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国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 100083)
矿产地需求类型是指根据矿产资源当前和未来需求变化,按矿产地勘查、开发阶段布局所属特点来划分的矿产资源所在地。一般可以划为以下四个类型:
(1)矿山开发矿产地:指矿区矿产勘查工作成果已达到矿山建设要求,可以进行矿山建设生产的矿产地。按矿山开发所处阶段,此类矿产地又可分为已建成矿山产能的矿产地和待建矿山矿产地两个亚类。
(2)矿产勘查矿产地:指已完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区域,预查成果有重要发现,值得转入商业性勘查工作阶段的矿产地。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后备基地。这类矿产地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为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而储备的待开发、待勘查的重要矿产资源成矿区带和矿产资源聚集区。其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以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预查为主,也可以有少量的初步勘查工作。在当前阶段,这类矿产地通常列为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区。
(4)依法律法规划定的矿产资源禁止开发区。这类矿产地由于属禁采区,因此,在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中不参与开发规划,仅在矿产资源保护区划中作为一类矿产地列出。
在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中,矿产地评价主要是研究分析矿区开发的各种因素,矿产开发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比较矿区开发的优劣状况,从而为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矿产地开发的实施方案决策提供依据,为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方案的确定提供选择性数据。
矿产地评价指标是矿产地可开发性的反映,其评价指标特点是资源的内在属性和外部条件的综合,既有反映矿产地开发的要素性指标,也有反映矿产地开发的效能性指标。这与单纯的项目投资借此评价有显著区别。矿产地评价指标特点概括如下;
(1)要素性指标是重要评价对象。矿产地评价是要回答可开发性问题,影响开发的各种要素是反映可开发性的重要表征性指标。要素指标包括资源的内在要素和矿区的外部环境要素,资源要素包括资源的规模、品质、产出状态、配套程度等,外部环境要素包括水电、交通、工业基础及其他矿区开发条件等。
(2)效能性指标侧重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效果。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是从全局上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其重点是配置方案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整体贡献,因此,对宏观效益贡献大的矿产地就会得到优先考虑。矿产地开发的微观效益也是一个决策因素,但主要属于企业关注的重点,在评价中分析微观效益主要是当矿产地的微观效益不好而影响宏观布局时,在矿产资源规划和开发管理的政策中如何进行调整。
(3)评价指标体现宏观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作为一种全局性的经济管理政策,对布局方案的评价也必需是全局性的。指标的宏观性特点是研究对象的要求,同时也给部分需要定量化描述的指标增加了难度。
(4)指标度量的准则。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评价探索性强,可供借鉴的研究成功的不多,因此对评价指标的度量需要进行创新。
要素性指标是指反映矿产地资源特点、地理区位、开发条件等方面特征的指标,这类指标的优劣是矿产地能否进行开发的基本条件。其主要单项指标如下:
(1)矿区保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包括主要矿产和共、伴生矿产的资源储量规模。其评价按储量规模的大、中、小型及其在同类矿产中的相对位次来确定指标分值。
(2)矿区资源品质。资源品质的评价内容包括矿石的品位、品级,储量的聚集度,矿石的综合价值,资源的配套程度等。资源品质的评价是综合性的评价需要根据上述资源品级各指标的评价结果计算综合分值。
(3)矿区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
(4)矿区工矿业基础。
(5)矿区社会经济与劳动力。
矿产地效能性评价指标是指矿区投入开发对解决国家矿产品需求,缓解资源紧缺,保障资源安全等发挥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对解决就业、扶贫、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等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贡献。主要单项指标如下:
(1)矿区产能形成能力。矿产地产能形成能力是评价矿区可开发性的重要指标,从保障国家矿产品需求安全的角度,产能形成能力越强,产量越大,则对国家资源保障程度贡献越大。
(2)矿区开发在国家矿业经济中的地位或重要性。这一指标属于描述性的定性指标,可以从矿区经济规模在同类矿山中的位次,矿产品产量对解决国家资源紧缺的贡献,矿山企业技术进步是否具有示范意义等方面评价。
(3)矿区开发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这一指标可以从矿业在区域经济中是否是支柱产业,矿区经济在当地是否具有主导性,矿区开发对当地产业和经济发展是否具有拉动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价。
(4)矿区开发的社会效益。这类指标包括就业效益、扶贫效果、对社区发展的影响、对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差距的贡献等。
(5)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评价,一是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二是对资源可持续供应的影响。前者可以通过对国内经济和区域经济的支撑与稳定发展的影响,对技术进步的贡献,对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促进等方面进行评价,后者可以通过矿区开发的资源替代效应、矿产品供应稳定性、持续性的增强效果,矿区开发对劣等资源的利用程度,是否利用了新类型资源等来进行评价。
