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经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批准,自2013年1月起,《闽台文化交流》杂志正式改刊为《闽台文化研究》。改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侨刊乡讯的办刊宗旨,以对外对台宣传为主,严格遵守对外对台宣传纪律和新闻出版法规。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闽台文化交流》杂志于2004年以内刊的形式试办,隶属于漳州师范学院闽台文化研究所,由漳州师范学院主管,共出四期。2005年10月14日,由福建省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批准向海内外公开出版发行。2006年第1季度出版第1期,至2012年末,连内刊4期算上,总共出版32期。多年来,我们本着“深入探讨闽南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闽南文化的优良传统;解读闽台情缘,探寻 ‘五缘’文化精髓,在两岸及海外华人华侨之间搭建一座沟通心灵的桥梁;加强高校与地方联系,服务地方文化建设”的方针,着力于在弘扬闽南民系文化的大背景下,研究探讨海峡两岸不同时代、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在增进两岸文化的沟通与共识的大前提下,将历史的回顾与现实性关照相结合,构筑雅与俗、古与今的通道,融学术性、知识性、可读性于一体,以此突显地方文化鲜明的特色,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
随着漳州师范学院闽台文化研究所更名为闽南文化研究院,对闽南文化的研究迎来了新的局面。为进一步推动闽南文化研究走向深入以及适应学术交流日益活跃的需要,主管、主办单位决定将 《闽台文化交流》更名为 《闽台文化研究》。改刊后的 《闽台文化研究》将以纯学术的面貌呈现,主办单位由原来的漳州师范学院闽台文化研究所变更为漳州师范学院闽南文化研究院,开本由原来的16开变更为大16开,页码也由原来的160页变更为120页。主要栏目将会围绕 “闽南宗族社会研究”、“东南亚华人华侨研究”、“闽南民系研究”、“闽南民俗与民间信仰研究”、“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闽方言研究”、“福建文学研究”、“台湾文学研究”、“闽台戏曲研究”、“开漳圣王文化研究”、“闽南口述史”、“黄道周研究”、“朱熹陈淳研究”、“林语堂研究”等展开,热诚欢迎各界新老朋友踊跃投稿,共同打造一份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高端学术理论期刊。凡来稿务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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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术论文一般应包括题目、作者、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名、邮编、关键词、摘要以及与上述信息相对应的英文信息、正文、注释等几个部分,并依此顺序排列。
五、正文各级标题层次依次标示为一、二、……,(一)、(二)、……,1、2、……,(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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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术论文一般应有学术回顾,无学术回顾的论文本刊原则上不予刊用。
八、本刊采用脚注和尾注两种注释方式。论文的题注和作者简介均使用脚注。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项;如属合作撰写,则需分别注明;使用笔名的,务请说明并告以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九、论文的正文注释应规范,无注释或注释不规范的论文原则上不予刊用。论文正文注释分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应注意区分二者的不同:
1.释义性注释是作者对某个概念、观点或事实的解释或补充说明,请用小号①、②、③、④等符号在需注释处右上角标明 (如在句末,注释符号一般标注在该句标点符号之前),并使用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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