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曹宁昭质
(1.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南京,210002;2.江苏省档案局,江苏南京,210008) 南显子巷安徽会馆
明中叶以后至清同治、光绪年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行业竞争的加剧和不同区域经济、文化交往的日趋频繁,各大城市纷纷建立了一种地缘性的社会化群体组织——会馆。其繁衍广、影响大,几乎成为流行于明清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客观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间文化的交融,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当时的苏州,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城市街区沿几条主要通航河道,向外呈放射状延伸,最远处距离城门(阊门)超过10华里。从“商贾辐揍,百货齐聚,上自北京,下至两广,远及重洋,贸易之盛甲于天下”[1]的描述中,可以窥见到明、清时期的苏州不仅是长三角地区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也是东半球商业大都会和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口岸。苏州会馆盛极一时,有记载:“五方商贾,辐辏云集,百货充盈,交易所得,故各省郡邑贸易于斯者,莫不建立会馆。”[2]
苏州府特殊的经济地位,使得苏州地区会馆的设置仅次于京师,因此颇具代表性。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力求从“经济——地域——会馆”和“文化——群体——个人”这样两条思维链,对苏州会馆进行新的探讨,展开初步的分析。
明清两朝,苏州作为商业大都会,在全国各经济区物贸对流格局中长期处于有利地位。其间,曾出现两次经济发展高峰,一次低谷。到了清朝末期,由于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致使经济重心东移,最终苏州为上海所取代。
吴中才子唐寅诗曰:“五更市贾何曾绝,四远方言总不同”,形象地描绘了各地商人在苏州从事贸易的繁忙情景。当从事经营活动的同乡达到相当数量,经济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馆的建立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明代归有光《震川文集》形容在苏州经营的安徽人“贩脂、盐、茶、木材……居于吴者数十年累巨万。”入清以后,安徽宁国商人鉴于“乡人既多,不可无公馆以为汇集之所,”[3]建立了宛陵会馆。此外,安徽人还先后建立了大兴会馆、徽郡会馆、新安会馆、宣州会馆等工商会馆。
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濒临太湖,位于大运河与娄江交汇处,这在以河运交通为主的时代,其特有的优势不言而喻。据武安会馆碑记的记述,苏州“南达浙闽,北接齐豫,渡江而西,走皖鄂,逾彭蠡,引楚蜀岭南。”[4]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商品的流通、人口的交汇流动开启了一条大动脉,并成为财货聚散的枢纽。
苏州特定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使之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性粮食中转市场。苏州又是举世闻名的丝织中心,仅以明中叶后发展起来的丝织业市镇——吴江盛泽为例,便有“绫罗纱绸出盛泽,奔走衣被遍天下”之誉。当时的丝织品交易堪称规模空前。据清乾隆《吴江县志》记载:“迄今居民,百倍于昔,绫绸之聚,亦且十倍。四方大贾攀金而至者无虚日。每日中为市,舟楫塞港,街道肩摩。”[5]
可见,苏州交通优越、市场兴旺、市镇繁荣,已成为当时人们淘金的热土。粮食、百货的输入与丝绸、棉布、粮食的输出,构成了明清之际苏州大宗贸易格局的总体框架,并最终在全国确立了四大中心城市之一的地位。
鸦片战争之后,沿海城市的开埠使江南经济格局发生了戏剧性改变。上海成为对外通商口岸,设立了租界,融入了全球近代城市发展的轨迹。商船、炮舰和先进的通讯系统,使上海与西方国家的发展相同步,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中心、远东的国际商港。铁路取代了运河,外贸超越了内贸,苏州经济像一支泄了气的皮球,最终导致资金和人才的严重流失,其经济重心地位由此动摇,并让位于后起之秀——上海。
苏州会馆的数量、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清人杭世骏说:“会馆之设,肇于京师,遍及都会,而吴阊为盛。”[6]自明代后期以来,苏州兴起了众多的会馆。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统计,仅苏州附郭的吴、长、元三县境内,明清时期的会馆就有40个。此外,苏州地区其它城镇的会馆数量也很可观,仅吴江县盛泽镇,先后建立的会馆就有7个之多。
