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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留下的八十回《石头记》,不仅为中国长篇小说增添了经典,同时也树立了经典的样板,成了一座不可逾越、只可仰止的高峰。无数的读者,包括以之为终生事业的研究者与批评者,在对曹雪芹及其八十回的充分尊重、全心热爱、极力维护及尽力钻研中,往往会体现或表现出一种守护过当、呵护逾情的心态或状态。就像染上洁癖似的,恨不能把它放到一个不染纤尘的地方,以保持它的绝对纯洁。于是乎,像程高本《红楼梦》那样,居然破坏《石头记》与曹雪芹的天作之合,就显得非常的难以容忍了。笔者也长期熏染于《红楼梦》的阅读与研究氛围中,在对经典崇仰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一种“精神洁癖”。在认真研读了一些清代的章回体《红楼梦》续书之后,才使我认识到,我们对一个实际上是红学研究中的重要现象,却一直有所忽视。程高本的后四十回,从一出现,虽不无肯定者,但否定者甚至谩骂者尤多。尽管它基本上忠于曹氏的精神遗产,写作态度也严肃认真。尤其是在客观效果上,使残缺的《石头记》成为完璧,差强人意地满足了读者对有始有终,对完整乃至圆满的阅读期待。对曹氏其人其作的广为传播,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但是,却没有得到多少恰当准确的评价。而当我们放眼纵观以后四十回为起点,涌现于清代嘉庆年间的《红楼梦》续书高潮及其袅袅余波,就会惊奇于一个现象,那就是:后来的续书大都不仅不排斥后四十回的存在,而且都把一百二十回当成一个整体对待,都是在认同其基本情节结构走向的基础上,进行再续创作。虽然,这些续书在接续态度上,存在着把后四十回当作触媒、当作起点,或当作参照、当作标准的差异;在接续方式上,也有正接、反接以及非正、非反之接的不同①。但是,它们基本上是认真地为“完善”《红楼梦》而作着艺术上的努力的,与后四十回的创作是人同此心,事同此理的。尤其可贵的是,有的续书在情节结构的展开、人物命运的安排、最终结局的设计等方面,具有相当的创意与一定的艺术价值。当然,这是在不与经典相比,仅从一般小说创作意义上来说的。这些续书,在经典视野外,会展现其自有的价值。在学术范围内,也会成为一道红学风景。再进一步说,续写经典之难姑且不论,作为创作形式的续写,其作者首先是一名热情的读者,而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在作者、本事、文本以及传播历史、解读积淀等方面,都存在难解之谜的经典而言,他又必须同时具有文学研究、文艺评论和小说创作的才能。从大量续书的内容来看,不容讳饰的不足比比皆是,与曹氏之作那种高度的思想性、浓郁的诗性、动人心魄的悲剧性也有着天壤之别。但是,这些续书的存在价值却是不能否定的。且不说其作为特定时代具体作者作品的认识价值和文学生态价值,仅就其作为《红楼梦》这部不朽经典的阐释现象之一,甚至有可能是与这经典相终始的现象,就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续红之作,给予重新的认识与深入的思考。
这个问题,本已为对后四十回不抱偏见的有识之士与严肃认真的学者所讨论,也因为他们的努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笔者一直坚持抱同情之了解,平心静气对待后四十回,并肯定过它对曹氏的有功与自身的成功,尤其称赞了后四十回作者直续经典的勇气②。为了不致有“拔高”之嫌,这里换一个略显消极的角度来看。说到后四十回的优点,恐怕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否认的是:它衬托了前八十回的经典性,不可逾越性。但是,我们要想到,后四十回毕竟也是精心结撰的文学作品,连不太重视《红楼梦》艺术分析的胡适居然也看到了“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精彩的小品文字”,不得不承认它“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③。