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 超
县级政府在中国政府层级体系中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直接面对广大农民和低收入群体,在公共服务职能履职方面责任重大。进一步深化改革,要大力推进县级政府职责体系转型,将县级政府的主要职责界定为公共服务,强化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体系建设。
一是重点加大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的职责。县级政府中主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就业部门等是广大农民和低收入群体进行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诉求直接针对的部门,责任重大。应加大相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方面的职责,全面面向民众服务,坚决摒弃推脱政府责任的做法。二是抓好社会关注的事项。针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展开持续有效地社会救助;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展开持续调查执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部门进行依法处置;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整治建设;继续提高农村新农合保障水平;全面普及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等。三是适量增加公共服务部门的人员编制资源。要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下,将编制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部门倾斜。四是坚持城市乡村共同推动的原则,重点向贫困地区的农村倾斜。推动社会资源和资金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实现城乡资源均衡流动,构建城乡一体的要素平等交换体系。在户籍改革方面,要有更大的改革勇气来破除城乡居民在户籍上的二元差异,确保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公共教育方面,推动农村教师和城市教师同工同酬,缩小二元化工资差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使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享受同样的教育环境。在医疗方面,加大对农村公共医疗的投入,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待遇,吸引人才,让基层医院成为农民看病的首选。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异地结算同步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向农村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