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永刚,刘玉红
(1.2.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6)
李白《将进酒》英译之“三美”比较
任永刚1,刘玉红2
(1.2.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6)
翻译诗歌要尽量做到“三美”,即音美、形美和意美,三者既相关交叠,又有主有次。该文从讨论“三美”的关系着手,从音美与意美、形美与意美和意美三个方面比较李白《将进酒》的两个英文译本,从中看出翻译的目标就是将原诗之美与译文之美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如此才能对原诗的理解与译诗的学习产生积极的意义。
将进酒;英译;三美
《将进酒》是我国唐代“诗仙”李白(701-762)的代表作之一。该诗是一首乐府旧题,题目直译就是“请饮酒”,意译就是“劝酒歌”。本诗描述了诗人与好友岑勋(“岑夫子”)、元丹丘(“丹丘生”)在一起畅饮豪歌,表达了诗人“悲伤——欢娱——愤懑——豪狂”四个层面的强烈情感。全诗富于想象和夸张,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生动展示了李白狂放不羁、豪迈自信的性格特征,充分表达了他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苦闷与无奈之情,突出体现了其艺术个性。
关于《将进酒》的英译研究,笔者以“将进酒英译”为关键词查阅了CNKI、维普两个国内最大的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相关论文主要有以下4篇:毕绮明的《唐诗〈将进酒〉英译本的异化与归化的对比探讨》[1]比较许渊冲和龚景浩两个译本,借“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句的译法探讨翻译中的异化与归化两种手段之得与失;孟健的《从〈将进酒〉的两个译本看翻译标准》[2]以许渊冲和龚景浩的不同译法为例,探讨了“信”、“达”、“雅”这一早期翻译标准在诗歌翻译中的重要地位;昌志刚的《诗歌翻译中的美的传递——以〈将进酒〉的两种英译文为例》[3]对比分析了美国著名汉学家Stephen Owen和Burton Watson的译本,探讨中国古典诗歌英译中美之得失;张雨的《李白〈将进酒〉模糊数词英译的心理表征研究》[4]认为,汉语中的模糊数词有其独特的心理表征,在古典诗歌翻译过程中,译者应注意心理表征体现传达出的信息。这4篇文章分别从翻译手段、译法、英译美之得失、心理表征等不同角度,来探讨中国古诗英译的某个方面的问题。虽然上述研究有不少精辟的见解,然对于《将进酒》这样的千古名篇,不到10篇的专题文章显然太少,还有不少研究的空间。
翻译诗歌,要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都要保持原诗的内容、风格和美感,殊为不易,古诗的翻译更为不易,而中国古诗的外译则难上加难,由此引发出许多的讨论和见解。在众多的翻译标准中,许渊冲先生基于大量的亲身实践,提出了“三美”原则——意美、音美、形美。笔者认为,这一原则对诗歌的翻译具有比较实在的指导作用。“三美”原则源于鲁迅先生关于文章“三美”的观点。鲁迅先生的“三美”原则着眼于著文的效果:“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也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5]73许渊冲先生将之移用、转化为翻译之“三美”原则,但并未集中地、系统地阐述其内容,只在《意美·音美·形美:三美论》一文中借毛泽东对新诗的要求言简意赅地点明其要义:“‘精练’就要传达原诗的‘意美’;‘大体整齐’,就要传达原诗的‘形美’;‘押韵’,就要传达原诗的‘音美’。”[5]73从许先生分散于各处的讨论中可大致归纳出译诗“三美”更为具体的内容:音美指“诗要有节调、押韵、顺口、好听”[5]76。形美指词和句的形态、长短、对称,如对仗、叠字、押头韵等。译诗时,“译文形容词对形容词,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短语对短语,也可以传达原文的形美。”[5]78意美指传达原文的内容和精神,这往往指深层结构和内涵,即原文之“神”,如许先生在《文学翻译:1+1=3》一文结尾时指出的,“神似比意似的层次更高,就是我说的意美。”[5]193