这类指标是指对矿产地开发具有限制性、约束性的指标,属于影响矿区开发的负面性因素。限制性指标越强或约束性指标评价的结果越差,则对矿区可开发性的影响越大。这类指标主要有:
(1)矿区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其评价内容包括矿区生态环境的脆弱程度,矿山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环保投入及运行成本大小,矿区移民动迁规模等。通过这些内容的评价,采取一定的数学方法,可以给环境约束性指标一个综合评价值。
(2)矿区开发的资源性约束指标。资源性约束是指矿区矿产资源和其他资源受产出特点、资源品种、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使矿区的开发受到一定的约束,从而增加开发的难度,影响矿山开发的效益。例如矿区土地类型和土地数量规模不同,则征地的难度和征地成本差别很大,成为制约矿山开发的重要因素。矿产资源的种类和矿石物质成分的特殊性也会成为矿区开发的约束条件。矿区周围存在重要水源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矿山开发。
(3)其他约束性指标。这类约束性指标通常指政策、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而制约矿山开发,严重时还会使矿区成为保护区甚至是禁采区。例如在重要历史文物压覆之下的矿产,在文物的转移、保护等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与之相联的矿产资源是不能开发利用的。
以上是就矿产地开发序列优化评价所作的通用性评价指标设定。由于矿产地开发类型的不同,还有一些评价指标是针对某一矿产地类型而专门设定的指标,称为专属性指标。这类指标将在后面的不同类型矿产地优化配置的评价中介绍。
从前面对矿产地开发优化评价指标介绍的内容看,这些指标的属性表现多样,有的指标以规模数量表现其属性,有的以品质表现其属性,还有的是以影响程度和状态变化来表现其属性。有正向型的评价指标,也有负向型的评价指标。在进行评价工作时需要解决两个技术环节,一是指标性状的描述,二是指标的评判标准。
2.4.1 指标的性状描述
指标的性状描述分为数量型指标和状态型指标。数量型指标是指可以用数量来进行评价和描述的指标。这类指标有的可以直接利用现有资料提供的数据来说明,如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石的品级品位等;有的需要根据资料和一定的方法手段进行预测、计算,如矿区开发的社会经济效益,矿区开发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等。
状态型指标一般是指定性描述或文字描述辅以少量数字补充描述的指标。评价中这类指标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需要进行综合分析,有时甚至要借助专家调查评价确定其指标好坏。
2.4.2 指标的评判标准。
评价工作中,指标的评判标准直接关系到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矿产地开发序列优化评价是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一项新的工作。评价标准没有成熟的依据,需要在本次研究中解决。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思路是“相对尺度法”,即,对某一评价指标而言,从现实事件中找一个该指标中最好的作为这一指标的最高值,评价对象的值与之进行比较,按比较的结果确定评价对象这一指标的相对优劣状况。
上一节对矿产地开发序列优化一般性评价指标作了简要介绍,从中可见,此类评价具有多目标、多因素特点,指标体系构成比较复杂。作为分析研究,将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特征考虑全面是必要的,对于决策而言,则决策的标志性指标越简单、越明确越好。如何将众多评价指标转化为一个供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指标是综合评价要解决的问题。
在解决多目标、多因素的综合评价问题时,以往大多采用层次分析法、灰色系统法、模糊数学方法以及专家系统法。这些方法往往需要大量的数据作支撑,数学建模过程和分析过程也很复杂,且一次使用后,下次同类的研究项目再使用相同的方法时,需要重新采集数据、重新建模,也就是说,上次的研究成果对下次研究没有实质性的延续作用,不能为同类研究所借用。这对于常态性的资源规划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于矿产资源全国性的优化配置,在矿产地开发序列优化评价中,有必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综合评价指标。
本次研究提出了“矿产地开发指数”这一新概念。矿产地开发指数是通过对矿产地开发各类优化评价指标的数值化处理,得到的一个无量纲、无具体属性的综合评价值。开发指数越高,矿产地的可开发性越好。
(1)单项评价指标评判标准的建立及评价结果的无量纲化处理。评判标准是衡量指标评价结果好坏的依据,评价指标的分析结果出来后,根据评判标准判断指标的状态,然后根据指标的状况给指标赋一个分值,这个分值就是无量纲的值,是指标处于某种状态的表征。例如,矿区资源储量规模指标,判断标准是储量的数量,可以根据数量规模建立评分的分值系统。这一分值范围假定为0—10,将储量规模分为若干等级,最高等级,即储量规模达到超大型,可以计10分,大型规模计8—10分,中到大型计6—8分,等等。
(2)反向指标的正向处理。矿产地开发指数被设计为正向综合指标,指数越高越好。在单项指标中,有的表现为正向,即“越大越好、越高越好、越多越好”,有些指标则表现为反向(或负向),即“越小越好、越低越好、越少越好”。对反向指标应设计相应的计分系统,指标越低,计分越高。
表1 矿产地开发要素性指标分值评估表
(3)矿产地开发指数统计。完成各单项指标的分值评定后,对单指标的分值进行加和统计,即构成矿产地开发指数。所以矿产地开发指数反映矿产地的可开发性简单明了,技术过程也不复杂,不需要建立复杂的数学模型;而且,利于计算机管理,通过建立各矿产地开发指数档案,当矿产地某单项指标变化时,可以实时更新,有利于在进行规划时及时调用相关资料。
在生产和经济活动领域,指数法经常用来反映某类活动或某类经济的状况。如常见的价格指数、股票指数、期货指数等。所以,用矿产地开发指数来反应矿区甚至一类矿种的可开发状况是可行的。
矿产地开发序列优化单项指标分值评估包括指标评价值或状态描述、评判准则确定、指标状态分值确定等内容。每一类单项指标用一张表完成这些评价内容。
3.2.1 矿产地开发要素性指标分值评估(见表1)
3.2.2 矿产地开发效能性指标分值评估(见表2)
表2 矿产地开发效能性指标分值评估表
表3 矿产地开发约束性指标分值评估表
3.2.3 矿产地开发约束性指标分值评估(见表3)
矿产地开发指数是单项指标分值之和。设MD为矿产地开发指数,X、Y、Z分别代表矿产地要素性、效能性、约束性指标综合分值,xi(i=1,2,…,31)分别代表31各单项指标分值,根据表1、表2、表3的评估结果,矿产地开发指数计算公式为: