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广
(作者系北京市编办主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部门职责体系”。这既是对历次改革实践的科学总结,也为推进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明确了关键环节。部门职责体系是部门职责内容、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总和。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是运用系统论的基本原理,科学界定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合理设定职责层次、全面理顺权责关系的过程,是推进政府职能根本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途径。如何健全部门职责体系,选择正确路径是关键,这关系着整个体系构建的进程和质量。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正确选择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思路和路径。
近年来,北京市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总结探索了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所谓职能结构化管理,就是从职能结构化分析入手,全方位审视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关系,以职能为核心,将机构、编制、体制、流程、制度等机构编制管理对象进行有机整合,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权限,优化政府组织机构,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从这个角度看,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与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目标思路、内涵要素、功能作用一致,都是围绕部门职责优化配置展开,从职责分析入手,科学确定职责范围,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全面理清职责关系,形成职责运行的有机整体。因此,可以把推进职能结构化管理作为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一个“抓手”,按照职能结构化的方法模式,坚持顶层设计、整体谋划,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分解、逐步深入的方法,系统研究分析市、区县、街乡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以及每个处(室)、每个岗位职责定位、内容分工、相互关系、权责设定等,以实现政府部门职责体系的整体优化和科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