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小觑的“小人物”
——浅谈节约粮食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性

2013-03-19 18:04王宏宇
文山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节约粮食小人物浪费

王宏宇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不可小觑的“小人物”
——浅谈节约粮食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性

王宏宇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节约粮食作为一种保障粮食安全的措施始终被提及,却总是被“冷落”,犹如一个夹杂在众多影响者中的“小人物”一样,不愠不火,主要表现在:“宏观重视”有余,“微观体现”不足;“号召宣传”有余,“执行操作”不足。笔者认为,节约粮食的困境不在于政府高层没有意识到,而在于没有完整的制度和有效的执行。文章首先阐述节约粮食已经足以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占有一席重要之地;其次力图说明如何才能有效地做到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粮食安全;粮食法;措施

节约粮食可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远的不说,起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起,这一话题就没有终止过。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更是让那一年代的人们切肤的感受到粮食是如此珍贵和来之不易,节约粮食亦成为一种自然。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粮食产量的逐年走高,似乎“缺粮”已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粮食安全也仅仅是停留在一种战略高度,被认为是一种“国家行为”、“离己甚远”。即使普通民众有粮食安全意识,他们中的大部分也基本停留在“我国以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等这种凸显国家之不易和国家之强大的描述。

事实上,我国当今粮食浪费的数量已足够惊人,只是这种浪费在当今已基本解决人民温饱且国家经济正在稳步前进的社会状态下,显得“无足轻重”罢了。

一、节约粮食势在必行

(一)我国粮食浪费数量惊人,从浪费总量占国家粮食总产量之比重看,通过节约粮食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已迫在眉睫[1]

首先,进行第一个计算。根据作者亲自试验,1斤大米约包含22000个米粒,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大陆人口2011年末约为13.4亿计算,如果每个人平均每天浪费1粒米,全国每天就浪费13.4亿粒米,相当于浪费6万斤大米/天或2190万斤大米/年。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推算的人均400公斤即可满足营养均衡的标准来计算,浪费掉的粮食将能养活约2.7万人。虽然这种计算方式相对粗犷,其中可能有人不吃米、有人不浪费米,但毕竟也有人一顿饭就浪费几百粒、甚至几千粒米。在此计算这一数据只是想说明:我国的人口基数大,对于每位个体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浪费,积累起来都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

其次,进行第二个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年餐饮收入20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以餐桌上的浪费平均值5%来计算(相信没有人会认为这一比例计算高了),仅餐桌一项一年至少要浪费1000多亿元。按2012年5月大米零售价格5元/公斤计算,相当于浪费了至少200多亿公斤大米。如果继续按联合国粮农组织推算的人均400公斤粮食即可满足营养均衡的标准计算,相当于大约5千多万人的充足口粮被浪费了。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201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5.7亿吨,稻谷总产量达到2亿吨。上述浪费的200多亿公斤大米至少占2011年粮食总产量的3.5%,占稻谷总产量的10%。再按2011年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5166公斤/公顷计算,上述浪费的粮食相当于约390万公顷耕地的产量。而2011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057万公顷,比2010年增加69.6万公顷。这就意味着全年餐桌浪费的粮食转化为的耕地面积(390万公顷)约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3.5%,相当于约6个2011年比2010年增加的粮食播种面积(69.6万公顷)。换句话说,我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好不容易增加的耕地面积被国人仅用2个月时间就“糟蹋”没了。[2-4]

再次,引入第三个计算。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课题组对大、中、小三类城市,共2700桌不同规模的餐桌中剩余饭菜的蛋白质、脂肪等进行的系统分析,按较保守的“全国餐饮平均总剩余10%”推算,我国2007年至2008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蛋白质就达800万吨,相当于2.6亿人一年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3亿人一年所需。此外,中国农业大学武维华教授称,根据对北京数个大学餐后剩菜剩饭情况的调查表明,倒掉的饭菜总量约为学生购买饭菜总量的三分之一。如果按照全国大专以上在校生总数量2960万人(2010年底数据)计算,每年大学生们倒掉的食物又可养活大约1000万大学生。[5]

实际上,生活中对粮食的浪费又岂止是上述这些:餐桌上5%~10%的浪费比例只可能低,不可能高;家庭每天倒掉的饭菜也并未计算在内。这只是出现在消费环节中的浪费,再加上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中产生的浪费,寄希望于计算出精确的数据有点天方夜谭,但即使根据上述消费环节浪费的数据粗略地估算一下,恐怕都是惊出一身冷汗的数字。

(二)粮食浪费并没有引起普通民众的注意,相反,绝大多数人把每天不经意间的浪费视为“正常消耗”,甚至“有面子”。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从历史上看,与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加大投入和提高农业生产力以增加粮食产量等传统保障粮食安全的措施比较,节约粮食无论从见效快慢还是影响力方面都是甘拜下风。也正因此,在普通民众心里,节约粮食并未上升到“非常重要”的高度,对粮食的浪费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注意。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可能是我国普及率最高的一首古诗。然而,绝大多数国人对“节约有益,浪费有罪”却是心如明镜,光说不练。前脚可能还教育自己的孩子要节约,后脚已经在餐桌上“大肆挥霍”。

