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潮,张 洁
社会现实、集体记忆和标签化报道的互动:“官二代”媒介形象的建构及其成因(2009~2012)
张 潮,张 洁
通过对33家代表性报纸媒体(2009~2012年)的“官二代”新闻报道的梳理,在内容分析、文本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官二代”群体的媒介形象主要有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三种类型。这样的图景既是现实社会阶层矛盾凸显的媒介呈现,从新闻生产的角度看,更是社会现实通过“原型沉淀”效应唤醒集体记忆,影响新闻从业者新闻生产的表现。新闻实践过程中,具体采用了“标签化”手段进行“污名化”操作,这种“标签化”现象与传统的标签理论大相径庭。最后,尝试性提出标签理论在新媒体环境中的修正。
“官二代”;媒介形象;原型沉淀;标签
从“我爸是李刚”到“李天一撞车打人”事件,“官二代”已然成为持续性的社会热点话题。2013年初,“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再次点燃公共舆论对“官二代”群体的“集体声讨”,充斥着“官二代”无视法纪、“官二代”践踏人权、“官二代”世袭特权等对“官二代”的负面言论。其实,任何时代,都有一代、二代、三代之分,但“官二代”现象成为社会公众持续关注的负面热点,则说明了其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新闻媒体作为社会问题的“预警器”,直接为公众呈现了“选择性”的“官二代”新闻事实,而这种媒体的“选择性”呈现对于“官二代”的媒介形象有什么影响?“官二代”媒介形象暗含了如何的社会心理,体现了怎样的权力关系?新闻从业者又是如何继续强化、固化这种形象的?这正是本研究希望回答的。
“媒介形象”研究,近20年来,受到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关注,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许多学者采用内容分析法探讨媒介对特定社会群体,主要是弱势群体或者名人群体形象的建构。有的学者从弱势群体媒介政策改变的角度,认为“农民工”这一概念存在许多不合理性,改善这样被边缘化的媒介形象和社会地位,就必须从制度设计、媒体话语建构、社会合意三方面进行改革。①也有学者从社会认同角度,认为“受难形象”和“负面行为者”形象成为建构“农民工”群体形象的主要正反两个方面。②对于名人群体的研究,认为其媒介形象的建构与祛魅暗合了中国的社会转型背景,反映了公民意识的变迁。③
话语建构作为一种分析路径,广泛运用于媒介形象的建构研究中。记者在新闻生产中,总是选择一些信息而排除另一些信息,从而影响公众舆论与受众对特定事件或者问题的理解。④这种选择性的话语呈现对于媒介形象建构,具有方向性的决定作用,新闻所主张的“事实”是对信息碎片的选择性重组,不同框架和视角会产生不同的意义。⑤这种影响在种族问题研究中,尤其明显。大众传媒对不同族群的话语建构方式,直接影响不同族群的媒介形象以及相关政策的问题界定,种族问题经常作为一种社会稳定问题而不是少数族群的合法移民问题进行呈现。⑥
媒介形象的话语建构研究中,经常采用标签理论解释建构过程和原因。标签理论认为,一个人被贴上“标签”,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⑦“标签化”既是基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共识,也是记者在新闻生产中简单化操作的表现。对某一群体中的个人的认知,忽略其个体差异,把群体特征加诸于个体,形成群体的标签。⑧这种“标签化”的新闻操作,可以极大提高新闻的生产速度,形成强烈的社会效应。⑨新闻报道的“标签化”,主要体现在农民工、艾滋病人等弱势群体的媒介形象建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标签也在不断地发生改变。
“官二代”群体及其问题进入学术研究,最早始于2010年5月,稍晚于它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时间,学术研究相对比较少,主要将“官二代”现象与社会阶层固化、社会转型等宏观主题结合起来研究,忽略了“官二代”群体在社会中的“镜像”——媒介形象对于社会公众认知“官二代”群体的影响,缺乏对于媒介形象呈现原因的探讨。案例选择方面,以具体个案作为切入点,代表性、典型性难以辨别;时间跨度方面,以热点事件的起止时间作为节点,缺少对于“官二代”新闻报道系统、全面的历史性比较研究,难以描绘“官二代”群体的持久性“镜像”特点。
