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青 陈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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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梭利教育法在特殊教育中的运用研究
孙爱青 陈 庆
早在20世纪初,蒙特梭利的教育思想就传到了中国,她的有关著作被译成中文,还成立了蒙特梭利教育研究会。20世纪90年代,蒙特梭利教育思想重新受到了我国幼教界的关注。一些幼儿园开始建立蒙氏工作室,出现了蒙特梭利幼儿园,推行蒙氏教育法。近几年,蒙特梭利教育也在我国的特殊教育中迅速膨胀,从沿海至内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大有红遍整个特教界的趋势。到目前为止,上海的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配备了蒙特梭利教具。
然而对蒙特梭利教育的研究在特殊教育领域还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一套对我国特殊儿童行之有效的运用方法,为此我们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本文试图通过对蒙特梭利教育法在上海特殊教育中的运用研究,探索出对特殊儿童行之有效的教学和训练经验,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
自2000年以来,上海将特殊教育作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为残疾学生提供多类型、高起点、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满足残疾学生的多种教育需求,使上海市的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
我市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9所,其中,辅读学校19所,盲童学校1所,聋校5所,初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特殊幼儿园1所,全市共有学前教育点3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4个。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共9 384名,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4 640名,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4 341名,特教班就读学生403名。全日制盲聋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约92名,学前班在园幼儿564名。
(1)保障所有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上海市将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由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三类儿童拓展到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儿童,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安置方式,使不同残疾程度和不同残疾类型的学生均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根据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发展可能,采用举办专门的特教职业学校、在普通职业学校举办特教班、普通职业学校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合适的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为残疾学生的就业和继续升学打基础。目前本市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已经接近100%;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力残疾学生中有66%继续进入中专、职校接受学历教育;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市盲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接近100%。
(3)注重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渠道,为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上海市应用技术学院自2000年起举办艺术类聋生大专班,上海师范大学自2002年起为视力残疾学生开设本科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起招收视力残疾学生,并不断拓展专业。我市在全国首创视力残疾学生在普通高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充分利用设备、师资、专业等资源,开展融合教育。据统计:2000年至2008年,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312名高中毕业生中,有207名进入高校继续深造,入学率为66%;市盲童学校45名高中毕业生中,有43名进入高校就读,入学率达96%。
此外,上海中医药大学、徐汇区业余大学、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上海电视大学等高等学校相继通过举办成人业余职业培训班、开展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为盲、聋、肢体等残障人士就业、继续深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创造条件,积极构建残疾人终生教育体系。
(4)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减轻残疾儿童的障碍程度。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市逐步开展对0~3岁残障儿童的早期干预工作,以普通幼儿园特教班为主体,部分特教学校学前班为补充,开展以融合教育为特点的残疾儿童开展早期教育与康复工作,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等残障儿童开展早期教育与康复,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一个无障碍、无隔阂、能与普通幼儿进行共同学习与生活的相互融合的丰富的环境,该项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康复后的聋儿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比例达50%以上。
2.加大经费投入,不断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1)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2005年至2010年,我市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92 122平方米,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经费达11 735.31万元,添置设施设备的经费达4 817万元。此外,市教委自2004年开始建立特教专项经费,每年投入1 000万元,用于特教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现代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市教委专门制定了高于普教学校的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教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经费。目前,28所特教学校都实现了信息网络校校通,建有多功能教室。同时,每所学校都配备了用于语言训练、肢体训练、感官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等康复训练的器材。
