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邓子恢与毛泽东在农业问题上的争论与反思

2013-02-14 04:08牛慧芬渠桂萍
关键词:合作化工业化农民

牛慧芬,渠桂萍

(1.中国教育学会 山西省学术基地,山西 太原 030024;2.太原理工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1949年,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这时,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成为执政的中共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经历反复的酝酿、决策后,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借鉴前苏联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中共酝酿、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的一个基本内容,即是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从个体的小农私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农业互助合作则是实现这一改造的重要步骤。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中共高层存在不同认识、分歧,并由这种分歧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争论。但是,集体化酝酿、实施总的过程中,中共领导层在总体发展前途、指导路线问题上鲜有歧见,而分歧和争论突出表现在毛泽东与刘少奇、邓子恢等人之间。本文拟在梳理中共高层争论的基础上,对这段历史时期的争论以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理论视角予以反思,以求对合作化争论尝试作出新的解释与评价。

一、邓子恢与毛泽东关于合作化的争论

(一)1953年:互助组还是合作社——邓子恢与毛泽东初次分歧

1953年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合作化问题上发生了与毛泽东的初次分歧。

1952年9月后,在兴办合作社的过程中,一些干部不顾部分农民的心理接受程度,强调增加合作社的社会主义因素,将一些耕牛和大农具充公,以至于引起一些农民的不安,尤其部分中农的不安。同时,新兴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民集体组织形式,是习惯了自由散漫的农民们所不能一下子接受的。一些农民抱怨,合作社组织对农民个体干涉过多,即所谓的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的“五多”现象。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向毛泽东汇报后,代中央起草了几个纠正互助合作工作中急躁冒进倾向的文件。这些文件下发到全国各地实施后,对于前一段时期的急躁冒进倾向,起到了一定的纠正作用。

1953年4月邓子恢主持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讨论农业互助合作。在这次会议及此后的工作中,邓子恢一直强调互助组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目前互助合作的中心是办好互助组,而合作社则是次要方面;即使试办了个别合作社,也主张合作社的规模不宜过大。1953年3月14日,邓子恢在代中央起草的一份关于同意中南局纠正急躁冒进倾向的报告,以及给中南局和全国各中央局及各省委的指示中明确要求:土地改革完成不久的地区,“都应将主要注意力放在端正地贯彻各项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以解除群众对发展生产的疑惑,组织临时性互助组以克服农民在土改后所遇到的生产困难,而不宜过早过多地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将自己的精力吸引在这一次要方面”[1]。在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中,邓子恢还提出,“按目前条件,一般是搞得过大了反而妨碍生产,有些过大的社维持不下去了,必须改变。有些合作社基本上办得好,但有些毛病,应该整顿一下”。关于合作社社员的户数规模,他认为“大概是十五到二十五户,以不超过三十户为宜”[1]。邓子恢的这些言论,符合建国前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思路。但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毛泽东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并曾亲自与邓面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然而,邓子恢未能深刻理解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之前毛泽东观念的微妙变化,依然坚持过去的互助组中心观点,即合作社规模以二三十户为宜的观点。

1953年10月,召开全国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毛泽东在听取汇报时,两次批评了中央农村工作部。他说:“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倒错了的,应当查出来讲清楚,承认是错误。”[2]毛泽东与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谈话,强调“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可以带动互助组大发展”。“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3]

1953年10月和11月,毛几次约陈、廖谈话,表现出他对“反冒进”的一些看法。“‘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3]

(二)1955年:“停、缩、发”——邓子恢与毛泽东再次分歧

1954年至1955年初,全国各地出现“闹粮荒”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引起了恐慌,一些农民出卖、滥宰耕畜,砍伐树木。为此,中共中央于1955年1月10日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通知》决定,“对当前的合作化运动,应基本上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4]。在这样的环境中,毛泽东也主张放慢农业合作化的速度,他提出了后来著名的“生产力起来暴动”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5]。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停、缩、发”方针,即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实行停止发展、收缩和继续发展的方针。

1955年3月下旬,邓子恢和当时的浙江省委负责人开会讨论,写成了《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6],一个月后浙江的农业合作社就由55 000个压缩到40 000个。

