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文学之间——约翰·彼得·黑贝尔文学中的法

2013-01-29 21:07约阿希姆·马蒂亚斯·艾登,陈毅坚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2期
关键词:贝尔

一、诗歌与法律

本文标题已经表明了两个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文学和法学之间界限的超越。熟知黑贝尔的人都会惊叹,因为他非常与众不同。但对于对他不甚了解的人而言(可惜这部分人通常占多数),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到底谁是这里的黑贝尔?

虽然非常热衷于美妙艺术的法学家并不少见,特别是对那些和法律一样善于利用语言的特点和技巧的文学作品,但法学家们对黑贝尔却知之甚少。为了从实证上探究黑贝尔的知名度,如果人们稍微咨询一下,则几乎总是得到完全一样的答案:“他不是写过‘尼伯龙根’(die Nibelungen)吗?不就是‘玛利亚玛达肋纳’(Maria Magdalene)的作者吗?”可见,即使是有着追求精确的习性的法学家,有时也无法避免忽略或者添加一个字母。我的回答因此当然总是相同的:不,那是Friedrich Hebbel,但我所指的黑贝尔是Johann Peter Hebel。

对一个法学家而言,无疑是更容易想到Friedrich Hebbel,他也属于所谓的诗人法学家(Dichterjuristen),诗人法学家这个用词是 Eugen Wohlhaupter在50年代新造的,被用于指称那些同时也是作家的法学家。[1]Eugen Wohlhaupter,Dichterjuristen I-III,hg.von H.G.Seifert,Tübingen,1953—1957.除了Hebbel之外,有名的还有克莱斯特(Kleist)、歌德、格里尔帕策尔(Grillparzer)、施托姆(Strom)、格拉贝(Grabbe)、让·保罗(Jean Paul)、卡夫卡和海涅。

展现在我们面前的约翰·彼得·黑贝尔当然并非如此写作的法学家,相反,却是一个神学家。但他同时也是一个诗人神学家。这已经足够,因为众所周知,诗人的法律思想远比法哲学家们更举足轻重,也更有证明力。[2]Gustav Radbruch,Vorschule der Rechtsphilosophie,3.Aufl.,Göttingen 1965,S.93.

Eberhard Schmidhäuser在其《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曾对世界文学作了概括,这就不仅限于诗人法学家。相反,他一开始便普遍地指出:“法学家发问——诗人做答。”[3]Eberhard Schmidhäuser,Verbrechen und Strafe.Ein Streifzug durch die Weltliteratur von Sophokles bis Dürrenmatt,München,1996.Heinz Müller-Dietz也如此认为:在其《界限的超越》一书中,他辩解道,文学和法学的相互遭遇,原因在于文学可以揭示出规范的限制与局限的缺陷。[4]Heinz Müller-Dietz,Grenzüberschreitungen:Beiträge zur Beziehung zwischen Literatur und Recht,Baden-Baden,1990.

诚然,人们无法期待从黑贝尔那看到法学的论文,他的法学思想散落在其文学作品中。在此供我们分析的首先是他的日历故事(Kalendergeschichten),大约300余个。比如关于手工作坊学徒的短篇小说《无法理解》(Kannitverstan),或者是《不期再遇》(Unverhofftes Wiedersehen)中关于法伦的矿工的短篇小说——Ernst Bloch称其为“世界上最美的故事”,歌德和卡夫卡在社交场合经常很喜欢朗咏这些故事并大加赞赏。——无论如何,关于《国王弗里德里希与他的邻居》(König Friedrich und sein Nachbar)这篇短篇小说甚至被贺卫方教授用于进行法哲学的研究。[1]译者注:这里指贺卫方教授1998年4月3日发表于《南方周末》的《法院的位置》,发表于《中国律师》2002年第1期的《法官的法袍代表了什么》等文章。对于国际化的黑贝尔而言,他肯定会对此非常欣喜。

除了日历故事之外,为我们的论题提供相对丰富素材的是黑贝尔的其他信件,尤其还有《阿勒曼尼诗歌》(Allemanischen Gedichte),歌德和让·保罗都对此非常赞赏。在这部诗歌中,其中有一篇应首先指出,那就是《转瞬即逝》(die Vergänglichkeit),它是父亲与儿子之间关于死亡的对话。古施塔夫·拉德布鲁赫曾在一封致Günter Spendel(他的信件后来的编辑者)的信中写道:“当你在弗莱堡的时候,阅读那儿的天才约翰·彼得·黑贝尔,一个用最美丽的方言写作的伟大诗人。‘转瞬即逝’一诗就相当的宏伟,它总能不断地打动我。”[2]Gustav Radbruch,Briefe II(1919-1949),in Günter Spendel:Gustav Radbruch,Gesamtausgabe,hg. von Arthur Kaufmann,Band 18,Heidelberg,1995,Nr.214,S.198.还有一次他写道:“我简直太喜欢黑贝尔了,尤其是他那气势磅礴的诗歌‘转瞬即逝’。”[3]Radbruch,a.a.O.,Nr.273,S.253.

