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玉 李红云
积极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 开创水土保持新局面
刘子玉 李红云
2011年3月1 日,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潍坊市将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与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密切结合,开创了潍坊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潍坊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了深入全面地学习,对新《水土保持法》有了系统深刻地理解,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法制宣传日”,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型宣传活动,强化了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此外,市县两级都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区作为宣传的阵地,坚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到哪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就延伸到哪里,做到治理工作与宣传同步进行,提高了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干部群众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
潍坊市以临朐、昌乐两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为样板,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行为,从根本上扭转“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有效防止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资源流失。2011年,全市共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396次,检查项目251个,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2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0万元。临朐、昌乐两个县通过硬件设施及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基本实现了法规体系健全、专门机构到位、专职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取证设备装备到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已纳入县级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明确将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潍坊市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基础资料提报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厅督导组的审核,市县水土保持规划成果报告将于2013年底完成。各类专项规划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潍坊市水保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市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和“概念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0平方公里,投资12.6亿元,其中新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7个,规划投资5.8亿元,到“十二五”末,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8%以上。
潍坊市在全面做好水土保持普查、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开展生态修复与保护,全面推动水系生态建设。上游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开展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实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增加河道蓄水,加强水资源综合调控,抗旱防涝保收,防治面源污染,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中游开展河道整治,建设拦河闸坝、生态保护带,使沿河沿库植被和水生物得到恢复,形成水景观优美、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的水生态环境,促进了人水生态和谐;下游构建湿地生态防护体系,加大沿库沿海防护林建设力度,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水资源。2011年,潍坊市新建临朐县八棵树小流域、高山小流域、犍峪小流域,昌邑市六干水系生态水保项目,青州市杨明山小流域,寿光市清水泊农场风沙片等6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33平方公里,完成总投资946.57万元。新开工临朐鸣凤峪、蒋峪河两个沂蒙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青州黄巢洞、潍城乐埠山、安丘长岭3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11平方公里,总投资1006.06万元。新增青州市仁河水库水利风景区和临朐县沂山东镇湖水利风景区两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诸城市墙夼水库水利风景区、青墩水库水利风景区、石门水库水利风景区,昌乐县荆山水库水利风景区、马宋水库水利风景区,寒亭区浞河水利风景区等6处省级水利风景区。截至目前,全市国家水利风景区达到12处,省水利风景区达到7处。临朐县沂蒙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自2008年启动以来,每年建设两个重点工程,已治理完成7条小流域,每条小流域累计水土流失治理程度都达到70%以上,拦蓄泥沙和水源涵养能力大幅提高,基本实现了“小雨不下山,大雨清水流,暴雨不成灾,无雨水常流”,治理区的林草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进入江河湖库泥沙明显减少,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山东省潍坊市水利局 26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