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宁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社区帮扶戒毒模式初探
董 宁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为了解吸毒人员情况,分析当前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社区帮扶戒毒模式,采取调查问卷、约谈强制戒毒学员、查阅文献资料方式,提出社区帮扶戒毒应该是解决戒毒问题的主要途径。1.社区帮扶戒毒的工作着眼点要清晰;2.社区帮扶戒毒工作制度落到实处;3.政府加大戒毒工作资金投入;4.社区帮扶戒毒要坚持预防与打击相结合。
戒毒;社区帮扶;模式
毒品作为21世纪的隐形杀手,对人类的生存产生巨大的威胁。随着社会发展,吸毒问题在我国日趋严重。吸毒不仅仅牵出制造毒品、运输贩卖毒品的问题,还因为吸毒者需要筹集毒资而衍生出诈骗、盗窃、抢劫、卖淫、杀人等一系列严重暴力犯罪问题。吸毒不仅仅毁了吸毒者的个人生活,还殃及吸毒者的家庭及社会不特定多数无辜人的正常生活。作为社会公害之一的吸毒问题,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11年6月26日通过的《戒毒条例》、2011年1月30日发布的《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均对戒毒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到本地一线戒毒所深入调查,采取调查问卷、抽样约谈戒毒学员、查阅文献资料等方式,笔者就调查获取的信息,在分析当前戒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对社区帮扶戒毒模式进行一些探讨。
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损害。戒毒工作的目的是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戒毒工作对吸毒行为起到遏制、防范、打击的功用。但戒毒的效果却不容乐观。美国一些研究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世界各地吸毒者在接受戒毒服务后出现复吸(relapse)的现象普遍存在,戒毒后六个月无复吸现象的不足50%。而我国本土研究数据显示,戒毒后三年复吸率则高达99%以上。生理毒瘾的戒除相对简单,但心理毒瘾的戒除却困难重重。
自2011年1月份以来,笔者先后针对本地789名强制戒毒学员采取问卷调查、约谈等形式进行调查。共下发问卷789份,收回有效问卷744份。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初戒、吸食毒品种类及方式、年龄、文化程度、个人身份、吸毒时间、初吸的原因及地点、复吸的原因等。经过汇总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在被调查的744人中,有129人是初戒,占17.34%;615人是复戒,占82.66%。
海洛因类毒品吸食者有730人(其中大部分为吸食“黄皮”,也称“黄砒”),占 98.1%;大麻类 1人,占0.13%;苯丙胺类13人,占1.7%。其中使用注射方式的45人,6.05%;其余699人采用烫吸,占93.95%。
在被调查者744人中,女性吸毒者184人,占24.7%。将吸毒者年龄按三个阶段进行划分,其中18岁以下的有1人,占0.13%;18岁至25岁的有39人,占5.24%;26岁以上的704人,占94.6%。
初中程度的最多,大专以上程度的最少。其中,文盲22人,占2.96%;小学文化程度132人,占17.74%;初中532人,占71.51%;高中34人,占4.57%;大专以上14人,占1.88%。
在被调查者中,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占0.94%;工人9人,占1.2%;农民15人,占2.02%;个体工商业者9人,占1.2%;无业人员704人,占94.62%。
吸毒1至6个月的有21人,占2.82%;7至12个月的有15人,占2.02%;1至3年的62人,占8.33%;3年以上的646人,占86.83%。
初吸的原因见表一。初吸的地点见表二。
表一 吸毒的原因
表二 初吸的地点
在这部分问卷中,参考杨庆熊等关于复吸原因的分析方法,从身体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三个方面综合分析。见表三。
表三 复吸的原因
戒毒工作是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包括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等方面。目前,我国戒毒工作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相结合的方式。除了吸毒者个人主动戒毒外,社区戒毒和强制戒毒均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时间周期一般为3年,除了进行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吸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还提供其他措施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最长期限为2年。相对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更加严格,不仅要求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还规定了戒毒治疗期限与相应的治疗措施。