由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时间、空间、风格以及内涵等方面的贴近,使得这种衬托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与作用。高鹗的“曹规高随”④当然难如人意,即便是结束处他延续了雪芹对宝玉的出家安排,而他肯定的还是儒家的道德观,就是说他外在的道德取向与普通的百姓少有区别。应该说续作是懂得处理“名利苦乐毁誉哀荣”的,但琢磨并保存原著的“原意”,实则是知易行难的事,所以说雪芹不仅是小说家还是思想家,而高鹗只是小说家。但是,正如效颦的东施,虽然不美,并在绝世美女西施的衬托下,可能更显其丑,但她占天时、地利,虽“人和”有缺,却也竟得跻身名人行列,与西施并驾齐名了,对于她的借光,谁也奈何不得。而在大量续书背景与氛围中,暂时避开前八十回耀眼光芒的掩盖,后四十回还是具有众多续书不可企及的艺术高度的。平心而论,并非后四十回霸占位置,而是《石头记》的无比魅力与未成完璧的事实,造成了一种紧迫的传播需求所致。同时也是历代读者阅读、选择、检验、认同的结果。说它是狗尾续貂也好,婢作夫人也罢,我们只能说,那也是其位有虚,使它可以乘虚而入。最难得的是,从质量上看,也还算胜任。基于它与原著的相似和贴近性,于是也就成就了它得以附骥尾而行,且经历年久,渐次达到无可替代了。读了后四十回之外的其它续书,更让人坚信此点。
自程高本《红楼梦》面世以来,针对后半部的评说,可谓众毁沓至,而续红者乃是最无畏的评论者。单纯的评论家,可以目光如炬,鞭辟入理,甚至声色俱厉,但他不会傻到自己动手去写一部续貂之作。但这份傻事,续书者不自量力地做了,他把对原书的挑剔、不满、抱怨、鄙视等等,不仅在书中要人物出来替说,更在其故事情节设计、人物命运谋划及最后结局设置之中透出。而事实上的效果是,所有其它续书都没能跳出后四十回的笼罩,未得摆脱后四十回的束缚。续书作者实际上等于在殚精竭虑地经历了创作甘苦之后,用具体行动对后四十回投了允其并肩前部的赞成票,算是借此由衷地表达了他们相当程度的认同。至于,能否不再让后四十回继续滥竽充数,而是产生一部真正与前八十回珠联璧合、铢两悉称,即便起曹公于九泉也会颔首心肯的作品,这个问题,下面还要讨论。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也说来话长。根子在曹雪芹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间,这个空间,有实在的规定性,可以因难见巧;更有虚幻的模糊性,供人充分想象。仅从续作的结构上说,前头接榫处实实在在地明摆在那儿,后面收结点,则徒存判词、谜语,显得虚无而缥缈,即便故事的结局由前设能够决定,而具体的艺术表现却是一个无限开放的空间。这就要求续书既要以个人艺术想象之虚,去激活曹氏留下的实,又要调动自己的文学创作之实,去填补那无穷无尽闪现在想象中的虚。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更是一场信息不对称的较量。续作者往往是以非天赋之才,妄图与不世出的天才联袂,打造出传世经典。而原作者只留下一段样板,便辞世而去,留下不自量力的续作者来猜谜。广大的读者群,前呼后拥、乐此不疲地充当着原作者与作品的护法,他们对续作者的苛求,不下于法官之于犯人。而法律呢,却仅是从原作中归纳出甚或是想象出的律条,有时还加上非常个人化的偏好与志趣。在这个层面上,续作者之难,不是在两夫之间难为妇,而是在众姑之下强作媳。所以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作为续书,成为众矢之的,就不是偶然的了。再加上《红楼梦》留下的极具吸引力的巨大空间,使众多好事者趋之若鹜。而这一后四十回竟然经“截长补短”就捷足先登了,它又不那么尽如人意,自然会招来责难,好像真是它霸占了公众共享的空间,祸害了完美的《石头记》似的。因此,对作为续书的后四十回,因其续貂而遭轻视、鄙视,又因其附骥而遇嫉妒、反感。甚至欲除之而后快的,也不乏其人。于是,后四十回,本有自己的本来面目,因被经典的光芒所掩,自己的光影难显,又被置于经典相同的标准要求之下,它只能高低不能就,上下悬着,成了尴尬角色。如果把它放回续《红》序列,在《红楼》续书创作的范围内来评价,恐怕是既不失公允,又有利于红学繁荣的。我们能“平心论高鹗”,后四十回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了聚矢或聚讼的目标,甚至是非吐不行的喉鲠。
