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杨 覃志高▲ 陈志华
1.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南宁 530001 2.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广西横县 530300
水杨酸中水杨酸盐鉴别试验的探讨
周华杨1覃志高1▲陈志华2
1.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南宁 530001 2.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广西横县 530300
目的对中国药典收载的水杨酸中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提出修改建议。方法将水杨酸中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与药典附录三(一般鉴别试验)中有关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的一致部分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水杨酸中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与药典附录三中有关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方法存在供试品溶液浓度规定不明确,结果颜色描述不一致之处。结论应对水杨酸中水杨酸盐的鉴别方法进行修订。
水杨酸;水杨酸盐;一般鉴别试验;紫堇色;紫色
水杨酸作为一种常用的消毒防腐药,在临床上并不单独使用,往往与其他碱性药物配成盐以减小其对机体的刺激性,或者与其他药物制成复方制剂(酊剂或搽剂)以供外用,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以及质量易控性,一直被中国药典所收载。在检验中发现,水杨酸的鉴别(1)与附录三中的水杨酸盐相关鉴别试验在样品溶液浓度、颜色生成方面的规定存在分歧,现报道如下,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及时加以修订。
1.1 水杨酸鉴别(1)[1-4]
取本品的水溶液,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显紫堇色。
1.2 药典附录Ⅲ中水杨酸盐相关鉴别[1-4]
取供试品的稀溶液,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显紫色。
2.1 结果描述差异性
比较由上述2个标准可以看出,同为水杨酸(盐)的同一鉴别试验,水杨酸品种的结果为紫堇色;而附录Ⅲ共性标准对结果的描述为紫色,即:两者对结果的描述不一致。因一直以来药典标准中均未列出对照(标准)色图对颜色系列与种类加以规定,笔者也未能对“紫色”“紫堇色”是否为同一种颜色作出客观、可靠的判断。为进一步验证广大检验员对上述两种颜色的把握程度,笔者将水杨酸及其盐反应后的颜色制成相片后(两者的颜色相同)对包括本单位在内的本系统6个检验机构的150名检验员(每个单位25名)进行调查询问(盲样调查,即不标明何种物质的反应,只询问颜色种类和区别,不存在干扰误差),结果见表1。
表1 结果判断与颜色区分结果判断
上表的调查方式分2步进行:首先要求被调查者写出相片中的颜色,第2步再要求被调查者判断相片中的颜色是紫色还是紫堇色。结果表明:第1步,当被问及相片中的颜色为何种颜色时,判断为紫色的检验者占84%,只有16%认为是紫堇色;第2步,当说明该颜色在品种中标明为紫堇色而在附录中标明为紫色时(未说明具体品种),则有91%的检验者表示“搞不清楚”或“都差不多”。由此可见,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检验者对紫色与紫堇色无法准确区分。另外,在光学的基本色系划分中(即:红、橙、黄、绿、蓝、靛、紫)并无“堇”这种基本色系,根据颜色命名的一般原则,如果是混合色,则前一种为次色调,后一种为主色调,就“紫堇色”而言,紫色是次色调,“堇色”是主色调,这却与基本色系相矛盾。所以“紫堇色”不论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命名原则上都是不被支持的,应修订为“紫色”(即:药典附录Ⅲ规定的颜色)。
2.2 溶液浓度对颜色判断的影响
对比上述2个标准可以看出,两者对取样的描述分别为:“取本品的水溶液”“取供试品的稀溶液”,即两者对溶液浓度的描述不一致。为此,刘文英指出:水杨酸及其盐在中性或弱酸性条件下,与三氯化铁试液反应,生成紫堇色配位化合物,本反应极为灵敏(可检出1μg水杨酸),只需取稀溶液进行试验,如取样量大,产生颜色过深时,可加水稀释后观察[5]。为了实际考察水杨酸鉴别(1)中颜色与溶液浓度的关系,笔者做了如下试验:取水杨酸(上海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号:20110716)0.1 g,加水10 mL,振摇并加热使水杨酸溶解后,依次制成含水杨酸为 1%、0.1%、0.01%、0.001%、0.000 1% 的溶液,再与1滴三氯化铁试液反应,结果:前3个浓度生成的颜色非常深,很难判断出溶液是否澄明(此时,供试品溶液的浓度过大,最后生成的颜色过深,看起来似乎不是单纯的紫色,可能是判断为“紫堇色”的原因);第4个浓度生成的颜色基本可以作出正确而客观的判断;第5个浓度则是较浅的紫色了。故此认为,水杨酸盐鉴别中“本品的水溶液”“供试品的稀溶液”的表述过于模糊、指导性与可操作性不强,鉴别结果颜色往往很深,不易判断。当其水溶液配制成药典收载的阿司匹林检查游离水杨酸项下对照液一致的浓度(约为0.000 2%)[3]时,结果很容易观察、判断,如修改为:“供试品约0.000 2%的水溶液(或浓度数量级别一样)”则可以消除原标准的歧义。
一直以来,水杨酸的鉴别试验与药典附录三中有关水杨酸盐的鉴别试验方法均分别进行收载,并一直存在上述不一致之处,但历版药典均未进行相互比较并进行改进,所以一直未能提高该标准。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基础不断加强、雄厚,国家对药品检测标准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仅仅是2010年版药典用于标准提高的经费则在2.5亿元以上,这部分投入主要是用于检查、含量测定项目(其中大部分又用于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中药指纹图谱方面的建立或提高),而鉴别项目标准提高(特别是西药品种)则投入极少,导致许多西药品种的鉴别标准几十年不变,标准的提高流于形式。为此,笔者建议,为了全方位提升药典标准,国家应对药典标准全方面进行彻底的研究,将项目分解到各个研究机构,而不是只将资金投入高科技的项目,这样方能将历版药典未能更正的内容予以发现,修订。
[1]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附录 13,777-778.
[2]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附录 22,752-753.
[3]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附录 20,640-641.
[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附录 20, 附录 171,866-867.
[5]刘文英.药物分析[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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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616(2012)11-87-02
▲通讯作者
201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