在对戒毒学员问卷调查的同时,笔者选择一些具有不同特点的戒毒学员进行约谈。其中包括曾经在80年代最早致富、后来吸毒堕落的经商者;多次戒毒后再次反复复吸的吸毒者;学历相对较高的吸毒者;女性戒毒学员中性取向偏中性的人群等等。通过约谈这些戒毒学员,分别详细了解他们吸毒的经历、复吸的情况、家庭背景、婚姻状况、目前生活学习情况等。同时,与部分戒毒所干警进行交流。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发现在当前戒毒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在约谈中,一些强制戒毒学员反映自己吸毒的情况除了家人、熟识的朋友以及社区民警知晓,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多数并不掌握。吸毒人员在经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回到自己过去的居所,有些社区给提供了就业机会,但是多数岗位没有从吸毒者实际情况出发,就业岗位远远低于吸毒人员期望值,且不能使其学习新的技能,于是很多吸毒人员认为社区帮助意义不大,脱离社区帮扶重新成为无业游民。在不稳定的社会生活中,一旦遇到过去的毒友,就极容易回归吸毒群体,发生复吸现象。另外一些戒毒学员反映,他们按照规定到专门的美沙酮门诊实名登记后每日领取美沙酮口服液,但关于所领取剂量的规定不规范,具体实践中有出入。
强制戒毒相对规定严格,是短时间强制性的戒毒工作。而社区戒毒则应该是普遍的、长效的、细致的工作。但目前,一些社区戒毒组织的人员配备、培训、组织机构设置、工作力度等环节都有待加强。
比较而言,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戒毒机构设施相对较完备,中西部地区戒毒机构设施有待完善。有些强制戒毒所戒毒病室狭小,无必备生活设施,没有治疗、生活、学习、劳动必备的治疗医院、餐厅、教室、活动室、洗澡间、劳动车间等配套的功能用房,甚至个别强制戒毒所是由过去的旧民房改造而成,没有封闭的强制隔离区,围墙也未达到建造标准,没有达到公安部《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统计,多数强制戒毒学员不同程度患有各种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肝炎等,还有个别学员为了逃避打击吞食异物。而在一些强制戒毒机构却没有设置特殊病区,造成对有疾病的吸毒人员抓了放、放了抓的局面,不利于戒毒工作的深入展开。
我国的强制戒毒机构均安装了监控设备,从各个角度全方位掌握戒毒学员的活动信息。但是这些只能掌握戒毒学员无声动态的信息,对于戒毒学员私下的交流却难以掌控。一些强制戒毒学员在接受强制戒毒之前只是从单一途径获取毒品。进入戒毒所后,接触到更多的吸毒人员,在长期的朝夕相处中掌握到更多的可以获取毒品的途径。在调查约谈中,还发现女性吸毒人员中存在个别同性恋行为。吸毒人员中有多数因为吸毒而造成婚姻关系破裂,个别女性吸毒人员在婚姻关系破裂后情绪沮丧需要安慰,个性行为会发生变化,个别女性在强制戒毒期间结成同性伴侣。这些都是戒毒工作管理有待加强的信号。
戒毒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对象是吸毒人员。这些戒毒学员成分复杂,社会层次较低,难以管理。一些戒毒所的戒毒学员与工作人员配备比例严重不合理,一旦发生打群架、暴狱等突发性事件,局面将无法控制,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恶劣的戒毒工作环境中,也容易造成戒毒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大,不安心本职工作,甚至出现很多人调换岗位的现象。另外,部分戒毒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需要进一步系统培训。
《戒毒条例》针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划分、工作要求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社区帮扶戒毒是整个戒毒工作的难点。围绕社区帮扶戒毒这一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展开探讨,如毒品依赖者成瘾行为及社会支持的研究、家庭帮扶模式的研究、社会家庭因素对吸毒者心理的影响等等。吸毒人员从社会中来,也应回归到社会中去。因此,社区帮扶戒毒应该是解决戒毒问题的主要途径。
