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昭宁
(国家林业局,北京 100714)
对目标树作业法的思考——读《木兰对话》对近自然林的认识
詹昭宁
(国家林业局,北京 100714)
近年来,在中国森林经营中出现了源于德国的近自然林目标树作业法,针对其涉及的作业法与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性和权威性、“近自然林”经营的产生背景、近自然林经营的条件以及引进目标树作业法等问题,提出个人的认识和思考。
近自然林;目标树作业法;森林经营方案
读了《木兰对话》[1]后,加深了对德国(包括欧洲的一些国家)实行的“近自然林的目标树作业法”的进一步了解,也引起了对许多相关问题的思考。此前,有《德国多功能森林及其近自然经营》[2],对德国近自然林经营作了理论性、条理性的介绍。《木兰对话》中,也有中国和德国专家、官员在哈尔滨市郊林场[3]及在德国、法国林区考察[4]的讨论,论述了林区实施目标树作业法的具体措施和见解。本文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介绍近自然林“目标树作业法”的许多文章里,重点讨论了作业法的技术措施,如密度控制、修枝、疏伐和树种选择等,以及介绍目标树作业法的发展历史和目的。但是涉及决定目标树作业法的经营方向,只在《木兰对话》的最后部分才提出来。作业法是为经营方向服务的,是属于森林经理技术体系的子系统,比如是追求更高的木材产量,还是追求更好的森林生态功能?而经营方向是由森林经营方案规划的。当德国专家Heinrich Spiecker 教授被问到“木兰林管局的经营方向是否正确”时?他认为,“关于森林经营方案,非常重要,我们通过对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能够明确未来10年能获取多少木材,我们在林班(小班)上采取什么措施,这一切就都会清晰了。制定这样一个森林经营方案是基础性的。为了做好森林经营计划(方案),我们需要知道立地条件情况,树种的生产力情况,在什么立地条件下能有什么样的生长状况,这都需要我们了解并贯穿到经营方案里面”;印度专家Promode Kant教授认为,“我非常赞同Spiecker(的意见),我想强调的一点就是气候变化,现在我们面临的气候变化可能会导致土壤干旱、降雨减少、虫害增加。我要强调的就是在制定森林经营方案之初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他们都十分重视森林经营方案,并围绕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列举了各种需要注意的问题。
Spiecker[1]教授介绍:“森林管理要求有森林经营方案,这个方案要由专门的机构来制定。森林经营方案要有不同的目标。”“我也曾在德国林务局工作过,所以我可以告诉你一些细节情况。我们那里,林务官类似于公务员,是一个‘铁饭碗’。整个部门里既有管理森林的人,也有制定森林经营方案的。营林的利润归国家所有,与森林经营管理者没有关系,森林经营管理者只负责经营管理,盈亏都由国家来承担。对森林经营者来说,他们没有获取自身好处的动机。”“欧洲的森林有大私有林、小私有林、社区森林、教堂森林、州属森林以及国有森林,正是由于多样性,我们对森林的管理也是多元化的。”对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私有林主一般不具备这样的知识条件,但他可以请人来做,但最后都要经过权威机构批准。一般都是要求经营方案为期10年。经营方案批准了,就要严格照着做。除非中间发生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否则不可以随意调整。因为经营方案是为期10年的,我们很难预料这中间会发生什么,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变化,私有林主虽然可以进行调整,但要经过第三方批准。”
侯元兆[1]介绍:在法国,是国家培养和雇佣很多民用林业工程师,把他们派到各县的私有林主协会,专门帮助林主制定森林经营计划(方案)以及帮助林主实施计划(方案)。计划草案由林主协会报经地方政府批准,就是法定的了,谁也无权变更,政府相应地给予各种财政扶持,包括很有诱惑力的税收优惠。如果有谁没按照经营计划(方案)办事,政府就会收回先前的资助,林主协会也会相应地惩罚那个林主。在法国,政府和林主协会都会以各种方式帮助林主经营森林。法国的森林经营计划为期30年。