基于文献综述的问题发现,采取文本分析、内容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33家代表性报纸媒体。⑩通过对图书馆报刊翻阅统计,部分丢失的资料搜索慧科数据库加以弥补,对“官二代”一词进行了从2009年8月26日(传统媒体首次出现“官二代”一词)到2012年12月31日的检索,共找到1 470篇样本,有效样本为800篇。文章主体不谈论“官二代”事件、现象或只出现一个词的报道即视为无效。其中,2009年共29篇,有效18篇;2010年共481篇,有效341篇;2011年共548篇,有效307篇;2012年共412篇,有效134篇。
在内容分析中,本次编码设立了报道体裁、报道来源、报道版面重要性、媒体话语偏向、媒体在报道中的角色、记者是否直接采访当事人、是否采用直接引语、是否采用间接引语、报道主题这9大测量指标。编码员选取两人,编码员间的信度计算采取霍斯提公式。编码员间信度,说明编码信度可靠。(其中,M:完全同意的数目;N1为第一位编码员应有的同意数目,N2为第二位编码员应有的同意数目)。
通过编码数据的初步分析发现:报纸媒体对“官二代”群体的话语建构以评论文章为主,有431篇(53.9%)。“官二代”新闻报道的主题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官员选拔”249篇(31.1%)、“违法犯罪”182篇(22.7%)、“宏观问题”160篇(20.0%)。对于“官二代”群体的评价以负面为主,406篇(50.8%)。经常出现“飞扬跋扈”、“纨绔子弟”、“漠视人性”等感情负面偏向高的词汇。还以刻意关联、夸张表达配合暗示性表述加深这种负面建构。(11)
表1 报道主题
表2 话语偏向
报纸媒体对“官二代”群体的报道主题、话语呈现方式以及评价偏向,基本构成了“官二代”群体的媒介形象。总结“官二代”群体的媒介图景,可以概括为:“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三类主要形象。
1.特权者形象——官场子承父业
媒体报道中的“官二代”群体,被呈现为近亲繁殖下的产物,官场和公务领域下的滋生品,世袭制下的派生品。他们有着丰富的社会关系,良好的社会背景,得天独厚的社会资源,在求职、教育、晋升方面有着各种特权。新闻报道的主题分类中,求职创业主题有24篇(3.0%),主要议题框架是:求职创业的成功与个人的努力奋斗已经没有关系,而是看“官二代”身世背景的大小。“社会的晋升途径不是靠公平竞争,靠真才实学,靠刻苦努力,而是靠‘拼爹’,即拼背景拼关系拼地位拼物质。”(12)“教育问题”有71篇(8.9%),排名第四。集中反映出“官二代”群体有着更便捷、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起点、教育平台差异已经显现“官二代”群体享有大量教育优势。“官员选拔”主题有249篇(31.1%),排名第一。这是“官二代”群体特权者形象最集中的媒介议题,“官二代”被认为是一群既得利益者,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官场并脱颖而出。特权“一代”开始转移特权到“二代”身上。“这么年轻的干部得到如此超常规的提拔,是不是他们有双‘隐形的翅膀’?是否有暗箱操作?程序是否公正?一言以蔽之,这些年轻干部的‘非正常升迁’,是不是‘官二代’们像‘洗钱’那样在‘洗官’?”(13)
同时,“官二代”特权印象与社会各阶层矛盾激化的社会现实勾连,各种社会特权行为都与“官二代”产生联系,“宏观问题”主题有160篇(20.0%),排名第三,都将根本原因指向“官二代”特权问题,极易使得公众产生无限遐想。
2.负罪者形象——社会违法犯罪
在社会问题频发的转型期,种种违法犯罪事件,由于媒体追求爆炸性新闻,吸引眼球所趋,不断成为焦点、热点。而“官二代”群体作为时代热点,在媒体上,自然地与犯罪问题结合起来,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大的“眼球经济”。