吸毒者也被称为药物滥用者。世界各国围绕戒毒工作都有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国外一些学者认为,既然复吸者不能戒除毒瘾,那么社会就应该提供相应的帮助将他们目前的药用行为的危险程度降至最低,这正是今年在西方兴起的“降低伤害”的概念。境外一些研究机构认为要降低戒毒者复吸概率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分别是帮助吸毒者远离吸毒的朋友、鼓励吸毒者参加新的社会群体、协助吸毒者找到全职合法的工作、促进吸毒者家属对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吸毒者的自我管理效能、减少公众的歧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这六项中直接影响复吸的是与吸毒朋友来往、受公众歧视的感觉、参加新的社会群体。其他三项没有直接影响。因此,在社区帮扶戒毒工作中,应引进国外先进的戒毒工作经验,围绕直接影响是否复吸的三个因素重点展开工作,有利于提高社区帮扶戒毒工作的实效。通过一系列规范的、人性化的社区帮扶工作,使吸毒者重新找到社会归属感和自身价值,有利于吸毒者个人人格的重建。
围绕戒毒工作,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禁毒法》、《戒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条文规定只是从政策层面对戒毒工作加以指导规定,具体的戒毒工作是非常繁琐、要求极高的。社区帮扶戒毒需要完善规范的组织机构设置,需要专业的戒毒辅导人员和专业医生,还需要一系列日常行政工作和宣传工作。同时应注意,在城市内要实现社区之间无交叉、无空白全方位覆盖,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位的社区帮扶戒毒工作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工作方法与城市有区别。
社区帮扶戒毒工作应设置专门机构,下面分设戒毒帮扶辅导小组、专业医务室、外事沟通联络机动组等。其中戒毒帮扶辅导小组由数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戒毒辅导人员组成,他们分区域负责本区域内吸毒人员情况,并跟踪、监督、辅导所负责解决区域内吸毒人员戒毒后的一系列生活、工作问题,如详细分类登记吸毒人员情况、定时进行尿检、要求吸毒人员定时报到等;社区戒毒医务室设置两名专职医生,主要负责本区域美沙酮门诊的工作,掌握本区域内吸毒人员患病情况,及时处置、应对吸毒人员突发的各种病情,并展开救治;外事沟通联络机动组设置2名行政人员,他们负责社区戒毒组织的日常行政工作,定时深入社区、学校、公共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同时要随时保持与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的信息互通。
在问卷调查和约谈戒毒学员过程中,很多吸毒者反映自己的日常毒品开销平均400元至1000元不等。关于毒资的来源,有的吸毒者通过欺骗亲戚朋友获得,有的则采取偷盗、抢劫、卖淫等不法手段获得,也有的吸毒者采取以贩养吸的方式获得毒资。吸毒者为了筹集毒资,衍生出许多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巨大危险和损失。社会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戒毒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各级社区戒毒组织、各级强制戒毒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戒毒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戒毒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投入,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加大对戒毒工作的投入。
在约谈过程中也发现,青少年吸毒者比重增加,文化水平低的人员吸毒的可能性增加,未婚和离婚的吸毒人员较多,职业稳定性与吸毒也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个别吸毒者吸食毒品的原因是为了减肥。而家庭成员中配偶或父母吸毒引起其他家庭成员吸毒的实例也有发生。这些现象反映了吸毒人员最初的吸毒行为与个人对毒品危害度的认知能力、认知程度有关。因此,在社区帮扶戒毒工作模式中,应加大毒品危害宣传的力度,在切实有效开展戒毒工作的同时,要展开禁毒宣传工作,将预防和打击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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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
A
1672-6405(2012)02-0023-03
董宁(1977-),女,河南荥阳人,法学硕士,河南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主要从事刑事案件侦查研究。
2012-04-05
王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