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伟聪
花甲老汉借钱“助孕”起纠纷
文/章伟聪
侯大叔向李大伯借了6000块钱迟迟不还,李大伯将侯大叔告到法院。侯大叔辩称自己因轻信马路广告被骗3万多元,6000元是双方的共同投资,现在投资失败应当各半承担损失。近日,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毛金林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侯大叔与李大伯达成了延期还款协议。毛法官提醒老年朋友,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今年1月,李大伯向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侯大叔归还借款6000元。由于借款金额小,法律关系简单,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毛金林独任审理此案,毛法官很快就安排双方到法院开庭。法庭上,李大伯出示了侯大叔亲笔书写的一张借条:“今借李大伯人民币陆仟元整并兼无风险投资款,投资成功的话,按投资比例分配,即连本加收益伍万元整分配予贵方。若投资未成功,保证所借款如数归还(君子协定)。(十五天之内归还)。”借条落款处,侯大叔写了自己的家庭地址和姓名,日期是2011年5月28日。
对于此种骗人的路边小广告,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借款投资,6000元本金竟然可以获利5万元!毛法官感到有些不可思议。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借条背后的故事渐渐呈现出来。
据李大伯讲,他与侯大叔住得比较近,常在附近阅报栏一起看报。两人见面时也就点个头,打声招呼,并无更深交往。然而去年5月28日下午,侯大叔在阅报栏前找到李大伯时却张口要借6000元钱,李大伯感到非常意外。询问借款原因,侯大叔竟然说是为了能够“帮别人生孩子”,需要用钱证明自己的诚意。在了解大概的情况后,李大伯提醒侯大叔当心上当受骗,侯大叔却坚决地表示这事是真的,而且三天之后自己就能拿到30万元,如果李大伯将6000元借给他,他保证除本金外,再给李大伯5万元。见李大伯还是为难,侯大叔说:“走,到我家去,我给你看银行存折。我单身一人,每月退休工资2500元,老母亲还有退休工资2000元,你怕什么呢?”就这样,李大伯随侯大叔来到家里,在看了相关证件和银行存折后,李大伯答应借钱给侯大叔,侯大叔马上写了借条,随李大伯到家里取钱。
借款的事实很清楚,借条也没有任何疑问,但侯大叔还是认为,既然李大伯同意借钱给自己,愿意接受投资成功后的5万元,现在投资失败,这6000元的损失就该两人共同承担。毛法官没有急于从法律上向侯大叔作解释,而是请侯大叔回忆一下借款前后的事情经过,分析一下受骗上当的原因。
据侯大叔回忆,2011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他像平时一样出门溜达,来到本市延安西路附近一菜场时,在路边电线杆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上白纸黑字赫然写着“真情求缘,寻健康男子生子”,另有数行小字写明:“本广告经公证审核承担法律责任。金月女士28岁,肤白貌美,嫁开发商老总,夫三代单传,因生理缺陷不育,多次试管婴儿失败。为庞大家业后继有人,经与夫密商,特寻异地真诚体健、品正、无不良嗜好男女共孕一子。通话满意后汇定金30万元表示诚意,即来你处,有孕后重金100万元酬谢。”广告上留有联系的手机号码。
有这样的好事?侯大叔将信将疑。正好,李大伯在旁边报栏前看报,侯大叔便拉李大伯来看广告。李大伯看后笑笑,没有言语。侯大叔却追问李大伯,广告上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李大伯说,多数是假的。
回到家里,侯大叔还是忍不住拨通了广告上的手机。话筒里传来一位女性的声音,自称是金月的“表姐”,身在江西上饶。问明来意后,“表姐”对侯大叔表示了感谢,说以这样的方式求子,容易被人怀疑是骗子,但为了保密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表姐”问了侯大叔的基本情况,对侯大叔的年龄流露出一丝为难,表示要征求一下表妹本人的意见,让侯大叔等她电话。
之后两天没有任何音讯,到第三天,侯大叔再次拨通了“表姐”的手机。“表姐”立即向侯大叔表示歉意,说之所以没有与侯大叔联系,是表妹想再等一等。又说,如果侯大叔健康没问题可以作为备选,但要先支付500元诚意费,是否愿意请侯大叔自己考虑。随即,“表姐”将银行账号发给了侯大叔。侯大叔有些犹豫,但想想对方说的合乎情理,并没有急吼吼地催着要钱,而且,相对30万元和100万元而言,500元实在是个小数目。这样一想,侯大叔就去银行把钱汇了。
过了两天,“表姐”给侯大叔打来了电话,说已经为侯大叔办理了相关的公证手续,为了公平起见,公证费双方共同承担,请侯大叔将一半公证费2867元打到卡里,并说以后每项费用都双方各出一半,直到双方见面,向侯大叔付30万元定金为止。电话里,“表姐”还请出律师向侯大叔作了解释,请侯大叔放心,整个事情每一步都由律师把关,保证符合法律规定。如此言之凿凿,侯大叔没有犹豫就汇了第二笔款。
又过了两天,“表姐”打电话告诉侯大叔,女方已经联系好了,正在为她办理公证和体检,请侯大叔按照约定汇6000元公证、体检费到卡里。“表姐”还喜滋滋地告诉侯大叔,如果一切顺利,月底就安排他和女方见面,30万元定金到时候当面交付。最后,“表姐”对侯大叔千恩万谢,说侯大叔做了一件积德的大好事。就这样,侯大叔汇出了第三笔钱款。之后,侯大叔又按“表姐”的要求,给对方汇去1.5万元律师费。