1955年5月,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理论悄然变化。他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在浙江合作化问题上采取“坚决收缩”的做法持有不同意见,在关于合作社的发展速度、规模的问题,初级社向高级社的过渡问题,以及对农村形势和中农贫农之间矛盾的评估等问题上,看法也在变化。毛泽东在一次调查中说:“说农民生产消极,那只是少部分的,我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毛泽东习惯而熟练地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将缺粮的问题归因于富农的反攻与资产阶级的进攻[7]。薄一波分析道:“毛主席在1955年内,对邓子恢同志的工作由支持转向批评,可能同他对农村形势估量的变化有关。”[7]毛泽东后来把邓子恢放慢合作化进度的政策形象地批评为小脚女人走路[6]。

1955年10月4日至11日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着重讨论毛在7月31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时,邓子恢就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错误做检讨。这个时期,邓子恢已经把自己的“缺点”自我上升为“原则性的错误”,“是同中央方针完全相反的,是违背中央路线的,是脱离群众的”,是“思想的右倾表现”,是资本主义思想尚未克服[8]。毛泽东则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将邓子恢的问题定性为“右倾经验主义错误”,此后的会议决议称之为“右倾机会主义的方针”。

二、从经济增长的理论视角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争论的反思

20世纪50年代邓子恢与毛泽东关于合作化问题的争论,邓子恢的观点受到批评,最终服从了毛泽东的思路。其中,虽然一方面存在党内民主尚不健全,邓子恢有被迫的一面,但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中共高层在追求终极目标上有着极大的共识,这是邓子恢未能说服毛泽东的主要原因。而以农业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其共识有着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一)重重工业,轻视农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经济结构呈现畸形面貌。1949年,我国重工业所占比重不到30%,且门类残缺不全,没有独立的机器制造业。这种不健全的产业结构,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独立和国防巩固,也妨碍了我国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和中国共产党所定下的“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9]的伟大目标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要想使国家早日富强起来,就必须建立一个先进的、完整的工业化的体系。

中共党人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将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业化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在革命胜利后,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改变国家的这种经济现状,在经济上由落后的贫穷的农业国家,变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家。这就需要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10]而要想建立这样的工业化体系,就必须大力发展重工业。因为“没有重工业,过去在我国农业中就几乎完全不使用机器,也很少使用化学肥料”;因为“没有重工业,许多轻工业的机器,尤其是精密的机器不能制造”;因为“没有重工业,交通运输业也不发展”[10]。当然,优先发展重工业,前苏联模式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薄一波回忆道:“从1953年开始,在苏联的帮助下,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成绩卓著,举世瞩目。但是,同社会主义改造比较起来,在建设方面我们自己创造比较少,农业方面、商业方面比较好一点,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计划管理、金融、统计等方面,基本是照搬苏联的。这在当时是不可避免的。”[7]

而事实上,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模式,对农业则意味着剥夺与侵蚀。“1953年剪刀差的扩大,有复杂的原因。首先应当承认,在我们这样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在开始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些积累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筹集工业化资金,或者依靠残酷的原始积累掠夺农民,或者对外掠夺殖民地,或者两者兼而用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那样做。但是,如果不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点积累,工业化资金哪里来?……问题是一开始我们对发展重工业过急,对农民生活改善不够。”[7]

统购统销也是对农民剥夺政策的体现,陈云谈道:“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家伙”[11]。

为了支持工业化建设,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建立全国范围的集体农庄网可以使国家更好地控制农业生产和安排剩余资金、征收税粮”[12],而国家面对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这一政策的实行无疑技术上存在极大困难。“我们的政党和政府既以组织见长,当然还要从组织的途径去寻求希望?”[13]正是在这样一种重重工、轻农业的经济建设理论支撑下,合作化大规模迅速展开。“1953年,几乎是在发布了统购统销命令的同时,共产党又制定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合作化的进程自此大大提前。这局面被毛泽东形容为:‘大多的小辫子梳成大辫子’。这样一来,他所主张的一翼就可以畅行。”[13]邓子恢也抱着同样的观点:“你不把他组织到合作社来,你的粮食还是紧张的,他就是生产了很多粮食,但不愿意卖给你。合作社组织起来就好办了,起码产量你就知道了。个体农民一亿一千六百多万户,还会增加到一亿二千万户,将来还要多,他兄弟两还要分家。一万万多条辫子你怎么抓?什么粮食统购统销、技术作物、经济作物,都很难。合作化以后,全国可以组织200多万个社,或者150万个社,那就好办了,那就会摸清楚他们究竟产多少,国家需要多少,他们需要多少草料、种子,都有案可查。”[14]为此,我们则不难理解他们之间有着争论,但是在合作化问题上邓子恢始终不可能从根本上说服毛泽东。

