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伤筋动骨”的自我革命。实质上是要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厘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界,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改革,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政府职能越位、缺位的问题依然突出,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情,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住管好。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十分重要而迫切。为此,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在机构改革中,机构调整变动是“表”,职能转变是“里”,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如果职能不转变,单纯对机构进行撤并整合,效果是有限的,改革的成果也难以巩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许多问题通过职能转变加以解决,抓到了要害,抓住了根本,这比单纯的机构调整更有实质意义,也更为艰巨和复杂。这次改革强调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改革红利;向地方放权,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推进职能整合,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同时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确保国务院部门集中精力管好宏观、抓好大事、搞好服务,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改革提出了“五个减少、两个下放、两项改革、三个加强”的具体措施,即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这些都是事关长远、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真正落实到位,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活力,必将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