媒体报道中,“违法犯罪”主题有182篇(22.7%),仅次于“官员选拨”主题。“官二代”群体已然在“媒介镜像”中成为社会的“威胁”,交通肇事、打人伤人等犯罪行为大多发生于“官二代”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同时,很多新闻中,“官二代”作为犯罪者,以及其他社会成员作为“受害者”,都在报道中得到界定和区分。有时,这种界定是间接的,采用具体细节或者暗含性表征的指认来间接界定“官二代”和“受害者”的身份差别。“驾驶者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拦下,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经确认,肇事男子的父亲为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刚。”(14)通过对于其父亲职位的背景交代,以及“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高喊”等具体化细节的描写铺成,间接界定了“官二代”的负罪者形象。
但更多的时候,这种界定是直接的。使用肇事“官二代”、“官二代”犯罪嫌疑人等用语对犯罪者的社会身份进行界定和强调,“从这个肇事的‘官二代’身上,我们看不到一点正常人该拥有的起码的人性、看不到一点现代人该拥有的对法律起码的尊重。在肇事者看来,大概只要‘我爸是李刚’,任何游戏规则都可以随便更改。”(15)
“官二代”的负罪者形象,不但在与“官二代”群体有关的新闻报道中被界定和强化,在与“官二代”群体无关的犯罪性新闻报道中,也被进行了区别化凸显。犯罪事件发生后,“官二代”自然成为头号嫌疑人,是不是“官二代”与事件的定性有很大联系。比如:《钱江晚报》2011年4月12日《撞人“奔驰女”并非“官二代”》。同时,利用“官二代”假身份进行诈骗的新闻报道中,“官二代”群体自身身份被“借用”,本是一个受害者群体,但媒体通过诸如“潜规则”、“办事费”等暗示性语言将关注焦点从“官二代”负罪者形象,转移到特权者形象。本无关“官二代”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官二代”作为受害者的新闻事件,却被媒体隐晦建构呈现为“官二代”群体特权者形象,使特权者形象间接强化了“官二代”的负罪者形象。比如:《北京晚报》2010年6月15日《冒充官二代诈骗亲友 妻子被丈夫扭送警局》,《法制晚报》2011年8月3日《以案说法“官二代”献殷勤帮人调动骗20万》。
媒体上的“官二代”群体是负罪者,“官二代”作为违法犯罪新闻报道中的当事人,其一定是“肇事者”,是“罪魁祸首”;“官二代”不是违法犯罪事件的当事人,那首先要排除“肇事者”的“官二代”身份,因为“官二代”是头号嫌疑人;“官二代”是“受害者”的违法犯罪新闻报道中,“官二代”也是特权者,媒体将关注点从“负罪者”形象转移到“特权者”形象,忽略对于事件本身的关注。
3.蛮横者形象——为人嚣张跋扈
“官二代”群体的出场,经常伴随着“飞扬跋扈”、“纨绔子弟”、“骄纵横行”等负面词汇,交通肇事的“官二代”总是气焰嚣张地高喊“我爸是李刚”,官员招考的“官二代”总是无所顾忌地认为“有爸好办事”,打人、伤人的“官二代”总是趾高气昂地挥拳“不顾他人死活”……这种蛮横者形象都是以“嚣张跋扈”、“骄纵横行”、“叫嚣”之类的负面形容词、动词,抑或“社会残渣”之类的负面名词进行直接定性和描摹。“这些传言都依据陶家是官员,有能力影响案件的走向为立场,符合‘官二代’嚣张跋扈的社会判断。因此,种种传言,一再激起人们的愤怒情绪,要求对陶汝坤‘从快从严’处理。”(16)
详细生动地犯罪细节描写更是将“官二代”蛮横者形象直观展现给受众,极具现场感和视觉冲击力。《南方都市报》2011年5月14日《子违章父帮忙打死执法交警》中,“民警史某见状便上前试图制止其暴行,并询问为何打人。万没有想到,凶手竟连民警一同殴打,打过之后还不解气,竟给其父母打电话,并称受到欺负。5分钟后其父母带着打手赶到,不由分说便直接袭击史某,史姓民警多处受到重击不支倒地,可四人依旧没有停手,其中一位身材较胖的还当场叫嚣‘今天我就要打死你!死了也要把你这身皮扒了!’”多种描写的组合使用,使得“官二代”形象更加鲜明突出,加强了持久性记忆的建构。
“官二代”群体“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的媒介图像,既是通过不同的新闻生产手法、呈现手段建构出来的,三类形象本身又常常相互交融,互相印证,强化着“官二代”群体的负面形象。在持续性的相互建构中,三类负面形象与“官二代”群体建立了持久而深刻的联系,构成了“官二代”群体的历史媒介图景。
“官二代”群体“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的媒介形象相互融合,呈现如此的“官二代”群体媒介形象,并非仅仅是新闻选择性话语建构的表面原因如此简单,其背后有更深层次的社会现实原因。那么,社会现实原因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影响新闻从业者的新闻生产过程?新闻实践中又因此产生了如何的思维模式?这种新闻实践又是如何与民意契合,形成对于“官二代”群体稳定的社会共识?基于这些疑问,笔者进一步展开讨论。
