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浙江海水淡化产业

2013-01-16 05:09浙江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课题组
浙江经济 2013年12期
关键词:淡化海岛海水

文/《浙江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课题组

浙江应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重要机遇,着眼于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发挥优势、注重创新,大力提升以膜法海水淡化技术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水平;着眼于优化水资源结构、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有效扩大淡化水产能规模,将淡化水纳入水资源保障体系;着眼于延伸海水淡化产业链,拓展领域、循序渐进,积极扩大海水淡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和范围,推动浓海水综合利用

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海水淡化是从源头上增加水资源总量的有效手段。目前,浙江以反渗透膜法为主的海水淡化技术及其装备产业处在全国领先地位,已建成的淡化水产能规模位居全国前列。2012年以来,国家进一步重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为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创造了新的政策机遇。为适应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应当发挥优势、未雨绸缪,推动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海水淡化技术装备产业,增强海岛和沿海缺水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浙江海水淡化产业的优势基础

(一)技术和装备产业优势明显

浙江具有国内一流的海水淡化科研和装备制造实力。拥有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大学、海洋二所等一批海水淡化专业研发机构和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海水淡化膜技术应用创新团队”为浙江首批重点创新团队,浙江省海水淡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浙江省海水淡化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已获批准建立。浙江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研制已达到国内最高水平,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万立方米级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装置成套制造技术。浙江已培育了一批从事膜产品、泵、能量回收装置、过滤器、管道、阀门和自动化仪表等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和加工企业,形成了一批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服务企业。据初步统计,杭州、湖州、宁波、台州等市涉及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企业有200余家,年产值约32亿元,反渗透膜的性能和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前列。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已在海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特种分离、特种水生产等领域广泛应用。浙江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海水淡化技术创新联盟”和“国家海水淡化产业联盟”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浙江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制造业具有占据产业制高点和进一步扩大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的优势基础。

(二)海水淡化应用居全国领先地位

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在全国起步最早。1997年,我国首个民用海水淡化工程在舟山嵊泗建成投产。截至2011年底,浙江已建成海水淡化装置23套,占全国装置总数的1/3,居全国各省份第一,其中日产万立方米级及以上的海水淡化装置共3套;总产能达11万立方米/日,占全国总产能的1/6,列天津、山东、河北之后居全国第四;在建海水淡化项目4个,总产能约为8万立方米/日;已建成和在建的海水淡化装置主要分布在舟山、台州、温州和宁波等沿海地区及海岛,以市政供水为目的和与电厂配套的各占产能的50%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万立方米级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的耗电已达到3度/立方米以下,综合产水成本可稳定在5-6元/立方米,部分沿海电厂配套海水淡化装置的综合产水成本(其中电价按厂用电价格计算)已低于5元/立方米。淡化水已成为浙江主要海岛和沿海部分缺水地区水资源的重要补充。

海水淡化产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一)国家进一步重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2〕13号)明确指出:海水淡化是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对缓解沿海缺水地区和海岛水资源短缺状况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出: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万-260万立方米/日(比2010年底的60万立方米/日翻两番),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等目标任务,以及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等措施。同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在杭州组织召开全国海水淡化工作会议,8月份国家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海水淡化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9月份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12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一批共8个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单位,浙江的舟山市作为试点城市、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作为试点产业基地、洞头县鹿西岛作为试点海岛列入国家试点。这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和措施的出台,充分说明国家进一步重视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这为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营造了极其良好的政策环境,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海水淡化产业是海洋经济的重要内容

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杭州和舟山的海水淡化成套设备,打造海洋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将海水淡化作为沿海和海岛地区水资源的重要来源,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2013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将海水淡化作为水资源的重要来源,高耗水工业项目要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系统试点工作。2011年1月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将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列为6大重点领域之一。2011年6月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技术列为海洋开发技术专项的9大主攻方向之一。由此可见,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已被纳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作为海洋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海洋经济新增长点的战略地位。

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海岛和沿海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将日益凸显

