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我们拿什么补医?

2012-12-09 13:13周子君
医院管理论坛 2012年1期
关键词:弊端补偿药品

文/周子君

新年伊始,随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召开,有关医药分开的话题再次引发媒体和公众的热议。陈竺部长在会上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这也是卫生部官方首次明确取消以药补医的时间表。

算起来,以药补医政策在中国已经实施了半个多世纪之久,引发争议则始于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90年代,归纳起来争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造成医院药品过度使用;二是使药品价格扭曲;三是回扣腐蚀了医生;四是导致实体生产环节利润远低于流通环节;五是影响到药品零售市场的公平竞争。有人把这些弊端归咎于以药养医政策,也有人持不同观点。想想也是,这一政策在实行的前三十多年时间里并未出现过这些弊端,因此,从逻辑上就可以否定前者的观点。但问题毕竟出了,我们只有找出原因、或可能的原因才有可能改进。

从时间上看,对以药补医政策的质疑开始于上世纪的90年代,这一时期正是中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随着其他行业、特别是药品生产、流通、销售行业的市场化,医与药之间的问题开始显现,直至发展到今天的局面。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与药有各自的利益了,有利益很正常,问题是如何调和这些利益。

开始时,医院采购药品可以跟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砍价”,双方谈好品规、价格、采购量之后各取所需、相安无事。医院按照政府定价卖给患者,当然批零差价也大于15%,医院在不违反当时政策的情况下,用药品收入弥补了部分医疗业务亏损。由于医院在议价时“充分”压低了价格,所以药商也不会再给开药的医生回扣。这也是今天药商不给民营医院医生回扣的原因。

随着社会“看病贵”呼声的提高,政府开始介入医药双方的药品采供环节。政府的初衷是想规范和控制药品价格,但政府的介入也使得原本简单的医药关系变得复杂,医药双方都不再按照市场规则出牌,而转攻政府。药企要想卖药,先得搞定握有药品定价、招标权力的政府,其后还得搞定握有处方权的医生。由于政策规定医院不得二次议价,因此,医院也把“砍价”的职能让渡给了政府,并借用“政府财政补助不足”的借口,转用“别样”的方式获取自身利益。

有人戏言,把中国的药品采购交给沃尔玛,以药补医的弊端大部分会迎刃而解,既解决了药品采购价格高、流通环节多的问题,也不会出现药品回扣的弊端,加上市场竞争,百姓买到便宜药的愿望就不会成为奢望。虽是戏言,其中也有合理的成分。在计划经济环境下,政府对商品供给和价格制定具有决定权,而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却在该领域做着“屡败屡战”的努力。为什么我们不考虑一下让药品采供销这一商业行为回归到它应有的模式,政府也回归到它应该履行的职责。政府虽有良好的愿望,但也还须要做得巧。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资金补偿问题一直困扰着政府、社会和医院,虽经各种尝试与改革,但效果均不理想。业界一直在谈论中西医诊治观的差别,中医从人的整体健康出发通过调理解决健康问题,虽过程慢,但对于人的整体功能恢复有利;西医是把人体有问题的部位切掉,虽快,但对人体的整体康复有影响。想想“取消以药补医”,颇有点西医的味道,“有问题就拿掉”,也许能解决某些问题,但医院的资金补偿问题会更趋严重。

医院补医是必然的,只是拿什么补。药品补有药品补的问题,财政补有财政补的问题,有人提出“以医补医”,其实质和效果与“以药补医”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医和药各自维护了自已的利益,而社会和百姓的利益呢?未来医院的诊疗费提升了,护理费提升了,百姓的药还得照样买,面对这样的结果恐怕业界要担负的压力和质疑会比现在更多。

未来支付制度改革是解决医院补偿的治本之道,我们希望预付费制度能够在控制社会总体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同时解决医院的补偿问题,实现医药行业的和谐发展。

预祝我们的行业和我们的同行在新的一年里不再有那么多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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