经济学家舒尔茨分析道:“20世纪50年代,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以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认为工业化是发展经济的中心,只有通过工业化才能实现经济‘起飞’。他们普遍认为,农业是停滞的,农民是愚昧的;农业不能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充其量只能为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许多发展中国家致力于发展工业,而忽视了农业。有些国家甚至以损害农业来发展工业。到了50年代后期,这种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就暴露出了问题。许多发展中国家按这一发展战略虽然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增长率,但经济并没有真正得到发展,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少改善,甚至连吃饭也没有解决。”[15]他还论证道:“并不存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农业部门不能对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基本原因,欧洲、日本、墨西哥等国正是通过农业而实现了较快的经济发展。”[15]为此,从农业经济增长的角度分析,邓子恢等中共较为务实的一代高层领袖同毛泽东一样,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没有看到农业本身的经济增长点,在重重工的基本理念下,邓子恢等尽管提出了合作化速度、数量尽当减缓、适量,但其反驳毛泽东时,只能从合作化组织技术管理、干部水平、农民觉悟着眼予以争论,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毛泽东“左”的冒进政策。

(二)重视大规模农场经济效益,轻视个体农业经济生产效益

现代的农业生产中,大农场的组织经营模式所带来的生产效率未必一定优于个体经济、家庭农场生产组织模式,这一点已为许多国家的经验所证明。经济学家舒尔茨在分析改造传统农业一个失败的模式中谈道:“在许多国家里把传统农业改造成高生产率部门的公共计划之所以遭到失败就是由于决定建立大规模农业经营单位的政策。”[15]“在这里显而易见的是在改造传统农业中至关重要的投资类型并不取决于大农场的建立。由于这种改造,农场的规模会发生变化——它们或者变得更大,或者变得更小——但是,规模的变化并不是这种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增长的源泉。”[15]

然而,在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党在中国经济的艰难探索中,对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会产生“规模效益”,这不仅是毛泽东的个人观点,而是中共高层包括邓子恢在内的一代领导人对此有着基本认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对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充满向往,在1943年著名的《组织起来》的讲话中,他说:“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就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16]。邓子恢对此也有基本认同,1951年12月邓的《在中南军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论及这条发展道路:“这就是毛主席提倡的‘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的道路,就是我们今天已经存在,今后要着重提倡的合作社经济,也叫做半社会主义经济。通过这种互助合作经济,来解决农民生产资料困难,减少私人剥削,增强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以后在国家工业化的条件下逐步转入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前途,这就是我们中国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道路”[8]。“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农民的根本要求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一步一步地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农民的这种要求,只有在实现合作化,坚决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条件下才有可能。”[17]薄一波论述道:“土地改革完成后,我国农业要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个基本问题上,我们党内是没有争论的。当时大家所理解的农业社会主义道路目标模式,也大都是苏联的集体农庄,在这一点上也没有实质性的争论。”[7]

正是由于认同于大规模的农场一定会带来规模效益,必然优于一家一户的个体经模式,而合作化的时间,既然能提早实现,何必要动作缓慢呢?而这一点是邓子恢难以说服毛泽东,并最终服从于毛泽东的重要逻辑。

三、结论

20世纪50年代初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中共高层存在着分歧,其中以邓子恢与毛泽东的争论为代表。争论期间,虽然邓子恢表现得更为务实,但最终以邓子恢服从于毛泽东而画了句号。究其原因,固然与当时中共党内民主生活尚未达到健全的程度有重要关系,而邓子恢最终与毛泽东达成共识,有着其违心的一面;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性,中共第一代领导层对工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发展的实行步骤,对农业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大农与小农的经济效益问题等,有着基本一致的认识,邓子恢无法从根本上反驳毛泽东的急躁冒进,进而使得邓子恢的务实理念在当时看来,显得保守、滞后,这也是薄一波所提到的,“他(指毛)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的重要原因,也是毛泽东个人农业经济与体制发展思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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