1.社会流动受阻的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相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社会,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分化过程之一就是阶层化的过程:阶层地位越来越明确,阶层边界越来越清晰,阶层利益越来越凸显。(17)现实社会,各阶层分化明显,利益矛盾凸显;同时,受益于市场经济的阶层,普遍面对着一个代际更替的现实。在这种复杂状况下,“二代”这种极富时代特征的现象自然成为了社会热门话题。一部分“官二代”和“富二代”的成功的确是利用了其家族的势力和背景,这样,占有较少资源的“穷二代”、“贫二代”就很难沿着正常的社会阶层流动渠道实现自己社会地位的上升。人们感到改变命运的渠道越来越窄,由社会底层向中间阶层以及更上阶层流动的难度越来越大。
而“官二代”更多涉及公权力的滥用、继承,无视法制、猖狂犯罪,占用公共资源挤占其他群体求职晋升、教育情感等问题,相关主题报道达到526篇(65.8%),加之近年来官民关系紧张的群体事件频发,使得“官二代”现象在当下中国,更具争议性。
“官二代”群体作为既得利益者,占据大量社会教育、求职、晋升资源,阶层固化、阶层流动性受阻的双重社会现实,是使“官二代”群体的媒介形象被公众“乐于”接受的社会现实原因,这种认知除了折射出一种“仇官”的社会心态外,更反映出公众对于“官二代”群体所包涵的丰富社会现实内涵:阶层矛盾、阶层固化、利益分配不均、社会公平、制度设计问题等的不满和愤慨,对没有处理好的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拷问”,这是一种边缘突破,“合法化”表达不满的方式。
“新闻是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18)。诚然,频繁曝出的“官二代”新闻,有一定的标签意味,但更是对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阶层意识正在形成,群体之间的裂痕正在扩大(19)。从社会发展来说,基于不同的出身、财产、知识、职业等,形成不同的阶层是正常现象。只要向上流动的渠道不被堵塞,社会整体能够平稳发展。但是,若社会阶层的划分是以权和钱作为标准,那么,底层和平民向上流动将非常困难,社会的断裂就不可避免。(20)
只有当“官二代”的成长,成为一种破坏社会公平和法治精神的官场体制或官场形态的时候,它才会触及社会最敏感的政治神经,并饱受舆论的指责。(21)这很好地概括了“官二代”新闻报道的话语偏向所反映的社会现实根源问题:社会阶层固化,特权阶层占据大量公共资源,阻碍社会流动。
2.“原型沉淀”效应“唤醒”集体记忆
从新闻生产的角度看,“原型沉淀”效应和“集体记忆”阐释了这种社会现实如何影响大众传媒的新闻呈现。原型是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典型的、反复出现的意象、象征、人物、母题、思想或叙述模式即情节,具有约定俗成的语义联想是可以独立交际的单位,其根源既是社会心理的,又是历史文化的。(22)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稳定的对外在事物的认知方式、认知角度和认知结果。像人的生理特点可以遗传一样,集体无意识和原型沉淀在心灵的深处,也被继承下来。(23)“原型沉淀”效应,其意义在于唤起了从人类童年时期就隐藏、沉淀在人们心中最底层的某种情感,使得似曾相识的经历得以重温,让受压抑的情感得到了满足。曾庆香进一步指出这种原型不仅仅体现了文学传统的力量,还体现了社会心理和历史文化的力量。(24)换言之,大众传媒在个体“官二代”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如何呈现“官二代”,是否成功把“官二代”还原到某一种可以激起社会共同想象的原型,是个人事件能否成为公共事件,引起受众共鸣的重要因素。
