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莹莹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会计实践中的非理性行为越来越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会计人员做假账以达到偷税漏税、非法占有、使用或转移资金,贪污腐败的目的情况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尽管有着比较健全的信用体系和会计准则,但近年来也频频报出因人为因素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失真而予以修正的大型企业就达到数百家之多。失真的会计信息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失真的会计信息还直接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一些地方官员和企业的老总们为了维护政府和企业的业绩和政绩,不惜一切代价,有意识的引导会计人员造假。
长期以来,上级考察下级在经济活动管理中的成绩,主要是以利润和产值来衡量的,只要有利润、产值,下级就有了政绩,有了政绩就可以提升,从而带来更大的利益。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会计主体会对会计信息进行一些有违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处理,在此过程中,会计人员出于对自身工作、报酬、职务等私人利益的考虑,从而丧失职业道德,进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虽然《会计法》明确规定,主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第一责任人。但一些人出于种种目的指使会计人员造假,或虚增利润骗取配股资格、上市,或隐瞒利润以逃税。这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泉。
在我国,目前对信息质量有两种监督方式: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企业的审计部门负责单位的内部监督。在很多情况下,企业不想接受内部监督的控制,没有一个完善的相互监督的体系,并且,审计部门的设置是为整个企业提供服务的,它的监督职能很难得以有效地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企业会计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的外部监督,但也会出现事务所贪图利益而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已与国际接轨。但任何完善的法规制度,都无法阻止一些利益主体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比较完善的财经法规制度只能起预防经济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概率的作用,要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依法执法,是否能将违法违纪者绳之以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之一。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因此对法律孰视无睹,法律观念极为淡薄,一些执法机构也往往有章不循,执法时随意性大,从而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趋严重。
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其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所以其综合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然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方面是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据报道,1400多万从业人员中受过大专教育的不足20%,而会计后续教育又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力度。这使得许多会计人员只能应付较简单的会计业务,对复杂的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乱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的多,有的甚至利用其专业知识主动出谋划策,为了小集团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震惊世界的“法尔莫”事件,以及发生在我国的“亿安科技案”、“江苏琼花事件”等等,都是企业经营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利用财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案例,每一个信息造假的企业背后都有一批不能信守公平诚信原则的财务人员为其充当帮凶。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重整会计职业道德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一棵树枯萎了可以说是树本身的原因,可是成片的树都枯萎了那就是生态环境出现了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如此盛行,都是和病态的社会行为、私利主义的道德规范及不健全的治理体制息息相关。净化环境,仅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不是就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与法律、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首先,应将公众利益或社会责任作为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最高原则,在社会上树立起尊严而神圣的形象。其次,还应确立会计信息是否失真的评判标准。(3)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虽然现在会计教育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要全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只有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了,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4)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和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建立道德行为档案,供社会查阅,将会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督促全行业逐步重塑会计诚信。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管理者的舞弊行为,减少了“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从近年的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的确是成绩与问题并存,会计委派制的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它治“标”不治“本”,而且也不能完全防止委派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合谋行为,并不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是,作为一种尝试,在现阶段而言,会计委派制仍然不失为一种简捷、易行、有一定成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方法。
对内部监督来说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对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会计监督内容进行再监督。外部监督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发现舞弊行为及时果断处理,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首先,要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一旦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就要依法严处,做到打假不手软。尤其是对那些来自行政方面干预的压力所致的作假,要层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一查到底。其次,要加大罚款力度,使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所得利益。从经济利益上割断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偏好,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会计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建立严格惩处机制,建立和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会计界人士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实施和完善,以及全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