后四十回命运尚且如此,等而下之的其它续书,被人忽视、漠视乃至鄙视,也就再好理解不过了。通过多年对续书的关注,我们不能不遗憾地说,那些程本之后出现的续书确实没有多少成功之作。从艺术质量上说,若有一部差可替代后四十回的,是绝对可以脱颖而出的。从写作技术上说,能真正以严肃认真态度与前八十回接轨,并大体上合情合理的续作,肯定不会被埋没。
戴震曾说过:“所谓十分之见,必征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若夫依于传闻以拟其是,择于众说以裁其优,出于空言以定其论,据于孤证以信其通。虽溯流可以知源,不目睹渊泉所导,循根可以达杪,不手披枝肄所歧,皆未至十分之见也。”⑤此虽说的是治经,对一般学问当有普适性。然据笔者对续书研究的经年关注,可以痛心地说,研究红楼续书的,恐怕是耳治的多于目治。不少人涉足续书,却连小说都没能通读,讲述的故事梗概明显存有错误。对于有些续书,不要说认真细读,翻阅浏览,他仅看看前言序跋,已属难得。能有如入市买菜,挑几种就走,也算不易。相当多的,是如戴震所批评的那样,仅靠传闻、空言、众说、孤证来立论,这样的研究,对续书而言就显得不够公平了。研究者如此,一般读者尤其是受蒙蔽、被误导的读者,就更不明真相了。当然,续书有其不容为讳的严重不足,但它也有其不能遮掩的有益价值。如何正确对待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红楼梦》续书,首先就有一个如何对待非经典作品的问题要解决。
虽然,与前八十回相形见绌的后四十回,一直被精明的读者目为“不得己求其次”的东西,甚至因为存在着不能否认的“妙文”,而宽容地予以接受,但是,对它的贬斥心理依然无法排除。究其原因,全由其附属地位所致,普遍认为它沾了前八十回经典的光。事实也正是这样,我们对后四十回采取的态度往往是,以对待经典的眼光看待这一非经典的作品,因而自然免不了求全责备,甚至吹毛求疵。如果我们以平常心对待,给予同情的了解,把它仅仅作为一般作品,比如流行的通俗小说来阅读,也就会在发现它不足的同时,看到它确实存在的种种长处了。实际上,对以后四十回为标志的《红楼梦》续作的种种不满,都或多或少地与如何对待非经典作品这一问题有关。
所谓非经典,是与经典相互依存的对应概念。
被称为经典的文学作品,一般认为,是指那些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经久不衰的传世之作,它是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最能表现文学精髓的、最具代表性的、最完美的、最能标志某一时代的文学作品。文学经典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地建构过程,文学经典建构的因素包括: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可阐释的空间、意识形态和文化权力的变动、文学理论和批评的价值取向以及特定时期读者的期待视野⑥。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是建构文学经典的基础。经典作品虽然意义重大,而在文学的历史上,它毕竟只是少数,大量存在的是,在艺术价值方面低于经典甚至远远达不到经典标准的一般作品。这些一般作品可统称为非经典作品。
人们在阅读经典作品的同时,往往也会去阅读那些极一般的作品,这是因为阅读需求是一种多元复杂的文化吸收。读者由于生活经历、价值取向、审美趣味、娱乐需求以及阅读条件等等的不同,在需要阅读大量的作品时,就会精粗并收、雅俗兼赏,这样,在阅读的数量上,非经典作品自会占有很大的比重。就作者而言,文学水平有高下之别,艺术品味有雅俗之分,创作追求有远近之异,必然会导致文学园地众彩纷呈而又质量参差的局面。从文学生态的角度来说,大量存在的非经典类作品,就因作者不可遏制的创作冲动而产生,又因读者的阅读需求而有了存在的理由。由于商业的目的和传媒的推动,大众阅读对通俗的、贴近现实的、趣味性强的流行作品的关注,有时会超过那些曲高和寡的经典,在文化市场的占有份额上,非经典类作品也会成为主角。