以“李刚门”事件为例,2010年10月19日《海峡都市报》首先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并出现在要闻版面。标题为《“官二代”醉驾撞死女大学生 口出狂言:有本事告我去 事发河北保定,肇事者已被刑拘》。标题中,将“肇事者”鲜明地界定为“官二代”,犯罪事实定性为“醉驾”、“撞死”,犯罪细节“狂言”凸显“官二代”的“飞扬跋扈”,犯罪后果为“刑拘”。标题中寥寥数字,便将肇事者描绘成对他人生命冷漠、无视法制的“官二代”子弟形象。正文中,“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过,当时的车速不小于70迈,两个女孩立即被撞飞,随后落在车的挡风玻璃上。”“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向校内一女生宿舍楼驶去”。“接完女友”、“又开车从两名被撞女生身边经过”、“年轻男子”完全符合“官二代”的社会认知——特权、年轻、傲慢。并给人强烈的“肇事者”狂妄与“受害者”悲惨的心理暗示,“直接”、“口出狂言”更是将“官二代”个体的语言、神态、心理表现得极具视觉冲击力……这些都在不断地对“肇事者”的社会身份进行界定和强调——“肇事者”就是“官二代”,代表的是这一群体,而不是个人。“我爸是李刚”更是成为新闻报道的标志性画面和言语,成为随后多家媒体报道的统一舆论焦点和报道原型。统计显示,关于“李刚门”事件的报道有79篇,时间跨度由2010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30日,占据当年“官二代”新闻报道的近四分之一。
通过多家媒体对于“李刚门”事件不同角度的新闻报道,事件人物李启铭——“官二代”个体,由于个人遭遇中包含的特殊因素与社会普遍心理之间的暗合关系,被大众传媒“原型沉淀”为“官二代”群体,其新闻内涵了“官二代”群体无视法制、漠视生命、践踏人权、公权腐败、以权谋私等“合理想象”内容,与中国自古就有的观念:“官二代”就是“衙内”,就是“纨绔子弟”,靠着老子的权和钱、不学无术的原型形象相吻合。沉淀在人们无意识中的一种原型被“释放”出来了,勾起人们的集体记忆。“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社会建构的概念。它的本质是立足现在而对过去的重构,即过去不是被保留下来的,而是在现在的基础上被重新建构的,这种重构可以通过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某一群体通过口头讲述、历史阐释来完成,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文学著作、电影、电视剧来完成。(25)
大众传媒是“现实”的历史记录者,其对“集体记忆”的建构有着重要作用。随着多家媒体对“官二代”个体新闻事件的不断关注和建构报道,现实社会中的父母利用权力,让“官二代”们“被清华”、“被公务员”、“被无罪”,“官二代”们傲慢无礼、无视法制、漠视生命,世袭特权充斥社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儿子世袭官二代,权力裙带牵,谁能搬走百姓头上这座山。”——这种关于“官二代”群体集体记忆被合理化建构,并和自古以来的中国“官二代”靠着父辈的庇佑、作威作福、横行于世、欺凌弱小的原型契合,更使得关于“官二代”的集体记忆建构完备。社会事件要进入集体记忆,其集体性必须得到有效建构,即是说在一段时间内,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得透过传播以建立共同的经验、认知和情感。(26)多家媒体对于“官二代”的集体关注和建构,形成了一种大部分人认同的经验、认知、情感的“表象”,并给公众建立挥之不去的“集体烙印”。不同媒体的广泛关注,相互强化“集体烙印”,使得对于“官二代”群体的集体记忆建构持久、深远,而且具有“合法性”。公众也不自觉融入这种集体记忆中,大众传媒本身也“沉浸”在这种集体记忆中,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官二代”新闻事件的“原型沉淀”。
从新闻操作层面上讲,“原型沉淀”勾起“集体记忆”的思维模式,符合市场化媒体的“受众导向”、“市场导向”的现实需求。社会公众关注“官二代”个人事件,原因就在于媒体报道将个人事件中的人物角色、人物行为进行了“原型沉淀”,而沉淀之后的原型恰恰符合人们的“社会心理”,符合人们的集体记忆模式,进而呼唤了人们的集体共鸣。一旦进入原型的情境,人们会获得一种“身心愉悦”的释放感,似曾相识,对于处于同一文化中的人来说,更加利于传播,吸引受众。而长期的“原型沉淀”唤醒“集体记忆”则使得“个人”形象上升为“群体”形象,成为“官二代”群体负面社会印象和共识的催化剂。
3.新闻操作的过度“标签化”
对于“官二代”新闻报道,不能忽视对于“贴标签”新闻操作手法的分析和反思。大众传媒对于“官二代”群体“标签化”的定义过程,伴随着抽离“官二代”群体的个体差异,进行群体“污名化”的操作。污名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将群体偏向负面的特征刻板印象化,并由此掩盖其他特征,成为在本质意义上与群体特征对应的“指称物”。