浙江是水资源缺乏的沿海省份,总量和人均占有量都偏少,海岛和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和工程型缺水。据《浙江统计年鉴》,2006-2011年,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5市平均水资源量仅占全省总量的35.97%,其中,嘉兴、舟山多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600立方米,宁波为1050立方米(国际公认的严重缺水标准为年人均1000立方米)。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主要海岛和沿海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将会有明显的增长。受地理条件制约,主要海岛和沿海地区建设大型水库的条件已非常有限,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也将受到水资源总量有限、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制约,蓄水、引调水的难度和成本将将进一步上升。据《浙江省水资源公报》,2011年全省总用水量已达222.24亿立方米,比2006年增加13.98亿立方米,增长6.71%。在全社会强化节水的前提下,初步预测到2020年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需求将增长约20%。增强浙江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已迫在眉睫。

(二)大力推进淡化水应用势在必行

海水淡化是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开源增量技术,可以有效增加水资源总量。与跨区域引调水等措施相比,海水淡化具有不受时空和气候影响、占地少、建设周期短、规模灵活、供水稳定等特点。淡化水完全可以在城乡居民饮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城市公共用水、服务业用水等方面广泛应用。面对浙江海岛和沿海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局面,而需求将明显增长的趋势,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将淡化水纳入水资源保障体系,推进淡化水在缺水区域广泛应用,是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改善用水结构的现实迫切需要和长远战略要求,是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尤其是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海岛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安全和未来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海水淡化产业的领先优势面临强劲挑战。目前全世界海水淡化产能规模和产业增加值以20%-30%的年增长率快速增长,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的市场前景相当广阔。国外知名制造商、工程公司凭借其技术和资本等优势,以低价销售、合资建厂等方式继续抢占我国海水淡化市场。国内许多沿海省市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以及大连、青岛、深圳等省市都已制定或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天津高度重视发展海水淡化装备产业,近年来引进了法国SIDEM、以色列IDE、新加坡凯发等国际著名海水淡化装备企业,在海水淡化装备产业方面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二是将海水淡化水作为新增战略性水源的认识有待提升。浙江毕竟处在降水量比较丰富的亚热带沿海区域,当前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总体上还不是非常突出,只是在海岛和部分沿海地区存在水资源缺乏的情况,对水资源短缺趋势的危机感不强。缺水地区普遍还着眼于跨区域调配水资源,尚未充分认识海水淡化水作为海岛和沿海缺水地区新增战略性水源的现实紧迫性和长远战略意义,还没有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整个水资源保障体系。

三是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还有待完善。目前,国家、省和有关市县对海水淡化应用项目建设、运营和技术研发、装备产业发展都已有一些支持政策,但主要体现在相关规划层面或一事一批的方式。浙江尚未制订充分体现海水淡化产业属性、特点和发展要求的专项扶持政策。尚未真正建立体现水资源短缺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导致海水淡化应用项目投资和运营成本相对高于公益性水利工程和跨区域调水项目,淡化水生产企业收支不平衡的矛盾较为突出,地方政府对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的补贴压力较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浙江海水淡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可能会错失浙江经过多年好不容易积累形成的海水淡化领域比较优势和发展机遇。

