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冰
重症肺炎是小儿常见的危急重症,容易发展为呼吸衰竭,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将严重影响患儿的生命健康。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应用较为广泛。本文观察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小儿重症肺炎所致呼吸衰竭中的临床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小儿重症肺炎至呼吸衰竭患儿共60例,上述患儿诊断符合重症肺炎诊断标准,同时也符合呼吸衰竭诊断标准,同时排除心力衰竭患儿、其他病因所致呼吸衰竭患儿。上述患者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0例,男17例,女13例,年龄最小为9个月,最大为2.8岁,平均(1.1±0.4)岁。对照组患儿30例,男16例,女14例,年龄最小为10个月,最大为2.9岁,平均(1.0±0.6)岁。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观察组和对照组均给予持续给予抗生素抗感染、给予镇咳祛痰类药物、给予改善血管活性类药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维持酸碱平衡,根据患儿具体情况给予雾化吸入、加强呼吸管理维持呼吸道通畅。对照组患儿同时给予头罩吸氧,氧流量为每分钟6~8 L,FiO2为0.4~0.6。观察组患者给予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采用鼻塞通气,初调压力为4~6 cmH2O,FiO2为0.4~0.6,气流量为6~10 L/min。观察1 h后根据血氧饱和度和动脉血气分析结果来调整压力,如上述指标改善,可维持压力不变,如果上述指标没有改善,每隔30 min可增加压力1~2H2O,直到血氧饱和度超过85%,氧分压超过60 mm Hg。当临床症状被缓解及动脉血气指标好转,可每隔2~4 h降低一次压力,当压力降低2 cm H2O,氧分压大于85 mm Hg,二氧化碳分压小于45 mm Hg时,改为鼻导管吸氧,并实施持续性胃肠减压,而鼻塞式持续气道通气治疗无效患儿可实施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治疗。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儿氧疗前和氧疗后24 h的血气分析指标改变情况;同时观察两组患儿氧疗前和氧疗24 h后的呼吸、心率改变情况。
1.4 疗效评定标准 患儿治疗24 h后患儿呼吸平稳、血氧饱和度大于95%,氧分压大于80 mm Hg,为显效;患儿治疗24 h后呼吸困难缓解,发绀程度减轻,血氧饱和度超过85%,氧分压超过60 mm Hg,二氧化碳分压小于50 mm Hg,为好转;治疗24 h后患儿临床症状没有改善,血气分析指标没有改善,或者病情继续加重,为无效。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4.0进行统计学分析,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P<0.05,显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儿治疗后临床效果比较,观察组患儿治疗24 h临床效果评定结果:显效、好转和无效分别为22例、7例和1例,总有效率为96.7%;对照组患儿治疗24 h临床效果评定结果:显效、好转和无效分别为13例、8例和9例,总有效率为70.0%;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小儿重症肺炎常见的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当重症肺炎发生后,肺泡萎缩,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患儿体内动脉血压分压降低,氧饱和度降低,导致低氧血症形成,而二氧化碳分压升高,可发生呼吸衰竭[1]。小儿重症肺炎致呼吸衰竭时首先要纠正患儿缺氧状态,改善低氧血症,在救治过程中可给予普通的头罩吸氧、气管切口机械通气、气管插管、无创人工通气等方法来改善缺氧状态。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具有无创、容易操作、治疗成本低等优点,在通气过程中对通气和换气具有支持作用[2,3]。本文结果显示,观察组给予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后,观察组治疗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说明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小儿重症肺炎致呼吸衰竭中疗效显著,能够显著改善患儿呼吸困难症状,改善低氧血症,纠正缺氧状态,值得借鉴。
[1] 宋国维.呼吸衰竭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10,25(4):233-234.
[2] 张厚玲,王皓,李华,等.新型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新生儿呼吸衰竭的临床观察.中国妇幼保健,2009,24(27):3890.
[3] 刘颖丽.持续气道正压给氧治疗小儿呼吸衰竭疗效观察.中国实用医药,2010,5(31):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