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2-11-08 05:05中共中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杰平
支部建设 2012年30期
关键词:民主决策村干部党风廉政

中共中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任杰平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中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任杰平

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作出了具体要求:要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可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充分的农村基层民主和良好的党风政风,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土地征用、财务收支、项目建设等问题成为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引发矛盾的重要原因。据信访部门统计,反映农村基层干部问题的信访案件尽管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占信访总量的很大比例。从近年我县纪检部门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仍占案件查办总数的65%以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问题依然严峻。这些违法违纪案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以权谋私,侵犯集体利益或群众利益。比如村干部有的在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工作中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有的搞特殊化,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一些村干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经纪律。三是作风武断,办事不民主。部分农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不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村级事务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家长制”,个人说了算,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些情况说明,当前农村基层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主要是村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造成的,由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健全,一些村干部习惯于我行我素,办事暗箱造作,也就失去了防患于未然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针对这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入手,认真实施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体的“四个民主”管理办法,有效地强化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有力地推动和保证农村管理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民主选举是廉政勤政的前提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农村干部是党在农村最前沿的工作组织者和执行者,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进程,选好村“两委”干部是第一位的。因此,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中,我们要在选好人上下工夫,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真正为群众谋利益的人选出来。

随着《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颁布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加决策、管理、监督的愿望非常强烈。怎样才能把好用人关,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管理民主”?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做到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农民当家做主的直接体现,要有效地体现民意,就必须直接“感受”民意,认真“整合”民意。民主管理是农民最大的愿望,要真正实现民主,就必须理解民主的涵义,执行民主的制度。如何达到这一目的?根本在于干部自身素质。因此,在农村换届选举中,我们要按照“党内征求意见,党外民意推荐”的思路,采用施政演说、教育引导的办法,使自身素质高、经济头脑活的干部竞争上岗,从而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实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有效地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主决策是廉政勤政的基础

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实行“一人兼”和交叉任职,这样有效地解决了“两委”班子扯皮的问题,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这又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助长了主干的专断倾向,如无制约就易形成“一言堂”;二是主干的工作责任与压力增大,如不善用副职就易形成“一人班”,所以,必须通过制约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来控制农村干部的权力,而制约权力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对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全过程的公开化和民主化管理。因此,“两委主干”确定后,基层党委最迫切的工作就是解决决策民主化问题,这在村情复杂、家族矛盾严重、原任干部关系不协调的村显得尤为重要。实践证明,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办法,是实现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所在村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党支部委员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是民主决策,通过党内外群众的广泛参与,既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加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鲜明特点,就是以规范的程序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操作,稳步推进。它把村里的重大基础建设、重要民生问题办理情况、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务都纳入民主决策的内容,改变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

民主管理是廉政勤政的保障

民主决策的有序推进,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但是,对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管理,基层党委是最关键的一环。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不能仅仅让群众知道事后的结果,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让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管理到实际中去。其重点是以制度建设为导向,实现村务公开规范化。村务公开的内容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公开,要逐步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三位一体扩展,将政策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方式、审核程序及办事结果等内容如实交给群众,实现事前、事终、事后三位一体全过程公开。要紧紧抓住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如实公开、经常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要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信息反馈和沟通工作,真正把公开过程变成发扬民主的过程、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的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过程、团结干事共谋发展的过程。

民主监督是廉政勤政的关键

要真正保证“四个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民主监督是最有效的措施,也是保证“四个民主”真正落实的关键。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制度。包括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目标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确保农村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有严密的监督网络。二是建立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为主要对象的经济管理制度。包括村级财务“村财民管乡监督”制度、集体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集体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三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乃至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实践证明,推行“四个民主”是推动农村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但要顺利推行“四个民主”,必须把握四者关系,一定要抓准民主选举这一根本,抓好民主决策这一办法,抓硬民主管理这一措施,抓牢民主监督这一法宝,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履行好职责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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