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红霞张友干
1.湖北省鄂州市中医医院,湖北 鄂州 436000;2.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 鄂州 436000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教材问题商榷
冯红霞1张友干2
1.湖北省鄂州市中医医院,湖北 鄂州 436000;2.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 鄂州 436000
本文详细列出了《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教材在编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并对有关内容提出了商榷,以供编者参考、修正。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问题;建议;商榷;教材
由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于2010年1月出版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是“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专用教材,对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解决特殊管理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临床应用不充分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笔者在学习的过程中,认为该培训教材存在一些问题,故将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商榷的内容总结如下,以便再版时更正。
1.1 时间错误 序第1页倒R10中的“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应为“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故建议:将“2006年”改为“2005年”。
1.2 错别字 目录P4R16中的“疾病防制”书写有误,故建议:将“疾病防制”改为“疾病防治”。
1.3 用词不当 P13R3和P310 R3中的“服用”不妥,因为“服用”只是应用或使用中的一种形式。故建议:将“服用”改为“应用”或“使用”。
1.4 专属性不强 P18倒R8中的“患者”应为“癌症患者”。因为只有癌症患者才能领到“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1]。故建议:将“患者”改为“癌症患者”。
1.5 内容与实际不符 P18倒R1中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取消了麻醉药品单张处方量”,与实际不符。如P347R16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P361收载的《处方管理办法》第23条、24条、25条都是关于开具麻醉药品单张处方最大用量的规定。故建议:删除此内容!
1.6 药品分类错误 P77R14中的“催眠药(如丙泊酚)”建议改为“静脉全身麻醉药(如丙泊酚)”[2]。
1.7 药品剂型有误 P99R19中的“5%葡萄糖溶液”建议改为“5%葡萄糖注射液”。
1.8 关键词缺失 由于“治疗”的缺失,导致意义相反,故建议:将P108倒R1中的“对癌症患者的急性疼痛发作也有利”改为“对癌症患者的急性疼痛发作治疗也有利”。
1.9 专业术语不准确 P117倒d1、倒d2中出现的“麻醉药物”、“麻醉药”建议都改为“麻醉性镇痛药”。
1.10 数字书写错误 P131R13中的“第十一章”建议改为“第十二章”。
1.11 关键字缺失 P147倒R11中的“可以有效避免肌松残余作用”建议改为“可以有效避免肌松药残余作用”。
1.12 用词不当 临床用药是一种一种的用,而不是一类一类的用。故建议:将P147倒d1中的“不能只靠某一类麻醉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每类药物的药理作用”改为“不能只靠某一种麻醉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每种药物的药理作用”。
1.13 时间错误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现在使用的是2007年版,不是2005年版,故建议将P147R9中的“本章所述的精神药品是指‘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文件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药物”,改为“本章所述的精神药品是指‘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文件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药物”。
1.14 颁发的机构有误 是卫生部文件,而不是国务院令。P195R13称“本章所论述毒性中药,主要包括国务院第23号令附列的特殊管理品种”。实际上毒性中药是卫生部于1989年5月31日以卫药字(1989)第27号文件附件[3]公布的,故建议如实改正。
1.15 省略了行政机关 P195R15中“由国家颁布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建议改为“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4]。
1.16 专业术语不准确 P23R17~18和P195倒R5中的“麻醉管理药品”建议都改为“麻醉药品”。
1.17 关键字缺失 P300倒R8中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建议改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18 药品名称书写错误 P370倒R14中的“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建议改为“盐酸吗啡或硫酸吗啡控释片”。
1.19 用词不当 P396R2中的“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建议改为“精神药品包括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否则,与P395R8中的“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相混淆。
2.1 能否将P18倒R13中的“安定”、“眠尔通”、“利眠宁”和P93倒R3、P94R4中的“咪唑安定”分别采用药品通用名称“地西泮”、“甲丙氨酯”、“氯氮卓”、“咪达唑仑”。
2.2 能否不列入该教材的药品 如P166R16中“咖溴合剂”、P186倒R14中“乙醚”和“氯仿”、P187R3中“环丙烷”等药品,能否不列入该教材,以免与特殊管理的药品相混淆。
2.3 能否将“罂粟壳”列入第六章 该教材将“罂粟壳”列入到第七章“特殊管理毒性中药的临床合理应用”,P195倒R12中“从中药角度讲,罂粟壳是有毒中药”,但该教材不是中药学教材,而是特殊管理药品教材。
2.4 能否将“严格控制”改为“依据有关规定” P310倒R1“医生应严格控制和使用精神药品”。能否改为“医生应依据《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精神药品”。因为“严格控制”不好掌握。2.5 能否不使用“成瘾”一词 P297倒R10~9对“药物依赖性”和“药物成瘾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交待,即“1964年,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推荐使用 ‘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这一科学术语,取代了沿用几十年的旧概念‘药物成瘾性’(drug addiction)”。然而在P303~304中出现“成瘾”一词10次以上。
2.6 能否纠正文件中的明显不当 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文件中存在明显不当,在编写培训教材时能否纠正或加以说明,避免不当之处继续传播!
如卫生部于2007年1月25日印发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收录的药品系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国内已生产和使用的麻醉药品。布桂嗪虽然属于精神药品,但是临床主要用于镇痛,故也纳入本指导原则编写(见P369d1)。其实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布桂嗪属于麻醉药品(见目录第111号)。
2.7 能否在相关药品后面作出补充说明 如P437表4中“哌替啶”是用于重度癌痛的主要药物。这是1993年的观点,现在的观点发生了改变,该教材有多处描述。一是P372R12中“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度冷丁(哌替啶)”;二是P390R7“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病人不宜长期使用(指哌替啶)”;三是P98倒d1至P99d1“多年以来,哌替啶一直是治疗急性疼痛的常用药物,但目前不建议将其作为一线药物使用。因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仍具有药理作用,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长期多次应用易出现毒性反应,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尤其应慎用”;四是P101倒d1“虽然哌替啶是有效的镇痛药,但其主要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导致烦燥、易激惹、失眠,甚至癫痫发作,已不建议作为PCIA用药”;五是P119倒d1末句“哌替啶不良反应较多,不主张应用于老年患者慢性疼痛的治疗”;六是P126d6中“哌替啶镇痛效价约为吗啡的1/10,大剂量使用时,可导致神经兴奋症状(如欣快、谵妄、震颤、抽搐),肾功能障碍者发生率高,可能与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大量蓄积有关”。故建议在P437表4下方注释:“目前不提倡将哌替啶用于重度癌痛”。
又如P378中“盐酸丁丙诺啡“,未在P369概述中或在P378结尾处说明其是精神药品,容易使人误认为是麻醉药品。
再如P421中“水合氯醛”和P422中“佐匹克隆”均被编入精神药品临床应用中,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精神药品,如能在其后加以说明,就不会让人误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我国药政法规文件选编[S].1983:317-3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M],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119.
[3]张友干等.实用特殊药品手册[M].(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8:9.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文件汇编[S](1998~2007)62-65.
R95
A
1007-8517(2013)07-0076-02
2013.02.27)
冯红霞(1972-),女,主管药师,专业方向:临床药学。E-mail:ezpxd@sina.com。
张友干(1954-),男,主任药师,专业方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与管理的融合。E-mail:zyg54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