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 伟
(作者系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党组书记、南京市口岸办公室主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目标的关键在于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领导者要明确目标任务的意义、要求、重点、可能路径及办法、预期效果等。执行者要深刻领会上级决策部署及具体指示的实质,准确贯彻工作目标与目的、重点及要求,还要找准上级决策部署与本地区(部门)工作的结合点、改革创新的突破点、解决矛盾和困难的切入点、政策措施的着力点,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是定好行动计划。要重视对事情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研究、谋划、预演,全面、准确了解相关情况,按照高位思考、大局取舍、综合平衡、公正公开、科学依法的原则,定好行动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方法途径、阶段步骤、路线图和推进时间表。要就计划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可能的困难和问题等与下级进行充分研讨,认真采纳各类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既定计划,统一思想,形成决议和行动共识。
三是筹划相关工作条件。要善于运用岗位权力、个人魅力和工作魄力,在寻找利益共同点的基础上,与相关同志及部门开诚布公地合作,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共享资源、解决问题。
落实行动计划的核心举措是“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
一是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将总体目标任务化、具体任务事件化、逐个事件项目化。要使项目有可分解、易量化、易实施、易考核的具体工作目标、标准、内容、重点、时限、预期效果。特别注意将任务转化为系统化、有机衔接的具体项目的具体环节、具体细节,处理好各种不确定因素。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采取领导牵头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专人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帐簿销号制(张居正的“考成法”)等多种形式,“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务。领导要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视具体情况进行授权并做好监督,使下级在遇到意外情况时可做出及时灵活反应。要及时掌握下级的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当出现例外事件时,及时指导下级沿正确方向继续推进。在出现意外错误或失误时,主动担当,解下属后顾之忧。要主动为下属执行任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要抓住主要矛盾及时进行过程控制,“盯死看牢”核心环节及关键细节,将计划目标落实到位、执行到底。
三是做好对下级的授权和服
一是抓好绩效考评。按照目标责任制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绩效标准要求,进行分阶段、分项目的绩效考评。重点是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等情况,评估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吻合度,及时发现实际结果与计划目标间的差距,有效解决矛盾和问题,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专题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合作解决问题的联系推进会及现场办公会是抓落实的有效手段之一。会议要点评前期工作,分析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问题和困难,对未达进度要求的工作进行点对点帮办,部署下阶段工作。会议召集人要在会前向主要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指示和充分授权;要与相关分管领导事前协调好,取得基本一致;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明确任务、责任、要求,为工作落实提供依据和规范。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必须认真研究拟讨论的问题,并取得本单位领导的意见。
三是抓好工作报告制度。用综合报告定期将各种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及其解决办法等内容报告上级。用专题报告及时将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关键活动的重要性、进展动态、问题及原因(争论)、整改措施等内容报告上级领导。
四是抓好核心环节与关键细节。要抓住核心环节与关键细节,在全局中解决点上的问题,在点上突破面上的问题,以一个环节、一个细节的不断突破来带动整个任务向预定目标不断前进。要实行精细化设计、程序化操作、数据化管理、标准化评估,力求使关键细节精确到位、核心环节解决完美、主要阶段通畅完善、每个项目成为精品。
一是抓住重点督查。要围绕领导批示和交办项目、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的精神、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及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对特别重大事项要全过程跟踪,掌控主要环节,切实做到使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和体制。要完善“一把手”负主责的督查组织架构,建立日常督查与专题督查密切结合、定期检查与专项督查密切结合、督查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再督查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要认真研究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将其归纳提高为制度性的规定或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可按照任务的特点和性质进行分类督查。
三是督查要帮助执行者解决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督查掌握节点进度、完成质量、存在问题、群众反应等方面的情况。对于重大事项,要特别注重通过实地回访进行跟踪问效。
四是重视督查结果的使用。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督查结果,在有效范围内通报和使用督查结果,表扬或重用成效显著者,批评落实不力者并督促整改或追究责任。
要建立和完善以实绩为导向,使绩效创造、绩效评价、绩效分配有机统一的制度,为干部任用及利益分配提供依据,激发干部积极抓落实的良好精神状态。
一是实施有效激励。坚持凭实绩激励干部,综合考虑个人需要、动机、行动、目标,综合运用物质、荣誉、尊重、事业平台等手段进行有效激励,让那些走正道、肯干事、能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回报。
二是实施有效行政问责。问责制的关键是建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干部采取诫勉谈话、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引咎辞职、降职、免职(罢免)、调岗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于集体决策事项所造成的失误,按照责任倒查制,直至追究“一把手”的责任。问责制要常态化,要强调检查、监督、问责措施的一体化,实现全程监控、跟踪问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