(2)率先在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费教育。从2005年2月1日起,免除在盲、聋、辅读学校接受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等费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不同程度地免除了残疾学生在校的伙食费等费用。
(3)对特殊教育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市教委、市民政、市残联等六部门自2003年起联合推出“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为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建立了助学保障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累计接受帮困助学的各类残疾学生达72 029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0 284.1万元。一些渴望踏进大学校园的残疾学生,在春雨行动的支持下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此外,市民政局还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特教残疾学龄儿童检测、康复等工作。
3.深化特教课程改革,促进内涵发展
根据特殊教育发展要求,上海市研究、编制和开发了一系列新的特殊教育课程和教材,制定了《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试行稿)》《聋高中课程方案》《聋高中课程标准》《盲高中课程方案》《盲高中课程标准》等规定。同时,校本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在特教学校普遍开展,取得初步成果。
4.加强师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制定专门的鼓励政策。将特教津贴的发放方式由原来的每月300元变为按工资15%的比例发放,并随工资的增长自然增长,从事特教事业满25年的可记入退休金。对从事聋、盲教育满25年、智残教育满10年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设立“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专项奖励,定期对特教学校、普通学校、教研等部门从事特教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研究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充分发挥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和上海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特教学校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以及各种类型培训工作。在全国率先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度,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特殊教育教师上岗证书,特教学校新教师全部为特教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目前,特教学校的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素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全市1 189名专任教师中,40岁以下的青年占7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5%,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占4%,具有小学高级职称的占55%,评选出3名特级教师。全市建立了开展特教名教师后备人才培养的名师培养基地。
1.蒙特梭利教育起源于特殊教育
蒙特梭利成为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后,在罗马大学精神病诊所担任助理医师。在这段时间,她接触到了智障儿童,从同情转而开始研究智障儿童的治疗及教育问题。于是,她开始阅读当时塞根的特殊教育著作与伊塔的研究报告。
在接触智障儿的过程中,蒙特梭利发现这些智障儿童所需要的不单只是同情、关心,她认为:“只要以特殊教育方式教导他们,一定能有效地改善智能障碍的问题。”从而奠定了她的教育基本理念—发展智力需要透过双手操作。在就任意大利国立启智学校的校长后,蒙特梭利把她从塞根和伊塔的实验所研究出的方法,实际地应用到这些孩子们身上,同时,还用特殊观察法去了解孩子的需要,不仅如此,更针对这些孩子的问题,用心研制了各式各样的教具,把所设计和改进的教具放在创办的“儿童之家”,让儿童通过自由选择进行使用。只要是儿童不感兴趣的,她就会把那些教具淘汰掉,最后留下的都是符合不同年龄段儿童感兴趣的教具,这也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还在使用的蒙特梭利教具。结果两年后,孩子们学会了很多她认为不可能的事,并且通过了当时罗马地区为正常儿童举行的公共考试。因此,她自己也说:“在国立特殊儿童学习这两年,才是我真正从事教育的开始。”
现在,蒙特梭利学说在国际蒙特梭利学会继续推广之下,遍及世界各地。
2.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与我国的特殊教育理念相一致
蒙特梭利针对智障儿的研究及成立国立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等,都显示其理论学说与特殊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与关系。
作为一种脱胎于智障教育的、先进的教育方法,我们应该通过对蒙特梭利教育法的深入学习,认识并吸取其教育精髓,努力在特殊教育实践中寻求一个切合点,使其服务于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以促进智障儿童得到适合其个性的发展。
(1)儿童才是教育的中心。蒙特梭利教育法的原则是以儿童为中心,教育者通过对他们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一生奠定良好的智慧与品格基础,培养自主、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特殊学校课程改革研究方案》中提出了要“以发展和促进学生的能力和技能为中心”“强调学生的需要和学习特点,为学生提供一个有利于他们学习和发展的教学活动和教育环境”“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技能培养有机结合……千方百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这些改革指导思想恰恰与蒙氏教育法中所倡导的“以孩子为中心”“满足孩子的内在需要”的教育思想是相通的。
(2)从日常生活训练入手,强调身心协调,手脑结合。蒙特梭利在罗马精神病所工作期间觉察到:“儿童除了食物外,还会在房子里面到处乱抓、乱摸,找寻可让两手操作的东西,以练习他的抓握能力。” 她认为孩子有股内心的“需要”,需要有东西让他们的双手不断地活动,接触事物,体验感觉,同时发展智能。蒙特梭利把身心协调、手脑结合作为教育的关键和指南。蒙特梭利教育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和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目的。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发展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在这种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蒙特梭利教育体系中包括了大量的练习项目。一类是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这类练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日常生活技能紧密联系。另一类是“发展的练习”,它包括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等,这类练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通过动作练习来实现的。