显然,拉德布鲁赫是黑贝尔的狂热的崇拜者,他对于黑贝尔的观念的认同并不仅限于这一首诗。相反,当他的弗莱堡同事Erik Wolf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告知他将要写一些关于黑贝尔与法学的文章时,他就回答道:“‘约翰·彼得·黑贝尔与法’,这是一个很好的论题,但是,无论如何必须幽默地,最好是用狡黠的方式来处理:他是一个对形形色色的无赖充满无法抑制的同情的巴登州高级教士。”[4]Radbruch,a.a.O.,Nr.192,S.178.也请参见 Joachim Eiden,Johann Peter Hebel-Zwischen Literatur und Recht,Baden-Baden 2008,S.54f.

二、意识形态化与道德净化

接下来要研究一下Wolf及其后来者的作品。正如Wolf自己写道,他的文章“并不是一个文学史的,而是一个法哲学的诉求”[5]Erik Wolf,Vom Wesen des Rechts in deutscher Dichtung,Frankfurt a.M.,1946,S.5.,他成文于1941年,标题是《论约翰·彼得·黑贝尔文学中法的本质》(Vom Wesen des Rechts in der Dichtung Johann Peter Hebels)。另一个题目是《约翰·彼得·黑贝尔文学中的秩序与法》[1]Georg Hirtsiefer,Ordnung und Recht in der Dichtung Johann Peter Hebels,Bonn,1968.的作品形成于60年代中期,作者是Georg Hirtsiefer,他曾长期担任过科隆行政法院的首席法官。

当然,这两个研究成果的问题在于其出发点,两者都是以一个明显“不正确”的黑贝尔形象为基础的。众所周知,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的很多作家总被政治性地加以利用,黑贝尔同样也是如此,马丁·海德格尔也曾写过一些关于黑贝尔的文章,为利用黑贝尔起了帮助。

在当时弗莱堡的“阿雷曼族的大会”(alemannischen Tagung)上,作家兼画家Hermann Burte吟诵了一部400段的史诗,再现了“雅利安的黑贝尔”(arischen Hebel),海德格尔也出席了这个讲演会。其中有段是:

黑贝尔走来!

从近乎无法探明的深渊

重新带来那神秘的话语:

阿雷曼人!向上,

以栩栩如生的方式创造,

雅利安农夫的方言,

在家乡的深谷中

充弥力量与性情的曲调![2]Robert Minder,Heidegger und Hebel oder die Sprache von Meßkirch,in:Robert Minder,Dichter in der Gesellschaft.Erfahrungen mit deutscher und französischer Literatur,Frankfurt a.M.,1972,S.241.

黑贝尔专家Robert Minder指出,海德格尔的黑贝尔与1936年Burte的“雅利安”黑贝尔是完全一致的。Robert Minder自称属于那种在文学研究中尝试将“迟钝的、土里土气的、海德格尔式的黑贝尔清除出去”[3]Robert Minder,Hebel,Der erasmische Geist oder Nützliche Anleitung zu seiner Lektüre in:Rainer Kawa,Hg.,Zu Johann Peter Hebel,Stuttgart,1981,S.76.的研究者之一。

在获得黑贝尔的另外一个形象的同时,60年代也大范围陷入了Hirtsiefer式的黑贝尔研究。他与Wolf联系在一起,Wolf则从海德格尔的一些阐述中习得。因此,Hirtsiefer也提及黑贝尔的大众化的法感情,以及对秩序的一种强烈的农民意识,认为黑贝尔的关于秩序与法律的观念已经扎根在他自己身上。[1]Georg Hirtsiefer,a.a.O.,S.16.显然,这些作者的观点缺乏相应的证立,而且只能在意识形态上被解释。[2]详见 Eiden,a.a.O.,S.23ff.

