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静
【摘要】本文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了目前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活动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深化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势在必行。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相比之下,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改革相对落后。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活动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势在必行。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主要职能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事业单位应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与财务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的会计内容决定了它的记账基础既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又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核算应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经营资金的核算需采用权责发生制。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投资方的国家,要求国有资产不流失,能做到保值增值,事业单位应每年或定期做好资产清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事业单位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财务预算运作,以此强化财政管理。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宏观上考虑
1.会计制度滞后。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它与我国事业发展的现状相比,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其一,市场经济要求事业单位成为相对独立、自求发展的实体,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事业经费的分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科学合理的模式,不论是教育事业费按“学生数分配”,还是卫生部门按“床位数分配”,都仍停留在“基本数字(人数或床位数)×开支标准”的老框框上,这就导致许多事业单位没有将主要业务放在寻求发展上,而是一门心思跑财政,跑上级单位要款要经费。其二,从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事业单位在性质、业务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就引出了一些新的会计事项,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如何处理这些会计业务没有做出规定,使制度本身对这些业务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会计体系的国际化程度低。实践表明,要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及社会力量兴办事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职能等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事业单位会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在财务核算、存货计价、折旧方法、投资管理和财务报告等方面都与国际惯例不尽一致,难以按国际惯例与国外交流。
(二)从微观上考虑
1.会计科目的设置未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做出了明确界定。事业单位也有许多类似之处。企业、事业单位同被征缴企业所得税,那么无疑就应该享受同等待遇,执行同一标准,否则就必然导致税负不公。然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却缺少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纳税核算,假若仍依赖于纳税申报调整,势必再度加大纳税核算差异,增加纳税成本。
2.事业支出与年终报表不统一。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的界线,实行统收统支,即事业单位的支出统一形成事业支出,预算外收入是事业收入的一部分。而在企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报表中,要将预算外资金单独立项填报,反映其支出情况,这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矛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为了满足报表要求,不得不从事业支出中“切出一块”来填报预算外资金支出项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些单位不按制度规定,单独设置“预算外支出”科目。要求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最后再将预算外支出分项并入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这种预算外资金单独填报决算报表的处理办法加大了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同时报表数据的完整性、严谨性也有待探讨。
3.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不规范 。事业单位与企业经济活动千差万别,无视两者的差异,机械地进行纳税调整,等于否定了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实际上,事业单位大多是以生产精神产品或提供劳务服务为主旨,它不同于企业生产物质产品、其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相对清晰的特点。事业单位的精神产品或劳务服务,很难准确地把当期的成本、费用完整地摊销进去,特别是一些知识产权之类的无形资产,更不易计量和摊销,如果简单机械地按税收征管办法纳税,更有失公平。
三、改善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笔者认为,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充分吸收和借鉴预算会计改革的国际经验和改革趋势,尽快修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其更趋完善、科学和国际化。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和组织下,归并企业会计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制定机构的权限,将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权限加以区分,由现有的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并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各司其职。
2、完善现行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一是围绕事业单位日常开展事业活动所发生的收支事项而设置的事业收支核算科目,二是围绕事业单位为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面向市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收支事项所设置的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核算科目。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虽然考虑了事业单位资金运作的一般规律,对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可能出现的对外投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等内容也做出了规定,却忽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服务市场的资金运动的特殊规律,造成事业单位科目体系设置上的某些空白。由于制度没有相应设置这方面的核算科目,致使接受投资的各单位在这方面的账务处理随意性很大,如不加以规范,容易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因此,建议在事业基金总账科目下,增设“实收投资”二级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外单位投入的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其贷方用来登记外来投资数,借方用来登记外单位投资撤回数和清算转销数,贷方余额表示接受外单位实际投资数。
3、改革财务报告体系。
在预算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单一,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报表反映的是预算拨款使用情况的信息,即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和是否被挪用等,而不注重财务成果的评价,资金的安全性成为披露信息最主要的方面。
在新形势下,随着事业单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财务信息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目的的需要,债权人要求事业单位提供能否按时偿债的信息;权益资本投资人要求提供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信息;政府部门为了进行宏观调控,也要求提供其自身发展状况的信息;事业单位本身为了考核经营业绩,为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提供依据,也要求正确、恰当地反映财务成果。所以,必须改变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而参照企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披露信息,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