从抽样报道的内容分析结果出发,仔细阅读所选报纸涉及“官二代”的新闻报道,发现:新闻报道中存在大量的“污名化”标签,通过对这些标签的识别,可以粗略地勾勒出大众传媒对“官二代”群体污名化的一般图景。将污名化特征、特征指向、报道例证、具体描述和使用的标签结合起来,梳理出媒体对“官二代”群体进行污名化操作的三种类别(表3)。
表3 媒体对“官二代”群体的标签化、污名化操作
媒体污名化与社会现实有着密切的相关性,社会现实中存在着个别“官二代”作为既得利益者,占据大量社会资源,践踏他人生命和尊严的行为,而大众传媒通过对这种负面特征的不断强化,形成了刻板印象,不断掩盖“官二代”群体的其他特征。而恶劣行为毕竟是少数,有很多“官二代”奋发努力、待人和善、遵纪守法等其他社会现实和群体特征被选择性忽略。这些标签,最初只与“官二代”群体中的个体相连,大众传媒使用诸如“一个官二代”、“部分官二代”进行新闻报道,但随着社会公众对“官二代”的关注,大量媒体的竞相报道,“官二代”新闻不断“发酵”,负面标签被更多媒体和公众接受,开始被广泛用来“合法化”指称“官二代”整个群体。大众传媒经常使用“官二代”、“官二代们”这类词汇进行报道,负面标签反映的特质正式成为该群体的固有本性。个人道德被贴上“炫富”、“纨绔”官二代,奢华、炫耀的“污名化”标签;法律意识被贴上“叫嚣”、“恶霸”官二代,蛮横无理、漠视人权的“污名化”标签;特权行径被贴上“世袭”、“垄断”官二代,以权谋私、野蛮掠夺的“污名化”标签……这些“污名化”标签直接作为“官二代”群体的“指称物”。
污名化过程中,由于媒体天生追求“眼球经济”、“负面新闻”的偏向,使“官二代”新闻报道更增加了很多戏剧化的标签,如“淡定”、“麻木”这类“官二代”面对“受害人”的神情细节描写等。这些连同其他标签共同构成了“官二代”群体媒体形象的负面特征。
传统标签理论认为,那些凭借权力占据了统治地位的集团可以通过贴标签,宣布被统治者为“越轨行为者”,来歧视、控制和镇压被统治者。(27)因此,这种贴标签经常是不公平的。社会的弱势群体在过去,更容易被张贴上负面标签。但在“官二代”新闻报道中,标签现象却与传统标签理论大相径庭,这种现象伴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
在新媒体环境下,广大普通网民获得了话语赋权,普通的网民群体拥有了对特殊群体表达偏见、排斥和痛恨等进行集体情感宣泄的可能,并通过“贴标签”方法,使得对立群体被话语建构为具有各种负面特征的劣质群体。从整体上看,这样的一种话语表达,往往使得一个个偶发的行为,或是无意的事件,在被集体贴上“官二代”等标签后,转变成了一系列显示强弱对立、社会分裂的标志性公共事件。
“官二代”世袭特权,违法犯罪,炫富张狂的事实都通过网络进行了首次曝光。之后,再由传统媒体介入,媒体“标签化”的报道无形中成为网民在新媒体空间中对某些特权群体不满的集体情感宣泄的延续。这样的延续,再次点燃网民的集体亢奋,促使不满心理的二次膨胀。这样,就使得事件进入“官方”话语空间,并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这种标签行为颠覆了标签理论的传统观点,制造了网民借用新媒体“标签化”强势阶层群体,弱势群体取得胜利的一次集体“逆袭”。
大众传媒的话语生产,过去经常借助“贴标签”策略对农民工、艾滋病人等社会弱势、边缘群体进行“污名化”,使得本身就“式微”的群体更难引起社会关注和获得融入社会的机会。在网络舆论中,却反其道而行之,现实生活中处于比较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反而更容易被“标签化”。借助新媒体的推动,个体“官二代”新闻以网络热点的形式将干部子女代际继承、以权谋私、无视法制人权现象,贴上“官二代”群体负性标签,表达公众对官本位思想、阶层固化、公权私用等问题的社会情绪。这种形式的语言、心理“集体抗争”对比于“厦门PX事件”、“番禺垃圾焚烧事件”等相对激烈和直接的行为抗争方式,更显示出新媒体带来的底层“传播赋权”(28)。舆论话语偏向已经发生改变,不再是强势阶层拥有无可撼动的主导霸权地位。从2009年8月26日第一篇出现“官二代”一词的南方都市报社论《符合程序并不能止息固始选官争议》开始,所有关于“官二代”新闻报道都是由网民爆料(通过论坛、BBS到微博),网络成为消息的源头。可见,网民表达愿望的强烈,对待现实社会种种不公平的愤慨。