黑贝尔是一个非常博学而有教养的人,他经常和很多与他同时代的伟人打交道,其中也包括著名的法学家Justus Thibault、Karl von Rotteck,还有神学家和政治家Ignatz von Wessenberg,他们中也有人和黑贝尔一起在巴登第一议院共同起草和制定宪法。[3]参见Eiden,a.a.O.,S.99ff.

同时,他还是一个很宽容的人,不仅作为巴登州教堂的高级教士致力于不同宗教的协和,同时也对犹太教的人非常有好感。他还是希伯来语的教授。由此可见,必须对黑贝尔从全新的视角进行分析,这可能要详尽的剖析来解释,但是为了能正确地理解黑贝尔,我们必须首先加以澄清。

三、万花筒式法哲学

现在我们可以毫无成见地考察黑贝尔从1807年开始编写的名为《莱茵区家庭之友》(Rheinländischen Hausfreund)的日历。与此相对的是《莱茵家庭之友的小宝盒》(DasSchatzkästlein desRheinländischen Hausfreundes),它的名字已经说明,它只是一个选集。对于想阅读全部故事的人,应当加以注意。

打开目录,已经可以看出其内容的丰富。《聪明的法官》(Der kluge Richter),《无可计数的谋杀》(Zahlreiche Mordthaten),《幻灭的复仇欲》(Vereitelte Rachsucht),《最轻的死刑》(Die leichteste Todesstrafe),《恐怖的谋杀》(Schreckliche Mordthat),《没有法律的程序》(Der Prozeß ohne Gesetz),《秘密的法院》(Das heimliche Gericht),《刑场中的解救》(Rettung vom Hochgericht),《服从的司法》(Willige Rechtspflege),《塔尔豪斯的绞刑架》(Der Thalhauser Galgen),《律师的遗嘱》(Das Advokatentestament)等等。

这些标题已经勾勒出了黑贝尔的法学题材,首先是各式各样的暴力犯罪及其残暴的实施,以及继而施加的残暴的刑罚。民事程序及其参与,律师阶层,此外是值得同情的盗贼和骗子。另一个贯穿于其作品的基本题材是对战争与和平问题的持续研究。

(一)犯罪与刑罚

首先从黑贝尔对犯罪和刑罚的阐述,及他对那个时候的刑罚的实践中存在的残酷性所作的评论开始:在黑贝尔那个时代,卡尔斯鲁尔地区盛行猜谜语,人们聚集在咖啡馆中,因为讨论公共的政治论题并不合时宜,因此大家都喜欢猜谜。黑贝尔有时会用以下的话来介绍自己:“我协助搬箱子,我也猜谜。”其中的一个谜面是关于卡罗林纳刑事法典(Constitutio Criminalis Carolina)的,即卡尔五世刑事法典。

卡罗林纳刑法典是15世纪末期经由帝国皇家最高法院被提议,以抑制法律日益增长的分崩离析和刑法司法中的粗糙野蛮。它大致适用了300余年,直到18世纪末,部分甚至到19世纪初。作为在黑贝尔时代仍然具有效力的1588年和1654年巴登地区通行法律的模板,即1582年法尔茨地区通行的法律也是以卡罗林纳刑法典为基础。[1]Rolf Lieberwirth, Constitutio Criminalis Carolina, in: Adalbert Erler/Ekkehard Kaufmann,Handwörterbuch zur deutschen Rechtsgeschichte,Band,I,2.Aufl.4.Lfg.,Berlin 2004ff.,Sp.885ff.

想一想,猜一猜!

国王的女儿叫什么?

残暴的女孩叫什么?

它在粘满血渍的小轮上纺织。

它吹旺明亮的火焰

来炮烙可敬的人们,

它绘制血红的刺绣

随时在犹太人的皮肤上。

认真的男人仍对他忠贞,

尽管它已早是老处女。[1]Johann Peter Hebel,Briefe,Gesamtausgabe,Band.II,Nr.281,hg.von Wilhelm Zentner,Karlsruhe,1957,S.458.

此外还有一个谜面是关于顺从的少女:

谁违反了规则

谁就受到法院的刑罚;

谁能说出我法典的名字,

拥护它的人,它用佳肴做回报

聪明的女人书写它

顺从的女孩使用它。[2]Johann Peter Hebel,Werke,Band II,hg.von Wilhelm Altwegg,Zürich,1943,S.344.

