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建设现代化苹果生产基地的成功经验

2013-01-22 12:16王秋萍
中国果业信息 2013年12期
关键词:吉县苹果生产

文/王秋萍

【导读】 作为全国苹果优势生产区之一的山西吉县,多年来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产业化开发的“四化联动”,努力建设现代化苹果生产基地,并通过“八改十配套”标准化技术,打造有机苹果生产基地,扩大冷藏加工等,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为传统苹果生产注入了新活力。

吉县是山西有名的苹果生产大县,也是全国苹果优势生产区之一。多年来,吉县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产业化开发的“四化联动”,不断推动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品牌响、效益高的现代特色果业。目前吉县苹果产业已实现“五个80%”,即苹果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0%,苹果专业村占总行政村的80%,种植苹果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苹果收入占农业收入的80%,果品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吉县先后荣获“全国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县”“山西省优势农产品(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县”“一县一业”先进县以及“中国苹果之乡”等称号。近年来,吉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有机苹果基地,初步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注重生产向生产与加工冷藏并重转变,由注重产量向产量与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绿色生态向有机安全转变,由注重行政推动向更多的运用市场调控转变。苹果产业的转型发展,不仅给吉县果农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而且使一、二、三产业之间实现了有效对接和互补,在带动餐饮、住宿、流通、信息、包装和服务等相关行业发展的同时,开创了“八万农民谋一果,七十二行兴一业”的繁荣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一、坚持规模化发展,聚集产业优势

一是政策推动。为推动有机苹果生产基地建设,吉县先后提出了“123目标”“三大特色经济”和“苹果转型”等发展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苹果生产的决定》《吉县苹果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苹果产业转型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全县发展苹果生产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采取财政奖补、财政贴息、项目捆绑等办法解决苹果生产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县财政共投入补贴资金3 000多万元。

二是组织发动。组织县、乡、村干部及群众,多次召开现场会、培训会,并远赴山东烟台、陕西延安、山西运城等地学习观摩先进的果树生产管理经验,激发了成千上万群众投身果树生产的信心,形成了农户、职工、集体、单位多层次、多渠道栽树建园发展苹果生产的热潮。

三是典型带动。全县建立了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级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引导特色苹果产业规范发展,当地组织实施了八大样板、20个重点工程,在每个乡镇建立一座3.33 hm2(50亩)以上的精品样板示范果园,全县发展20个重点苹果示范村。近年来,该县进一步加大苹果产业发展力度,通过新栽、补栽、老园更新等措施,全县苹果生产面积每年以666.67 hm2(1万亩)的速度扩张,形成了总面积1.87万hm2(28万亩)、年产量17万t、产值5亿元、果农人均纯收入5 000余元的生产规模,成功开发出精品果、会展果、文化果和礼品果四大类、10余种高档果品,实现了从“一村一品”的区域产品优势向“一县一业”的规模化产业优势转变。

二、普及标准化管理,促进产业转型

一是健全科技推广体系。县一级成立了果业开发服务中心、果树研究所,乡镇一级设立了果树站,村组则成立了果业合作社,健全完善了以县中心为技术辐射源、乡镇站为辐射链、村组为辐射点的科技推广网络。同时,采取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服务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带头领办、创办科技服务实体,实行技术与企业实体相结合的系列化服务,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制订标准技术规程。吉县组织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于1996年制定了《吉县无公害苹果生产技术规程》,2000年制定了 《吉县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技术规程》。近年来,该县根据苹果转型发展需要,又陆续制定、印发了《吉县苹果“八改十配套”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吉县有机苹果开发技术规程》和《吉县出口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等资料,并在各果区设立了100多个“技术墙”。

三是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苹果旱作丰产和可持续发展,吉县先后与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研究中心、省果树研究所签订了新技术示范推广合作协议,聘请牛自勉博士等专家开展了间伐减密、高光效树形改造、集雨旱作和人工授粉等专题技术培训11场;与山东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院校达成科技试验合作协议,聘请毛志泉、牛铁泉等教授培训示范了病虫害防治、土肥水管理及丰产栽培等技术。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乡土人才,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实施了“百村千园万名果农新技术普及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使全县果农基本做到户户都有“明白纸”,家家都有“明白人”。