近30年来,中国由于减少了对森林经理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关注,从而在讨论作业法时,往往忽略了森林经营方案的指导作用。因此,是否采取目标树作业法,要根据“林业区划”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发展林种的布局,通过森林经营方案规划具体的作业措施落实到小班,并制定森林经营类型(作业级)。在10年的经营周期内,要规划各个森林经营类型,采取不同作业法的营林措施去完成整个经营区或林场的经营目标。而不能采取单一的作业法,因为不同的森林类型不能只用一种作业法。如果不按森林经营方案的要求选择不同的作业法,就会成为没有目的的作业。要达到经营区域内的森林生态效益和木材产出的经济效益同步平衡发展,必须遵从森林经营方案,受《森林法》的约束。像候元兆介绍的,在法国要是违反森林经营计划(方案),政府就会收回资助,林主也会受到相应地惩罚。由此可见森林经营方案的权威性。
德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资本总是流向能获得最大利润的产业。德国劳动力成本非常高,而森林经营又是一个周期长的产业,森林经营对资本缺乏吸引力,造成森林只能借助自然力生长的趋势。若是要从林产品中获利,根据市场需求,只能生产优质大径材产品。据介绍:“德国无节疤橡树原木价格,每立方米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普通的只要1万元以下(侯元兆)。”为此,从借助自然力生长的森林里,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林木,实行有目的的培育获取大径材,便产生了“目标树作业法”理论与生产作业法。德国森林经营的核心目标是培育多功能森林(可以理解为发挥森林的多种生态效益——笔者)和珍贵用材,经济效益是重点、兼顾生态与社会效益, 其主要特点:一是培育大径级高价值用材;二是尽可能借助自然力,减少工作量,降低成本[2]。对目标树作业时只对目标树俢枝,而对非目标树则不修枝,以减少用工,森林更新不进行人工辅助措施,可看出其森林经营非常注意节约成本。森林经营依赖森林自然生长选择有市场价值的林木精心培育,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收益。
近自然林经营实际上是采取择伐为主伐方式。经典的择伐作业是在一定时期采伐林分中达到一定径级的林木。而近自然林经营目标树作业法是预先选定“目标树”进行人工培育措施(修枝、伐除周围树木—疏伐—创造目标树的营养空间等),以加速目标树的生长。是预先设定的科学、精细的择伐作业。
目标树多选用耐阴性树种,在欧洲是银杉、挪威云杉、山毛榉等珍贵树种。目的是建立复层林相。耐阴性树种适应林冠下更新,并形成稳定的异龄复层群落,建立可持续“恒覆盖”的生态环境。
当今,中国在试图引进近自然林经营目标树作业法,已经涉及到对人工马尾松和杉木、滇中高原云南松林等的目标树作业法作探索。但是这些都是喜光性树种,多为纯林和同龄林。如何建立复层混交林相?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且不说比较经济效益收获量的大小,以及国家对木材的紧迫需要,还要考虑林木树冠下更新的可能性,需要缜密考虑并通过实验。或者说,比如采取小块状皆伐,那么这就和“建立可持续的恒覆盖的生态环境”的概念不一样了,小块状皆伐不是择伐作业,也不是目标树作业法,而是主伐中的皆伐了,或者说类似于渐伐。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实验过程中,或许创造了中国式的营林方法,也不失为一种探索。
对森林立地,要求有稳定良好的立地条件和充足的水热条件[2],也就是说对目标树的经营,其区域的水热条件要好,同时要选择高生产力(地位级)的林地,以支持目标树经营的可能。
只有好的立地条件,才能有效地促进林木生长。因此,在贫瘠地区,干旱地区不宜实行目标树作业法。
经典目标树的择伐,其成熟是达到规定径级的工艺成熟,即达到规定材种小头直径的要求。其采伐年龄是达到这个材种小头直径的年龄,亦即其工艺成熟龄。这个工艺成熟龄也因不同树种、不同生产力等级(地位级)而异。为了取得最好的经济收益,作业时只能是哪棵目标树达到工艺成熟,就采伐哪一棵。
巴登—符腾堡州“黑森林”采取每隔5年进行定期采伐,采伐量等于间隔期内的生长量,每次采伐活动都有多重目标与影响,即采伐大径级树木以取得经济收入、开放林窗及疏伐中等径级树木以促进树木生长和天然更新[2]。其特点是:择伐采伐量等于间隔期5年内的生长量,对象是大径级的林木。这与经典目标树的作业法不同,因为经典目标树是要培养达到规定径级的工艺成熟大径级材,它的采伐工艺成熟龄不一定和5年择伐间隔期重合,也就是说其采伐量不一定等于5年间的生长量。