这次黑贝尔说的是一本烹调书,在德语中,法院与菜肴正是同一个词。

现在重新回到黑贝尔在日历故事中对当时刑事实践所作的见证,其中最为残暴的是以《一个恐怖的故事如何通过屠夫的狗昭然天下》(Wie eine greuliche Geschichte durch einen gemeinen Metzgerhund ist an das Tageslicht gebracht worden)为标题的。更恐怖的是,人们几乎无法描绘两个谋杀者的下场:“作恶者被捆绑得严严实实,被带到法官面前,六周前被车裂,他们腐化的尸体缠在车轮上,乌鸦现在说:‘这肉真香。’”[3]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200.

在这个领域,黑贝尔的认识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他自己的印象。他的传记编写者Ernst Keller描写了当时在黑贝尔的故乡卡尔斯鲁尔地区的情况:“林肯海姆的门楼同时也是囚房,也就是拘留所和行刑房;在市政厅前面伫立着耻辱柱或带铁镣的刑柱,在去往拜耳海姆的路上有设有绞刑架的小山丘,它们总不停地被使用:《莱茵区家庭之友》中的短篇小说充分证明了其使用的频繁以及运用此种残酷司法所导致的麻木不仁的效果——甚至小孩的游戏也变得残酷不仁。”[4]Ernst Keller,Johann Peter Hebels Leben und Schaffen,in:Johann Peter Hebels sämtliche poetische Werke nebst einer Auswahl seiner Predigten,Aufsätze und Briefe in sechs Bänden,Band.1,1905,S.41.恰是这些残酷的小孩游戏,使黑贝尔成为实务中为了威慑小孩而逼迫其观看处决的做法的一个严肃的反对者,他的短篇小说《塔尔豪斯中的绞刑架》(der Tahlhauser Galgen)和《无辜的受绞刑者》(Der unschuldig Gehenkte)都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

当然有时,他也戏谑地对待处决。在短篇小说《刑场中的解救》(Rettung vom Hochgericht)中,“一个头脑简单的人自言自语道:‘我很蠢;如果我现在干点精明的闹剧,没有人会猜到那是我做的。’”于是,他偷了一个金表,被当场逮到,要被处以绞刑,当然,问题在于处决的实施,绞刑的绳套没法被绕上,原文如下:“实际上,这可怜的无赖的下巴和脖子非常的畸形长在一块,当刽子手笨拙地将麻绳往上套并将罪犯从梯子往下推时,这家伙从绳套上往外滑,并毫发无伤地掉在了地上。”[1]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343.如今他就摊在地上。现在人们该如何处置他呢?这只有两种可能,或者重新再次绞死,或者根据日尔曼的习惯法,将他释放。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他最终获得自由,理由是:“他已经在绞刑架上了,已经忍受过了对死亡的恐惧。”

(二)战争与和平

黑贝尔作品中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战争:人们只需要明白了两个事件,这就不难理解了。黑贝尔是1760年出生在巴塞尔的,其双亲早逝后,他14岁时到了卡尔斯鲁尔。法国革命爆发时他29岁。他生活在动荡的时代,再加上在法国的边界上。战争对当时的生活影响很大,黑贝尔所在的卡尔斯鲁尔当然也很快地卷入其中,他经常思索:战争被他称为一场野蛮的谋杀战争骚动,并写下了它所酿造的恶果。原文是:“战争带不来任何东西;它只是掠夺”;“和平是建构,而动荡是毁灭”。[2]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126.

1803年的帝国代表团的串联(Reichsdeputationshauptschluß)及其后来的莱茵联盟(Rheinbund)建立之后,拿破仑战争和巴登的地区形势致使之前巴登杜尔赫的小伯爵领地升级为大公爵领地,并旋即急需一个以法国为模板的新的行政架构。法国影响整个法律体系,尤其是下一个论域:民法。

(三)程序与法律

在黑贝尔无以计数的法学家朋友中,要数Johann Friedrich Brauer颇为有名,他曾被认为是巴登法律史上伟大的法学家和行政专家。他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始于1808年完成于1809年初,将拿破仑法典修订成巴登州通行的法律。黑贝尔在其广博的藏书中拥有这些相关作品。[1]参见Eiden,a.a.O.,S.137ff.

