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二维思考

2013-01-12 01:39董慧萍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转型期利益公众

董慧萍

(西安航空学院 思政部,陕西 西安 710077)

转型期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二维思考

董慧萍

(西安航空学院 思政部,陕西 西安 710077)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转型迫切需要社会管理内涵的思维转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培养公民素质,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营造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形成公众与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管理;公众参与;公民意识

一、引言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转型迫切需要社会管理内涵的思维转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培养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素质,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形成社会管理中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这对于提高我国社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等都发生深刻变化,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给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新型城市“社会人”给政府单边式的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那时的社会管理是以单位体制为基础的,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单位直接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此时的社会管理具有权力高度集中、行政化、垄断性特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原来的单位体制向社会体制转型,形成了单位体制和社会体制共存的局面。许多人从原来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例如:伴随着国有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出现了下岗职工、提前退休、退养等新型的城市“社会人”等。这样,越来越多的新型城市“社会人”,给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挑战,过去社区片警通过居委会或通过单位组织进行社会控制的机制日渐失灵,新型城市“社会人”群的日益扩大和人员的复杂化,使得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的范围和效果上大打折扣,进而威胁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案件频发。目前,政府如何实施对新型“社会人”的管理,保障新型“社会人”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方面的需求和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平等权利,已经成为社会难题摆在我国政府面前。

(二)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要求参与社会管理

转型期的中国,在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等方面都处于变革时期,这种变革实际上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利益的持续、深入的调整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我国的产业结构和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新的社会群体和利益关系不断出现。我国除了原有的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以外,出现了自主创业者、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在维护自身权益、争取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已经认识到政治权利的作用,不同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对公共事务尤其是关乎自身利益的公共决策越来越渴望拥有话语权,他们迫切希望通过自身意志的表达来影响政府决策和相关法律的制定。所以,不同的社会阶层在各种利益追求过程中迫切要求参与社会管理成为一种必然。

(三)网络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平台,成为倒逼政府改变社会管理方式的有力推手

21世纪是信息时代,网络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舆论的政府控制,已经成为公众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的渠道,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发布、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一系列社会影响重大的公共舆论事件,都是在网上首先被曝光,然后才引起政府关注的。在这些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事件处理上政府显得有些被动,这也暴露出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微博问政开启了“人人都能发声音,人人都能被关注,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广大网民通过微博参与社会管理,即所谓的“微博问政”,它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领导干部通过微博与网民交流,收集民意、汇集民智,进而对民意作出回应的过程[1]。微博问政尊重了普通网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话语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转型期”社会管理内涵的思维转变及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素质要求

建国以来,我国构建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行政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现在,我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期,面对社会结构的变化,原来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要求政府和公众都要转变思维方式,社会公众通过参与集体决策和共同实施社会义务体现社会的自我协调和自我管理功能。公众通过参与集体决策和实施社会义务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这也是公众的基本社会义务和根本长远福址的集中体现。[2]只有政府和公众同时转变社会管理的思维方式,消解二者之间的对立情绪,明确各自的社会责任,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形成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的合力。

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渠道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并且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从其内涵来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动员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制定,让社会政策更加符合民意和公众利益;另一方面是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从而使其具备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和能力。[3]

(一)公众的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

近年来,我国社会处于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矛盾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目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参与动机驱使下,不管是个人参与还是组织参与,其行为都是为了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这就出现了公众参与同公众利益解决和公众利益实现的偏差和矛盾,有的公众的利益诉求如和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发生了矛盾而得不到满足,就会抱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流于形式,摆花架子等等,这不利于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化。所以,必须培养公众的全局意识和集体观念,正确认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并在其中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取舍,从而科学地、长远地处理整体利益对个体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培养公众的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前提条件,公众具备公民意识,才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公民意识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思想,强调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统一,否定只要权利不进义务的思想。公民意识要求公众具有维护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自觉性,树立权利义务对等、权利责任对等的理念,结束普通民众在社会管理中“只计权利不知义务”的功利时代。只有不断培养提高公众和的公民意识,才能引导公众依法理性地参与社会管理,避免普通民众的感性冲动,不自觉的被少数特殊利益集团所利用,不负责任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培养公民意识是普通民众的义务。就当前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看,培育公民意识工作应侧重政治法律领域的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及参与意识和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公共精神。

四、政府营造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

(一)政府提供阳光信息平台

胡锦涛同志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实现公众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必须以政府提供及时、完整、公开、透明的公共信息为前提。否则,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就成了政府“作秀”的形象工程。因此,政府要通过提供阳光信息平台,整合政府资源,制定出为社会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服务,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众通过信息平台,了解、反馈信息,提供政策建议,监督政府,形成一种政府和公众共同管理社会的良性互动结构。

(二)实现政府的“三个”转变,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管理创新还是一个社会管理服务权力依法行使,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依法享有社会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管理的过程。”为此,政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为民作主”向“人民为主”的根本转变”[5]政府应健全重大社会管理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重大社会管理决策和举措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顺应民意,保障民权,使社会管理决策真正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真正保障和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从而体现党的先进性。二是从“大政府”向“大社会”的转变,政府要依法限制自身的权力,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畅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三是从“善政”向“善治”的转变,这其实就是治理模式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共同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桥梁和纽带

基层党组织是社会的基础,是党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石”,担负着上传下达、组织实施、树立形象、凝聚人心的神圣使命,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社情民意恳谈等活动方式,主动探测民意、了解民需,然后再进一步梳理整合民意等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众诉求,增加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会,拓展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效能,确保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凝聚力量、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1] 金宁锐.从微薄问政看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J].唯实,2012(6):82.

[2] 吕承文,周定财.转型期社会管理的内涵二题[J].理论导刊,2013(1):50.

[3] 刘柳珍.论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J].求实,2011(8):53

[4]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J].求是,2010(2):50.

[5] 刘旺洪. 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J]. 法学, 2011(10):36.

[责任编辑、校对:王国成]

2DThinkingofPublicParticipation&SocialManagementduringtheTransformationPeriod

DONGHui-ping

(Ideological & Political Department,Xi'an Aeronautical University,Xi'an 710077,China)

Our country is in the special historical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Social transformation calls for the thinking change of social management.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are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s of era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suggests cultivating citizens' quality,enhancing the level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creating external environment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and forming the favorabl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ublic and government in social management so as to jointly facilit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social management; public participation; citizen awareness

2013-05-03

董慧萍(1963-),女,陕西西安人,副教授,从事社会建设研究。

C916

A

1008-9233(2013)04-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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