近自然林经营的目标树作业法适用于上述要求的林分自然条件、经营目标和社会经济条件。它是利用森林生长规律,并和经济社会的需求相结合,以达到最大森林货币收获量的一种森林经营模式。引进这个模式,要审视其优越性和局限性,充分考虑当地的经营目标,结合当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来实验、应用。
在我国生态公益林中的复层异龄林和生产珍贵大径材的用材林,都可以考虑试验采用近自然林目标树作业法。
英国疏伐体系适用于人工同龄纯林,择伐用于异龄复层林。从性质上讲,疏伐是林分郁闭后的培育作业,择伐是森林的一种主伐方式。“黑森林”的择伐体系和英国人工林的疏伐体系[5]存在着相似之处,都是在一定间隔期内伐去期间一定数量的生长量。
英国的疏伐体系根据林地不同生产力等级(收获级——以林分最大平均生长量2m3/hm2为一级)制定不同的疏伐强度、周期和类型,这3个因素都会影响收获利益,而疏伐强度是最主要的因素[5]。
1) 树种选择。德国、法国目标树经营对象是耐阴性树种,而对喜光性树种是否适合?
2) 木材总产量。在中国总体缺乏木材的状况下,是培养少数大径材?还是尽快培育林分总体的木材收获量,以适应国家需要。
3) 投入产出比较。德国珍贵木材价格高,而中国木材价格差别不悬殊;德国劳动力价格高,中国劳动力价格低,选择作业法时应综合考虑经济因素。
4) 林地生产力。要获得大径材,只有选择高生产力的林地,干旱、贫瘠地区的林地缺乏培养大径材的物质基础。
本文承陈谋询、陈世清教授提供宝贵意见,谨致谢意。
[1]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北京中林联林业咨询公司.中外专家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森林经营现场的对话[Z].2012.
[2] 中国林科院.德国多功能森林及其近自然经营[EB/OL].(2011-12-20)[2013-05-27].http://www.forestry.gov.cn.
[3]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德法专家“会诊”中国东北地区的森林经营:专集1[Z].北京: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2009.
[4]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德法专家在欧洲现场共话多功能森林经营与管理:专集2[Z].北京: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2010.
[5] 詹昭宁,关允瑜.森林收获量预报:英国人工林经营技术体系[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6.
ReflectionsontheWorkingMethodoftheTargetTree:Reading〈Mulandialogue〉ontheUnderstandingofClose-to-NaturalForest
ZHAN Zhaoning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Beijing 100714,China)
In recent years, China’s forest management appeared the working method of the target tree for close-to-natural forest from Germany, according to its importance and authority of the working method and forest management plan, “close-to-natural forest ” management background,conditions,the introduction of the working method of the target tree and other issues, raised awareness and individual thinking.
close-to-natural forest;the working method of the target tree;forest management plan
2013-05-27
詹昭宁(1930-), 原林业部资源和林政管理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京林学会原副理事长,研究方向:森林经理、立地分类和森林旅游。
S757
A
1003-6075(2013)04-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