黑贝尔在其短篇小说《没有法律的程序》中,他已经为其朋友的这个编撰树立了一个小小的丰碑:这篇作品也是关于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一个“农夫”,为了明确一座葡萄园的财产关系,他要和他的姐夫打一场官司。因此,律师为他指出“州法”中相应的条文,并且解释了为什么他无法赢得这个官司,因为“法律的规定对他不利”。农夫对此非常不满,当律师被临时叫到隔壁房间的时候,他撕下了“记载法条的州法的那一页”,并且确信这样那个法条就已经被消除了,从而就有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当律师回来的时候,这个农夫坚持还是要打一场官司,并且晃荡他手中钱袋里头的银子。为此,律师说道:“我已经很坦诚地和您谈过了,最坏的结果也告诉了您。”[2]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320.最后,竟然真的打了官司,并且也确实赢了,但这只是因为被告缺席了。当律师说“我很好地为你们打了这个几乎糟透的官司”,以便将这个结果归功于自己的时候,农夫取出先前撕下的法条,并且自豪地宣称:“要不是我之前把这个(危险)的法律从州法里撕下来的话,你准会输掉这场官司。”[3]Hebel,a.a.O.黑贝尔在此描述了要理解“法典的效力并非取决于其书面上的固化形式”所存在的困难。这个农夫忽视了超然于文字记载之外的效力。在此,其“口头传播法律的世界”与“被印刷出来的,经科学加工过的法律的世界”[4]Michael Stolleis,Der menschenfreundliche Ton.Zwei Dutzend Geschichten von Johann Peter Hebel mit kleinem Kommentar,Frankfurt a.M.,2003,S.88.之间产生了冲突。

同时,在黑贝尔的这个短篇小说中,明显反对缺席审判(Versäumnisurteil)。当然,我们应该知道,在他打官司那个时候,缺席的情况下总是会被作出对在场的那方有利的判决,而不管实质上的法律状况。因此,缺席审判最终会对被告方不利,因为缺乏终局合理审查(Schlüssigkeitsprüfung)[5]Cornelia Vismann,Von der Poesie des Rechts oder vom Recht in der Dichtung.Franz Kafka und Johann Peter Hebel,in:Adrianse/Enskat,Hg.,Fremdheit und Vertrautheit.Hermenutik im Europäischen Kontext,Leuven 2000,S.282.。黑贝尔很反感这种实务,他指出:因为程序法的运行就和这个农夫一样,他这种幼稚的行为与法院在审理缺席审判的案件中的行为是一一对应的,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诉讼都在没有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而被判决!黑贝尔的结论非常明确:“总之,既然这样的官司都可以被打赢,那就没有什么官司会输了。”

黑贝尔总是不厌其烦地反复描述愚蠢的程序和好讼的家伙。让我们再重新回到拿破仑法典的编撰者Friedrich Brauer,在1809年到1812年间,他编辑了6卷对拿破仑法典的释义,同时还有评论、法律比较手册和巴登法谚汇编等。众所周知,对于喜欢“有教益的格言”的黑贝尔来说,最后一本是特别使其欣喜的。在他的图书馆里,我们可以发现一本1669年出版的“解闷剂或者2000条有教益、机敏睿智的格言”[1]参见Eiden,a.a.O.,S.142ff.的书。

Brauer所汇编的这些法谚中,有一条是说“简约的调解,远胜繁冗的诉讼”(Ein magerer Vergleich ist besser,als ein fetter Prozeß)。对于毫无实益的“繁冗诉讼”的描写没有比黑贝尔的短篇小说《法兰克福之旅》(Reise nach Frankfurt) 更形象生动的了。帝国皇家最高法院(Reichskammergericht)1497年成立于法兰克福,后于1698年搬到韦茨拉尔(Wetzlar),一直存续到1806年的帝国末期。它有一定管辖职权,比如作为领地高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法院,同时,也非常重要的是主管那些臣民诉当权者的官司,这可以和现在的违宪审查相比较。此外,还有不计其数的其他管辖范围。[2]Adolf Laufs, Reichskammergericht, in:Adalbert Erler/Ekkehard Kaufmann, Handwörterbuch zur deutschen Rechtsgeschichte,Band,IV,Berlin 1990,Sp.655ff.但帝国皇家最高法院在任何时代都遭到批判:不完善的执行,滥用和阴谋,尤其是诉讼程序的旷日持久,经常是跨越好几代人。黑贝尔是帝国皇家最高法院的诸多批判者之一。