弱势阶层“污名化”、“标签化”强势“官二代”阶层——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语言、心理“集体抗争”,建构了我们集体记忆的同时,更是将强势阶层的种种现实问题进行了放大。这种方式,有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让政府关注社会阶层固化、特权滥用的现实,让公众的关注点转移到问题上,而不是所谓的“成就”上。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标签化”、“污名化”强势阶层群体的新闻话语建构,使得作为强势群体代言人的政府自身已经陷入网络的“逆袭”,被网民和传统媒体合谋进行了“标签化”。这也许更能使政府正视现实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采取必要的政策性措施作为回应,(29)“问题倒逼改革”的正功能得以实现。
但是,从现实层面上看,“标签化”的正功能是基于舆论对某一问题的高度关注,从而引起相关社会管理者的重视与相关整治措施的出台。这类的整治措施或行动,在中国,我们看到的是一种“运动式执法”,即“就一事、在一地、打一枪”,其解决的是单个案例,但没有从制度的本质上对某一社会问题进行解决。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执法措施,使得在同类问题上耗费了大量重复劳作的管理成本,而问题依旧不断。基于此,我们不提倡运用“标签化”、“污名化”的正功能来进行社会管理。同时,也不倡导为了改革社会现有的某些问题而忽视对个体利益的维护,不倡导通过对群体“标签化”来促使社会宏观问题的改革。因为,我们看到:它产生的强大社会排斥性,具有强烈的后续影响力。
同时,过多的、片面式的、情绪化的标签化报道既不符合探寻事实真相的新闻精神,也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和谐。人们仅仅通过自身已有的、习惯性的分析框架去看待某些社会事件或现象,是一种多数人暴政的误判与曲解。这一点上属于“标签化”的负功能。更重要的是,“官二代”一词,已被标签化为“拼爹”、“以公谋私”、“嚣张跋扈”等负面特质之后,久而久之,作为官员子女的这一群体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接受了这样的社会界定,开始认同社会舆论认为其是“坏人”这样的观点,从而促使其与其他“坏人”为伍,进行更为恶劣的越轨行为。同时,“官二代”的群体定义,也会逐渐从原来的高官子女,逐渐发展为只要是官员的子女即可,如此一来,社会不良后果也将越来越严重。
因此,作为“官二代”新闻建构主体的大众媒体,应尽量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客观、独立性、自由”原则,避免“标签化”思维对于“官二代”群体的“污名化”新闻操作,尽量减少“原型沉淀”效应对于新闻报道模式的负面影响。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官二代”群体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已经说明在这段时间内,社会上大多数人透过大众传媒对于“官二代”群体的事实呈现和建构,已经建立共同的负面经验、认识和情感,强势阶层和弱势阶层利益冲突已经很大,共同利益和诉求已经非常小。托克维尔对此种现象曾深刻指出:“当穷人和富人几乎不再有共同利益、共同哀怨、共同事务时,那遮蔽双方精神的黑暗就变得深不可测,穷人富人之间就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30)社会分隔形势已经非常严峻,阶层摩擦加大极易造成社会动荡。特别是“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等恶性“官二代”事件已经给公众产生挥之不去的“集体烙印”,这种社会情绪必须得到有效的疏导,不然极易产生更为严重的群体性恶性事件。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此类事件,不仅要及时解决个体问题,更要从本质上解决系列问题,缓和社会阶层矛盾,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
注释:
①熊光清:《制度设定、话语建构与社会合意——对“农民工”概念的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②李艳红:《一个“差异人群”的群体素描与社会身份建构:当代城市报纸对“农民工”新闻报道的叙事分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2期。
③王芳:《偶像的建构与祛魅:媒介镜像中的韩寒(2000-2012)》,《青年研究》2012年第6期。
④Entman R M:“Framing:Toward clarification of a fractured paradigm”,No.4,1993.
