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思南土家族的花灯戏是在土家族花灯歌舞的基础上,逐渐吸取土家族傩堂戏、湘剧、辰河戏以及其他戏剧的表演形式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民族剧种。它形成于清代道光年间,距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其表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程序庞杂。其婉转动听的唱腔,高亮激越的花灯打击乐,优美迷人的舞蹈以及美丽独特的服饰道具,倍受人们的青睐。作为土汉文化和多民族文化结合的产物,思南花灯同时又注入了乌江地域与各民族文化的特质,形成其特有的艺术风格,成为贵州东路花灯的杰出代表。
傩戏(德江傩堂戏)是一种佩戴面具表演的宗教祭祀戏剧,也是一种古老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德江傩堂戏又称“傩戏”和“傩坛戏”,土家人叫“杠神”。它源于古时的傩仪,是古傩的一种。汉代以后,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浓厚娱人色彩的礼仪祀典,宋代前后开始衍变为酬神还愿的傩堂戏。德江傩堂戏从内容上划分“酬神”和“娱人”两部分。“酬神”是围绕举行诺事活动者的意愿进行“冲傩还愿”,“娱人”则是傩戏和傩技表演。
据《铜仁府志》记载,早在元朝时期,铜仁就有渔人轻舟蓑笠,“于浩淼江天之上,烟雨苍茫之时,扬竿击水,往复争先。”每年农历五月初五,锦江流域各村寨、城镇各街道纷纷组织龙舟队齐聚铜仁,敲锣打鼓、欢天喜地举行龙舟比赛,铜仁赛龙舟有着迥异于其他地区赛龙舟的独特寓意。自古锦江多水患,灾害连年。为了驱灾避邪,民众便在洪水频发的端午节举行祭祀活动,划着精心制作的七彩龙船游弋江上,祈求风调雨顺,民生安康。2009年,碧江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中国传统龙舟之乡”称号。
玉屏箫笛始创于明万历年间,在中国乐器中独树一帜,是中国民族乐器中之珍品,其音韵清越,雕刻精美,造型制作和音色别具一格,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独树一帜、堪称一绝。1913年在英国伦敦国际工艺品展览会上获银奖,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被誉为“贵州三宝”之一。1990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箫笛之乡”称号。
毛龙灯会。
石阡木偶戏俗称“木斗斗戏”或“木脑壳戏”,迄今有200余年历史,清代迄国年间,境内有著名的“泰洪班”、“太平班”、“兴隆班”、“天福班”、“杨本家班”等竞相献艺。
石阡木偶戏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深刻地反映了当地人民的心理文化特点,经过历代世人的传承、发展与创新,在道具、表演方式、剧目、唱腔等艺术形态方面均较为成熟,是一种发展得相对完备的民间戏剧品种,具有厚重的民间文化底蕴和极高的研究价值。2012年6月,在第21届国际木偶联会大会暨国际木偶节上,石阡木偶戏获“最佳传承奖”。
“仡佬毛龙”是石阡仡佬族世代流传下来的民间信仰的表现形式。龙神崇拜是“仡佬毛龙”的核心。毛龙形如蛇,尾似鱼。毛龙龙体的编扎十分讲究,首先以粗长的竹篾数片扎紧为龙脊,再用竹篾缠以剪成鞭炮形的有色纸,俗称“火草杆”,将火草杆两端扎在龙脊上,形成一个个环行圈。整条毛龙要用四、五百根火草杆扎成,看上去满身是毛,因而得名。
关于“仡佬毛龙”的起源及源流无明确历史记载。据《石阡县志》记载:“(龙)灯从唐代起”,仡佬族民间亦流传有“唐魏征梦斩金骨县长老龙之子”的故事。根据民国《石阡县志》记载:清末至解放前夕,“仡佬毛龙”盛行于全县各民族村寨。
“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的民俗活动。主要活跃在“立春”时节前后,其目的在于劝农行耕,祝福风调雨顺,丰衣足食。
春词中有这么一句“唐朝差我送春人,特来贵府开财门”,可见说春之俗早从唐代就已开始,而有关“说春”之俗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立春》,此后,《明史·安然传》,乾隆《石阡府志》,民国《石阡县志》均有相关记载。
(责任编辑/ 戴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