蒙特梭利认为,日常生活训练可以在人格形成的基础上,培养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她还认为,这种练习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不无裨益。在蒙特梭利“儿童之家”里,蒙特梭利设计了不少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训练。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特梭利教育的入手处。
我国特殊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要培养学生懂得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使学生具有阅读、表达和计算的初步能力;发展学生的身心机能,矫正动作缺陷,增强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并学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它强调了对智障儿童的生活能力的培养,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正常化。这样的总目标也揭示并决定了特殊学校课程生活化的本质特点,即在“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理念指导下选择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把教育教学活动与儿童的实际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这一点上,又是与蒙特梭利主张的“从日常生活训练入手”,让儿童在手脑结合的活动中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教育思想不谋而合。
蒙特梭利教育法虽然脱胎于智障教育,但它的直接服务对象是正常儿童,其教育活动从内容、形式到目标都是针对正常儿童而言的。而智障儿童有着与正常儿童不同的特征,他们的智力水平、身心发展水平根本无法同日而语。那么,蒙特梭利教育法中的一些训练项目设置、目标要求以及训练方法等都必然存在着不能通用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在对蒙特梭利教育法和特殊教育思想以及智障儿童的个性特点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对蒙特梭利教育法中所列举的训练内容、训练形式、训练方法和训练目标进行必要的改动或增减,使其适用于特殊教育,使蒙特梭利教育法更好地为我国的特殊教育服务。
近年来,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由招收轻度弱智儿童向招收中、重度弱智儿童、多重残障儿童转变。生源的复杂化、残障程度的陡然加剧,对特殊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为此,我们对在特殊教育过程中融入了蒙氏教育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
首先我们认真研究总结了特殊儿童的特点,在研究的基础上,确立教育目标,并逐一细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化训练为主,分组化教学为辅的多种形式,采取多途径、多时间、多地点、多器具进行训练,给予补偿性帮助和提高。
下面我们以上海某辅读学校为例。该校选取了一到五年级“中重度”残障学生,包括智障、自闭症、脑瘫、癫痫、情绪障碍、多重残疾的儿童,其中智障和自闭症、多重残疾学生占主体。年龄从五到十六岁不等约50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用行动研究法对蒙特梭利教育法在特殊教育中的运用进行研究。
1.中重度残障学生的特点
中重度残障学生包括智障和自闭症、多重残疾学生均有以下的特点:
(1)感官的感受性相当迟钝。往往对强烈的声光刺激没有半点反应,不会主动集中目光注视物品,甚至对教师指令毫无反应。
(2)感知速度慢,范围窄,容量较小。学生对变化快的东西不感兴趣,反而对没有变化的东西感兴趣。如两指对捏将小木块竖起这个连贯动作,学生面对示范常不知所措、无法完成。
(3)精细动作发展极其滞后。很多学生甚至连整手抓握也不会。
(4)感知分化程度明显薄弱,主动选择性差。例如学生不能区分出粉红色、大红色;不能区分出有叶子和没叶子的两个苹果的不同。
(5)感知恒常性差,无整体概念。观察时盲人摸象是他们的显著特点。
(6)空间知觉,时间知觉感知程度低。教师将玩具放在盒子前边,让学生照做,学生不懂对照操作,往往会放反或不知所谓。
他们的这些特点,给生活和其他科目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2.目标确立及细化
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班级安置是以生理年龄为参考纬度,不是以智龄划分,很可能四、五年级学生的能力还比不上二、三年级的学生,因此,我们以高中低三个年级段为经度,以学生能力发展规律和操作难易程度为纬度,将目标分成低、中、高三栏,并将这三个级别的目标细化为操作步骤,帮助学生逐步提高。
以精细动作中的“撕纸”为例。
教师将目标步骤细化成操作步骤,(见表1):
表1
在实际教学操作过程中,教师设计了很多有情节的活动,以增加学生练习的兴趣。如:撕“星星雨”给老爷爷撕长胡子、给姑娘做草裙、水果大丰收(撕水果)等,变着花样训练同一项内容。
3.训练的形式
目前,同一年龄段学生的发展差异很大,造成集体教学的效果不明显,然而由于受到班级设置、课程设置、师资等的限制,不可能完全依赖于个别化训练,因此,除个别化训练外,分组化教学则成了不错的选择。分组教学即根据能力将学生分成ABC三组甚至ABCD四组。在同一教学内容范畴下,各组设计不同的目标要求和练习强度,配备不同的教职人员负责。以 “撕纸”为例进行说明,(见表2)。
表2
4.效果分析
经过一年的实践,我们在探索蒙特梭利教育法在特殊教育中的运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据统计,通过训练,有95%的弱智学生在各训练项目的成绩有进步,其中30%的学生是有极其明显的进步,35%的学生有明显进步。
为更直观地说明学生的这一变化,我们从四年级中随机抽取学生的各项训练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如图1所示),从图1中我们可以发现,该年级受试的重度弱智儿童中大部分的学生,受试各项目训练平均成绩在进行感知康复训练后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除四种不同粗细小棒插孔、手指沿线移动两项,训练前后差异不太显著,其他各项训练前后均有显著进步。说明他们的小肌肉精细动作、手指力量、各关节灵活性经感知康复训练有显著提高;同时他们的视觉观察能力、认知能力也有很明显的进步。
经过一年的实践,学生的视知觉、观察模仿能力、精细动作、协调等各种运动能力都有普遍提高,在生活中体现非常明显,给其他科目的学习带来了帮助;学生的自信心大大加强;也为弱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研究,我们发现利用蒙特梭利教育法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精细动作、观察认知能力的训练后,他们的这些能力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1)蒙特梭利教育法是符合智障学生学习特点的,是能够提高教学有效性的。蒙特梭利的教育思想精髓是教育要顺应儿童的内在需求,允许孩子以不同的速度进行学习。在辅读学校中,大多数低年级段的学生正处于3到6岁这个智龄阶段,利用蒙特梭利核心理论中的敏感期和吸收性心智理论,针对不同能力与水平的智障学生提供不同的学习内容,使其在有准备的环境中,在教师的适当引导下进行学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蒙特梭利教育法更有利于学生通过反复的操作训练,理解、认识和掌握经过整合的各领域知识,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促进儿童的认知发展,为今后的分科学习做好准备。
(3)对于蒙特梭利教育,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来加以探索。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探索用蒙特梭利教育理念,从特殊儿童的实际出发,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当代特殊儿童需要的教具和学具,发挥教师的作用,帮助我们的儿童能更好地融入生活,为他们今后能有能力独立生活打下基础。
孙爱青,本科,小教高级,科长。陈庆,硕士,工程师。
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
稿件来源:首届城市教育装备合作与发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