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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徐州市林场 江苏徐州; 2 江苏省徐州市林政站 221009)
徐州市国有林场经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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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徐州市林场 江苏徐州; 2 江苏省徐州市林政站 221009)
介绍了徐州市国有林场经营现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确立“生态公益型林场”发展目标、为生态公益林提供积极有效的保护,深度发挥森林资源利用潜力、大力发展森林游憩业,加强林业结构调整、加大商品林(地)的开发与利用,深化内部改革、加快非林产业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林场脱贫步伐等国有林场发展对策。
徐州市;国有林场;现状;对策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现辖五区两市四县,总面积11258平方公里。全市现有国有林场11家,总面积21.15万亩,其中有10家是上世纪50年代为治理荒山和黄河故道沙荒地等恶劣生态环境而建立的。林场建立以来,作为全市林业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依托,通过造林及种苗培育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为全市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截至2012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31.8%,位居全省第一。但是,由于人才、资源、政策、资金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林场经济发展没能及时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发展较为缓慢。
1.1 林业资源情况
11家国有林场的林业用地面积19.2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8.0万亩,活立木蓄积71.19万立米;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8.73万亩,蓄积71.12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有侧柏、杨树、刺槐、柳树等,经营主要目的是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和绿化美化荒山。
1.2 林场生产条件
全市国有林场现有科技人员191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13人;各类生产、管理用房2.3万平方米;机械设备总动力5000千瓦,平均每亩不到3瓦;汽车、拖拉机337辆,平均每万亩不到20辆;硬化道路166公里,平均每万亩不到10公里;可排灌面积5052亩,不到总面积的3%;林业、工业及职工生活等年总耗用电89万度,场内人均164度/年。
1.3 森林抚育情况
全市国有林场依立地条件分为2类:一类位于黄河故道沙地,由于立地条件较好,林分主要为用材林和经济林,经济价值较高,基本能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实施森林抚育工作。另一类位于石质山区,主要为侧柏纯林,已步入中龄林,由于没有经济收益,基本上没有进行过抚育间伐。目前,立木生长空间已严重限制侧柏林的正常健康生长,生态退化明显。据调查,四十年生侧柏林密度平均200~350株/亩,部分林班密度高达700株/亩以上,郁闭度0.95左右,林内无光照,林下无植被,林木产生大量枯枝,枯枝条已占枝条总长70-80%,树叶集中树冠表层,仅占树冠15~20%。郁闭林分侧柏的平均胸径6~8公分,单株立木材积0.0135立方米,分别为同龄林孤生侧柏的1/3和1/12,长势严重衰弱,林内物种逐年减少,生态稳定性不断降低,全市侧柏毒蛾等每年发生面积占侧柏林面积的15~20%。
1.4 林场经济情况
由于全市国有林场中有10个是在上世纪50年代为治理荒山和和沙荒地等恶劣生态环境而建立的,立地条件差,林木生长量低。林场收入主要来源于育苗、土地承包和少量林产品,年收入少,加之人员数量较多,各场经济状况普遍困难。根据江苏省贫困林场划分标准(2006),全市11个林场中,有4家为贫困林场,4家为极贫困林场。
2.1 缺乏可利用高效益资源
全市国有林场全部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场,以荒山绿化或防风固沙为主要目的,立地条件差,造林种树单一,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很低。目前,可采资源基本上已基本伐完,现有资源多为中、幼林,多数林场在森林上基本没有经济产出。
2.2 管理体制不合理
徐州市国有林场性质为事业单位,但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作为事业单位,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企业,又不能自由利用其所有的资产(林地、林木)自主经营;作为林场,又被排除在地方政府农村扶持政策之外,导致干部职工思想波动大,人心不稳,事业发展非常困难。
2.3 历史包袱过重,限制再生产发展
上世纪50年代建场时的第一代职工,到上世纪80—90年代基本全部退休。由于各地事业或者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均将国有林场排除在外,大量离退休人员费用全部要靠林场自行解决,负担十分重。这种历史因素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使林场没有余力来组织产业结构调整和再生产,削弱了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4 政策扶持不够
上世纪70年代前,林场属财政发工资的纯事业单位,并常有国家支持的各种专项建设项目投资。到80年代,实行与财政脱钩、自负盈亏政策后,近二十年来,各种政策支持全部取消,历史欠帐太多。近年来虽然实行了“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但补偿标准低,连支付护林人员工资都不够,更无法满足林场建设和发展投入的需求。
2.5 干部职工思想不够解放
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财政政策和社会体制变化后,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转变较慢,林场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上进展缓慢,只是把林场的发展寄托于政策倾斜和上级资金扶持上,缺少主动的开拓进取精神,二、三产业发展缓慢,职工子女就业渠道狭窄,多“接班”入场,造成林场职工人数偏多,加重了林场负担。
应围绕“管护(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利用(生态旅游)、调整(经济林开发)、发展(非林经济)八字方针”,建立国有林场转型发展战略,推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
3.1 确立“生态公益型林场”发展目标,为生态公益林提供积极有效的保护
徐州市各国有林场,必须定位于生态公益型林场,以经营公益林为主,以森林抚育保护为重点,有效保证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要将国有林场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实行事业化管理,保障森林抚育经营各项措施积极、稳定、全面地实施。
3.2 深度发挥森林资源利用潜力,大力发展森林游憩业
发展生态旅游是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最佳模式之一。当前,被誉为“阳光工程”的生态旅游已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是国有林场转变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林场活力的有效举措。根据各场的资源特点,统筹规划,长远打算,分步实施。在林场资金短缺处境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主管机关支持的同时,吸引社会投资,增加投入,加快以林场为主体的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实现保护与利用双赢。
3.3 加快林业结构调整,加大商品林(地)的开发与利用
一是积极调整林种结构。根据各场立地条件,选择交通便利、水利设施配套齐全、土壤条件较好、生态环境优良的工区,发展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特色经济林,努力使职工家庭人均高效林业面积达到2亩以上。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根据各场条件,按”一场一品”原则,采用林粮、林菜、林菌、林瓜、林牧等套种、套养模式,建设复合经营面积职工家庭人均5亩以上。三是进一步发展苗木产业,拓展绿化工程市场。规划在原有苗圃基础上,重点发展绿化苗木繁育基地,各场成立园林绿化公司等,争取分流安置职工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3.4 深化内部改革,加快非林产业发展
一是要加快国有林场内部经营体制改革的步伐,允许林场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利用林业经营用地、商品林及其他资源性资产进行作价,用于职工一次性安置;二要鼓励职工保留职工身份,自谋职业;三是对通过就地发展养殖业和小型加工业等自谋职业的职工,林场在经营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扶持;四要积极发挥国有林场的专业人才优势,组织富余人员从事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或开发性项目,也可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通过体制改革,使国有林场由经营管理型为主向管理服务型为主转变。
3.5 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林场脱贫步伐
一是要适当改革林业生产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允许林场部分林地用于综合经营。二是全面落实“分类经营”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公益林管理制度,解决好长效投入机制。三是加强项目扶持,在国家生态林业建设中,应将国有林场单独作为一块,重点建设。四是将国有林场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规划,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加大职工培训投入,为分流职工、减轻林场就业压力提供有效的支持。加大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林场的生产生活条件。
[1] 江苏省林业局干部赴国有林场“三解三促”活动成果汇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2] 徐州市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库.2010.
S757.9
:B
:1004-7743(2013)02-0011-03
201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