如果把经典作品比作高峰的话,非经典作品就是围绕着高峰的群山,二者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映衬的关系,缺一不可。经典具有典范和引领作用,标志着一个时代的文学高度,而非经典则具有彰显格局与烘托氛围的作用,标志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起点。没有经典就不能从质量上显示文学的成就,没有非经典也就不能从数量上呈现文学的繁荣。从某种意义说,经典可以代表而不能代替非经典,而非经典不仅烘托而且更能印证经典的突出地位。
文学经典是变动不居的,它不是被某个时代的人们确定为经典后,就一劳永逸了,它和非经典还有一种互动的关系。经典会被消解,而非经典作品中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会有崭露头角者成为经典。在这个意义上,文学发展的历史也可以说就是经典与非经典互动的历史,重视非经典的阅读、研究、发掘与传播,是认识经典、烘托经典、发现经典乃至刷新经典的重要途径之一。
与经典《红楼梦》相对应的续书,当然属于非经典之作,如果我们不用对待经典的眼光与态度而采取阅读、研究一般通俗小说的方法,就会发现这些作品也具备值得肯定的价值与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认识价值
有的续书反映了比《红楼梦》更广阔的社会范围,使我们加深了对当时社会状况的了解和认识。它们描写了战争、出使、宦游等,如《绮楼重梦》有小钰挂率进剿广东乌龙党;《红楼复梦》写贾府回南,众亲宦游,宝钗帅乡勇远征岭南;《海续红楼梦》写贾茂赴江西驱蛟救民,后出使暹罗国;《红楼圆梦》写盐枭闹事,海盗盛行。这些描写虽限于想象,多属为文造境,有的纯为效法神魔笔法,但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反映民俗心态
有的续书对生活面的拓展,对民众生活态度的多角度表现,对多种艺术形式的借鉴,反映和记录的地域风情、婚丧庆生祝寿等礼俗、世俗幸福观念,都对《红楼梦》有所补充。如,续书中最长的百回巨制《红楼复梦》,描写并表达的诸如妻妾成群、子孙绵延、联姻、认干亲、科举功名等生活和观念,寄托着对家族平安和谐的日常生活的向往。它关于法海传说的记叙,据说可助传说演绎之研究,它反映的镇江戏曲及曲艺活动,亦有民俗价值。⑦至于诸续书表现出的宿命、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等世俗理念,更是世俗思想的突出体现。
3、游戏娱乐作用
离奇的情节、幽默的语言、滑稽的人物,是通俗文艺特别是通俗小说与戏曲共同的追求。续书较之《红楼梦》,更注重娱乐。他们取径流行元素,设计的情节、人物,采用的语言,更贴近大众生活。当然,娱乐笔墨缺乏独创性,情节多有雷同。诸如,还魂、尸解、换体、修道、掘藏、出征、选妃与省亲⑧,你有他也有,使得读者眼花缭乱、难以辨认。过于追求离奇,娱乐为上,当是续书难登大雅的重要原因。将传奇、弹词、戏曲等因素纳入小说,本是小说成熟的表现,但方法简单、手法粗糙,在满足大众游戏娱乐的同时,亦招来了诟病。
4、对《红楼梦》的“反叛”
《红楼梦》乃写实的诗性小说,而续书将还魂、尸解、魔法、战争、鬼狐,视为法宝,英雄传奇喜用的天书神器、阵前招亲等老套也被拿来帮场子,有的甚至沉迷于淫秽描写。凡此属于子不语的、神魔怪异的、荒诞不经的、不登大雅的,均是对诗意《红楼梦》的“反叛”。《红楼梦》将才子佳人和《金瓶梅》等世情小说进行了从俗到雅的提升,而诸续书却是自《红楼梦》的雅向俗的回缩。诸多的续书,实际上是对世俗世情观念的刻意追求与认同。而这,正是一般通俗小说的通例。由此可见,续写的局限,并未完全束缚续作者的创作主体意识,反而激发了其创作构思的多向性与内容的多元性,这对研究以既定作品为平台的接续写作形式与方法,也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
5、创作鉴戒作用
