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霞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383)
论协商民主的价值
张秀霞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383)
协商民主走红学术界,不仅仅是因为它抓住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对民主真实性的渴望心理,也不在于它拥有时尚的名称,而是它与生俱来的理论特质很好地反映了民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高度契合。因此,发展中的不成熟丝毫不影响我们仍然可以对协商民主寄予厚望。
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从目的上讲,民主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如果说现代社会的规模已经让代议制不可避免,那么“要使每个人都有参与统治的机会”或“至少要使每个人在代理人的选择和决策的形成上有平等的影响力”,则应该成为所有代议民主的基本原则,唯此才能真正保证人民意志的实现,而不是仅仅仰仗个别精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责任意识。表面上看选举民主是可以做到保证所有人都有当选的公平机会,但实际上选举所体现的竞争是以能力为标准的,现代人又将这种能力做了大大的拓展,它不仅包括一个人的治理能力,还包括他的拉选票能力、筹资金能力,甚至煽动力。在社会资源分布还很不平衡的现在,选举民主最终成了有钱人的角斗场。选举制比较完善的美国如此,在每届总统大选的时候都能听到候选人之间在竞选经费上的竞争以及历届美国总统对大亨财阀集团依赖的传言;选举制中的年轻成员亦如此,如韩国也不断爆出竞选资金丑闻;就连我国基层民主选举中也有金钱染指现象。应该说这种结果与选举民主“赢者通吃”的运行法则有关,获胜者将来的具体行为对选民来说是不可控的,所谓监督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胜出的结果本身成了选举民主的中心。为此竞争者之间开始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互相诋毁,甚至诬陷,终于,让义正词严的选举民主变得乌烟瘴气,人民成为看客,代理人真正当家作主。而协商民主可以说是借着选举民主的不足而走红学术界的。它不仅关注代理人或决策形成的起点,还关注过程、结果。协商民主要求,“参与者在形式和实质上都是平等的。形式上的平等是因为,控制程序的规则并不挑选个人。每个具有协商能力的人在协商的每个阶段都享有同等的地位。……每个人在决策中都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实质上的平等是因为,现存的权利和资源分配并不影响他们参与协商的机会,这种分配也不会在他们的协商中发挥权威性的作用。”[3]就是说,协商主体更具有代表性,决策过程更加公正、合理,协商结果是集众人之长。这里起作用的是“更好观点的力量”,而非其他因素。这样一种民主形式无疑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加真实。
2.协商民主与民主的发展规律。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是要实现马克思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界定的“人的解放”,个体追求自由与独立在民主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价值。对此,马克思给予积极肯定:“民主制是一切形式的国家制度的已经解开的谜。在这里,国家制度不仅自在地,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4]而以抽签为主要形式的雅典民主与其说在追求自由,不如说更突出的是在维护平等。实际上,自由和平等一直是民主蕴含的主要价值,二者相互依存。尽管不同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径有区别,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民主内含价值的侧重也会有所不同,但是,“现代民主的成长有其自身的必然逻辑,即民主必须首先满足个体获得自主权利的要求,然后再满足个体在国家与社会的空间中实现自主权利的要求。在民主所蕴含的内在价值中,前者体现为对自由的追求,后者体现为对平等的追求。”[5]当然,任何形式的民主最终都要面对将自由和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的考验。选举民主中,侧重的是自由,突出的是对投票的选择、对代理人的选择、对某项决策的意见表达等自主权利的满足,而协商民主则是平等地行使这些权利的诉求。在选举民主不断被扭曲的过程中,由于金钱的影响、利益集团的操控等因素使得弱势群体的选票影响力下降,甚至具体的选举制度设置也会影响到个别非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比如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人制度,常常会出现胜负双方实际得票数相差无几,但赢者通吃的现象。协商民主则不仅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不仅关注协商规则的公平更关注各方观点的公正,不仅在意个体利益更在意公共利益,希望参与主体在资格上平等,影响力上也平等,尽量避免出现“被淹没的大多数”,主要体现为对平等价值的追求。西方民主的成长轨迹也基本上印证了民主发展经由自由走向平等的成长轨迹。而中国作为外源性民主化国家,民主路径尽管是以由国家主导、弘扬平等价值起步,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崇尚自由已不再那么讳莫如深,今天又与西方一样对协商民主寄予厚望。这说明,协商民主的出现符合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了民主发展的终极取向。