而且,从穷到富、从无到有的国人似乎天生伴随着一种惯性:到饭店请人吃饭一定要点得足够多,吃得不够了,丢面子;吃空了盘子,更丢面子;剩菜不打包是大方、身份的体现;打包会被人瞧不起、看作小气。这样的观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让其逐渐形成自然,再想往回掰可是难上加难,正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三)粮食的有效节约将在突发事件中展现出巨大的能量

全球气候变化异常,自然灾害数量和破坏力都在增长;全球政治局势动荡,各种局部冲突不断,引发地区甚至全球冲突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在这样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背景下,始终能够保证粮食自给显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砝码”。

目前,我国粮食生产虽然基本能够自给,但粮食进口量正逐年走高的事实也的确存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国产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最高峰的5.7亿吨,但当年净进口粮食居然达到6390.3万吨。这是在和平时期、粮食大丰收时期的数据,假设国内出现大面积自然灾害或者爆发地区冲突,导致粮食自给不够、依靠进口又无望时,我们靠什么来弥补这一“漏洞”呢?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恐怕除了“省”之外,没有更好的出路。但是,以目前国人这种几近于“习惯了的浪费之风”,想在特殊时期立刻纠正过来又谈何容易?举个简单的对比,一个由有节约习惯群体占大多数构成的13.4亿人和一个由有浪费习惯群体占大多数构成的13.4亿人,去分享同样质量、数量的储备粮,哪个群体坚持的时间更长则显而易见。

事实上,即使现在没有出现冲突,世界粮食市场供给也无法有效地满足我国的粮食消费:一是我国大米的消费量约占所有粮食消费量的60%,大约每年为3700亿斤,而目前国际市场大米贸易总量也只有500~600亿斤,占我国大米消费量的15%左右,因此通过国际市场调节的空间十分有限;二是近年来受自然灾害和全球经济萎靡影响,世界主要产粮国逐步强化对粮食出口的政治干预,俄罗斯、乌克兰等粮食出口大国纷纷出台各种出口禁令,使国际粮食市场出现供给短缺。[6-9]

由此可见,诸多因素已使得我们必须考虑在保持原有增加产量、加大进口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切实有效地进行粮食节约。而且,从上述数据看,粮食的浪费已在量上达到了一定高度,如果不尽快遏制这种趋势,当这种量变演化成质变的时候,留给我们的就只有“悔不当初”了。因此,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是应该将节约粮食放在与增加粮食产量同等、甚至更优先地位的时候了。

二、打一场“有效节约粮食的翻身仗”

之所以称之为“一场仗”,是因为长期的积累和习惯,已经使浪费之风几乎成为“自然”,甚至在部分人心中“深入骨髓”。改变这一状态,是一种近似于“改变人行为习惯”的变革,所以它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是一场“硬仗”。若要打赢这场仗,必须多管齐下。

(一)首当其冲的是,尽快出台全面且有威慑力的《粮食法》,从“物质层面紧箍”

人类这种高级动物虽然与生具有改变自然的意识和能力,但这种高级的思维能力和主动性也验证了一个道理:如果要让人类去做一件事情,制度的制定和有效的执行必须双管齐下,缺少制度会“乱”,缺少有效执行的制度同样会“乱”。因此,以法律的形式对人加以约束是必须的、也是最关键的。

虽然对粮食立法,是政府和社会普遍的共识,但关于粮食立法的问题,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直到今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才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但纵观全文,对节约粮食的篇幅可谓“少得不能再少”。《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四章专门设为“粮食消费与节约”章节,但内容只有三条,而且最关键的是在《法律责任》章节没有任何关于对浪费粮食的处罚和节约粮食的奖惩条款。

笔者认为,小到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到国家法律法规,如果没有严格的奖惩条款,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或者做好得到的奖励与做坏受到的惩罚如“轻风拂面”,这样的制度“形同虚设”。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通知和办法下发的次数并不少,以2010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粮食局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粮调〔2010〕41号)为例,所谓贯彻无非是地方政府在该通知内容的基础上,稍加修改地增加些地方性内容,冠以发文号再将其逐级下达。然而,在缺乏具体奖惩条款和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各级《通知》无非是在各级政府人员的大脑皮层留下些许“痕迹”,普通民众最多也就从媒体知道有此《通知》下达,但依然是“该怎么做还怎么做”。这样的方式或许在当时有过些许热度,但最终还是“转瞬即逝”。[10-14]

由此,如果寄望于《粮食法》能够起到实质作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在法律层面增加对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细节性描述,而不是笼统的归纳为三条而在之后的《实施办法》中细化,这样的力度绝对不够。

2、明晰权责。一是执法主体是哪些?其管辖权是什么?如未履行好相应职权应承担什么责任,受什么样的惩处?二是监管主体(包括对执法者、从业经营者和普通民众的监管)有哪些?有哪些监管权?监管途径是什么?