多数续书流于平庸和低俗,甚至过于庞杂,集中体现在《红楼复梦》中,它洋洋百回,内容却是荒诞的,故事是平庸的,情节是拼凑的,人物是平面的。有的续书极其淫秽,如《绮楼重梦》,其描写主要人物的荒淫行径,令人难以想象,不堪卒读,已突破了文学创作的道德底线。这些都体现了作者的写作水平不高,驾驭小说形式的能力不足,审美品味与艺术追求的缺乏。对《红楼梦》续书的评价过低,与这类作品不无关系。后来的续作者应以此作为鉴戒。
6、对经典的印证作用
无论是阅读,还是研究与批评,都要对非经典作品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实事求是的对待,才能保持文学生态的平衡,使文学经典的建构过程健康运行。
1、阅读态度。文学作品意义的实现,是要通过读者来最后完成的。对于非经典作品,读者一旦需要去读它,在进入阅读程序之后,就要采取一种严肃认真的阅读态度,无论是翻阅、浏览、抽读、全读,也无论是粗读或细读,都要把它当作文学作品对待,不能有先入为主的歧视心态,尽管在期待视野与思想内容、艺术审美方面或有不足,也不能忽视它的内涵,甚至违反阅读道德,去肆意地为我所用地曲解它。
2、研究与批评态度。以上说的阅读态度,也是研究与批评者要首先具备的。研究与批评的角度、目的可以不同,方式、方法可以多样,但是,对待非经典作品的态度最好不与对待经典作品的态度出现差别,而研究与评价时,也最好不要将经典的标准强加在非经典之上。在《红楼梦》续书的研究中就有持这种平常心取得成绩的例证,如对《红楼梦影》的研究,从对顾太清词人身份对其小说创作的影响到作品反映出的女性视角,多有好的研究视角的挖掘。成书在清末的《新石头记》,研究者多能联系当时“新小说”的创作风潮,关注它的时代特性。这就从正面验证了,对非经典作品,要力求做出准确的分析与评价,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浅尝辄止,大而化之。一些尚未经过大量读者检验与筛选的作品,一时评价不高,与研究不细致,批评不审慎造成的误伤,不无关系。
续写《红楼梦》从程本后四十回开始不断涌现,嘉庆年间即成高潮,此后余波不绝。续书的作者,有的居于江南,有的居于塞北;有的贵为王妃,有的四方为官;有的经商,有的隐居。这些续书,一是与原著的时代接近;二是社会结构没有明显的差异;三是作者熟悉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状况;四是对那一时期白话小说创作的认同,形成了清代之后续书无法具备的独有特点。
纵观清代续书,我们可以从续书难得的成功之处归纳出作为续书的基本条件,也可以从对续书大量存在的不足中总结出读者对续书的大致要求。我们阅读那些较好的续书,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们的成功之处表现在:时间的衔接性、生活内容的相似性;特别是后四十回,还在文学风格上也保持了与原著的大体一致。这三点可看成作为一部《红楼梦》续书的基本条件。
所有续书在接续点、接续方式和对人物命运、情节发展、最终结局的处理上都做了各自的努力,但在实际效果上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接得上、展得开、收得圆,就成了接续《红楼梦》的理想要求。
所谓接得上,是要衔接自然、前后一贯;所谓展得开,是要情节发展,符合逻辑;所谓收得圆,是要收束恰当,意足神完。
《红楼梦》的所有续书,虽然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并受到历代读者的责难,连续书这种形式也不被看好,但是续书仍然层出不穷,近代、现代与当代都不乏试刀者,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再续《红楼梦》还有必要和可能吗?这个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看着王爷举八字步忽前忽后、那木偶忽侧目掩泪忽正颜怒斥,我浑身的血都在呼呼地往上涌,差一点儿眼泪流出来。不单是王爷那一身肘木偶“手、眼、身、法、步”的功夫惊人,关键那木偶表现出的悲愤模样,竟比真人哭在眼前还让人揪心。
先说必要性,其一,大众阅读的需求是广泛的、多元的,《红楼梦》续书也能满足部分读者的需要;其二,随着红学的发展,续书作为《红楼梦》研究与批评的特殊形式,不仅不会失去其存在价值,也要以新面貌适应红学的发展;其三,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经典的理解和建构也要与时俱进,续书作为非经典的存在也会得到一定的认同,也就会适应一种新的需要;其四,作为一种创作类型,续书本身也要有进一步的发展。