“三美”的关系是双重的,一是有主次之分,二是相互交融。上文已经暗示,“三美”中意美最高,许先生一再强调,“在三美之中,意美是最重要的,是第一位的;音美是次要的,是第二位的;形美是更次要的,是第三位的。我们要在传达原文意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音美;还要在传达原文意美和音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形美;努力做到三美齐备。”[5]81诚然,区分“三美”的地位有利于指导翻译实践和翻译研究,然而,也正是在研究译文中,我们发现三者往往密不可分,音的选择意味着词、句的选择,形的选择意味着句型的选择,这些都是为了实现意美。也就是说,意美离不开音美和形美,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此,“三美”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既是层次关系,也是手段和目标的关系。故本文在讨论张炳星先生和许渊冲先生的《将进酒》英译时,没有将音美、形美和意美截然分开,而是看重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为行文方便,两个译文将分别简称为“张译”和“许译”。
与一般的格律诗相比,《将进酒》形散而神聚,节奏不拘一格,自成一体,口吻随意却不失大气。这样的诗在音、形、意上都自具特色,翻译时需时时注意。
(一)音美与意美
诗歌以音达意,以韵传神,译诗第一步,即要考虑音美。原诗第一句的关键词是“黄河之水”和“奔流”。张译为“Yellow River’s water”和“Rushes into”,许译为“the Yellow River”和“Rushing into”。中国古诗的律体虽多种多样,但惜墨如金、字字匠心却是其基本原则,张译用“’s water”可能是为了与下一行在长度和节奏上对齐,但为此牺牲了简洁,稍有拖沓之感,在发音上又不如the Yellow River来得明快。同样是在发音上,Rushing比Rushes更能体现水流的清脆。“Rushing”置于句首,发音有强度、有力度,使原诗所写的那种“奔流到海”的立体之美和力量之美得到充分体现。
原诗第六句,“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两个译本在语气和节奏的处理上有明显的区别。张译为“Cen fuzi,Dan Qiusheng,/Dear friends ofmine,Idrink you a toast,/Please drink to your utmost.”许译为“Dear friends ofmine,/Cheer up,cheer up!/I invite you to wine./Do not put down your cup!”虽然两个译本都是译文四行原文一行,但张译在诗人呼唤好友后用的是陈述句,较为平淡,且“Please”的礼貌口吻,似与饮酒的狂欢氛围和原文的“莫”所包含的随意口气不太吻合。许译的“cheer up,cheer up!”突出了饮酒的豪迈和急迫,而且,与“Please”的礼貌相比,“Do not”更切合好友间、酒友间的无拘无束,两个感叹号给予读者觥筹交错、你嚷我叫的想象空间,这些手法使许译在音美中达到了意美。
(二)形美与意美
就《将进酒》的翻译而言,诗的形美首先要看诗行的对应,这不但涉及在结构上对原文的忠实问题,而且涉及朗读时的节奏感。《将进酒》全文13行,12句,前面的11行每一行为一句,最后两行为一句。两个译文在形式上一个明显的区别表现在诗行的数量上。许译为27行,除了将“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1行改为4行、最后一句的两行改为3行外,其余的基本遵守原文一行译文两行的译法。张译则有5处把原文的一行拆成数行,译文共31行,比许译多出4行,稍有冗长之感。对原文第三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张译将1句改为3句,形不够美。许译多了个oh!,似可有可无,但从下文看,它开始烘托众人饮酒的热闹气氛,与下文的诸多感叹句在形式上产生呼应。