3、将明确的奖惩条款列入法律当中,而且惩戒宜重不宜轻。具体而言,一是必须明确对执法主体和监管主体的奖惩,对执法和监管主体不作为、懈怠、徇私枉法等行为加重处罚力度,让执法者和监管者感到“在粮食问题上不敢不认真对待,消极对待后果很严重”;二是必须明确对生产者、经营者的奖惩,应针对不同的从业群体制定相应的奖惩条款,让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地去节约,因为奖励很诱人”、“谨小慎微地杜绝故意浪费,因为惩罚很严重”;三是必须明确对消费者的奖惩,让整个链条的最后一节、也是所占比重最大的一个群体深刻明白“浪费这个罪很大,不能也不敢小觑”,要让民众明白“浪费粮食远比浪费任何物质所造成的社会资源消耗都大,为此付出的代价将非常大”。

(二)像当年红色宣传一样,下大力气进行节约宣传,从“精神层面引导”

近年来,电视、报纸、汽车、地铁里宣传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的公益广告已经有所增加,但从数量和质量上看都远远不够。

首先,宣传部门要不停制作、征集能够“夺人眼球”的宣传作品,并在各种媒介中大力宣传,以达到类似当年“电视购物广告无处不在”的效果。

其次,应从幼儿园教材到大学课本中都加入适当的题材,以达到类似“从小到大、从学习到工作,英语始终陪伴着我”的效果。

第三,政府机关应将节约教育宣传作为一种常态,以达到类似“定期政治学习”的效果。

第四,让每个“有觉悟”、“自觉”的人看到宣传后,能够做到从个人做起,并带动或潜移默化地影响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远离浪费。

总之,对那些“有觉悟”、“自觉”但“并未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群体,通过“精神”手段基本能产生积极影响;而对那些“无觉悟”、“不自觉”、甚至“顽固不化”的群体,就只能依靠“物质”手段,更确切地说是“物质”手段中具有强大威慑力的“惩”予以调整了。

[1]新华网.每年有500亿斤粮食因储藏不当损失[EB/OL].[2012-07.03].http://news.xinhuanet. com/2012-07/03/c_112346930.htm?bsh_bid=104968176.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EB/OL].http://www. stats.gov.cn/tjsj/jidusj/.

[3]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数据库[DB/OL].http://faostat.fao. org.

[4]WTO数 据 库[DB/OL].http://stat.wto.org/Home/ WSDBHome.aspx?Language=.

[5]央视《新闻1+1》.奢侈的垃圾[EB/OL].[2012-04-20]. http://news.cntv.cn/china/20120419/123961.shtml.

[6]莱斯特·布朗.新粮食地缘政治[J].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11(8):4-7.

[7]杜鹰.粮食安全问题与可持续发展[J].宏观经济管理,2009(6):5-6.

[8]张晓山.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8):28-33.

[9]梁建忠.新时期要切实保障我国粮食安全[J].管理观察,2009(4):98-99.

[10]廖成忠.关于制定《反浪费法》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06(4):31-33.

[11]人民网.张平: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面临五大问题[EB/OL].[2010-08-26].http://npc.people.com.cn/ BIG5/12555476.html

[12]朱立毅.倡导节约,确保粮食安全[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08(6):1-3.

[13]张世军.节约粮食就是增产[J].吉林农业,2010(3):33-34.

[14]新华网.国务院法制办就《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 求 意 见[EB/OL].[2012-02-21].http://news. xinhuanet.com/legal/2012-02/21/c_111551676.htm

A Small but Cannot be Neglected Factor on Food Security: A Discussion on the Importance of Guaranteeing Food Security

WANG Hong-yu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As a measure to guarantee food security in China, “saving food” is mentioned by government and public all the time, but always neglected in executing. The problem attracts too much attention from macro polices, but too little attention from micro measures, and there is too much work on propagations, too little work on execution. According to author’s opinion, the dilemma lies in that the concrete execution measures are discordant with the government will and polices. In other words, it lacks implementation capacity and efficiency. The article tries to explain that “saving food” is already significant enough to be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guarantee food security. In addition to it the author will share some views on how to save food efficiently.

Saving food; food security; grain law; execution measures

F326.11

: A

:1674-9200(2013)01-0095-04

(责任编辑 王光斌)

2012 - 10 - 29

王宏宇(1978 -),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粮食安全方面的研究。

猜你喜欢
节约粮食小人物浪费
不浪费
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 从我做起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节约粮食,从我做起
从《述善集》看元代小人物的创作
浪费等于扔钱
把自己看做小人物
小人物的施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