⑤袁艳:《“城中村”的媒介话语建构》,《新闻大学》2007年第1期。
⑥Horsti K:“Global Mobility and the Media:Presenting Asylum Seekers as a Threat”,,No.1,2003.
⑦祝建华:《“富二代”的形成与群体特征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09年第9期。
⑧夏倩芳、张明新:《新闻框架与固定成见:1979-2005年中国大陆主流报纸新闻中的党员形象与精英形象》,《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年第2期。
⑨曾庆香、黄春平、肖赞军:《谁在新闻中说话——论新闻的话语主体》,《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年第3期。
⑩本研究所选取的国内33家代表性报纸包括:中央性报纸(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区域性报纸(北京: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上海:解放日报、东方早报、新民晚报;广州: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周末;深圳:深圳特区报;江浙:钱江晚报、现代快报、温州晚报;华中:楚天都市报、潇湘晨报;西部:华商报,华西都市报,重庆晨报;其他:大河报,齐鲁晚报、三秦都市报、海峡都市报)、专业性报纸(经济类: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经营报、民营经济报;法制类:法制日报、检查日报、法制晚报)。
(11)张潮、黄超:《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的话语建构——对33家代表性报纸相关报道的分析》,《新闻记者》2013年第3期。
(12)康定:《何必称“二代”》,《新民晚报》2011年10月25日。
(13)薛世君:《23岁副局长为何备受质疑》,《广州日报》2010年2月24日。
(14)望桉:《“我爸是李刚”的吊诡之处》,《海峡都市报》2010年10月19日。
(15)敬一山:《“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权力骄横》,《新京报》2010年10月19日。
(16)吴双建:《给少女毁容案一点空间》,《楚天都市报》2012年3月2日。
(17)李路路:《社会结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市场化——中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挑战》,《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2期。
(18)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6页。
(19)蒋晓丽、李玮:《从“反映论”到“对话观”——论多重语境下新闻的转向》,《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20)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01-205页。
(21)李春苗:《“官二代”现象的背后》,《人民论坛》2010年第7期。
(22)叶舒宪:《探索非理性的世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5-16页。
(23)(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第5页。
(24)曾庆香:《新闻话语中的原型沉淀》,《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年第2期。
(25)(法)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70-73页。
(26)陈韬文、李立峰:《传媒、社会组织、民族国家和集体记忆》,《新闻学研究》2010年第4期。
(27)束钰:《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28)邱林川、陈韬文:《新媒体事件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9页。
(29)燕道成:《论新闻欲》,《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第1期。
(30)(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7-18页。
Interaction Between Social Reality,Collective Memory and Labeling Media Coverage:Establishment of the Media Image of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Officials and Its Causes(2009~2012)
ZHANG Chao,ZHANG Jie
On the basis of an overview of the news reports about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privileged officials by 33 major newspapers,the authors find that the media images of this group fall into three types,namely,the privileged, the guilty,and the outrageous.This reflects the conflicts between different social classes.The news reports are the result of awakening of collective memory by the social reality through the effect of prototype precipitation,which in turn influence the media men.The media practice stigmatization by means of labeling in their reports.This kind of labeling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raditional labeling theory.The authors tentatively suggest a modifying the theory of labeling in the context of new media.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officials;media image;prototype precipitation;labeling theory
张 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4))张 洁,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讲师(广东 广州 510006)
(责任编校:文 香)
201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新媒体事件中的群众网络行为表现形态与化解研究”(12CXW040);中山大学社会建设论坛项目“基层治理与群体性事件”(17000-31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