5月28日,“表姐”一大早给侯大叔打来电话,说已经订好了机票和酒店,30日将和女方一起到上海与侯大叔会面,并说为了安全,只给侯大叔准备了10万元现金,另20万元到时候直接打到侯大叔卡里。通话结束前,“表姐”请侯大叔最后再付9000元,作为订机票和酒店的钱。放下电话,侯大叔心里又喜又急。喜的是再过两天好事就要成了,急的是存折里只剩下3000元了,还缺 6000元怎么办!侯大叔首先想到了邻居,但好话说尽,邻居就是不肯借。终于,侯大叔想到了李大伯,于是就有了前面提到的那张借条。
2011年5月30日,一直等到深夜,侯大叔也没有见到“表姐”。又等了一天,还是没有音讯。“表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侯大叔想的却是“会不会正好在飞机上呢?”到了6月1日,侯大叔再次拨打“表姐”手机时,听筒里传来的是:“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侯大叔顿时感到头皮发麻,脊背发凉。当天下午,侯大叔向住所地的警署报案。据侯大叔提供的“接报回执单”记载,因为轻信一则路边黑广告,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侯大叔先后五次向骗子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共计3.3万余元。
听完李大伯与侯大叔的讲述后,毛法官征询双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李大伯认为,欠债要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求侯大叔马上还钱,并支付利息;侯大叔则认定6000元是投资款,借条是应李大伯的要求才这么写的,自己最多只还一半,而且一次还清有困难。李大伯马上表示,侯大叔的说法不是事实。法庭里的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征得李大伯与侯大叔的同意,毛法官为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毛法官分析说:“本案的性质是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对事实并没有争议,法庭依法判决也很容易。但本案并不是一起单纯的借贷案件,双方在‘借款’与‘投资’上绕来绕去毫无意义,而应该静下心来,想想如何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侯大叔向李大伯借钱的借条
见双方情绪逐渐平静,毛法官进一步指出:“无论是侯大叔最初决定汇款,还是李大伯最终同意借款,其实,两位老人心里都存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正是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使你们忘记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俗话,放松了应有的警觉。结果,侯大叔一步一步陷入骗局,李大伯也心存侥幸‘赌’了一把,没能帮侯大叔尽早醒悟,减少损失。因此,双方都可以吸取教训,把心里不切实际的想法清除掉,这样才能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在毛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位老人改变了最初的态度,侯大叔同意全额归还借款并支付一定利息,李大伯同意将还款期限延迟到今年6月30日。毛法官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当庭让李大伯与侯大叔签收。两位老人争执、纠缠了半年多的“投资”纠纷,终于在法庭上有了了结。
(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博士点评
毛金林法官表示,本案折射出的问题是,在城市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关注老年人经济生活、医疗保障和社会活动的同时,如何让老年人识破各种并不高明的骗局,避免经济上遭受损失、精神上受到伤害,也是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毛金林认为,相对年轻人而言,老年人获得信息的渠道比较狭窄,对新鲜事物,包括骗局的了解有限。同时,认知能力的退化,也使老年人比较容易上当受骗。当然,部分老年人的“贪小”心理,也是骗子行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帮助老人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应该成为关爱老人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作为子女,平时要有意识地给老人讲讲这方面的新闻,经常给老人提个醒,帮助老人增强防范意识。其次,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可以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活动,时常为居家养老的老年朋友“敲敲木鱼”。对形形色色的马路广告,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再次,老年人自身提高警惕也十分重要,尤其在动用钱物时,老年人应主动听取家人、亲友的意见。本案中,如果侯大叔第一次汇款前与亲友沟通一下,或许情况就会两样了。
编辑:董晓菊 dxj5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