民主是个多元概念,它可以是一种治理方式,一种价值观念,一种决策机制,也可以是一种国家形态。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并随之而改变。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先后经历了奴隶制民主制、封建制民主制,今天正处在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并存阶段。其中,社会主义民主尽管是之前各种民主形式发展的产物,与它们具有相承性,但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全新的民主形态,与自己的前辈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以公有制为基础,是“在世界上史无前例地发展和扩大了的正是对绝大多数居民,即对被剥削劳动者的民主”。[6]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实现了对传统民主形态的超越,“质”的表现是民主的主体由之前的剥削阶级转换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量”的表现是它第一次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型民主,是人类民主发展的更高形态,“目的是通过实现广大人民在经济、政治、社会上的平等,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国家制度和人民权利的有机统一,实现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彻底解放,最终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7]具体地说,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诉求中有三个关键词:平等、弱势群体、集体利益。资本主义也强调平等,但“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8]而人们在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方面存在差别是人类大部分发展阶段的常态,这决定了资本主义是站在强者的立场上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选举过程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自由竞争法则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这种能力面前人人平等的强者逻辑。而科学社会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的。社会发展会使无产阶级的内涵发生改变,但它所体现的作为社会最底层群体的含义不会变,即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着眼点是弱势群体,目的是让他们摆脱压迫、剥削,消灭他们所体现的社会不平等现象,最终实现人类的解放。所以社会主义民主强调的平等是立足于社会弱势群体,强调“发展权”的平等,是以“人本身”为尺度的平等,是希望在承认个体存在强弱差别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平等,它着眼整体,重视集体利益。
参与性是任何一种民主形式的生命线,是一种民主形式优于另一种民主形式的重要表现,协商民主源于利益分化的社会,它的魅力来源之一就是立志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关于公共政策和政治的更广泛的对话中来,并体现出参与的价值,为此它必须包容当前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群体和声音。因此,协商民主作为实现民主的手段,不仅也当然地追求平等,而且“协商民主需要一种具体的、相对复杂的平等。考虑到我们对民主安排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就无法要求结果的平等。因此,民主需要机会平等。具体地说,协商民主需要获得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机会”。[9]213就是说,在协商民主中,首先,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无论在出生、财产、社会地位等方面有多大差距,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协商;其次,协商过程是公民间理性的讨论而不是竞争对手间的讨价还价甚至权钱交易,“参与者可能影响其他协商者的可能性对于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大致相同的。”[9]224很明显,这种机会平等更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同时,公共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概念,它是指协商主体通过平等参与、公开讨论、理性协商致力于形成具有集体约束力的社会选择过程,主要目标不是追求狭隘的个人利益,而是在公共理性的指导下“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10]最大程度地满足所有公民的愿望。也就是说公共理性是协商民主的理论前提。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的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11]协商民主要求的公共理性实质上是一种集体理性,参与协商的公民通过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和政治意愿的充分交流,从而达到对公共利益的一致理解与支持,区别于基于个体理性、以选举为主要形式的自由主义民主。在选举中,“没有东西能够阻止投票者纯粹根据自利性的理由来进行投票,他们无需考虑什么是对集体有利的决策。”[12]55而公共协商具有“附加”价值和“倍增”价值,前者指你可能会考虑到一些我没想到的,反之亦然;后者是指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考虑一些我们各自原本不会想到的问题或可能性。[12]51即使参与者不具备公共责任意识,公开讨论中的参与者大多数也会根据普遍的公共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狭隘的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而提出显而易见是自利的观点,就是说协商民主更利于、更侧重集体利益。需要说明的是,对集体利益的肯定并不构成对个人利益的否定。自由主义民主从个体入手,强调个人自由、自主,通过维护消极自由来捍卫个人权利;协商民主着眼整体,重视公共利益、集体利益,而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集体利益的实现最终也是为了落实个人利益,维护个人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民主和协商民主在维护个人权利方面不是否定关系,仅仅是切入点不同,最终殊途同归。显然,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民主更为契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成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公民的民主独立意识不断增强,而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推动政治领域的变革,因此以民主化为取向的政治改革成为必然,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求高质量的民主。