四是建设现代科技园区。采取项目捆绑、财政补助、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建设吉县现代(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和东城乡有机苹果示范园区。一方面加强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新增蓄水池26个,总蓄水量达6 900 m3,可覆盖果园2 266.67 hm2(3.4万亩);新铺油路、水泥路23 km;安装太阳能杀虫灯300余盏,搭建防雹网33.33 hm2(500亩);新发展规模养殖户15户,“畜—沼—果”模式1 000余户,修建集雨窖井350眼,使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另一方面,示范应用集成配套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使园区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成为农技人员、栽植大户和果农科技培训基地,在全县苹果产业转型发展中起着 “领头羊”和“火车头”的作用。

五是创建出口苹果基地。2012年吉县创建了城北垣、南坪和上东村等出口苹果生产基地,获得出境水果注册证书的果园面积达0.22万hm2(3.3万亩),并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考核评审,被命名为“全国出口苹果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

三、加强品牌化营销,提升产业效益

一是在品牌创建上下工夫。注册了 “壶口”“人祖山”“秋日田园”和“jxsoD”等商标,先后获得无公害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转换认证,取得了“吉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考核评审,获得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一级证书,为出口创汇拿到了国际通行证。同时,吉县苹果还先后被评为“中华名果”和“山西特色农产品十大品牌”等。

二是在宣传推介上出实招。大到中央电视台,小到《临汾日报》,吉县在传统的、现代化的各类媒体上都对当地苹果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并在境内的高速路沿线发布了多处大型宣传平面广告。2012年以来,吉县先后参加了中泰两国经贸太原交流会、深圳文博会、北京农博会、南宁东盟博览会等宣传推介活动12次,成功举办了壶口特色农产品展会两届,进一步提高了吉县苹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在市场营销上做文章。为促进销售,吉县狠抓产地苹果交易市场和异地直销窗口建设,已建成桥南、大山、超正果业和果业中心等苹果交易市场4个,并在北京、太原、深圳、厦门、广州和南宁等全国二线以上城市建立直销网点30余个。2012年,吉县与北京新发地市场中心签署框架协议,计划投资2亿元,合作兴建“北京新发地—吉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该市场规划占地33.33 hm2(500亩),是集农产品检测、交易、仓储、物流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和加工生产育果袋、包装箱等于一体的、辐射周边县(市)的大型农产品集散地。在拓展国内销售市场的同时,吉县还十分注重开拓国际市场,县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已获得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证书和自主出口经营权。2012年11月,超正果业有限公司首次实现直接向泰国出口苹果63 t,创汇5万美元,实现了吉县苹果自主出口经营零的突破。

四是在创优环境上动真格。为建立良好的苹果销售秩序,创造宽松的营销环境,吉县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苹果营销“绿色通道”专项行动。农业、交警、劳动、物价、工商和质检等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用工、用车、交易、包装、价格、质量、餐饮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杜绝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拉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发生,确保货畅其流,使吉县苹果营销呈现“千名客商八方来,万吨苹果出深山”的繁荣景象。

四、龙头带动,多轮驱动,延伸产业链条

一是扩大冷藏。近年来吉县先后筹集资金1.5亿元,建成十里河和大田窝两个果库群,苹果冷藏库达18座,使全县冷藏库容达到10万t(位居临汾市第一),初步实现了吉县苹果季产年销、均衡上市,延长了销售时间,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风险,提增了销售效益。

二是进行深加工。1996年吉县研制开发了填补国内空白的苹果干白、干红及冰爽酒系列产品。2012年以来,该县规划建设兰家河苹果深加工工业园区,目前已有3家企业入驻,分别是总投资1.97亿元、年产2万t苹果深加工功能饮品项目的顶吉食品公司,总投资5 528万元、年产2万t果酱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达明一派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总投资4 188万元、进行果蔬系列产品技术开发项目的彤顺源公司。其中,2012年11月顶吉食品有限公司的果醋、果酒和苹果白兰地等3种产品已试生产成功,并注册了“顶吉”品牌,于2013年3月取得了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明一派公司和彤顺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和办公楼建设,计划2013年10月竣工投产。该园区建成后,可年加工苹果原料果10万t以上,实现收入8亿元,带动农民增收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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