简短开场后,黑贝尔便集中于与这个法院紧密联系的每个个人的命运:1817年,一个来自“萨克森州的格拉”的“织亚麻的工人”从报纸中获悉,在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君主国家联盟议会将取代帝国皇家最高法院的成员,正如黑贝尔所写道:“1806年,当德意志帝国发生重大变故的时候,帝国皇家最高法院也崩塌了,其中的所有程序全被砸烂,死鼠一般。”[3]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484.这个织亚麻的工人知道他爷爷那还有一个楼房的官司,在看到报纸简讯时,心想“帝国皇家最高法院只是换上新装,现在改称联盟议会,而且,除了重新启动它的这个旧程序,联盟议会也没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了”[1]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因此,他马上奔往法兰克福。不幸的是,他以为是在奥德河畔的法兰克福(Frankfurt an der Oder),因此,先跑去那了。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动摇,继续了他的旅程,因为他时时想着他爷爷官司的事,“他已经开始了程序,因而变成一个穷人,因此我要继续这个程序,并且重新富有起来,那是我的责任”。最后他到了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Frankfurt am Main),信步来到“联盟办公厅,在前厅,能写一手好字的先生就坐在那里”,他向他们报告自己的请求,“我想继续1767年的程序”。故事最后,整个程序在持续时间和卷宗材料上都太“繁冗”,以致后来这个工人只能将它卖给了一个调味料商人,如果卷宗的纸够好的话,一个半十字币换一磅纸。他的收益:至少四个盾,24个十字币!刚好够他回故乡的路费。黑贝尔创造了法谚:“再好的诉讼也是恶劣的,再怎么贮藏也不会变好。已有总比会有更好。”[2]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487.或者更为时髦的表述:“诉讼费用吞噬了全部争讼的利益。”[3]Stolleis,a.a.O.,S.96.

文学上对帝国皇家最高法院的利用是颇有趣味的:除了海因里希·克莱斯特的《海布龙城的凯西》(Kätchen von Heilbronn),歌德在其自传《诗与真》(Dichtung und Wahrheit)中作过评论。让·保罗·里克特在其小说《隐秘的工地房》(die unsichtbare Loge)中也作过评论,黑贝尔是他的狂热崇拜者,并推荐这个并不容易为人理解的作者:“只要您有时间,您自可以阅读这个杰出的人的作品,或者祛除人们在一开始对理解他所存在的困难。他的作品就好像菠萝,外表是荆棘和飞蓬,里头的东西才是甜的。”[4]Johann Peter Hebel,Briefe,Bd.I,Nr.203,a.a.O.,S.347f.

最后一个要介绍的是关于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故事,题目是《服从的司法》(Willige Rechtspflege)[5]Johann Peter Hebel,Werke,a.a.O,S.425f.。它初版于1815年,故事发生在法兰西共和国时期,就是处于法兰西革命和拿破仑帝国时期之间(1793—1804)。当时的司法是相当糟糕的,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法官获得其职位,人们可以向他们说明任何意欲的东西,对他们来说所有一切听起来都很有说服力。在这个案件中,“辩护权”即“听取他方陈述”(audiatur et altera pars)的基本原则被忽视了,他只听取了一方的意见便作了判决,然后喝了点酒,醉醺醺地又采纳了另一方的意见,并根据另一方的请求作了另一个判决。据此说明他并无能力从事这个职业。但是,法官却是不能缺乏判决能力的。因为他接下来只有两个可能:要么由他启动和解,要么由他作出判决,但是不管怎样,他总必须得出一个裁决。[1]Stolleis,a.a.O.,S.81.

(四)流氓与无赖

最后,还得简要讲述一下黑贝尔笔下的流氓、流浪汉和无赖。非常显眼的,在他的作品里,很多的故事都充弥了这些人物。[2]详见Eiden,a.a.O.,S.223ff.如前所述,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说黑贝尔是“一个对形形色色的无赖充满无法抑制的同情的巴登州高级教士”[3]Radbruch,a.a.O.,Nr.192,S.178.,这并非空穴来风。

这些故事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中的一类是转授黑贝尔独有的意图,即启蒙。黑贝尔曾大体表述过他的基本做法:教导和开发的意图,不应该太明显地摆在前面,而应当隐藏在有趣和好玩的故事背后,以便能更稳妥地实现。这适用于他的所有故事,尤其体现在这些关于流氓的故事中。他总是着眼于,人们因为无知而成为刑事犯罪的被害人,而且总是因为诈骗和盗窃。