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异乡流民,也不可能有会馆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会馆是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在特定时期社会移民程度的标志和象征。苏州会馆正是伴随着苏州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兴起,衰落而消亡。苏州地区经济在明清时期,出现过两次发展高潮。其一是由明嘉靖元年(1522年)到明万历十三年(1595年);其二是由清康熙六年(1667年)到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在前70余年间,苏州商业、手工业取得长足发展,农业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市镇经济勃兴;而后120年间,是历史上苏州经济最为兴盛时期,也是苏州在全国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确立的时期。
苏州会馆最早出现是在明朝万历年间,而大多数则集中创办于清康乾时期,也就是苏州经济第二个发展高潮之际。从统计数字上看:明代3所,康熙时12所,乾隆时14所,嘉庆时4所,雍正时1所,另年代不详者9所,共计43所。鸦片战争后7所。总体演变进程是明末清初为产生期,康乾时代为成熟期,鸦片战争后转为衰亡期。
据史学家洪焕椿先生分析,苏州会馆类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商业会馆、工商业会馆、官商会馆、同乡会馆和官办会馆。其经济来源与管理上,一是自愿捐输;二是按货提捐;三是捐输厘费。“至于会馆的组织管理制度,一般是公推有声望者为总董,或称董事;推同业中素称殷实而又热心公益者轮流充当,负责经费管理。”
会馆设置后,在增强异乡人凝聚力、向心力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乡人联络乡情、商议事务、提供善举创造了条件。如浙宁会馆是在苏州的宁波商人“虑旅寓散多,无由联合众情,其议捐资”而设立的,其目标就是“使一乡之人有事商榷,得所会归。”江西会馆“亦时借以叙桑梓之谊。”
会馆既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也必然随着其变化而变化。鸦片战争后,由于长江三角洲经济中心东移和行业性商会产生并最终取代会馆,会馆自行消亡。
传统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具有高度的血缘性和地缘性,尤其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血缘与地缘有时还相互兼容,几乎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
我们认为提及会馆,不能单纯因其商业性而障目,而须从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文化、儒家文化、亲情、乡情的大背景上,对其进行考察并作出判断。会馆发展到成熟期,亦未能超越地缘性这一根本点。从会馆人员构成上不难看出,大多数在城镇的小生产者是被农村排除出来的农民,他们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正是不同的乡音、民俗和生活方式,才使他们聚集在会馆之中。只是到了衰亡期,由于超地缘的业缘组织——商会的出现,突破了地缘文化的束缚,才实现了历史的跨越。
1.会馆的创设是基于人们对于地缘文化承继特殊的心理情结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疆域广阔,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同,造成地缘文化有很大的差异,表现为不同的语言、习俗、行为规范、民间信仰以及生活方式。
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中生存,或耕作、或采集、或捕捞、或狩猎、或织造,世代沿传,便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性格、气质、价值观念等特定的心理积淀和文化模式。
文化发展的历史愈悠久,时间持续愈长,其文化模式便愈加稳定,个性就愈加突出,价值判断与价值取向便愈加明确。这对该群体中社会成员的思想、感情、心理、情绪、性格的影响,也就愈加深刻。一个人总是习惯于本地的衣食住行、陈规旧俗、方言乡音和婚丧嫁娶方式,这正是个体作为某种文化载体的必然表现。文化具有排他性,当个体对本地群体文化产生内心的自豪时,无形中便在排斥异地文化。
习惯于某种地缘文化,一旦转换到异域,自然便产生文化不适应。在异域他乡,虽使人有新鲜感,但总觉不习惯、不自然,甚至会失去内心平衡,这点在年长者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便是这类文化不适应症者内心的体验。明清之际,国风尚处刚刚开化时,这种异乡人的文化不适应症便愈加强烈,对此今人也是不难理解的。
异域商客来到苏州,从事生意上的交往,其内心世界必然与故土旧园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感应。白日为生计忙碌之中,一旦听见乡音,哪怕放下手中的事也要与乡人畅叙一番。夜深人静,思乡之情也会搅得他们无法安寝。在这种境况下,一旦有人倡议建会馆,必群起而响应。不仅如此,在会馆命名、建筑风格、馆内布局上,都会加倍展示出故园的特色,即所谓“恭敬桑梓,乐操风土。”
会馆的建立,无异于在异乡有了娘家。人们得以在此叙乡情、听乡音、款待南来北往的同乡过客,从中找回内心中最深处的宁静和体验,不亦乐乎。如吴兴会馆碑刻上写道:“湖人之官于苏者,亦就会馆团拜宴集,以叙乡情。”[7]