协商民主就是以承认利益多元为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础,以实现民主的真实性为使命的。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是协商民主运行的可能性条件。这是大部分人谈到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在我国生根发芽的原因时都会提到的观点。确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民主的根在经济领域。正是市场经济中主体要求平等、自由维护自身权益的现实需要引发实行民主乃至协商民主的政治诉求。但问题不止于此。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协商民主的关系只是一般的市场经济与一般民主之间的关系,而且更侧重强调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基础的一面。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一般的市场经济或者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区别绝不仅仅是定语的不同,协商民主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更深的意蕴。
市场经济是人类的经济运行方式之一,它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激励人们各尽所能,极大地增进了社会财富的积累,是迄今为止最先进的生产方式。但是,市场经济是通过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不能不带有资本主义的烙印,它自发、盲目,遵循优胜劣汰,造成贫富对立、两极分化,“它异化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让所有人彼此处在要么现实要么潜在的对抗之中;异化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所有人都设法尽可能多地利用资源去获得自身的利益,引发生态危机;它还异化了个人与自身的关系,竞争中身不由己的个人往往失去自我。”[13]幸运的是,市场经济不只资本主义一种形式,社会主义在计划受挫后也选择了市场方式。而市场经济一旦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就必然地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要求。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属性是社会主义,目标是共同富裕,基本要求是兼顾效率和公平,通行法则除了优胜劣汰,还要促劣变优。在人类还没有完全走出物质匮乏的现阶段,只有把资源集中在最有能力的社会成员手里才能更好、更快地增加社会财富,促进整体发展。也就是说,目前我们还处在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实现发展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做好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者的真正集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望并且应该为人类提供一种共赢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为自身的出现提供合规律性的说明,进而为社会主义的必然性提供注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和历史使命客观上要求政治民主的运行方式也要体现出对人类全局、长远利益的关怀。尽管人类的具体成员存在强弱差别,但是“在所有自然力中,只有人能够利用其它自然力因而成为最强大的自然力;人与人的合作就成为人对自然力利用的最高形式。就此而言,弱势群体仍然属于所有自然力中最容易开发的资源,对其扶助能够壮大人类整体实力,提高其作为一个生命物种面对自然界的能力。”[14]一定意义上讲,民主就是弱势群体自下而上向强者争取权益的过程,因为一般情况下,强者无论在哪种制度下、哪种发展方式中都是赢者,是规则的主导者。所以,所谓关注全局,首先要做的就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
选举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以能力为尺度的民主形式,它遵守优胜劣汰、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所提倡的平等是投票权的平等,但所投之票的影响力是不平等的,“它为公民接受和服从实际上并不同意的某些决定——即,通过某种公平的程序所形成的决定——提供了很好的根据”,[15]难以体现出对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关注。而协商民主直观展现的是公共生活中的一种开放的、和谐的和充满活力的意见形成过程,希望协商要素的导入可以提升民主生活的质量和改善民主结果。为此协商民主积极倡导并实践包容、平等、理性、参与等原则,希望公民享受到免受不平等权力、财富、教育和其他资源歪曲影响的自由,希望通过平等公民间的自由协商达成顾及全局的理性协议。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原则本质上是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让他们有机会参与到政治活动中来,有机会独立地反映自己的诉求,有机会平等地影响决策。期间,不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得到锻炼。无论是有心栽花还是无心插柳,协商民主的发展思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使命及演进逻辑具有高度一致性,即都是要立足社会弱势群体,为推动人类整体进步贡献一种新型的发展方式。立足社会弱势群体,不是要剥夺强者的发展权利,而是要避免牺牲弱者权益,为此关注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由劣变优,达至真正的社会平等。如果说优胜劣汰主要体现的是市场的法则,那么促劣变优更多地要依靠宏观调控,即政治权力的介入。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西方的协商民主主要是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中国的协商民主则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因为西方协商民主的未来仅限于是选举民主的补充,是想通过体制内的改良完善资本主义民主模式的运行,而中国的协商民主则秉承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切实的政治保障,并与之一道成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
