价增昂,而于地方之荒歉、百姓之流离,全不声叙。始终匿未陈奏,漠不关心,实属溺职,无能已极。今赛冲阿途次,亲见各灾民挈眷出边,络绎在道,可见该处被灾情形较重。将军、府尹等统辖郡邑,察吏绥民,乃讳灾不报,玩视民瘼,其咎甚重。观明、博庆额、继善俱著交部严加议处”。传谕新任盛京将军和宁、盛京工部侍郎兼管奉天府府尹事务富俊于接奉谕旨后,“即将被灾地方,迅速确查。除业经缓徵外,如有应行蠲免抚恤之处,上紧妥筹。先将办理情形,亦由四百里覆奏,勿稍稽缓。并查明地方官曾否申报,如报而不奏,责在将军、府尹;若州县官匿不详报,查明严参。……至盛京侍郎萨彬图、花尚阿、哈鲁堪等均有奏事之责,该处年岁荒歉、灾民流徙,岂竟毫无见闻,形同木偶,缄默不言,大属非是。萨彬图、花尚阿、哈鲁堪均著交部议处,并各明白回奏。寻议上,得旨:观明、博庆额、继善俱著革职,萨彬图、花尚阿、哈鲁堪均著加恩,改为降四级从宽留任”。[2]卷251这次因灾撤换查办一批地方高官,从盛京将军、盛京侍郎到奉天府府尹,表明了嘉庆帝整顿吏治,重视奉天地区荒政的决心。

同月,嘉庆帝在博庆额等人摺折内,发现所奏内容前后矛盾,“前云秋收大半丰稔,后又云本年收成歉薄”。“该处既已歉收,焉得复有外来商贩络绎不绝?岂奉省之人,多储粮石足供贩运,而本境之人,乃口食无资、辗转流徙乎?”谕军机大臣等:“博庆额等于地方年岁情形,至今犹未明悉,实属矢口混说,昏愦糊涂。著和宁、富俊即遵照前旨,将被灾地方情形确实查明,有应行蠲免抚恤之处,迅速由四百里覆奏”[2]卷251。“又谕:奉天被灾情形,萨彬图、花尚阿、哈鲁堪三人均系大员,不能据实入告,俱有应得之咎”。予以降级调用[2]卷252。

“又谕:朕降有恩旨,百姓闻知,自可安心待赈,不致纷纷流徙,络绎不断。乃观明等拘泥勘报限期、具题待覆。穷黎迫于饥寒,遂各轻去其乡,莫由安集。是其办理迟延之咎,实无可辞。其熊岳副都统禄成于复州民人呈诉荒歉时,即亲赴省城,告知将军府尹,借给口粮,尚属关心民瘼。岫岩通判讷泰、宁海县知县胡绍祖既将本境被灾情形据实勘报,均无不合。惟复州知州敖时忭于乡约呈诉灾荒时,驳饬不准,且押令捏报六分收成,照旧开征,以致小民不胜追呼,流离荡析。身为牧令,罔恤民艰,厥咎甚重。敖时忭著革职拏问,交和宁、富俊严行审讯。该革牧必欲于灾地催徵,其意何为?”[2]卷251。

嘉庆十七年二月,嘉庆帝谕内阁:“上年盛京复州等处被灾歉收,居民流徙。……兹据和宁等查明,观明于果勒敏禀报后,仅批令妥为安慰,并不委员查勘。博庆额、继善于胡绍祖、丰盛额禀报后,仍批令徵收本年钱粮。是该处讳灾不办,全系该将军、府尹等主见。观明等玩视民瘼,厥咎甚重”。观明、博庆额俱被革职,永不叙用[2]卷254。

对虚报造假、侵蚀贪冒的行为,嘉庆帝一再强调严惩。嘉庆十年十二月谕:“本年承德等五州县沿河被灾地亩,前经降旨照例赈恤,并加赏一月口粮,俾灾户均沾实惠。乃六达色付昌辄敢浮开户口至四百余名之多,实属目无法纪。伊等既肆意捏开户口,希图浮冒入己。其实在应赈之户,必又有被伊等侵蚀者。……不可不彻底查办,以示惩儆”[2]卷155。

清嘉庆年间,吏治腐败,奉天地方官员亦不例外。灾情出现后,或匿报灾情,照征赋税;或报灾不实,轻重由己。在救灾过程中,或漠视民情,随意处置;或救灾不力,玩忽职守;甚至枉法贪赃。嘉庆十六年奉天地区的水灾,充分暴露了奉天地方官场的腐败,也触动了嘉庆帝的政治神经,通过人事调整以图改变现状,但这种临灾整顿吏治的效果毕竟有限,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吏治问题。

由于盛京作为“陪都”,因此,在救灾措施方面享有特殊的优待和额外恩惠。奉天地区因同属发祥重地,由于特殊的地域关系,故奉天民人往往随盛京旗人一体沾恩,较之关内诸省,是享受优待的。但是,救灾固然重要,备灾同样重要,尤其是水利建设,关系到根本问题和长远利益。嘉庆年间国力渐衰,清廷在这方面已显得力不从心。嘉庆帝于十七年,松筠等奏言“(奉天地区)东厂南北东西,周围不下百余里皆有积水”,“东柳河沟一带积水荡漾”。建议“自边墙相地开河、使入大川归海,方可涸出沃壤”;“自北山、东由拒马流河,西至鹞鹰河,横开大渠,束水入海,方可辟垦耕屯”。对此,嘉庆帝于八月间谕军机大臣等:“即使地势合宜,而兴举钜工,事岂易言。现在帑项不能宽裕,伊等岂不熟知?即使储蓄充盈,朕亦不肯徒劳罔功,为此无益之事。松筠等所议俱不可行。”[2]卷260。松筠等人的建议是否可行,暂且不论。但治理水患的用意,不可视为无益。嘉庆帝的无奈,表明清朝国库财力的不足。国库钱粮能否长久维持,救灾措施能否长久奏效,归根到底还是以农业水利事业的发展为基础,嘉庆年间清廷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教训是深刻的。

[1]王树楠等.奉天通志[M].沈阳:沈阳古旧书店,1983.

[2][清]清仁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清]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Flood Disaster and Government's Response in the Area of Fengtian during the Period of Jiaqing

WEI Gang1,YU Chun-yan2
(1 Historical Institute of Dalian University,Dalian 116622,China; 2.Dalian Education Junior Education Center,Dalian 116600,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Jiaqing in Qing Dynasty,food disaster occurred frequently in the area of Fengtian.The food disaster brought about serious damages to the local agricultural economy in Fengtian,and severely afected people’s life there.The government took various measures for the disaster-relief that,to a certain extent,helped protect people’s livelihood in the fooded areas.Many lessons are worth drawing from the events for the later generations.

Period of Jiaqing;Fengtian Area;Flood Disaster;Measures;Lessons

K302

:A

:1008-2395(2013)05-0007-05

2013-05-09

魏刚(1960-),男,大连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辽宁地方史研究;于春燕(1961-),女,大连教育学院初中教师教育中心高级教师,主要从事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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