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林远
(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北京 100091)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并提出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1]P25的改革目标。以这些重要论断为指引,回望历史,聚焦现实,远瞻未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已经成为当前重大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十六大以来的十年中,我们党和国家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实现了内容更为广泛的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一步完善,更加深入地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使爱国统一战线得到更为广泛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进一步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不断探索和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渠道;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取得了新成就,在探索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与此同时,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必须清醒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新的问题和困难所构成的新的风险和挑战,凸显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和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性内涵之一,就是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创新,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也必然会遇到前所未有的一系列新挑战。十八大报告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P20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所引致的经济系统与政治体制的摩擦和矛盾,一是表现为政府运作方式、范围与市场机制运行的宏观管理需求之间一定程度的失衡,二是表现为公权力越界外溢与市场规则、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冲突。由此,既干扰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又严重腐蚀了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核心本质,背离了公共权力行使的基本宗旨,给腐败留下了孳生空间。因此,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行为,科学合理地制约公共权力运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完善。
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入参与全球化进程面临的新挑战。十八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大潮流,任何国家和民族要获取和把握生存和发展的机遇,就必须融入日益开放的世界体系。在更深入地参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以更加开放、自信、包容的心态,敢于和善于同各类强势政治体系进行“同平台”的交锋碰撞,在沟通交流与搏击奋争中积累经验、完善自身、夺取主动。十八大报告强调:“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决不会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只有积极而有成效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在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中,更有效地应对经济等领域全球化规则的体制性挑战和西方“民主演变”战略的政治性挑战,占据各领域战略博弈和国际政治斗争的道德制高点,更好地把握反击西方“西化”、“分化”图谋的战略主动权。
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群众的公民权利意识与民主要求普遍增强的新期待。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正在从满足温饱的“生存型”阶段,逐步向追求人自身全面发展的“发展型”阶段跃升。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和非物质化,对公平正义、自我实现、民主参与等社会性需求明显上升,从而聚集了对进一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日益强烈的愿望。只有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更加完备的民主形式,才能适应国家和社会阶段性跃升的新要求,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期待。
十八大报告着力阐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的首位要求;是“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制度性保障。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高度自觉自信自强精神。
适应时代新变化、实践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以“效率、民主和秩序的有机统一”为基本取向,进一步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报告论述了深化改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大动力,强调指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与其他领域的改革整体协调推进的需要之间,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之间,仍有一定差距。十八大报告基于对当前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阐述了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着力抓好的重要任务。其核心内涵:理顺党政关系,优化权力结构,完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对公共权力激励与约束有效平衡、权位高低与约束力度相称的体制机制;以“权为民所赋”的制度构架,为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为“权为民所用”提供根本政治保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取向,体现出一系列内在优势:将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以中国国情为根本依据统一起来的实践优势,将实现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与实现每个公民个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的价值优势,将社会和谐与民主法治、伦理道德统一起来的传统优势,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统一起来的机制优势,将优化行政体制与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统一起来的系统优势;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中,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广阔前景,拓展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崭新视野。
在重视改革紧迫性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制度的核心层面,敏感度更高,关联性更强,风险更大,更艰巨复杂。因此,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战略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深刻的中国特色的历史源流和现实基础:党来自人民又代表人民利益,党依靠人民取得政权又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三者的统一性源于其客观历史与现实的内在一致性。在当前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中,必须尊重、珍惜和坚持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立足基本国情,发挥制度优势,借鉴有益文明成果,将三者的统一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中。
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是努力把握世界大势的坚韧前行。当前,整个世界进入了新的大变动、大调整、大变革时期。中国作为处于崛起关键期的大国,在新的世界战略大格局中,如何通过深化改革,顺应、把握、引领新的时代潮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体制机制推进和保障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是不断自我完善以适应发展需要的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进步,国家的发展水平、社会结构、生产环节、需求取向等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激发出巨大的发展活力,也蕴含和累积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与问题,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才能以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破除和消解制约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键性障碍,实现新的自我完善与内在超越。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是基于国情的长期渐进过程。循序渐进,是中国30多年改革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面对各种阻力、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既要坚定深化改革开拓进取的信心,又要深刻把握基本国情、恪守科学严谨态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越是重大敏感的改革措施出台,越要周密筹划,慎重决策,稳步推进;防止改革进程出现大的反复,是攻坚阶段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深化改革所坚持的时代性、实践性和渐进性的有机统一,正是政治体制改革所彰显的鲜明中国特色。
改革进程不可能一帆风顺,深化改革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改革攻坚,既需要决心更需要毅力,既需要政治勇气更需要理性智慧;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有充分的估计和科学的认识。当前,从中国的政情、社情、民情等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造条件,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只有努力营造宽松良好的综合条件——党内和社会对深化改革达成广泛共识、社会矛盾保持较为缓和的状态、经济运行和发展呈现平稳态势、党和政府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控制力,才能保证在社会震动较小的情况下改革的顺利推进。如果说30多年前改革起始阶段,需要敢于先破后立;那么30多年后进入改革攻坚阶段的今天,则必须更多考虑与现实体制的衔接与互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应当遵循的总体方针:坚定信念,科学规划,积极作为,稳中求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在中国长期执政的国家领导核心;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引领地位。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路径选择。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由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内在的统一性和互动性决定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属于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民主。两者的统一性表现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涵,两者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核心支撑,两者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原则,都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共同目标,两者构成人民群众政治认同的重要交汇点。
两者的互动性表现在:一方面,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作为执政党,党主导着整个国家的政治进程,党内民主的发展完善,必然产生全国范围的引领效应。党员政治参与的意识、程度和素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参与能力,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决定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相应水平,党内民主要素的生长与拓展决定和制约着人民民主的发展程度。党内民主的充分发展,可以通过党员、干部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带到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生活中去,从而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对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党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党员也生活在群众之中,国家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民主政治建设搞得好,就为党内民主生活提供了充满民主氛围的社会环境。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对执政党实施监督和约束的力度也将随之加大,就会更加主动有效地制约和规范党员和干部的言论和行为;社会成员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选择意识的日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行使合法权利愿望的不断提高,会对党内民主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是有效促进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因素。
十八大报告阐述了“党的建设改革创新迈出重要步伐”、“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和领导核心,党内民主是发展人民民主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国家、社会、民众的民主能力、民主水平和民主素养的表率。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才能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进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有效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导向作用,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十八大报告对发展党内民主进行了系统论述:“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
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以此为重要导向和基本目标,在体制机制建构方面要突出三大环节的创新:一是加强党自身民主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如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就是具体而有可操作性的、扩大党员民主参与力度的重要制度性创新;二是加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体制机制创新,如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就是以党自身民主执政机制的完善,推动国家民主治理体制优化的核心思路;三是加强以人民民主促进党内民主的体制机制创新,如十八大报告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就是依托国家民主法制的基本框架,构建和优化党内民主发展基础性制度平台的根本政治导向。
以党内民主引领和促进人民民主,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符合民主有序发展的历史逻辑和现实理性,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之路。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