加快发展的主要对策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应当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重要机遇,着眼于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发挥优势、注重创新,大力提升以膜法海水淡化技术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水平;着眼于优化水资源结构、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有效扩大淡化水产能规模,将淡化水纳入水资源保障体系;着眼于延伸海水淡化产业链,拓展领域、循序渐进,积极扩大海水淡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和范围,推动浓海水综合利用,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策支持、增强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等有效举措,切实推进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继续走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前列,为浙江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国家新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确立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是浙江海洋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的战略地位。浙江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研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作为共性技术,已在海水综合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特种分离、特种水生产等领域广泛应用,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应当充分认识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对浙江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放在浙江海洋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突出位置,推动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确立海水淡化水是浙江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应急保障和战略储备的战略定位。要充分认识浙江尤其是海岛及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局面,树立和增强“向海洋要淡水”的观念,将海水淡化水作为浙江海岛和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性基础资源,将海水淡化水纳入全省水资源保障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和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尤其是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持续保障,是海岛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安全和未来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国家产业、财税、金融、价格等配套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协调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价格扶持和土地保障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科技和产业支撑。支持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一定规模的海水淡化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培养海水淡化产业领域技术骨干、领军人才和重点团队。明确将淡化水纳入水资源保障体系,引导海岛和沿海缺水地区新增用水利用海水淡化水,要求海岛和沿海地区新建和改扩建的电厂、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海水淡化装置,逐步推行分质供水,推进电水联产。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推进杭州国家级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以杭州市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成为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产业基地为契机,围绕膜法海水淡化技术装备产业链,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配套比较齐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海水淡化装备产业基地。以国家液体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海洋局膜与膜过程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海水淡化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为基础,规划建设海水淡化研发中心,打造国际知名、国内引领作用明显的海水淡化技术创新、服务和交流综合平台。推动组建国家海水淡化技术创新联盟,成为我国海水淡化和膜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和服务联合体。推动组建国家海水淡化产业联盟,优化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提升我国海水淡化产业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进湖州膜法水处理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温州、嘉兴、绍兴等地的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图/金川

打造舟山国家级海水淡化应用综合示范城市。以舟山群岛新区国家战略的实施为契机,重点推进普陀、岱山、嵊泗等一批以市政供水为目的的大中型海水淡化项目,进一步推进淡化水进入水源或市政供水系统的试点,支持改造建设配套供水管网。推进一批为临港高耗水企业配套的海水淡化装置建设。按照逐岛功能定位、分期分类开发的原则,有序推进海水淡化示范岛建设,重点建设六横海水淡化综合利用示范岛、定海区摘箬山岛海水淡化技术研发示范岛、普陀区东极岛海水淡化绿色生态示范岛等海水淡化功能示范岛。支持温州洞头县鹿西岛风光互补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建成国家新能源互补海水淡化试点示范岛。结合实际开展省级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海水淡化各项技术和产业发展提供先行先试平台。

(四)推动技术拓展应用和浓海水综合利用

加大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将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作为共性技术,推进海水淡化预处理和后处理工艺、水质调质、大型工程取水等共性技术在海水综合利用、水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特种分离、特种水生产等领域的拓展应用,引导电力、化工、印染、造纸、电子、医药、食品等开发区(园区)运用膜技术进行冷凝水处理、废水及中水回用处理和纯净水生产;推进海水淡化工程专用监测、自控仪器仪表、专用新型防腐及计量泵等技术装备在相关工程建设和生产领域的拓展应用,有效延伸海水淡化产业链,提高海水淡化产业综合效应。

推动浓海水综合利用。加强海水淡化后浓海水资源与制盐业相结合,建设浓海水制盐示范基地。提高海水化学资源的利用价值,研究浓海水提钾、提溴、提镁和提锂及其深加工等产业化技术。推动沿海电厂利用浓海水进行脱硫、脱硝、脱汞。利用浓海水开发“人工死海”等旅游项目,推动海洋旅游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浓海水直接排放对局部海域生态的影响。

(五)加大宣传力度

依托各类主流媒体、各类专项活动和书籍网络等开展宣传,依托中小学、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全面宣传海水淡化的基本常识,包括海水淡化的原理、淡化水安全问题、海水淡化水应用前景、国内外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状况、海水综合利用领域以及水资源短缺状况和趋势等,提高公众对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的认知度,消除公众对海水淡化水的疑虑,增强公众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猜你喜欢
淡化海岛海水
冰与火共存的海岛
在海岛度假
喝多少杯海水能把人“渴死”?
海水为什么不能喝?
海水
提升下垂的嘴角 淡化法令纹
海水淡化前途无量
美高官试图淡化军售争端
神奇的海岛
高山海岛踏歌行(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