除了整体感,形式美不美还要看句型的选择,不同的句型,不同的词性安排,也就产生形式上的不同。关于《将进酒》这个题目的翻译,张译翻译得准确。而且从句法角度看,这个题目是一个祈使句:“请饮酒”或者“请干杯”。许译的“Invitation”,也是意译,但语气平淡、客气,没有彰显李白豪迈的个性和狂放的风范,略有缺憾。对原文第四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张译是“I should use it tomy heart’s content”用的是主动语态,许译是“we’re notmade in vain”用的是被动语态。从上下文看,“必有用”并没有说明也没有暗示这“才”用到什么程度,故张译有过译之嫌,而许译走简洁之风,简洁而有力,切合原文张扬、铿锵的大气,且暗合上帝造人之意,也显出了意美。
除了句型,诗歌中出于押韵,出于强调,出于内在的逻辑,语序的设计也十分灵活,这是它独有的特征,但经常考验译者。对原文第二句,许译将原文的“朝如青丝暮成雪”颠倒过来,将“朝如青丝(once itwas silk-black)”置于句末,其用意似乎不仅是为了押韵,而且欲强调青春之逝去,与前面的“悲”形成深层的呼应。张译的“In the morning your hair is silk black/But in the evening it turns snow-white?”与原文语序相同,是顺译,在形似上做得了忠实,但稍嫌平淡,少点诗意,但也做到了押韵。就本句而言,两个译文没有明显的高低之分。
(三)意美
译诗之意美既可指整体效果,也可指具体的用词,只要涉及的是内容的翻译,涉及是否传神,都可在意美框架内讨论。如此,文化语汇的翻译可归属意美。
从用词看,为达意美,作诗时可以改变词性,可不变词性,这是非常灵活的,译时如何妥当,当以原文之“意”为准。这个“准”字,甚至涉及到一个不起眼的介词的翻译。
原文第二句的“悲白发”,两个译文明显不同。张译为顺译,但加了“finding to your surprise”,把原文的动词“悲”变成了名词“惊(surprise)”,悲与惊虽有相通之处,但仍不同义,改悲为惊,不够忠实于原文。许译用的是“grieve”,可以说达到了忠实。
原文第三句的“须尽欢”,张译为“You should enjoy yourself to the full”,许译为“Drink your fill in high delight”。“enjoy”和“Drink”都是动词,但明显不同。“enjoy”宽泛些,单看“尽欢”,没有不妥,不过下文的“金樽”暗示尽欢为痛饮之意,许译用“Drink”,以具体的动作使上下文的衔接更为紧密。当然,考虑到饮者且饮且歌,也许还且歌且舞,那么“enjoy”的宽泛也有道理。如此,两个译文各有思虑。
在原诗最后一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中,诗人要把贵重的“五花马,千金裘”拿去换酒,来与两位至交好友开怀痛饮,以酒释愁,一醉方休。其中“呼儿将出换美酒”的“儿”并非确指某人,张译为“the boy”,许译或许是考虑到“儿”的功能是节奏,并非实指,译不译出对原诗的理解无甚影响,于是省略了对“儿”的翻译。由于“儿”字争论颇多,两个译文难有定论,不过张译对“儿”的理解符合较流行的观点。
介词的重要性体现在对第三句句末的“空对月”的翻译中。两个译文有一个不显眼的地方值得注意,那就是张译的“undermoonlight”和许译的“in moonlight”所用介词不同。从意象图式看,两个介词所表示的方位感不一样。“under”位置感明确,月在上人在下,人月相对,也相隔。“in”位置感相对模糊,人淋浴在月光中,人月合一,这似乎更符合人痛饮美酒后飘飘欲仙、天地合一的快感。
文化语汇指携带丰富而独特的民族文化内涵的典故和表达,包括专有名词和非专有名词。对诗中仅有的两个人名,两个译本的处理也各有用意。这两个人即是出现在原文第五句中的“岑夫子,丹丘生”。张译用拼音“Cen fuzi,Dan Qiusheng”,下一行的“Dear friends ofmine”以为注解,表明两人与诗人的关系。而许译略去两人名字不译,直接用“Dear friends ofmine”代替,这两个名字是诗中中国文化的一个代表,如此省去,以泛指来替代,有少译之嫌,不够意似。原文第九句用“寂寞”一词意蕴深远。在本句和下句中,诗人举出一位从“圣贤”而变为“饮者”的陈王曹植,诗人与曹植都有着怀才不遇的命运,与其说他想表达对曹植的同情,不如说是顾影自怜。曹植贵为陈王,一生在政治上却毫无建树,这个结果与曹植的意愿南辕北辙。同样,李白也渴望建功立业,然抱负落空。这似乎为李白借酒浇愁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对于“寂寞”,张译用“obscure”,许译用“forgotten”,都可以接受,不过张译强调结果,许译强调动作,相比之下,许译更通俗,而“obscure”既可指情境,也可指状态,似更接近“寂寞”的丰富内涵。原文第10句“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中的“平乐”是汉代所建的宫观名,即平乐观。张译为“Temple Ping Le”,这里的“Temple”指寺院或者庙宇,不能指宫观或者宫阙,因而此译的意似不够到位。许译为“palace”,虽省略了“pingle”,仍可以让人知道此即宴饮之地,算是基本贴切。