再说可能性,首先,续写《红楼梦》会永远吸引着勇敢的尝试者;其次,《红楼梦》留下了无尽的可阐释空间;再次,此前大量的续红之作,为后来的续写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借鉴;最后,不断出现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事物、新生活以及红学的新成果,都是再续红楼的无尽资源。
那么,续写《红楼梦》会出现经典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开头已说过,《红楼梦》的续作与《红楼梦》可能是一个相终始的文学甚至文化现象。《红楼梦》作为一部永久的经典,既是续写的起点,更是续写的标准,续写的广泛可能与达到经典的特高难度是并存的。惟其如此,续书的理想目标必然是尽可能地接近经典,直至成为经典。在这个意义上,续书的这一目标应该是能够达到的。
注:
① 这个问题,笔者已撰写《作为续书的后四十回》一文详加论述。《曹雪芹研究》拟于2011年第二辑刊登此文。我的认识是,接续方式乃是续作对原著的评价性处理。可以从续书对原著《红楼梦》在情节发展、人物性格、大结局等方面的遵从与否,来判定它采取的是哪种接续方式。笔者将接续方式分为四种:正接、反接、非接,非反接。“正接”,即是指情节的发展依循的是前书在结束时设定的逻辑方向,人物性格大致依从前书,故事的大结局也基本合乎原著的思想意蕴,如《红楼梦影》。反接,将前书情节设计的逻辑走向来个大逆转,主要人物的性格和思想、志趣发生巨大变化,小说结局是完全的“大团圆”收场,如《后红楼梦》。非接,是指在小说内容上远离《红楼梦》的,严格地说,那些所谓“二代”类续书都当属于这种接法。“二代”类,即是将前书已死的人物另行投胎转世,如《海续红楼梦》和《绮楼重梦》。非反接,是指在原书中找不到具体依据、也不符合原书的逻辑走向,纯为作者抒发个人意愿而进行的情节、人物设计的接续方式,诸如,人称“鬼红楼”的《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设计的人物在未了之前又另行转世的,也属此类。
② 参见拙文《同情的了解——我看续书》,《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3辑;《作为续书的后四十回》,《曹雪芹研究》2011年第2辑。
③ 胡适《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17页。
④ 笔者并非认定高鹗就是后四十回作者,而是在真正的续作者,“无名氏”未能确定的情况下,为行文方便,延续过去的说法,暂以“高鹗”指代续作者。
⑤ 戴震《戴震集·与姚孝廉姬传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5页。
⑥ 参见童庆炳《文学经典建构诸因素及其关系》,《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5期。
⑦ 参见江慰庐《〈红楼复梦〉中反映的清代镇江文化、风习三事》(载《镇江师专学报(社科版)》1986年第4期)、成贻顺《从〈红楼复梦〉看清代镇江的戏曲、曲艺活动》(载于《艺术百家》1998年第1期)。
⑧ 台湾林依璇有专门研究,她特作一《续书情节雷同表》附于其《无才可去补苍天》书后,该表只统计了《后红楼梦》、《秦续红楼梦》、《绮楼重梦》、《红楼复梦》、《海续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梦补》、《补红楼梦》共八部续书,计统出:七部有“死后还阳”、四部有“转世投胎”、两部有“游地府”、两部有“灵魂现身”、三部有“为己悲伤”、四部有“误认真假宝玉”、四部有“尸解成仙”、三部有“修行试炼”、两部有“月老系绳”、两部有“换体”、三部有“出征讨伐”、四部有“选贵妃和省亲”。见《无才可补天——〈红楼梦〉续书研究》,文津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