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国家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变得更为迫切。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应当在当今社会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中有所作为。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对全面强化财政监督工作,深化推进财政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了解决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我党与时俱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述,指出我党必须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一理论利器的提出,是总结中国现代化建设经验、解决现实问题以适应新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它是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产生的一个全新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继承并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包含着人与社会、自然、自我伦理关系和谐的底蕴。简而言之,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最新的理论成果,它的基本内容是:始终以“发展”作为第一要义,坚持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立场,强调将“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要求,重视将“统筹兼顾” 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看清社会的主要矛盾,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唯有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和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才能更好地观察和把握社会全局,有效地抑制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生,圆满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发展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需要发展,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发展。
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取得经济社会各方面巨大的成就,得到人民的赞许和拥护,赢得重要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其根本的动因在于发展。今后,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增强国家实力,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仍然靠发展。因此,在我们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准确把握“发展”的内涵,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社会,我们以科学发展为主体,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和战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牢固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核心表现。以人为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以人为本是对人在社会发展中过程中所演绎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的认可;其次,它在个人的发展上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塑造人;最后,在人的思维方式上,坚持社会历史和人的发展的统一。
“以人为本”中强调的“本”,是目标或者准则,具体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1、人的客观存在层面。以人为本是以人的存在,或者生存为基本出发点,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前提。同时,以人为本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经济上,我们要坚持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努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在政治上,我们要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在文化上,我们要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涵养。最终要求是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相统一的前提下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在人的主观意识层面。以人为本的另外一层涵义就是要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确保人民群众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此外,以人为本还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努力地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
3、从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层面。从执政的角度出发,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进一步升华。从理论的角度审视以人为本,要突出人的创造性以及主观能动性;从实践的角度理解以人为本,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真正实现个人的认识标准和政治立场的有机统一,实现动力主体与利益客体保持高度统一,以促使我们达到出发点与落脚点的基本吻合。
“以人为本”的思想实际上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也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坚持的行动宗旨,同时还是检验我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相适应,从而促进人和自然界应和谐发展。
在我党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在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前提下,科学发展观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密切围绕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准确把握了中国国情和当今的时代特征,认真研究并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设、政治文化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的发展问题。它赋予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从而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牢牢把握科学观的 “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 对我国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有巨大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必须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体会“全面发展”的涵义,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求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协调统一。二是要“协调发展”,落实协调发展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五个统筹的基础上协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的协调统一。三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坚持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要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相协调。总的来说,科学发展观中所体现的内容深刻揭示着 “社会为什么发展,为了谁发展,如何来发展”这三个相互关联又相辅相成的问题,对科学的发展进行了深刻解读。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的条件下,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监督体系仍然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在财政监督机制中坚持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方式,是保证财政监督体制健康运行的重要方法。我国现行财政的经济监督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失,譬如组织体系不健全、法律依据不充足、监督方式方法不多样、监督重心不突出等等,同时我国财政体制也正发生着重大转变,正逐步从以高度集中为主要特征的全能型财政向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主的公共型财政转变。因此创新财政经济监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应努力将现行的财政监督方式从单一的事后监督,转变成多样的全过程密切监督。也就是说必须建立事前的审批模式,事中的监督控制,事后的反馈评价三者相统一的多重财政监督的模式。其中,事前的监督,可以对财政收支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进而发现问题的源头,让问题被消灭在萌芽阶段;事中的监督,可以有效地跟踪财政收支的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后的反馈评价,则对监督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及时披露与治理,务必做到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的密切结合。另外,对于财政管理以及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保证经常性监督与集中性监督的有机统一,积极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形成监测、剖析并矫正的监督模式,打造严谨的财政监督运行控制网络,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程度地防范和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财政监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般来讲,对会计信息揭露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同时进行着监督。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假及其是否侵犯了财政利益,是否影响了会计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标准。在维护维护财政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维护会计核算涉及的主体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以及员工等各方主体的正当权利。当前有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在的高管和普通职工薪酬的过大差距、国有资本权益无法保证的现象,应当被财政监督部门列入其关注和纠正的对象之中,以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
除了会计监督以外,规范财政收入征管行为,达到应收尽收的目的,是收入监督所涵盖的重要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规范征管、督促收入解缴的过程中,必须综合分析收入形成与产业政策、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等宏观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及时反馈税收形成的真实状况以及财税收入的合理程度,为实现收入结构的调控提供现实依据,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财政支出也是政府部门完成其社会职能及政治经济目标的财力保障,在财政支出安排中必须遵循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原则、效益原则。为此,必须结合财政支出规模、经济发展阶段、经济运行状况等因素对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监督。
财政监督工作千丝万缕,事无巨细,所牵涉的职能部门相当多,需要财政、税务、社会保障、文教卫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各方面如何沟通、如何协调确实是个重大课题。为此,必须克服财政监督工作中的不协调因素,在继续搞好财政检查的同时,要强化财政日常监管工作。要认识到日常监管是财政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始终根据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对部门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和财政管理中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活动,包括审查、审批、征缴、对账、报备等,这也是财政监督工作融入财政管理业务的具体体现。只有切实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体现各地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监督工作参与财政管理的职能。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途中,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将大力推进公共财政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凸显公共财政支出安排以人为本的精神,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和各项财政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