原文第8句的“钟鼓馔玉”虽不算典故,但文化特色鲜明,可算文化语汇,指的是富贵人家在宴饮之时,鸣钟鼓,起歌舞以助兴,此处代指富贵奢华的生活。关于“钟鼓馔玉”的翻译,许译的“rare and costly dishes”只译出了一半,即仅仅译出了“馔玉”而没有译出“钟鼓”。张译把具体化为抽象,译为“Wealth and honours”,这样既译出了诗人所要表达的内容,又能让没有相关背景知识的读者能够理解。尽管这样在形似方面有所缺失,但考虑到“意似”要放在首位,并且表达简练,这是值得肯定的。另一个文化语汇为第2句的“青丝”。有研究认为,虽然许译没有逐字译出,但采用归化手法,以“silk-black”来进行文化阐释,取得了预期效果。
余光中先生曾说:“一位富有经验的译者,于汉诗英译的过程之中,除了要努力传译原作的精神之外,还要决定,在译文里面,主词应属第几人称,动词应属何种时态,哪一个名词应该是单数,哪一个应该是复数等等。这些看来像细节的问题,事实上严重地影响一首诗的意境,如果译者的选择不当,他的译文再好,也将难以弥补理解上的缺失。”[6]《将进酒》这首诗给人的印象是由心而发,肆口而出。张译平实、直白,多求形似,为此而牺牲了一些神似,相比之下,许译更洗练,更顺畅,更明快,尽量照顾到了“三美”,又为现代读者所欣赏,当然,有时也不得不牺牲形似。
总之,把某一种语言所写的诗歌用另一种不同的语言来翻译,还要保证音美、形美和意美,这的确很难。因此,翻译时有疏漏和不足都是可以理解的。当然,诗歌翻译是一个精益求精的过程。好的诗歌配上好的英译,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既有利于对原诗的广泛传播,也有利于对英语的深入学习,还有利于对原诗的正确解读与鉴赏。
注释:
(1)孟健(2010)在其文《从〈将进酒〉的两个译本看翻译标准》提出,此处的“儿”争议很大,至今没有定论,但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解释是,“儿”指酒肆中的酒保或是主人家的仆人,因而许译不够“信”。既然没有定论,则大家都可见仁见智。
[1]毕绮明.唐诗《将进酒》英译本的异化与归化的对比探讨[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8):33-34.
[2]孟健.从《将进酒》的两个译本看翻译标准[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0):109-110.
[3]昌志刚.诗歌翻译中的美的传递——以《将进酒》的两种英译文为例[J].长江大学学报,2011(11):92-93.
[4]张雨.李白《将进酒》模糊数词英译的心理表征研究[J].科技信息,2011(36):537.
[5]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
[6]余光中.余光中谈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2:5.
H315.9
A
1673-8535(2013)05-0063-05
任永刚(1975-),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201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汉英翻译。
(责任编辑:覃华巧)
2013-06-16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751057)阶段性成果
刘玉红(1969-),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文学博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英汉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