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刊2012年第31卷第5期正文45页~48页刊登的文章《黑木耳菌丝及子实体对镉的富集研究》,由于编辑人员疏忽、不细致误将“镉”改作“铬”。现就文章进行勘误:
1.原文题目《黑木耳菌丝及子实体对铬的富集研究》中的“铬”更正为“镉”。
2.将正文文字中的“铬”更正为“镉”。
(1)将原文第二段中的“铬”更正为“镉”。
(2)将原文1.2.2、1.2.3、1.2.4内容中的“铬”更正为“镉”。
(3)将原文2.1、2.2、2.3部分中的“铬”更正为“镉”。
(4)将原文讨论部分中的“铬”更正为“镉”。
对给文中作者带来的不好学术影响,编辑部再次表示歉意。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