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迅雷
没法治就没法子
文/徐迅雷
我把这称为中国的“9·11刑事案”:2002年9月11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一栋居民楼下水道堵塞,源源不断地涌出油腻腻的“肉馅”,警方迅速出警,很快证实那是人肉。他们追查到楼顶出租房,发现两具被肢解的女性尸体,扔在那里还没处理完,而租住在这里的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和戢红杰4人已逃之夭夭——他们中三个男子来自哈尔滨,一个女子是吉林籍。
现在已经弄清楚了:这四个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背后还有一连串命案,他们先后肢解了10名陪侍女性,涉案范围包括广东、浙江、吉林等地。今年春节前后,嘉兴、台州、深圳等地警员奔赴吉林,去提审这“四人帮”。
这四个凶犯非常疯狂,他们专门找陪侍女下手,一是因为“好接触”,二是因为“来钱快”。陪侍女郎进屋后,等待她们的是“三步曲”:第一步是惨无人道的折磨,第二步是逼迫说出银行卡密码或让家人寄钱,第三步是钱一到手就立即杀害并肢解抛尸灭迹。
事情到此为止,那还只是刑事案件而已。匪夷所思的是,他们竟能轻轻松松地集体遁形,改名换姓之后,在山西农村等地成功落户、完成身份“漂白”,变成“合法公民”;后来在内蒙古包头市组合家庭,安然生活了整整十年!要不是哈尔滨公安局一名巡警偶然浏览到这四人的通缉令,认出其中一人系“发小”,后经海量摸排而最终揪出罪犯,这案件恐怕还真是一时难以破获。
回看这案件,第一阶段是“社会人”个人“没法治”,所以犯下系列滔天罪案;第二阶段是“机关人”行政“无法治”,让通缉犯轻易漂白身份、逃过惩罚长达十年。后者的“没法治”,会导致社会治安管理失控,就是我说的“没法治就没法子”,更为危险。数据表明,在警方“清网”行动之前,全国有近32万名刑事案犯在逃;如今仍有A级通缉令逃犯18名、B级通缉令逃犯336名等逍遥法网——这其中还有多少受到过庇护、“漂白”了身份?不知道。
社会是网状结构的,有着各种连带关系。法国著名法学家狄骥,首创了“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提出一个重要命题是“社会相互关联性是法的真正基础”。狄骥认为,社会连带关系是一个永恒不变的事实,人们必然生活在社会中,必定具有社会连带关系;社会连带关系是一切社会规范的基础,法律规范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也以这种社会连带关系为基础。在经济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这三种社会规范中,法律规范是最高的。
如今,我们不从法理学层面,而是从现实社会的层面看,这种“社会连带关系”对国人来说确实影响巨大;而在这个“9·11刑事案”中,我们看到这帮犯罪分子相互间构成的连带关系,以及他们在漂白身份过程中,与政府职能部门、与农村、与他人构成的连带关系。正是这种连带关系,让他们顺利完成“轻巧转身”;同样,这种连带关系也让他们被警方顺藤摸瓜、一窝端——而一名警察和一个罪犯是“发小”,这样的“社会连带关系”成了重要的破案契机,还真是巧遇。
我说这些,只是想特别说明:以该案件为鉴,负有户籍管理责任的警方,要高度重视“社会连带关系”;而充分看清现实中的“社会相互关联性”,正是实现社会治安的一个基础。如果没法治、缺基础,那就很容易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而无法抵达法治正义的彼岸。
图:季平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