当然,黑贝尔并不像人们所设想的那样,通过对犯罪人科处刑罚来处理这些涉及犯罪的事件,而是认为之所以成为被害人,被害人自身存有责任,从而使诈骗者或盗贼得以幸运而且毛发无伤地逃避处罚。许多这些短篇小说简直就是人们如何成功进行诈骗的指南。比如:在短篇小说《牙医》(Der Zahnarzt)中,登场的是两个宣称能以特别药剂医治牙痛的无赖。实际上,只是用彩纸包裹起来的小白面包球。他们在一家小客栈里头导演了一场公开的会诊,两个人装扮成陌生人。其中一个突然诉苦牙痛,那个假扮的医生自称是“Schnauzius Rapunzius von Trafalgar”医生,黑贝尔评论道:“因为这样响亮的名字必然有利于诈骗。”[4]Johann Peter Hebel,Werke,Band.II,S.61ff.他们的诡计获得成功,疼痛闪电般地消失了,围观者都非常兴奋,牙药被抢购一空。最后,两个无赖嘲笑那些人的幼稚,并拿着其他人的钱享受生活去了。

除了教育的方面外,黑贝尔的无赖故事还有另外一种意图。人们可以发觉,作者只是通过撰写这些文章娱乐消遣罢了。Walter Benjamin认为理由很简单:在他看来,黑贝尔笔下这些无赖的流氓和流浪汉秉性就是黑贝尔自身特有的。他通过一些轶事论证了这个广为流传的命题。这是一个据称发生在黑贝尔和颅相学家约瑟夫·加尔(Joseph Gall颅骨学的创始人)之间有趣的事件:“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就因为恶作剧而臭名昭著;据说,黑贝尔成年的时候,著名的颅相学创始人加尔曾到过巴登州;人们也把黑贝尔带到他跟前,请他鉴定一下。据称,加尔摸了一下之后,嘟哝了一句‘非同寻常的明显’,黑贝尔自己问道:‘是一个盗贼的器官吗?’”[1]Walter Benjamin,Gesammelte Schriften,hg.von Rolf Tiedemann und Hermann Schweppenhäuser,Band. II/2,Frankfurt a.M.,1977,S.639.

四、结语

当卡尔·麦(Karl May)因为诈骗而在茨维考坐牢的时候,他曾出于嗜好借到并研读了很多黑贝尔的作品。也许他已经察觉到了与黑贝尔在此思想上的相似。监狱长大概没有想到,在他的监狱图书馆中会有这么“危险的作品”吧。

如今毋庸置疑,仔细钻研黑贝尔的文字对法律家而言,不仅很有趣,而且也非常值得。也许卡夫卡能够帮你打消最后的一点疑虑,Felice Bauer曾经为柏林的犹太人市民向卡夫卡征求阅读的建议,卡夫卡在给她的回信中答道:

“至善,莫如黑贝尔常伴。”[2]Kafka,Schriften.Tagebücher.Briefe.Kritische Ausgabe,Tagebücher,Frankfurt a.M.,1990,Briefe April 1914-1917,S.244.

(初审:丁建峰)

法学与文学之间
——约翰·彼得·黑贝尔文学中的法

约阿希姆·马蒂亚斯·艾登(著) 陈毅坚(译)[1]

[1] 作者约阿希姆·马蒂亚斯·艾登博士(Dr.Joachim Matthias Eiden),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慕尼黑大学整体刑法学研究所学术助教,现任慕尼黑沃尔夫拉茨豪森地方法院法官。

译者陈毅坚,男,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德联合培养法学博士,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由作者根据其出版的博士论文《约翰·彼得·黑贝尔——法学与文学之间》(Joachim Eiden,“Johann Peter Hebel-Zwischen Literatur und Recht”,Nomos Verlag,Baden-Baden,2008.)整理而成。2010年是约翰·彼得·黑贝尔(1760—1826)诞辰250周年,德国将2010年命名为“黑贝尔年”。

本文的翻译获得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09YJC820124)、“中山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培育项目(12000—3281901)”的资助。

猜你喜欢
贝尔
漫画来拯救
贝尔和他的朋友
On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in Senior School
普贝尔省长的发明
2019年诺贝尔颁奖
贝尔熊的新朋友
利用规律计算,你会吗?
我怎样毁了我的一生
卡贝尔工业总部大楼
贝尔米兹的“鬼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