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
孙中山先生是近代的民主主义革命家,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努力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国家为民族奋斗一生。他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发展和更新思想观念,顺应社会发展趋势,跟随时代的前进而前进。
一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相继入侵中国,使中华民族陷于严重的民族危机之中。孙中山作为一名伟大的爱国者,早就怀有“改良祖国,拯救同群”的宏愿。但是,早期的孙中山与何启、郑观应等改良派关系比较密切,受改良思想的影响,思想观念中还存有改良的成分。
1890年,孙中山致书已退职的封建官僚郑藻如,提出“兴农会以倡导农桑”,“立会局以禁绝鸦片”,“兴学会设学校以普及教育”[1]的三点主张。并建议在香山县试行,然后再推广全国。1891年前后,孙中山写成《农功》一文,提出学习西方科学技术以改良中国的农业生产,反映了孙中山在不触动封建经济基础的前提下,要求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的愿望[2]。
1894年6月,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提出“农政之兴尤为今日之急务”。建议开设农师学堂,举办农艺博览会,派人出洋考察,开垦荒地,集中经营等等。把“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作为“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3] 《上李鸿章书》反映了孙中山的改良观念。可贵的是,孙中山并没有固守改良的主张。在全国维新变法运动进入高潮,改良思想风靡全国的时候,孙中山毅然摒弃了改良的观点,选择推翻清朝反动统治的革命道路。
二
上书失败后,孙中山逐渐认识到清政府的腐败,认识到上书请愿等改良方法无济于事。特别是甲午中争中日本侵略者的猖狂进攻,清军的节节败退,帝国主义列强的虎视眈眈,中国被瓜分的危机迫在眉睫。面对这些情况,孙中山认识到“和平之法无可复施”,“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移强迫”[4],必须用暴力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才是解救中国危机的唯一出路。
1894年11月,孙中山创立了中国最早的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5]的主张,第一次向全国人民提出推翻帝国主义走狗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革命目标。
1905年,孙中山倡议将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小团体联合起来组成中国同盟会。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正式成立。根据孙中山的提议,确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同盟会的纲领。不久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的发刊词中,孙中山又把同盟会的革命纲领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这样在中国首次举起了三民主义的旗帜。
民族主义就是要推翻满清政府的统治,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为民族独立的中国;民权主义就是要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民生主义即用“平均地权”的办法解决资本主义制度下贫富分化的对立。孙中山平均地权的主张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但它反映了孙中山对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苦难的真挚同情和关怀,其实质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纲领,基本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提出的民族解放、人民革命和社会变革的客观趋势,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
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以崭新的姿态投入革命斗争中。他领导了资产阶级革命派同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思想论战,使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理论得到更广泛的宣传,民主革命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孙中山还多次领导武装起义,虽然这些起义都失败了,但是每次起义都不同程度地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扩大了革命派的政治影响,鼓舞了人民的革命斗志,为全国革命高潮的到来准备了条件,为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奠定了基础。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终于推翻了清王朝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专制主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由于种种原因,辛亥革命最后失败了,没有能够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但是这次革命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主觉悟,民主共和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
辛亥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仍坚持革命立场,为保卫共和,保护约法,继续奋斗。他先后领导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同封建军阀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但结果仍以失败而告终。正当孙中山陷于极度的苦闷和彷徨的时候,他遇到了十月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孙中山不愧为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以敏锐的目光和坦荡的胸怀热情欢迎十月革命,欢迎中国共产党对他的帮助,欢迎中国共产党同他合作。孙中山虚心接受中国共产党和苏俄代表的建议,改组国民党,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1924年1月,孙中山组织召开了以改组国民党为中心内容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通过了大会宣言,在这个宣言中,孙中山根据三大政策的精神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作了适合时势要求的新解释,形成了反帝、反封、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
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明确提出了对外免除帝国主义的侵略,对内反对民族压迫,实现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新的民族主义具有了反帝的内容,把反清的旧民族主义发展到反帝的新民族主义。
新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主张普遍平等的直接民权。提出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为少数人所专有的原则。主张实行直接民权,国民不但有选举权,而且还应有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等。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实行新的选举制度,使人民真正参加管理政权。新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具有崭新的内容。毛泽东同志曾给予高度评价。指出“除了谁领导谁这一问题以外,当做一般的政治纲领来说,这里所说的民权主义是和我们所说的人民民主主义或新民主主义相符合的。只许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许为资产阶级所私有的国家制度,如果加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了”[6]。
新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在平均地权的基础上,发展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指出“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因此主张“农夫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徼,以均地力”。使农民辛勤劳动的成果归己所有,真正解除农民的痛苦,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外孙中山还提出了“节制资本”的主张,提出发展国家资本主义,防止私人资本操纵国计民生。这一主张具有反对帝国主义,发展民族经济的意义,同时也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不能再走西方资本主义老路的客观历史要求"。
孙中山重新解释的新三民主义,放弃了旧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主张,在一些基本原则上接受了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思想。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想的飞跃发展。毛泽东同志指出:“这种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功劳,是在中国革命作为社会主义世界革命一部分的时代产生的。”[7]新三民主义的各项主张,在基本原则上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主义纲领基本一致,符合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要求,因此,它成为中国共产党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孙中山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不断探索努力进取的一生。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最先摆脱改良思想的影响,坚定地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他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更新,不断发展,为中国的民主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注释:
[1] [2] [3] [4] [5]《孙中山全集》第一卷 ,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6,8,52,20页。
[6][7]《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366,653页。
(作者简介:张 献(1960-),男,河南邓州人,1983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现为河南南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