苏州会馆的设置,为同乡士商提供居停和贮货的场所。会馆的最初用意,是用来供往来同乡居停的。如光绪时的两广会馆,是因为士商往来于苏州,无处寄身,因此才兴建的。其目的是希望“自今以往,乡人至者,上栋下宇,得有所托。”会馆一般都建有居室,以供同乡临时居住。此外,有的会馆还兼有贮存货物的功能。如杭州绸商于乾隆二十三年兴建的钱江会馆,目的是使“吾乡人之至者,得以捆载而来,僦货无所费,不畏寇盗,亦不患燥湿。”[8]乾隆四十年,苏州官员刘某借钱江会馆居住,占用房间30多间,迫使商人只能把货物搬出。为此众商呈词地方,要求勒石永禁官员占用会馆的行为。会馆的这一作用,略同于旅邸,区别在于旅邸计日取值而会馆僦赁无所费而已。
诚然,异乡人终将接受苏州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如何秉棣先生所指出的:“地缘组织表面上是反映强烈的地域观念,但无时不与同一地方的其它地缘业缘组织经常接触,发生关系,谋求共存共荣,这种几百年间相互接触的结果也未尝不有助于狭隘畛域观念的消融和大群意识的产生。
一般而言,无论地缘文化观念如何稳固,在与当地文化交流、聚合过程中,总体上呈现个性淡化与衰亡的趋势。加之子孙从出生后便接触当地文化的教化,祖辈那种文化不适应心理日趋平淡,这不能不说也是会馆消失的一个主要原因。
2.会馆满足了个体对群体的社会化需求
马克思曾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 ,“人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 我国古代先哲荀子亦说:“人之生,不能无群。”会馆作为同乡人自发组织、捐资、置地而建起的社会性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异乡人这种内在的渴求,实质上就是人所共有的社会化需求。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同乡经营者树立行业优势,减少经营风险,并且更容易结成利益整体,通过地域纽带来壮大自己的力量。正是为谋求在经营活动中以集体的力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各地工商业者纷纷建立起了自己的会馆或地域性公所。康熙年间,枫桥的洞庭西山贩米商日以百数,由于不堪牙行的盘剥而联合起来建立了洞庭会馆,取代了牙行的作用[9],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明清时期,经营活动中的共同利益和要求,促进了深厚同乡观念的形成。在异地经营的同乡,“无论旧识新知,莫不休戚与共、痛痒相关,人情可谓聚矣”[9]。经营中形成的牢固的地域集团,必须要有固定的机构来维持才能长久,故各地兴建会馆时,同乡经营者都踊跃捐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借助会馆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3.苏州会馆与商业文化
苏州是工商业都城,外乡人到此主要目的是从事工商业活动,开展贸易和经营。因而苏州会馆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商业性方面,这与北京会馆有很大不同。
北京是封建帝王、贵族官僚和地主商人最集中的统治中心,因而北京会馆的政治(官场)、文化(应试)性较商业性突出。据统计,至清末北京共有392处会馆,其中86%左右为供应各地士大夫进京应试,解决食宿之需而设,性质上表现为“试馆”。从创建捐款,到会馆经费开支、财产经营管理,皆操纵在封建官僚手中。
苏州会馆多数为各地在苏商人,同乡同行或同乡几行成立的地方商人组织,虽不能说其与封建官僚毫无关系,但会馆的主要事务却是掌握在工商业者手中。若想在苏州这样一个东南经济中心立足,单枪匹马来并非不可,但势单力薄,如果能联络同乡,共同帮助,则结果会大不相同。许多人也正是看到了会馆在这方面独到的作用,才全力投入,积极支持的。另外,从我国商业文化传统信条来看,也有“人情聚则财亦聚”这不易之理,这点在苏州会馆的设置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苏州的会馆设置后,纷纷兴办有利于同乡的各种善举。对遭遇困难的同乡提供帮助,是会馆团结同乡、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因而相当多的会馆都兴办此种善举,如对老弱失业者提供救济,对伤残病痛者给予医疗,对客死异乡者供给殡舍,对无力归葬者代为掩埋等等。有的更设立义塾,以提供子弟教育机会,或兴建义渡、码头,方便经营者的运输往来。陕西会馆的普善堂、东越会馆的公善堂、新安会馆的积功堂、湖南会馆的泽仁堂等,都是为同乡提供各种慈善服务的机构。不仅如此,一些会馆本身就是先襄义举,而后创建会馆的。如常熟的宁绍会馆,先在乾隆三十年设立了义瘗所,随后又增建丙舍,到乾隆五十七年,方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会馆。此后,又于同治间设女殡所,民国时更建疗养院,公益事业可谓十分完备。
注释
[1][2][3][4][5]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 24、370、340、366、367 页。
[6][7][8]《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25、325、371页。
[9]《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5页。
[1]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中国会馆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国会馆志》,方志出版社,2002年版。
[3]《明清以来江南社会与文化论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