显然,协商民主不仅仅是实现民主的一种手段,也是民主的发展方向,它与社会主义之间具有天然的亲密关系。加上中国的政治实践、传统文化所营造的背景条件,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出现、受宠乃至被寄予承担起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之重担的厚望具有必然性。当然,“应然”不能代替“实然”,协商民主才刚刚起步,神圣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协商民主的过程性、长期性,甚至反复性。因此,由于理论本身、时代条件、主体条件、制度条件等方面的不成熟决定了当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理性选择是:不放弃,不冒进,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完善选举,推进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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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
A
1002-7408(2012)09-0038-04
一、协商民主体现了民主的本质与发展规律
张秀霞(1981-),女,内蒙古商都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基础理论。
【责任编辑:闫生金】
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术界率先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研究范式。理论发展不过30几年,就成了学界乃至政界的“显学”。有人说这与协商民主本身所具有的培养公民精神、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等价值有关,也有人说这是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弥补票决民主不足的特点使然,还有人针对我国学界的协商民主热提出,这是在西式民主话语的霸权时代,如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路的现实需要之体现。这些观点不无道理,但笔者认为,协商民主的价值远不止这些,其最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民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追求高度契合。
1.协商民主与民主的本质。“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人的共同活动,……这种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因此,“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1]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合作的基本观点。就是说,人类不仅通过生产也通过合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正是通过合作,通过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弥补了个体能力的不足,人类才能最终在残酷的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中适者生存。迄今为止,人类形成了两种合作方式:一是自然分工合作,一是竞争合作。第一种合作形式主要是基于性别、天赋(如体力)等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第二种合作形式则更能反映人类社会的发展变迁,也同人类社会一样经历了由野蛮到文明的演进。从形式上讲,民主的本质就是形成社会合作的一种方式,是人类抛弃了过去那种以暴力惩罚为后盾的强制合作之后的选择,是人类实现合作方式文明化的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合作方式的这种演进路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由此形成的需要决定的。在社会发展的前资本主义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大部分人不得不将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精力投放在与生存相关的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而民主只有在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成为人们的积极诉求。这一点从民主经过两千多年的沉寂直到近两百年才成为“好东西”的历史也可以得到佐证。今天,以民主原则达成社会合作无论在民族国家范围内还是国际关系中都是主流,而选举和协商则是两种主要的体现民主原则的策略手段。一种成功的社会合作方式,首先要能形成合作,这要求动员尽可能多的主体;其次要有合作的程序、合作的结果考量。选举民主一度是民主式合作的佼佼者,它通过一人一票的游戏规则声称赋予每个人参与决策的权利,不仅效率高,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公正地满足人们的参与诉求,大部分今天被称为民主制国家的历史上,都有轰轰烈烈的争取选举权运动,不同的群体、阶层都希望能通过选举实现政治参与,从而体现出选举民主在实现合作时强大的动员能力。然而,发展到现在的选举民主却不断遭人诟病。在选举民主的模式下,公民行动的意义仅在于“选择”,选择产生的代理人的实际行为或决策的具体执行基本不在他们的掌控之中,即使不满意也要等到下次选举周期的到来,因此选举民主也被称为起点民主或断点民主。而且,在实际的运作中选举民主越来越演化成拼口才、拼形象、拼资源、拼演技的精英游戏,最终导致近年来投票率的不断下降。“美国中期选举投票率一般在30%左右,地方选举可能在25%左右,总统选举不过50%。”[2]而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就是多元社会,必然具有包容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理论预期,希望那些在选举民主制度下常常被忽略的声音能够得到倾听,它通过理性的讨论让公民在参与中知道“如何选择”、“为什么选择”以及“如何调整选择”。显然,尽管还存在争议,但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点就决定了它具有更强的社会动员能力,不仅能够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还有利于决策的执行,从而更能反映一般民主形成积极有效的社会合作之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